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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号本第1页 关于(情况反馈)的报告范文

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中央扩大内需政策
落实及重点项目建设监督检查的情况报告

自治区监察厅

        根据《关于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中央扩大内需政策落实及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新政办发明电〔2009283号)要求20091010115日,自治区纪检委、监察厅牵头相关部门组成五个联合监督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现场、查阅资料、现场反馈等方式14个地州市62个新增中央投资项目、10个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工程进度等情况,以及各地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第一阶段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联合监督检查,并对前期中央和自治区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抽查。1026日至1119日,中央扩大内需第二十一检查组对乌鲁木齐市、昌吉州等9个地州市的35个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第三轮检查。总体看,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地州市县积极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关于落实扩大内需决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重点项目建设的要求,采取措施有力,执行力度大,工程建设监管比较严格,项目进展基本顺利。

依据,调查主体,调查方式,调查内容,总体情况

        一、基本情况 分论点用高度概括性语言陈述。
        (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各地州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已全面启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各地普遍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各行业主管部门设立了办公室,制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层层分解任务,明确牵头单位、目标要求、工作措施和责任单位;制定《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监督检查考核表》,明确项目执行、招标投标、资金管理、工程管理、违规违纪处理、专项治理和党风廉政等考核标准。目前,各地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第一阶段工作已基本结束。
       
(二)中央新增投资项目进展情况。截至20099月底,中央共下达我区新增投资项目四批5428个,安排预算内投资138.24亿元。
        1.
第一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进展情况。2008年四季度,国家下达我区第一批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1575个,年度计划投资73.96亿元,安排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31.71亿元。截止20099月底,第一批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地方配套资金已基本落实,项目全部开工建设,累计完成投资62.81亿元,占国家下达投资计划任务的84.9%
        2.
第二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进展情况。2009年一季度,国家下达我区第二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947个,年度计划投资99.33亿元,安排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45.20亿元,地方配套资金54.13亿元。截止20099月底,已有889个项目开工建设,开工率94%,地方配套资金已落实52.93亿元,配套率98%,累计完成投资57.82亿元,占国家下达投资计划任务的58%
        3.
第三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进展情况。20094月,国家下达我区第三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1019个,年度投资计划46.2亿元,安排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21.1亿元,地方配套资金25.1亿元。截止20099月底,已有794个项目开工建设,开工率78%,地方配套资金已落实23.86亿元,配套率95%,累计完成投资11.97亿元,占国家下达投资计划任务的26%
        4.
第四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安排情况。20096月,国家下达我区第四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1887个,年度投资计划84.97亿元,安排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41.43亿元。目前,第四批投资计划中双语幼儿园、乡镇文化站、以工代赈等部分项目已开工建设,其余项目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三)国家和自治区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喀腊塑克水利枢纽工程。总投资26.87亿元,工程总工期58个月,目前主坝等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计划20109月竣工。奎北铁路建设项目。总建设投资55亿元,铁路全长468.5公里,全线设计36个车站,目前工程已完成50%墨玉至叶城公路改扩建工程。总投资8.91亿元,主线和支线里程共计190.3公里,目前已完成土方工程,预计201010月底建成通车。南疆吐库二线铁路建设项目。静态投资85.28亿元,线路全长333.8公里,设站15处,预计2010年底建成通车。下坂地水利枢纽工程。总投资18.06亿元,目前正在安装发电机组,预计201110月竣工。库尔勒至库车高速公路项目。总投资41.05亿元,路线全长299.7公里,计划2011731日完工。乌鲁木齐国际机场三期改扩建工程。总投资26.5亿元,预计2009年底投入试运行。伊宁机场扩建工程。总投资2.59亿元,目前飞行区已完工并通过行业验收。恰甫其海南岸干渠工程。总投资26.25亿元,目前正在进行退水渠施工。塔里木河近期综合治理项目。截止2009年底,中央投资计划102亿元,累计完成469项,下达中央投资83. 79亿元,现有项目储备投资额为11.95亿元。开工建设项目373项,完工项目270项,竣工验收项目151个,累计完成项目实现工程节水量20.69亿立方米,源流节水初见成效,生态恶化的趋势初步得到遏制。
       
二、主要特点 或者存在问题
        (一)组织领导有力。各地把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和落实中央新增投资项目作为当前一项紧迫的政治任务和难得机遇,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迅速有力,普遍成立了地州党委常委任组长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扩大内需新增中央投资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项目建设事宜,相关县市也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各地州与县市和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与项目实施单位层层签订了任务责任状,主要领导分工负责,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初步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各县市分工协调配合的工作领导机制。伊犁、昌吉州党委、人民政府分别建立了中央新增投资项目联席会议制度。阿克苏地区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所属县市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或县(市)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自治区发改、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卫生等部门分别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均成立项目指挥部或项目执行办公室,建立临时党支部,派驻纪检组或设立监察室,监理机构实行三级管理,实行会计委派制,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做到职责任务明确,为工程项目建设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工程建设标准较高。为加快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建设和落实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各地采取了许多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伊犁州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倒排工期计划表,集中办理规划、选址、环评、消防和物资采购等前期工作。巴州为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审批速度,以最快速度下达资金,形成工程实物量,显现投资效益。阿克苏地区针对新增项目用地、规划、环评、融资等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多次召开协调会。和田地区制定了《进一步加强中央新增投资项目管理实施意见》,对项目责任人、完成前期时限、开工时间做出明确规定,推动投资项目的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重点项目按计划、按标准实施,进展比较顺利。下坂地水利枢纽工程位于高海拔、高地震烈度、高边坡和深厚覆盖层的塔什库尔干县境内,工程建设者们充分发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大力开展四讲一树活动,确保工程高标准地顺利实施。
        (
)质量安全意识较强。各地严格遵循中央规定投向和自治区的建设要求抓好投资项目建设,大部分项目可行性研究、立项申报、招标投标等通过了相关部门的审核,做到程序完备、规划合理。重点建设项目指挥部(执行办)和各扩大内需项目全面贯彻落实质量终生制及谁建设、谁设计、谁施工、谁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等监管机制,设立中心试验室,明确强制性标准条文,建立质量监管项目账,为创建优良工程打下良好基础。塔里木河近期综合治理项目制定了《综合治理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形成季度检查、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相结合的质量监控机制,并着眼沙漠施工特点,广泛运用新技术成果,在卫星影像图上选定施工路线,就地取材做防沙试验段等,提高了工程的科技含量。
       
(四)资金管理比较严格。各地严格按照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普遍设立了工程资金使用专用账户,落实专款专用、按进度拨款核销的资金专项审批管理制度,中央预算内资金均按计划要求划入工程资金专用账户,做到专帐储存、专款专管、独立核算,并结合实际,全力安排项目所需财政配套资金。乌鲁木齐市大部分项目配套和自筹资金都足额到位。克拉玛依市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谋划项目,配套资金全部足额到位。阿克苏地区积极协调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通过增大企业自筹资金、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等多种渠道筹措项目建设资金。从重点抽查的项目来看,各地安排的新增投资项目全部投向农业基础设施、城乡保障性安居工程、节能减排和社会事业等方面,没有发现用于两高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行业的情况,建设资金基本没有挤占、截留、挪用等问题。各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执行办)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按照批复概算的要求合理使用资金,工程进度结算支付严格按照资金管理程序执行,基本做到计量准确,支付及时,手续齐全,确保工程进度的资金需求。
       
(五)监管制度落实较好。各地按照中央纪委、国家发改委和自治区纪委关于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要求,认真落实工程进度信息报送制度。各地扩大内需新增中央投资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地区工程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多次检查。吐鲁番地区制定了《关于加强中央新增投资项目监督检查的具体办法》,明确项目监督检查机制和相关职能部门、各县市、项目单位的职责及监督检查的内容等,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博州、喀什和塔城地区先后5次对所属县市新增投资项目开展稽察。阿勒泰地区每周通报一次工程进展情况。和田地区建立了新增投资项目档案,对项目立项、实施情况分类立卷,实现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克州先后6次组织检查,实名通报进度慢、工作起色不大的项目,有力推动了项目建设进度。各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执行办)注重发挥各级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能,采取日常监管与随机检查、一般检查与重点检查、下级检查与上级抽查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加大对项目建设的管理和监控,形成条块结合、多级覆盖的监管机制。
       
(六)廉政建设深入扎实。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地和各建设主体认真落实自治区纪检委、监察厅要求,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工程项目建设的重要内容,把惩防体系《工作规划》贯彻落实到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廉政建设工作贴近实际、突出重点、针对性强、效果明显,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进展。自治区交通厅在公路建设中大力开展阳光工程八公开活动,加大廉政教育和宣传力度。新疆机场集团逐个细化分解指挥部领导小组成员的廉政责任,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实现工程建设零违纪、零发案的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 全面罗列
        (一)部分项目未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基本建设程序。如检查清河镇和阿热勒乡饮水安全工程时未见初步设计的批复文件;福海县团结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新增福海工业园区闸井房设计、施工、监理变更均未报批;沙湾县重点防护林建设项目作业设计未见批复文件、作业设计单位无资质证书,设计滴灌工程只有工程资金概算,无清单价;此外一些项目普遍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未经环保部门审批。
       
(二)工程招标投标方面。个别项目业主在资格预审时提高投标人入围标准,编制的招标文件含有排斥性的强制条款,不利于公平公正地选择投标人;个别技术要求高的项目,中标价过低,易造成质量缺陷或高价索赔;个别专家评标频率过高,成为评标专业户,不利于公正评标;部分项目的招投标没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存在招标程序不规范、应招未招、邀请招标、协议价中标等现象;建安工程和监理存在全部或部分未招标情况。
       
(三)资金管理使用方面。部分地州市县财政部门和交通、农业、水利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存在滞拨新增中央投资资金情况。如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等项目中央资金没有及时拨付到位;阿克苏地区职业教育中学教学楼和设备采购等个别项目资金未专户管理、专帐核算;个别项目停工期间未及时归还银行贷款,账户资金沉淀,贷款利息增加了工程成本。
       
清河镇和阿热勒乡饮水安全工程未见政府采购工程材料的原始资料,建设单位会计核算明细科目有待规范、财务资料不全;阿勒泰市拉斯特乡动物防疫体系项目核算不规范,将三个项目打包招标一并核算,未按每个项目进行明细核算;阿勒泰市2008年新增防护林项目未完全按基建财务制度核算;福海县团结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配套资金未落实,资金来源科目未按资金渠道设明细科目;乌苏市九间楼乡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项目总帐登记、科目记帐不规范;甘河镇饮水安全工程项目会计核算挂往来较多,未及时转帐。伊宁机场扩建工程因民航专项资金到位不及时,指挥部严重拖欠施工单位及设备供应商工程款和设备款,影响工程进度和新航站楼的施工。恰甫其海南岸干渠及灌区工程已近尾声,仍有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3.21亿元未拨付到位。
       
(四)工程项目管理方面。中央检查组实地检查的35个项目中有26个项目不同程度存在未批先建、擅自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或缩小建设规模、工程监理和施工管理、工程质量及代建制管理力量严重不足等问题。如赛里木湖-果子沟口高速项目累计发生设计变更787起,增加投资2.2亿元。塔里木河近期综合治理工程占用林地,因林业部门提出的补偿费用远远超过概算额度,项目实施难度加大;库车高速公路与南疆铁路有7个交叉桥涵,因铁路部门审批程序复杂,时限长,影响高速公路正常施工进度;个别县市为追求经济效益,在规划的防护林中大量种植果树,将防护林变成了经济林,虽然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但同时也降低了防护林防沙固沙的作用。另外,检查中发现部分施工现场管理不够严格,存在缺少安全警示标识和监理人员,或监理人员资质较低,工作人员未戴安全帽等问题。
       
(五)工程项目进度方面。第一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已完成84.9%,未完成的主要是部分农村电网改造项目,受报批程序复杂,项目资金未及时到位等因素影响尚未完工;第二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已完成58%,但仍有个别项目土建工程尚未开工。受“7·5”事件影响,大批技术工种务工人员返家,劳务短缺也不同程度地影响了项目实施进度;第三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78%已开工建设,但个别项目工程初步设计尚未委托,主要是农村电网改造项目和需要中央和自治区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审批程序耗时过长;第四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要求10月底前全部开工,但目前除双语幼儿园、乡镇文化站、以工代赈等部分项目开工建设以外,其余大部分项目正在完善项目前期工作,个别项目仍在前期设计或招投标阶段,如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乡镇文化站建设工程和基层计生服务站建设等项目,需要自治区专业部门统一设计,部分设备必须由相关部门统一采购,资金拨付不能及时到位,导致项目不能按时开工建设。以上这些项目进展缓慢虽然存在客观因素,但主要原因还是相关单位和人员思想重视不够、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所致。
       
(六)行业自律方面。个别县市的自建项目承包人转包、分包和招标代理、监理等企业违规从业等事件时有发生,严重扰乱我区建筑市场秩序。这些问题需要自治区相关部门认真研究拿出具体的措施,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自治区建筑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四、改进的意见 切实可行
       
各地对检查组反馈的问题均高度重视,能立即整改的问题立即进行了纠正,一时难以整改的,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限。为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中央扩大内需政策落实及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要加大前期工作投入,科学论证,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尽量避免项目计划内容的非正常调整。对已下达计划尚未开工的项目,要尽快完善开工条件,限定开工时间,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建设,确保新增中央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尽快落实。今后,凡申请中央、自治区投资的项目,都必须是前期工作完善、配套资金到位的项目,凡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一律不予考虑。
       
(二)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基本程序和项目建设内容变更审批程序,严禁擅自更改建设内容,扩大或缩小投资规模等违规现象的发生;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项目合同制、工程招标投标制和监理制等制度,进一步加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国债管理使用规定,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严禁挤占、挪用,对违规操作的严肃处理;项目单位要严格履行配套资金承诺,进一步加大配套资金落实力度,想方设法通过贷款、自筹等多种途径解决配套资金缺口,严禁超规模、超概算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管理不规范的,要立即完善,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滞拨、截留、挪用、出借新增中央投资资金。
       
(三)突出监督检查的重点。监督检查工作要紧紧抓住基本建设程序、资金管理使用和确保工程质量三个重点。一要加强工程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的监督检查,所有项目必须严格按规定招投标,确保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合规。二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科学合理、规范有效、公开透明。三要加强工程建设单位资质和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功能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合格。
       
(四)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把监督检查工作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和落实扩大内需政策工作相结合,重点查处工程项目建设中违法违规违纪问题。从严从重查处工程建设中的贪污、挤占、挪用、私分资金和项目投资中索贿受贿、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等行为。对因贯彻落实中央政策措施不力、把关不严、随意变通、简化程序造成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出现问题的单位,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失职渎职致使中央决策部署得不到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无需穿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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