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农业是现代农业的重要代表。以色列通过立法保护、资源统一规划、科技创新与应用、农业结构调整、建立高效的技术推广体制和健全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以及拓宽融资渠道等途径, 实现了农业生产的良性循环和农业的快速发展。我国在农业现代化过程中, 可借鉴以色列先进的经验和做法, 采取强化政府规划职能, 立法保护农业自然环境资源;积极引导, 实现适度规模化经营;加强农业科研与新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加强职业培训, 提高从业者的素质;建设适宜的技术推广和社会化服务体系;探索农业融资新途径, 扩大对农业的资金供给等措施, 促进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
当前, 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着资源环境约束趋紧、发展方式粗放、生产成本持续攀升、大而不强多而不优等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 要坚持新发展理念, 推动我国社会“四化同步”发展。农业现代化是其中重要一项。以色列1948年建国, 自然环境恶劣、资源贫乏, 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 实现了农业快速发展, 滴灌设备、果蔬、花卉等大量出口。因此, 借鉴以色列农业的发展经验, 可对我国农业现代化提供一定启示。
以色列90%的国土为丘陵和沙漠, 建国后仅用60年的时间, 就实现了粮食基本自给, 果蔬出口占据欧洲市场超过40%的份额, 花卉出口供应量仅次于荷兰。这些成效的取得得益于以色列超前的立法和对资源的统一规划。
首先, 以色列通过立法对农业生产所必需的两大自然资源土地、水实行国有化。以色列建国时, 以法律形式将土地确定为国有 (少量土地除外) , 1959年又通过颁布实施《以色列水法》, 将所有水资源划归国家所有。土地、水所有权的集中, 便于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统一规划和调配, 为农业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其次, 兴修水利工程, 构建起全国统一调配管理的供水系统。以色列极度缺水, 干旱是以色列农业发展的首要障碍。至20世纪80年代末, 以色列国家输水工程南北输水管线长度已达300公里, 通过输水管道将北部较为丰富的水资源输送到水资源匮乏的中部、南部, 使中部、南部大力发展农业成为可能。最后, 设立水费调节基金, 以减少全国各地水费差异, 促进了离水源较远的中部、南部地区的农业发展。
以色列农业的科技贡献率在90%以上, 居世界前列, 因此, 科技创新与应用在以色列农业生产与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以色列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主要有节水灌溉技术、水肥连供技术、温室大棚技术、育种技术、信息技术等。以色列是现代节水灌溉技术的发源地和设备主要供应地, 以色列农业节水灌溉技术以滴灌为主, 输水管网遍布全国各地, 生产的灌溉设备80%用于出口。水肥连供技术能将水肥直接送到植物最易吸收的根部, 通过持续缓慢的供水供肥来维持作物根区最适宜的水分养分含量, 使水分利用率提高到95%、肥料利用率提高到80%。温室大棚技术能自动调控温度、湿度、灌水、肥料供应等, 大幅度提高了农产品产量, 又有效避免了病虫害和光、热、水、气异常变化的影响, 提高了农产品质量。以色列育种技术处于世界领先水平, 坚持基础性研究与融入市场并重, 紧贴生产实际, 突出育种的实效性和经济性, 培育出了一系列符合农业生产需求和市场欢迎的新品种。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以色列农业生产的全过程, 将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有效连接起来, 提高了以色列农业生产的效率和效益。笔者在以色列考察时, 观看了田间滴灌系统运作, 在室内通过计算机轻松完成了100公顷的好好芭 (jojoba) 的灌溉、施肥和日常监控。
以色列特定的农业生产条件, 决定必须走高投入、高产出、高质量、高效益的农业发展路线。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 在政府主导和统筹规划下, 以色列开始调整相应农业结构, 减少了大田作物的种植面积, 增加了经济作物的比重和畜牧业的生产规模, 引导农业重点生产国外需求较高的农产品。特别是近年来, 随着温室大棚技术的大面积推广, 以色列大幅增加了具有高出口需求、收益较高的蔬菜和鲜花的种植, 蔬菜种植面积占全国耕地面积的12.9%, 出口量占以色列全国农产品出口总量的50%。
以色列国家农业技术服务与推广局负责全国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下设国家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和9个区域推广服务中心。国家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领导和指导区域推广服务中心的工作。区域推广服务中心直接参与新技术的推广示范和为当地农民提供技术服务。同时, 国家农技推广服务中心与农业科技管理执行机构首席科学家办公室联系密切, 业务上接受首席科学家办公室的指导。首席科学家办公室隶属于以色列农业科技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全国农业科技管理委员会, 由各领域权威科学家和技术专家组成。首席科学家办公室下辖的7个专业委员会分别与国家农技推广服务中心下设的14个专业委员会建立业务对口关系, 每年召开8~12次农业科技信息交流和研讨会, 提交所获得的最新信息及讨论交流问题解决草案。
实现了集约化、机械化、智能化和科技化的以色列现代农业
以色列的这种农业技术推广体制将科技研发与应用推广有效衔接起来, 既加快推广机构将最新科技成果传播到田间地头, 又能将技术应用中出现的问题快速反馈到科研单位, 强化了科技推广应用的时效性和科技研发的针对性。同时, 以色列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较为完善, 根据农业生产各个环节的需求, 成立有不同的专业服务组织, 为农业生产提供较为完备的服务, 有效降低了农业生产所面临的风险。
以色列农业快速发展离不开政府的财政支持, 以色列每年用于农业研发的投资超过农业总产值的2.5%, 其农业信贷投放量在1999~2014年持续15年居世界前20位。除政府直接投资、提供优惠贷款、自然灾害保险、承担出口风险外, 政府还通过市场化参与投资风险基金等间接形式, 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海外资本投资于高新领域, 促进其快速发展。1993年以色列政府实施股权投资YOZMA计划, 创立“政府+私人资本 (民间资本+海外资本) ”模式的股权投资YOZMA基金, 成为推动以色列风险投资的最主要力量。政府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40%, 不参与投资决策, 也不干预投资项目的选择, 引导激励创业投资和创业早期企业的发展。同时, 作为投资早期项目的补偿条件, 政府允许私人投资者可以在子基金成立5年内, 以事先约定的较低价格购买政府所持份额。这一机制大大激励了私人投资的积极性, 也为政府引导资金的退出作了很好的铺垫, 仅2016年以色列初创企业融资就高达48亿美元。
我国地域辽阔, 国土面积是以色列的384倍, 人口众多, 占世界人口的18.67%, 国情与以色列差别很大, “三农”问题更为复杂。新形势下, 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 虽不能完全照搬以色列农业现代化的路径, 但可借鉴其农业现代化的有益经验。
我国人均耕地、人均淡水占有量分别是世界人均值的36%和27%, 从资源禀赋上看, 我国与以色列同样面临着人均耕地少、水资源短缺等问题, 因此, 我国也要对土地、水等资源进行强有力的保护。以前, 我国过度重视GDP的增长, 而忽视了对自然资源的严格保护, 造成自然资源破坏严重。据统计, 全国水土流失面积达295万平方公里, 年均土壤侵蚀量45亿吨, 沙化土地面积173万平方公里, 石漠化面积12万平方公里, 约有2000亿平方米耕地受到不同程度的重金属污染。
目前, 我国要进一步完善水、耕地等自然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 实现对自然资源的归口管理, 建立法律威慑、政府监管、保护补偿激励相结合的机制, 守住1.2亿公顷耕地红线和全国农业灌溉用水量2020年3720亿立方米、2030年3730亿立方米的控制红线不突破, 努力实现化肥农药施用量零增长, 确保农业生产赖以为本的自然资源不再恶化, 并逐步得到恢复。
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情况普查, 截至2016年年末, 我国现有规模农业经营户398万户, 农业经营单位204万个, 种植业适度规模经营比重在40%以上, 比“十二五”期间提高了10%, 农业结构得到了不断优化, 规模经营得到了快速发展, 但土地条块分割、经营规模较小、种植结构不合理、加工比重低等问题依然很严重。
我国应重点引导农业结构进行如下调整。一是根据资源禀赋, 合理调整农业布局。发展我国农业, 实现农业现代化, 必须根据我国各地的资源禀赋、生态环保要求, 按照功能区划合理布局。不符合功能区定位的, 要通过政策引导、奖励等手段, 引导农业结构进行调整, 宜林则林、宜牧则牧, 实现农牧渔林等之间的均衡发展。
二是在确保粮食安全的情况下, 适应市场需求, 调整农业种植结构。粮食安全是最大的安全。截至2018年, 我国粮食产量连续6年超过6亿吨, 粮食人均占有量达450公斤, 高于世界平均水平。2017年, 我国进口粮食13062万吨, 其中大豆进口9553万吨, 小麦进口442万吨, 稻谷进口403万吨, 玉米进口283万吨。因此, 总体上看我国粮食基本自足, 粮食安全情况良好, 但从具体品种看, 粮食结构并不合理。小麦、稻谷口粮品种供求基本平衡, 玉米出现阶段性供大于求, 大豆供求缺口逐年扩大。因此, 在确保粮食安全的情况下, 要适当增加大豆、油料、优质饲草等短缺品种的耕种面积, 开发农作物高产新品种, 并适度降低玉米的种植面积。
三是进一步理顺关系, 继续推进适度规模经营。以色列农业劳动力参与率低, 以色列农业劳动力占人口比重仅为1.7%, 而我国为22.60%。我国人多地少, 人均耕地不足0.1公顷, 家庭分散式经营导致从事农业生产比较收益低, 农民投入意愿不强, 在这种情况下, 很难实现农业现代化。以河南为例, 按建成后高标准粮田粮食产量18750公斤/公顷.年、一家3口人、0.3公顷耕地计算, 扣除非付现成本 (家庭用工折价、自营地折租) 前的收益不足7000元, 相当于外出务工两个月的收入, 同时, 还要承担自然灾害和市场带来的巨大风险, 导致农民投资农业生产 (时间和资金) 的意愿及青壮年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意愿下降。因此, 发展农业生产, 实现农业现代化, 必须采取适当措施, 打破农业生产条块, 引导农民实现适度规模经营, 让农业生产者的收入水平与从事其他行业的收入水平及付出相匹配。
四是打破产业界限, 推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不能局限于农业, 要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乡村第三产业, 提升农产品加工率和加工水平, 发展乡间旅游经济、创意农业、定制农业等, 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协同发展, 将农村、农业打造成多点创收、共生互进的产业融合体。同时, 将实现规模经营从种植业转移出的劳动力, 就地转移到农产品加工业、乡间旅游等服务业。
农业现代化需要科技创新来实现, 需要科技创新来发展。以色列建国60年实现农业高度现代化, 靠的是科技的不断创新。我国近年来, 研发投入增长很快, 年均增长11%, 规模跃居世界第二位, 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56%, 成效喜人, 但与以色列相比差距还很大。在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中, 重点要加强现代种业发展、现代农业装备研发、信息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
加快现代种业发展。我国7000多家种业销售公司2013年的销售只占世界的2%, 与我国农业大国的地位极不相称。针对我国种业发展存在的不足和生产实际需要, 种植业要加强高效制繁种、分子设计育种等关键技术的研发, 培育和推广多抗广适、适宜机械化生产、高产优质的新品种;畜牧业要推进联合育种和全基因组选择育种, 加快本品种选育和新品种培育;渔业要建设一批育种创新基地, 提升创新能力;同时, 加快现代种业企业培育, 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种业企业。面对未来, 我国要提升育种工作的原始创新能力, 着力在基因组学、合成生物学等基础理论领域取得重大突破。
加强现代农业装备研发。我国农业机械化水平提高较快, “十二五”末, 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63.8%, 比“十一五”末提高11.5个百分点;小麦、水稻、玉米三大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分别达93.7%、78.1%、81.2%;但农机装备技术也存在着高端产品供给不足、一些高能耗老旧农机仍在超期服役等问题。我国进行现代农业装备研发, 必须在高端、智能化上下工夫, 以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与信息化融合为路径, 加快高端农业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的研发, 推动农业装备向数量质量效益并重转型, 促进农业机械化提档升级。
推广信息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在新科技革命发展背景下, 我国应促进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的全面深度融合, 加快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 大力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智能装备在农业方面的应用, 加快提升农业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大力发展智慧农业, 从而降低农业生产的风险及相关成本, 提升农业生产的效益。
实现农业现代化, 需要高素质的农业从业者。以色列农民的文化程度普遍较高, 农民中大学以上文化程度的占近50%, 并可通过专门的农业教育培训机构、短期培训班和网络远程培训系统, 接受农业技能和农业知识培训。而我国目前农业生产经营人员中, 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情况普查统计, 未上过学的占6.4%、小学占37.0%、初中占48.4%、高中或中专占7.1%、大专及以上占1.2%, 差距很大, 因此, 我国要紧紧结合农业现代化的需要, 大力实施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 加强对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的培育和现代职业农民的培训, 建立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扶持相衔接配套的现代职业农民培育制度, 鼓励农民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就近就地接受职业教育。
我国要借鉴以色列技术推广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经验, 构建起与农业生产一线更为紧密的技术推广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在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方面, 要深化农技推广体系改革, 完善科技推广人员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 构建以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为主导、科研院校为支撑、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广泛参与的新型农技推广体系, 消除技术研发与技术推广、技术推广与一线生产者之间的屏障, 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技术研发推广体制, 增强技术研发的实用性、技术推广的针对性和生产者的参与度。在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 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 统筹兼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持小农户。鼓励农民成立农业生产、产品销售、农资经销等专业合作社和综合合作社, 提高农业生产者从事生产、适应市场、抵御风险、降本增效的能力。
第一, 建立完善农业保险体系, 加大保险保障力度。农业生产具有高风险性和低收益性。因此, 稳定和发展农业生产, 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 必须尽快建立多层次的农业保险体系, 以增强农业生产经营的抗风险能力:一是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 将主要粮食作物、畜禽品种、水产品、特色农产品、设施农业等逐步纳入保险范围;二是创新开发符合农业生产经营特点的保险新品种, 探索开展完全成本保险、收入保险、农机保险等;三是建立农业保险与农业补贴、涉农信贷、农产品期货的联动机制, 研究完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第二, 调整优化农业补贴政策。逐步扩大“绿箱”补贴规模和范围, 探索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新型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 在“绿箱”范围内加大对土地整理、农田水利、农村道路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
第三, 改善农村金融环境, 增加农业贷款规模。我国农业贷款比重低, 仅占全国贷款总额的5%左右, 农村资金大部分通过银行农村吸储城市放贷途径, 从农村转移到了城市。国家要对农村金融进行改革, 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 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回归本源, 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更好地满足农业现代化对金融的需求。
第四, 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农业现代化建设。一是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 模式;二是学习以色列经验, 设立风险投资基金模式;三是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发行上市、新三板挂牌和融资、并购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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