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地支三合、三会、半三合
三会>三合>半三合(生地)>六合>基地半三合。
一般不论半会。
假设:庚 己 癸 甲
子 丑 亥 寅
地支亥子丑三会,由于丑土在月建干支一气,很难从水,所以会而不化。有根气就难以合化成功。
假设:甲 丁 壬 甲 申 丑 子 辰
申子辰三合,因间隔丑土,合化不成功,这种就不论三合局了,论子丑合是有效组合,但丑土与子水都有力量,也合而不化,论丑土克子水。
假设:壬 壬 甲 乙
申 子 辰 丑
申子辰合化成功,不论子丑合,申金官星受损,辰土也被合化掉而受损,主脾、胃易有病或大肠有病。
原局申子展合化成功,当岁运出现晨、丑土时,都是水减力,此时为合而不化。
当岁运出现申,是助水局,水局的力量增强。
当岁运出现戌土冲辰,更减力、破局:出现午火也破局;出现寅木冲申照样破局。
假设:甲 丙 己 己
辰 寅 卯 巳
由于土有一定力量,丙、己都助土.局中寅卯辰三会木局处于半化半不化之间,木征服土不易,但成化面能大些,这种情况属于局部合化,并不是完全合化。这种状态,肯定土受伤,这要是女的八字。就受丈夫气,婚姻不顺,必然两次婚姻,且第二次婚姻不如第一次婚姻,因为月柱正官代表第一个丈夫,正官克日主有丙火通关,日支卯木七杀,为第二个丈夫,而偏官直接克日主,无通关,且卯木克日主的力量比寅木大,所以不如第一次婚姻。另外这样人有小人,自坐七杀,自己到哪里小人就跟到哪里,因为命中就是这样的组合,必然反映至慨实生活中就有这样的环境和处境。当岁运出现木引化,会合化成功,土就更受伤。如出现土就不能合化成观。
财 官 日 才
坤造:癸 甲 己 壬
卯 子 未 申
杀 财 比 伤
日主中和偏弱,以印、比为用,忌财、官。
丙寅大运,乙亥年,寅亥合,丙火受伤。原局有卯未,流年遇亥,亥卯未化木局,未又是日主的唯—之根,这时把根拔起,木克土,未土为胃肠,因此这年得肠胃病住院。
比 伤 日 食
乾造:壬 乙 壬 甲
子 巳 戍 辰
劫 财 杀 杀
大运:丙 丁 戊 己
午 未 申 酉
74 84 94 04
日主偏弱,官杀偏旺,财偏弱,食伤谝弱,印星偏弱。取印、比为用,忌财、官、食伤。
行戊申大运,形成申子辰三合局,虽合而不化,但水增力,日主由偏弱转偏旺,所以应取财官为用,忌印比食伤,乙亥年,亥水冲克用神巳火,恐因投资破财,或父亲有灾。实际正是破财。
伤 劫 日 伤
乾造:辛 己 戊 辛
亥 亥 戌 酉
财 财 比 伤
原局日主中和状态。乙未运,日主转为偏旺,取克、泄、耗为用,忌印、比。
壬午年是刃头财,钱借出去不见影了。
太旺的八字遇刃头财也不行,旺极的遇刃头财,为好,反而主得财。
财 印 日 杀
乾造:癸 丙 己 乙
巳 辰 酉 丑
日主偏旺,地支土多,酉为用神,辰酉合,土生金。干不能用金,因金克用神乙木。财在干支都可用。
甲寅大运,表面上是喜用神,但寅木不克土,却有路线生助忌神巳火,虽天干是用神,支起不到用神作用。庚戌年,庚冲克用神乙木,伤官见官。所以这年日主有牢狱之灾。
枭 财 日 财
乾造:癸 已 乙 己
酉 未 已 卯
大运:戊 丁 丙 乙 甲
午 巳 辰 卯 寅
43 53 63 73 83
日主偏弱,财偏旺,官偏弱,印星弱极.取印、比为用,忌土、金、火。
l、丙辰大运,戊申年,运与年干支金是忌神,克耗交加,自己身体有病,牵动妻官,巳申合,婚上有灾。又戊合克印星癸水,又有年上,也主身体、母亲有灾。
已酉年,酉金冲克用神卯木,因有违法被拘留。
2、甲寅大运,癸亥年,甲寅运日主转偏旺,用神应取财,官为用。癸亥印星为忌,亥水冲日支巳火为忌,亥合寅,直克寅中丙火,用神丙火受伤,大运干甲合克己土,这年父亲有病伤灾。
官 伤 日 杀
坤造:丙 壬 辛 丁
子 辰 酉 酉
食 印 比 比
日主辛金偏旺。用神:财、食伤,忌土、金。
1、问命局酉辰合能否合化?
答:辰酉能合,但合而不化。因月今不可能改变自身五行属性。辰酉合实质就是辰土生酉金,金加力。
2、庚寅运,丙申年吉凶?
庚寅运:庚干为忌神,寅木为用神,也无力,因寅木与辰、酉都无特殊关系,所以作用不大。
丙申大运,申金为日干阳刃,冲克大运用神寅木,流年与大运天克地冲,财星寅木受伤,财主身体、钱财,这年身体有病伤之灾(车祸)或父亲身体有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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