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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6岁男童被狗咬后病发身亡!混合过错谁买单?法院一审:狗主、物业、医院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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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于乐 翟瑞峰 编辑/史文静

播出时间 19:00-20:00

安徽广播电视台科教频道

恶狗伤人的事件是层出不穷,去年四月份,芜湖一名六岁的男童在小区内被一只黑狗咬伤,后来虽然也打了狂犬疫苗,但依然感染了狂犬病毒,最后不幸离世。

六岁男童被狗咬伤 狂犬病发不幸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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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对这一案件做出一审判决,恶狗饲养人,小区物业以及救治医院共同赔偿男童家属共计78万余元。

一个六岁的小男孩,为何会被恶狗所伤,并感染狂犬病毒,最终不幸离世呢?作为救治的医院又为何要承担赔偿责任?事情还要从2017年4月16号下午说起。

杨女士是被咬男童昊昊的母亲,她告诉记者,事发时没有任何的征兆,孩子也没有任何逗狗的行为,宝宝坐在电瓶车上等爸爸,狗就把他扑到了。事发后,同行的小女孩赶紧上楼喊人,等大人赶到后,咬人的恶狗已经不知所踪。

昊昊面部被狗咬伤,满脸是血,并且靠近右眼位置,情急之下,父亲赶紧将他送到了医院。

被狗咬伤后,昊昊被第一时间送到了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进行治疗。

昊昊的母亲告诉记者,在医院里,医生并没有第一时间按照正确处理狗咬伤的方法,对昊昊的伤口进行处理。

在急诊医生的建议下,夫妻俩带着孩子来到了弋矶山医院眼科,办理了住院手续,并在当晚9点多钟,医生先为昊昊进行了眼部手术。

由于弋矶山医院没有狂犬疫苗,第二天一早,杨女士和丈夫便带着昊昊去防疫站,接种了狂犬疫苗,不过此时距离孩子被咬伤已经过去了16个多小时。

给孩子打狂犬疫苗时,打疫苗的医生告诉夫妻俩,弋矶山医院的处理方法不对,正确方法应是第一时间给孩子清创并进行手术,伤口不能缝合。这一说法,让杨女士和丈夫心里不安起来。

在医生的建议下,在为孩子注射狂犬病免疫球蛋白及狂犬病疫苗时,他们特意选择了双倍的剂量,只希望孩子能够平安无事。

经过几天的康复治疗,2017年4月24号,昊昊出院了。然而,就在一家人期望孩子能够尽早康复时,昊昊却出现了发热、嗜睡等症状,起初他们以为孩子只是患了普通的感冒

当天晚上,之前一直嗜睡的昊昊,却表现得异常烦躁,吃的东西也吐了,眼神也不对劲了。

随后,他们再次将孩子送到了芜湖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

而弋矶山医院却拒绝接收昊昊,无奈他们只得将昊昊带去了南京。在南京市儿童医院,不幸的消息传来,昊昊最终被确诊为狂犬病。

杨女士表示,当时自己的妹妹告诉她,昊昊可能熬不过当天晚上,当时自己整个人都傻了,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2017年5月22日,昊昊经抢救无效宣告死亡。家人想不明白,既然已经注射了狂犬病免疫球蛋白及狂犬病疫苗,为何昊昊还会感染狂犬病病毒呢?

经过对昊昊抽血化验发现,血液里确实有狂犬病疫苗的抗体。既然体内已经有了狂犬病疫苗的抗体,为何还会发病呢?

杨女士称,是在医院时,孩子伤口没有被彻底清洗干净,从而导致了病毒感染,而且缝合后还对伤口进行了包扎,病毒会在体内繁殖更多。

事情发生后,让杨女士和家人心寒的是,伤人恶狗的饲养人,以及涉事的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都没有人出面对他们进行安抚。

事到如此,难怪杨女士气愤,自己的孩子被狗咬伤,狗的主人却不承认狗是自己的,本以为到了医院能医治好,结果发生了意外,这样的打击让人难以接受。

难道说,孩子的死,狗主人真的可以不承认吗?医院又是否要担责呢?

为讨公道打官司 法院一审做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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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恶狗伤人,夺去了一个孩子活泼可爱的生命,这个事撂在谁身上谁都受不了。为了给孩子讨一个公道,杨女士和家人将狗的饲养人,小区物业和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告上了法庭。

法官认为本案是一个混合过错事件,在排除受害者家属能够获得双倍赔偿可能性之后,法院在一个案件里一并主张赔偿。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吴贤佼法官告诉记者,本案的一个争议焦点,是在对狗主人的认定上。被告李某称,咬人的狗是流浪狗,他仅仅是对其喂食,所以否认是狗的饲养人,

根据原告提交的视频资料,在4月4号到4月15号,连续十多天的晚上,被告李某都携带食物,对包括伤人黑狗在内的三只小狗进行喂食,喂食结束后,并将它们引导到指定的位置。除此之外,伤人黑狗被物业打死后,李某曾报警称物业将他的狗打死了,最后在得知狗伤人后,又否认了与狗的关系。

吴贤佼法官表示,结合所有的书面证据以及视频资料,法院认为被告李某并不是偶然对这三只狗进行喂食,而是连续的、长期的进行喂养,形成了喂养关系。

此外,本案另外一个争议的焦点,是弋矶山医院是否存在过错。 根据原告和被告弋矶山医院的申请,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委托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进行了鉴定,并于2018年6月1日出具了鉴定意见书。

庭审过程中,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的专家特意来到了现场出庭作证。专家认定弋矶山医院对昊昊的医疗行为不符合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增加了昊昊狂犬病病毒感染以及发病的风险,医院与昊昊的死亡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建议过错行为在死因构成中的原因力为45%到55%。

2018年8月1号,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黑狗饲养人、物业管理公司、医院分别按照35%、20%、45%的责任对原告进行赔偿,赔偿原告损失共计78万余元。截至记者发稿,三名被告,并没有人对这一判决结果进行表态。

恶狗伤人事件频发 如何防止狗患?

近年来,恶狗伤人事件频频发生,就在今年,合肥就发生多次狗咬人事件,我们也报道过其中的两起。现在伤者的情况怎么样?宠物狗的主人又受到什么处罚了呢?

2018年3月22日,合肥恒大华府小区一名男童被一只黄狗咬伤,脸部被缝了100多针,随后警方介入调查,但狗的主人至今没有找到。

目前男童的父亲告诉记者,物业承诺赔偿孩子二次手术的部分损失,对于打不打官司,男童的父亲表示还在考虑。

2018年3月27号,距离男童被咬伤后的5天,合肥望湖城金桂苑小区,又发生狗咬人事件,一天之中8人被咬,其中7人受伤,最后伤人恶狗被物业捕杀,至今也不知道狗的主人究竟是谁。

对于频频伤人的恶狗,很多市民都说出了自己的顾虑。

芜湖一位市民表示,国家没有专门的法律来控制恶犬,出门遛狗,主人最好给狗戴上牵引绳,并注射疫苗,避免狗对无辜的人造成伤害。一经发现狗主人违反规定,就采取惩罚措施,从狗和狗主人两方一起出发。

在芜湖赭山公园不远处的一片绿地上,傍晚六点钟,不少人开始在这里休息散步,不过记者发现,也有不少人把狗狗带到了这里,任其在人群中穿行。

不少市民表示,公园里孩子多,狗满地跑,很多还是大型犬,一旦被咬了,后果真的很可怕!

在昊昊被狗咬的芜湖市镜湖区美加印象小区,杨女士告诉记者,悲剧发生后,物业只是在小区内张贴了一些告示,不过小区内居民养狗的现状并没有什么改变。

据了解,为了防止狗患的发生,2017年1月1日,济南市正式实行养犬登记信用计分制。

第一次查处犬只扰民、遛狗不拴绳、不携带犬证犬牌的,民警将对犬主进行警告,并扣除3分;第二次查处时,将按照情形对犬主处以200元至500元的罚款,并扣除6分;第三次查处时,对犬主扣满12分,同时,犬证若未年审也将一次扣除12分。扣满12分的犬主将被暂时没收犬只,到指定地点学习相关养犬法规,考试合格后方可领回犬只。

养狗记分制实行一年多来,共处罚1430名犬主,其中,122名犬主被扣满12分,参加学习与考试。济南市民对犬只的不满意度和投诉数都大幅下降。

小编有话说

济南文明养犬的新规,也给各地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不断探索更多适合本地的管理方法,使文明养狗成为一种社会共识,促进人与动物之间相处更加和谐。毕竟狗患的根本其实是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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