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董仲舒诞辰2200年暨董仲舒思想国际研讨会”论文之七 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余治平 董仲舒的思想里,历史论与宇宙论始终是纠缠在一起的。关于董仲舒,一个极为常见的现象是,许多人知道他的宇宙图式论、天人感应说,但却很少有人知道他的更为重要的终始转移的历史理念;许多人都知道他有“三统说”,但却很少有人知道他还有“十如更始”说、“终始转移”说与“四法说”。总体上看,董仲舒的宇宙论是历史观的发生土壤,而“十如更始说”、“终始转移”说构成了董仲舒历史理念的逻辑基础,“三统说”、“四法说”则是董仲舒天数理念在社会历史领域里推展与延伸。董学中作为信念对象的天也可以表现为一种极具中国思想特色的终始转移的历史观念。研究董仲舒的历史哲学,不应该只满足于某种具体事相的表述,而应该从阴阳五行的发生机理上进行分析和梳理。 一、数的宇宙生成性质 数,或作为数的表现形式的数字,在古代中国绝不仅仅作为一种计算工具而存在。数字在中国人的思想观念里,除了计算、数学的意义之外,甚至还是哲学思考的对象。中国人对于数字的理解,似乎颇为独特,总喜欢把数与宇宙创造和世界生成勾连在一起。老子说: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四十二章》) 本体大道混而为一、独立无偶,绝无对待。关于“一”,老子曾说:“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老子·三十九章》)“一”原来并不简单地就是人们在数一数的动作过程中的那种任意的、随机的从头数起或从第一个开始数起。“一”,应该具有更为原始、本源的性质。一,标志着事物的开始、缘起与所从出,是真正的“头”之所在。王弼说:“一,数之始而物之极也。”王弼:《老子注》,见《百子全书》,第五册,第4436页,岳麓书社,1993年,长沙。老子所说的“一”,在成为数序原发的同时,也当然地上升为物的本根、始基。而“二”则指大道所禀赋的阴、阳之气。作为大道涉及于现象世界并向存在世界过渡之初的基本形态,阴、阳之气,是大道从混而为一状态而逐步分化的第一步。“三”是指阴、阳二气相互激荡,达到一种和谐、稳定的状态,进一步孕育出具体、实在而又纷繁丰富的万事万物。“三”才是经验性的世界存在。按照《淮南子·天文训》的理解:“道始于一,一而不生,故分而为阴阳。阴阳合和而万物生。故曰: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淮南子·天文训》,第32页,岳麓书社,1988年,长沙。如果说“一”是本体之境界,那么,“二”则应当是大道由本体向现象存在领域(“三”)蜕变、落实过程中的过渡形状,而“三”则完全是现实化、具体化、确定化的充分展开了的世界内容。原先纯粹数字化的一、二、三,在这里却成为大道创设万物的活动过程,算术化的数的理念被宇宙生成论所替代。 《周易》更把数的重要意义推到极点状态。数,在《周易》里,有着决定性的地位和作用。《易》学研究,历来分为象数易学和义理易学两大流派。象数一派能够从数的复杂变化关系中阐发宇宙及人生的意义的。《春秋左传》说:“龟,象也;筮,数也。物生而后有象,象而后有滋,滋而后有数。”《春秋左传·僖公十五年》,第65页,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年,沈阳。数之中,已经孕含了宇宙发生和世界演化的因子。对数的阐释甚至就已经是对一切存在物以及人的意义的揭示。荀子甚至直接把“数”总结概括为世界万物和人的存在形式,他说:“万物同宇而异体,无宜而有用,为人数也。”《荀子·富国》,见《百子全书》,第一册,第157页,岳麓书社,1993年,长沙。中国人似乎一直都相信“天数”之说,以为这是不可逆转的必然性,是人生生活所应该无条件遵从的绝对律则。《吕氏春秋》说:“性者,万物之本也。不可长,不可短,因其固然而然之,此天地之数也。”《吕氏春秋·不苟论·贵当》,第227页,岳麓书社,1988年,长沙。天数或天地之数就是人或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为主观所无法改变的性质。《易传·系辞上》说: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易传·系辞上》,见高亨:《周易大传今注》,第527、528页,齐鲁书社,1979年,济南。 在《易经》中,阳爻一画象(—),代表“天”,所以,天数为一,为奇数,推至于三、五、七、九;阴爻二画象(--),代表“地”,所以,地数为二,为偶数,推至于四、六、八、十。作为天之数的一、三、五、七、九,合计等于二十五;作为地之数的二、四、六、八、十,相加之和为三十。这样,天、地之数总共为五十五。 正是由于这个天地之数,实现了大千世界的变化演绎,能够在阴阳鬼神之间进行有效沟通。“是故四营而成《易》,十有八变而成卦,八卦而小成。引而申之,触类而长之,天下之能事毕矣。”《易传·系辞上》,见高亨:《周易大传今注》,第529、530页。占筮之时,通过对蓍策作“分二”、“挂一”、“揲四”、“归奇”的四次排列组合,就可以得出卦体的基本形态。每三次蓍变才能够生成一爻,而每卦又有六爻,这样,要通过十八次的蓍变,才能最终形成一个整卦。但八卦所形成的还只是某个独立事物的本身,还不是作为世界整体的存在物,事物与事物之间还没有能够实现普遍的联系或贯通。八卦只有在演变、推广成六十四卦的情况下,事物与事物之间才能够相互应合并充分彰显出自身所象征的意义,《易经》才能够显现出包容天下、成就万物的无穷蕴涵,世界以及宇宙才会是完整、丰富的。所以,《易传·系辞上》说:“参伍以变,错综其数,通其变,遂成天下之文;极其数,遂定天下之象。”《易传·系辞上》,见高亨:《周易大传今注》,第532、533页。只要把数的复杂变化关系全部掌握了,也就真正领会了天下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 二、“天之数” 对于数,董仲舒很强调“十”的重要。关于“十”,董仲舒说:“天、地、阴、阳、木、火、土、金、水,九与人而十者,天之数,毕也。故数者,至十而止;书者,以十为终,皆取之此。圣人何其贵者?起于天,至于人而毕。毕之外,谓之物。物者,投所贵之端,而不在其中。以此见:人之超然万物之上,而最为天下贵也。”董仲舒:《春秋繁露·天地阴阳》,第98、99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数字“十”已经远远超出了它的运算学、符号学意义,它已经与世界构成相联系起来了,甚至就是世界构成的一个环节、一个部分。“十”代表着天、地、阴、阳、木、火、土、金、水以及人。作为世界基本构成的十种基本因素就是所谓“天之数”。达到了“十”,就可以说是穷尽天数了。反过来,数的计算也是从一开始,到十就应该进制了,又有了新的开始。但是,在天数“十”之中,为什么没有“物”的位置?又为什么开始于天,而终结于人?这不是随意的,而是有原因的。董仲舒以为,物是由世界十种构成性因素而创生出来的。如果说天、地、阴、阳、木、火、土、金、水、人存在于毕之内,那么,物则是毕之外的存在体,是本体进入现象后的现实产品。物见于现象之末,而不在本体之中。天数“十”之中,从天开始,是世界一切从天而生的信念本体的反映,而以人为终结,则表示着人是在获得、汲取世界精华之后而成长起来的,人是应该超然于其它存在物之上的,是最为天下尊贵的族类。 董仲舒说:“天之大数,毕于十旬。旬,天地之间,十而毕举。旬,生长之功,十而毕成。十者,天之数所止也。”董仲舒:《春秋繁露·阳尊阴卑》,第66页。董仲舒在《春秋繁露·基义》篇中也有几乎同样的说法:“天之大数,必有十旬。旬,天地之数,十而毕举。旬,生长之功,十而必成。”这是对“十”的进一步解释。这里的“旬”似乎可以训作“匝”苏舆:《春秋繁露义证·阳尊阴卑》,第323页,中华书局,1992年,北京。,意为周、圈、转、环绕等。按照古人对天体运动规律的理解,月亮绕大地运行一周为一个月;十个月,形成一个大的循环,则成一年。月复一月,年复一年,这就是固定不变的“天之大数”。一年下来,天道完成一次圆满的展示;十月之中,包括人在内的世界存在则也实现了一个生命周期。“是故阳气以正月始出于地,生育长养于上,至其功必成也,而积十月。人亦十月而生,合于天数也。是故天道十月而成,人亦十月而成,合于天道也。”董仲舒:《春秋繁露·阳尊阴卑》,第66页。所以,“十”不只是数学的符号,还应该是关乎事物生成的本体性存在。同时,数以十记的意义还在于:十与人伦社会的基本秩序相契合,是人与天合的标志之一。董仲舒说: 古之圣人,因天数之所止,以为数纪。 十如更始,民世世传之,而不知省其所起。 知省其所起,则见天数之所始; 见天数之所始,则知贵贱逆顺所在; 知贵贱逆顺所在,则天地之情著,圣人之宝出矣。董仲舒:《春秋繁露·阳尊阴卑》,第66页。
对阴阳之气的运行作一个形象化的描述,可列图式为: 水 后 子 阴盛(太阴)中阳起(少阳) 北 冬至 金右酉和西秋分土春分东和卯左木 夏至 南 阴起(少阴)中阳盛(太阳) 午 前 火 不难看出,阴、阳之气的始与终都是在中、和之间有序进行的。并且,阴阳之气的运行是永无止竭的。这就叫做“天有两和,以成二中。岁立其中,用之无穷。”董仲舒:《春秋繁露·循天之道》,第91页。并且,在董仲舒的天道观里,阴阳与五行也是相互结合的。董仲舒说:“少阳因木而起,助春之生也;太阳因火而起,助夏之养也;少阴因金而起,助秋之成也;太阴因水而起,助冬之藏也。”董仲舒:《春秋繁露·天辨在人》,第69页。在少阳、太阳及少阴、太阴,与木、火、金、水之间所存在的一一对应关系中,一方面,五行可以作为阴阳升起的一种动力性因素而存在;另一方面,五行也应该是阴阳运行所不断趋赴而又不断放弃的目标,是阴阳所经历的一个个具体阶段。“故至春,少阳东出就木,与之俱生;至夏,太阳南出就火,与之俱暖。此非各就其类而与之相起与?!少阳就木,太阳就火。火木相称,各就其正。此非正其伦与?!”董仲舒:《春秋繁露·阴阳终始》,第70页。但是惟有少阴与金之间不是一种“就”(即趋赴)的关系,少阴可以助秋之成,但原则上却不可以“就”。因为,在董仲舒看来,“至于秋时,少阴兴,而不得以秋从金,从金而伤火功。虽不得以从金,亦以秋出于东方,俛其处而适其事,以成岁功,此非权与?!阴之行,固常居虚,而不得居实,至于冬,而止空虚,太阳乃得北就其类,而与水起寒。是故天之道,有伦、有经、有权。”董仲舒:《春秋繁露·阴阳终始》,第70、71页。 阴阳之气,就在这“两和”、“二中”之间,周行、运转,永无止尽。这就是董仲舒所谓的“天地终始”。这样,阴、阳之气就形成了一个始与终相统一、相衔接的循环式的运动轨迹。“天之道,终而复始。”董仲舒:《春秋繁露·阴阳终始》,第70页。实际上,这种终与始的统一、衔接就是所谓阴与阳的“兼”、“合”。没有终与始的相兼相合,其实也就不可能有转移活动的存在,当然也不可能产生圆周式的运行路线。董仲舒从哲学的高度论证出“合”的必然性和实在性。他说:“凡物必有合。合必有上,必有下;必有左,必有右;必有前,必有后;必有表,必有里。有美必有恶,有顺必有逆,有喜必有怒,有寒必有暑,有昼必有夜,此皆其合也。阴者,阳之合。妻者,夫之合。子者,父之合。臣者,君之合。物莫无合,而合各有阴阳。阳兼于阴,阴兼于阳。……阴阳无所独行,其始也不得专起,其终也不得分功,有所兼之义。”董仲舒:《春秋繁露·基义》,第73页。人伦生活世界离不开合,天道阴阳更离不开合,或者,人伦生活的合是天道阴阳之合在存在世界里的反映和表出。阴阳兼合的意义是非常重大的,这是研究董学所不应放过的问题,它直接牵连着董仲舒历史哲学的发生与发展,千万不可掉以轻心。只有在阴盛兼着阳起、阳盛兼着阴起的情况下,世界运行的活动才能够继续下去,历史才能够是终始转移、世代永传的。兼、合,是宇宙的普遍法则,是人世的基本规律,更是天地大道自身已有的一项内容,正如董仲舒所说:“复而不厌者,道也。”董仲舒:《春秋繁露·天地阴阳》,第99页。“天覆育万物,既化而生之,有养而成之。事功无已,终而复始。”董仲舒:《春秋繁露·王道通三》,第67页。
五、三统说 应该承认,在汉初的建德过程中,董仲舒的思想是起了一定作用的。与《吕氏春秋·应同》所主张的“五德转移”说有所不同,董仲舒提出了“三统说”。按照董仲舒的理解,一年十二个月,有三个月可以被确定为岁之首,即所谓“正月”,并以此月的颜色为本朝崇尚的主色彩。这三个月分别是寅月(现在的农历正月)、丑月(现在的农历十二月)、子月(现在的农历十一月)。“统”蕴涵着开始、根本、纲领、纪要之意。根据寅、丑、子这三个月所建立起来的朔始律法、制度服色,就叫做“三统”。在董仲舒看来: (1)建寅、正黑统的根据和基本要求在于:“以黑统初,正日月朔于营室,斗建寅,天统气始通化物,物见萌达,其色黑,故朝正服黑,首服藻黑,正路舆质黑,马黑,大节绶帻尚黑,旗黑,大宝玉黑,郊牲黑,牺牲角卵,冠于阼,昏礼逆于庭,丧礼殡于东阶之上,祭牲黑牡,荐尚肝,乐器黑质,法不刑有怀任新产,是月不杀,听朔废刑发德,具存二王之后也,亲赤统,故日分平明,平明朝正。”董仲舒:《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质文》,第41、42页。三正如果从黑统开始,正月初一之日,太阳与月亮在北方营室之位汇合,北斗星之柄就指向“寅”位,天便开始统领阳气而化育万物,万物处于萌发、始生的状态,于是一切度制、服色都以黑为正。 (2)建丑、正白统的根据和基本要求在于:“正白统者,历正日月朔于虚,斗建丑,天统气始蜕化物,物初芽,其色白,故朝正服白,首服藻白,正路舆质白,马白,大节绶帻尚白,旗白,大宝玉白,郊牲白,牺牲角茧,冠于堂,昏礼逆于堂,丧事殡于楹柱之间,祭牲白牡,荐尚肺,乐器白质,法不刑有身怀任,是月不杀,听朔废刑发德,具存二王之后也,亲黑统,故日分鸣晨,鸣晨朝正。”董仲舒:《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质文》,第42页。三正如果从白统开始,正月初一之日,太阳与月亮在虚宿之位汇合,北斗星之柄就指向“丑”位,天便开始统领阳气而使万物突破皮壳束缚,得以生芽、初长,于是一切度制、服色都以白为正。 (3)而建子、正赤统的根据和基本要求则在于:“正赤统者,历正日月朔于牵牛,斗建子,天统气始施化物,物始动,其色赤,故朝正服赤,首服藻赤,正路舆质赤,马赤,大节绶帻尚赤,旗赤,大宝玉赤,郊牲骍,牺牲角栗,冠于房,昏礼逆于户,丧礼殡于西阶之上,祭牲骍牡,荐尚心,乐器赤质,法不刑有身,重怀藏以养微,是月不杀,听朔废刑发德,具存二王之后也,亲白统,故日分夜半,夜半朝正。”董仲舒:《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质文》,第42页。同样,三正如果从赤统开始,正月初一之日,太阳与月亮在牵牛之位汇合,北斗星之柄就指向“子”位,天便开始统领阳气而施化万物,万物则处于施展、运行的状态,于是一切度制、服色都以赤为正。三正、三统的关系可列式表示为: 以寅月(今正月)为首建寅正黑统——夏 以丑月(今十二月)为首建丑正白统——商 以子月(今十一月)为首建子正赤统——周 黑统、白统、赤统形成三种不同的历史基调,远古中国的不同朝代依据自己不同的使命而各正一统。似乎接下来的中国历史也得遵循这样的基本法则,黑、白、赤三统形成了一个历史演变的循环。按这样的历史逻辑,周以后各个朝代的道统也应该沿着黑、白、赤的顺序推演下去。如果说前朝秦帝国还算作一个王朝,并且它“以冬十月为年首,色上黑”,司马迁:《史记·卷二十八·封禅书》,第207页,岳麓书社,1988年,长沙。是正黑统的,那么,国朝大汉则似乎应该是正白统的。然而,董仲舒对秦的建德却颇不以为然,在他看来,继周代而兴起的似乎不是秦王朝而毋宁是倾注了孔子王道理想的《春秋》,《春秋》继周代的赤统之后,所以“尚黑”。“《春秋》上黜夏,下存周,以《春秋》当新王。”汉德应该与《春秋》相一致。秦帝国,尽管在现实上是真正实现了中国统一的王朝,但却始终没有能够获得天的认可,因而是不合法的历史存在,注定了要短命而亡。这种近似荒唐的结论,深刻地反映着汉初学者对秦帝国的地位和作用的评判还没有走出道德主义和情感主义的窠臼。同时,纵观中国历史,朝代的变换,在形式上并不都是那种统一的帝国,如果三统或五德仅以统一的帝国为标志,那么历史上众多的长时期的分裂、混战年代,又怎么算,它们是否也应该列入三统或五德转移的进程之中?这就暴露出三统或五德说的任意性、非严密性和狭隘性。董仲舒以及其他许多古代学者在这些问题上并没有作进一步的交代,抑或是蓄意含糊其辞。
《春秋》之“王正月”就是为了限制“变”,历史虽然永远处于转移过程之中,事相尽管纷繁复杂,但仁义、王道却始终是人们生活的基本要求,从来不可更易。“改正之义,奉元而起。古之王者,受命而王,改制称号正月,服色定,然后郊告天地及群神,远追祖祢,然后布天下。诸侯庙受,以告社稷宗庙山川,然后感应一其司。三统之变,近夷遐方无有,生煞者独中国。然而三代改正,必以三统天下。曰:三统五端,化四方之本也。天始废始施,地必待中。是故三代必居中国,法天奉本,执端要以统天下,朝诸侯也。是以朝正之义,天子纯统色衣,诸侯统衣缠缘纽,大夫士以冠,参近夷以绥,遐方各衣其服而朝,所以明乎天统之义也。其谓统三正者,曰:正者、正也。统致其气,万物皆应而正。统正,其余皆正。凡岁之要,在正月也。”董仲舒:《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质文》,第42页。改正朔的本初意义,是随“元”而起的。而这个“元”又来自于人的实践世界,是始终与历史活动本身、与人的信念本体之天相联系的。董仲舒把“三统”(黑、白、赤)、“五端”(元、春、王、正月、公即位)当作“端要”,以为这才是统御天下的根本大法。因为本正就不怕末邪,根直就不怕枝歪,只要在源头上不被扭曲、变形,无论发展到任何时候、任何状况都不会被误解。 但是,就在建构和强调终始转移历史意识的同时,董仲舒似乎更坚定地以为,所谓“改制”,只不过是“徙居处,更称号,改正朔,易服色”,而更为本质的方面则在于,“若夫大纲、人伦、道理、政治、教化、习俗、文义,尽如故,亦何改哉?故王者有改制之名,无易道之实。”董仲舒:《春秋繁露·楚庄王》,第11页。人君国主在称王作帝以后,尽管对度制、朔德等方面作了相应的更易,但是,作为“道之实”的仁义道统本身却始终保持着它的原始性和本源性。历史、民族、文化在自身运动中永远会保留它的连续性和统一性,不可能被切断,不可能被终止,这才是铁定的法则,才是不可更变的根本大道。“是以禹继舜,舜继尧,三圣相受而守一道,亡救弊之政也,故不言其所损益也。”所有的人都得匍匐在仁义王道的光辉旗帜下,因为它已经融入了我们的血液。尽管朝代在变、帝王在换,但中国之为中国、炎黄子孙之为炎黄子孙的内在规定和本质属性却始终被我们所坚守和把持,代代相传,前赴后继,或许这才是董仲舒所谓“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班固:《汉书·卷五十六·董仲舒传》,第1106页,岳麓书社,1989年,长沙。的著名主张的真正哲学底蕴之所在。 |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