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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 律师询问鉴定人的技巧




  证据是认定刑事案件事实的核心所在,被告人口供一直被认为是证据之王,一方面这是最简洁的直接证据,另一方面通常也是侦查机关开展后续侦查,收集相关证据予以印证的前提。

  随着司法理念的革新,及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原则的贯彻与落实,对于口供的依赖明显降低。而另一种证据的“王位”却在悄然确定,这就是鉴定结论或者意见。这种证据威力强大甚至在很多时候直接决定了案件的“生死”。



一、专业准备


  律师在法庭质证中询问鉴定人,应当是一场真正的实质的对抗,它可以有亮点但是绝对不能是一场作秀。简单的说不论是多么精心的策划,也不论是多么娴熟的技巧,都必须建立在扎实的专业知识之上。

  


1、充足专业知识的准备。

  为了充分的发挥律师对出庭鉴定人的质询作用,形成实质的对抗,律师必须在庭前对于鉴定所涉及的专业知识有充分的储备,对于鉴定意见中所涉及的专业知识其基本原理、常识、难点、疑点、争议争论都必须全方位的掌握,虽然在整体与系统上很难与出庭鉴定人对抗,但是在核心问题及针对性问题上应该尽量与鉴定人旗鼓相当。应该首先以旁观者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身份来冷眼旁观,最后再以渔翁取利的角色遴选最为有利的对抗与突破点。

 

2、找准鉴定意见错误或者问题的实质。

  法庭质证不是辩论赛,慷概陈词或者旁征博引都不会直接得分;质证结束也不会颁发最佳辩手的奖项,因为法庭质证的目的最终是要为案件的审理与裁判提供支撑,因此它不仅要进行专业的知识对抗还要是在法律层面的专业知识对抗,要找准鉴定意见的错误或者问题的实质,并最终影响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的采信与使用。

 

3、权衡并分析利弊。

  利弊相辅而存,在攻击他人时通常也暴露自己的弱点,针对一名专业的鉴定人在进行质询准备,选择攻击要点时,要充分分析如果最终的要点不能成立会给自己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以及所选择攻击要点被鉴定人破解并回击的后果。律师的法律职责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如果所选择的攻击要点最终未能有利于辩护,反而使自己的当事人处于更加被动的地位,则悔莫大焉。


二、精心策划


  在鉴定的专业对抗上,律师是弱小的,所以这注定是一场以少对多、以弱对强的战争,如果要想取胜必须要精心的策划,否则实难胜算。


   

1、进知所取;退知所守。

  简单的说就是知道进攻的目的,也知道退守的底线。法庭不是歌舞台,律师询问鉴定人,为了充分揭示鉴定意见的错误与问题可以运用必要的技巧,但是不能得意忘形的将法庭当做自己的广告店。为了彻底的断绝鉴定人反攻的机会,在策划询问时要充分注意各个要点之间的间隔,避免鉴定人在回答新问题时有机会重新解释或者修正旧问题的答案。

 

2、知其退而善胜;知其攻而善败。

  简单的说就是分析对方可能逃跑的路线并预备追击与拦截的方案;分析对方可能反攻与进攻的套路与方案并提前拟定防御的方案。


三、询问技巧



1、瞒天过海、出奇制胜   

  因为对手很强大所以我们要悄悄的接近核心,才能发起致胜的进攻或者有效的拦截。在技巧上我们通常要以很尊重鉴定人姿态向他请教相关的鉴定知识,并且是一种似懂非懂的状态。如果太懂了鉴定人会开始怀疑,如果太不懂法官就会认为和案件没有关系而予以制止,所以简单的呼为老师或者加上其职称是比较恰当的,如果非要问鉴定人籍贯、学历、社会经历等等的确实需要充分的慎重。要让出庭的鉴定人充分的放松,甚至对我们充满轻视,最终让他们过分的骄傲甚至将一些自己本来都不打算说的话都向法庭陈述,也让律师询问气氛融洽。

 

2、诱敌深入,以逸待劳   

  针对专业的问题要尽量引导鉴定人亲自作出通俗的解释。同时在不断引诱专家对专业问题进行通俗解释的过程中出庭鉴定人基于各种原因也可能对专业问题作出错误的通俗解释,或者暴露其他新的问题。

 

3、釜底抽薪,以少胜多

  我们可用的有生力量是极其有限的,而且我们可能只有一次进攻或者拦截的机会,所以在攻击之前要万分的保护有生力量绝不能让对方提前发现,也要竭力确保一战成功直指要害。

 

  因此对于发现并且选定作为主要攻击目标的鉴定意见中的错误与问题一定要力求一锤定音的效果,为了达到这样的效果除了之前所作的学习、策划、铺垫外,还需要律师充分发挥法律人逻辑思维的强项,在所有人都明白了这项鉴定是怎么回事后,辩护人要设定一项二难推理,并置鉴定人于二难之中,当该项工作完成后,不论鉴定人是否解释或者作出怎样的解释都无法回避被发现的错误与问题。此时公诉人也无法再提供帮助或者补救,因为在鉴定的领域公诉人与律师一样是门外汉,而且二难是鉴定人在不知不觉中自己设置的,其他人确实无权也无法做出解释。

 

  为了保证二难推理使用的最佳效果,在展示二难推理前可以将检察官、法官在后续可能发问的问题尽量问完。让公诉人与法官难以提出新的问题,最终鉴定人退庭时终结在陷入二难推理无法解释的状态。 

 

  总的来说对于鉴定意见的质证至关重要,并且要想取得理想的效果困难重重,但是进行专业的分析及周密的策划并且充分运用辩护人语言技巧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不仅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促进法庭作出公正的裁判,也能够充分彰显律师作为专业法律工作者的风采,有效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中国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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