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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伦理政治的构架及作用
董仲舒伦理政治的构架及作用
来源:长城网 时间:2009-11-09 14:36:00

  “纪念董仲舒诞辰2200年暨董仲舒思想国际研讨会”论文之五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武才娃

  不仅是董仲舒时代,还是现代社会,如何用伦理思想去限定政治操作,而不使伦理体系发生异化,成为伦理政治建构的重要问题,也是中国社会学术与政治的关系问题。解决这一问题,必将使伦理与政治的同构,纳入更具威慑性和相融性的系统中,以期进一步完善理论,加强效用。董仲舒正是从这一视角切入,成功地将伦理与政治融摄进天的系统之中,完成了伦理与政治的同构同化,同时又以历史的高度关注和政治的影响方式,将其伦理政治理论引入一个实际运作的新境地。

  诠释《春秋》,以微言大义凸显乱世中的伦理政治

  自孔子始,六经(诗、书、礼、乐、易、春秋)成为儒家表达思想的权威依据,亦成为儒家思想建构的丰厚精神资源。儒家大师对六经,一般取“六经皆治”的态度。尤其是孔子,“删诗书,定礼乐”,“五以学易”,“韦编三绝”,作《春秋》乱臣贼子惧。但自孔子以后,这一局面虽大致保持,却表现出各家略有侧重的特点。并因其侧重不同,所体现出其学术性格异同的特点,如子思通《五经》以治儒术之道,孟子长《诗》、《书》以承儒学之统,董氏重《春秋》以为治学致用,成“以治《春秋》,孝景时为博士”。司马迁:《史记·儒林列传》。

  1.董仲舒以治春秋为学,彰显其思想及旨趣。

  古人曰:“《春秋》者,鲁史记之名也。记事者,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时,以时系年,所以记远近,别同异也。故史之所记,心表年以首事。年以四时,故错举以为所记之名也。”杜预曾:《春秋左氏传·序》。但近代经学史家指出,鲁史之《春秋》,为鲁国编年史,而孔子“特沿用鲁史之旧名”,作有评论鲁史事件的《春秋》,后者成为儒家所本的历史评论经典。儒家解读《春秋》,由其取义不同、方法差异,又分为两家:谷梁与公羊。但比较而言,谷梁派与公羊派虽同属经今文学派,与古文学派的治史式《左传》不同,谷梁派以“大义”为取裁标准,公羊派兼传“微言”以表“大义”,故学者提出“谷梁言义不及公羊之大”。蒋伯潜:《十三经概论》,第428页。因此,作为《春秋》博士的董仲舒,强调“小之将为大也,微之将为著也”,董仲舒:《春秋繁露·二端》,苏舆《春秋繁露义证》,中华书局1992年。言宗公羊派。

  董仲舒治公羊学,走的是由经而权的理路。他“强调权变的观念,而把古与今连上;强调微妙的观念,而把史与天连上。这不仅把公羊传当作建构自己哲学的一种材料,而且把公羊传当作进入自己哲学系统中的一块踏脚石”。徐复观:《西汉思想史》卷二,第333页。董仲舒的春秋公羊学,是要在汉武帝时期的社会重建过程中,通过对公羊春秋古史阐释的承接,把发生过效用的伦理政治观念,渗透到汉时的政治生活之中;通过古人(孔子)“微言”,将其间蕴含的由天而规定的伦理政治“大义”,伸张进儒家伦理政治建构之中,以期建立一种具有保障系统的理论体系。所以,他强调“《春秋》无达辞,从变从义,而一以奉人(天)”,董仲舒:《春秋繁露·精华》,苏舆《春秋繁露义证》。“《春秋》之书事,时诡其实,然则说熔秋,入则诡辞,随其委曲,而后得之”。这说明董氏治《春秋》,一是“从变从义”为尚,而不是致力于发现《春秋》原义;二是《春秋》为孔子所书混乱时代的鲁史,内讳大恶、外恶不避,故只能从字里行间中,才能发现其意之所指,即其所谓“辞不能及,皆在于指”。董仲舒:《春秋繁露·竹林》,苏舆《春秋繁露义证》。三是其治《春秋》的目的,不在史而在论,即论断历史“曲直”,张扬历史精神,以揭示春秋时代那种混乱情形中,社会政治运作本应遵循的基本准则。突出《春秋》的政治作用,把《春秋》与社会治乱因革联系起来。

 
  2.董仲舒在《春秋》中发现、挖掘中国历史政治精神
  由董氏治《春秋》的目的决定,他期望见微知著,从孔子的微言中将其中蕴含的大义揭示出来,进而从孔子对春秋的褒贬中凸现当时历史的政治精神,并将之承续下来,建构董氏时代的政治基本准则。董氏认定,“《春秋》记天下之得失,而见所以然之故,甚幽而明,无传而著,不可不察也。夫泰山之为大,弗察弗见,而况微吵者乎!故按《春秋》而适往事,穷其端而视其故”。同上。从历史中发现历史事件据以发生的根本原因,引向后者,鉴往知来,成为历史观察与评论的必然取向。“今《春秋》之为学也,道往而明来者也,然而其辞体天之微,效难知也,弗能察,寂若无,能察之,无物不在。是故为《春秋》者,得一端而多连之,昆一空而博费之,则天下尽矣”。董仲舒:《春秋繁露·精华》,苏舆《春秋繁露义证》。道往,是指道春秋时代孔子论史,所内藏的历史政治精神;明来,则为明西汉武帝时代仲舒论道,所期望的社会取法原则。
  董仲舒认为,历史经验只有运作于伦理与政治交互作用的基础上.才可望除患兴善,成就王道。如先“书天下之患矣”,董仲舒:《春秋繁露·盟会要》,苏舆《春秋繁露义证》。肋审察拭君亡国的历史事变,细究“细恶不绝之所致也”,根据导致历史变局的根源而加以治理,“贵除天下之患”,“天下者无患,然后性可善;性可善,然后清廉之化流,然后王道举、礼乐兴”,“百姓安”。同上。政治运作的顺利进行,政局上才能避乱求治,被治理者才能普遍受惠。由春秋吏事证明,必须严格整理政治层级,建构起见贤使能的政治格局,才能推动整个社会的运行发展。儒家伦理政治的主要原则,经由董仲舒的历史审视,已将其渗入历史运行之中,变为超越主观追求的客观情形。

 

  二.建构伦理政治系统,以彰显制度精神与伦理效用

  董仲舒受到《春秋》乱臣贼子使“天下无道”的史实的提醒,出于于对汉初分封的政治动荡的观察。在提出重君弱臣的同时,不能忽视激发臣下的内在动力,尤其是使“贤能入士”的观念进入政治权力的运作机制之中,即“君臣分明”、“百官序”,达到“同民所欲”,使君民关系理顺为“天之生民,非为王也;而天立王,以为民也”。董仲舒:《春秋繁露·尧舜不擅移、汤武不专杀》,苏舆《春秋繁露义证》。如此,君、臣、民在政治布局中各得其宜,仁恩广被。又如《春秋》主张治理国家要德刑兼备,王者要以德施威,掌握德威的权力,“是故为人君者,固守其德,以附其民;固执其权,以正其臣”,“为人主者,居至德位,操杀生之势,以变化民”,董仲舒:《春秋繁露·玉英》,苏舆《春秋繁露义证》。这也是先秦儒家讲的施政宽猛相济的政治原则。可见,董氏对伦理政治的制度精神高度重视,对政治运作的伦理效用敏锐察觉。

  1.伦理是非与政治是非皆明于人世,以建立伦理化的司法措施

  董仲舒通过对伦理政治的历史范例进行比较,认为三代政治,“夏上忠,殷上敬,周上文”,以周代为原型,文质互用。以为乱世之后,应在周文王的基础上,提倡夏之忠。这样,教化就可以在春秋混乱之后,汉初变乱之前,得到重建。使伦理是非与政治是非皆明于人世,为君王了然于心。由此开出一套“以春秋决狱”的伦理化司法措施,保证政治运作能以防微杜渐的良性根据、沿着伦理化的轨道顺利地进行。他以“十指”凸显《春秋》中蕴含的伦理政治操作的要领,在探索《春秋》中深藏的伦理政治精神时,便提出了将仁义的伦理规范、规则为基本的政治法度的见解——仁义法。仁义法的宗旨是,“以仁安人,以义正我”,确信“春秋之所治,人与我也。所以治人与我者,仁与义也”。董仲舒:《春秋繁露·仁义法》,苏舆《春秋繁露义证》。在此,仁义的伦理精神与治理国家的政治精神,历史地相结合。从其基本精神理念来看,所谓“以仁安人”,指的是“仁之法在爱人不在爱我”;所谓“以义正我”,指的是“义之法在正我而不在正人”。董仲舒:《春秋繁露·仁义法》,苏舆《春秋繁露义证》。这种指向,是基于当时执权者不知爱人,如“一夫之人耳”,《春秋》之例举,此国必亡。同时,执权者也“莫不欲正人”,我正人正,否则失其正耳,亦必亡国。所以,在董氏看来,“治身”与“治民”在观念上是相通的,治身须“先其事”、“后其食”;治人须“先饮食而后教诲”。董仲舒:《春秋繁露·仁义法》,苏舆《春秋繁露义证》。这样内外兼治,政治正常化才可以期待。否则,社会将失去情谊、厚道、明智,而陷于残贼、烧薄、迷惑。董仲舒在“仁义法”的论述中,以对统治者的仁义约束,来揭示伦理政治的切实实施的关键所在。即君王的心性之正,关涉到政治运作的效果。

  董仲舒突出《春秋》的政治价值,强调孔子作《春秋》是为汉制立法。他说:“仲尼之作《春秋》也,上探正天端王公之位,万民之所欲,下明得失,超贤才,以待后圣。”“有国家者不可不学《春秋》。”董仲舒:《春秋繁露·俞序》,苏舆《春秋繁露义证》。认为孔子作《春秋》是为安邦理民,端正上位,明辨百姓是非,引古筹今,为后来王者提供借鉴,故统治者要学习《春秋》。《春秋》强调正、王、春三者,首先要正,然后才能王;春是天地的开端,王要承天所为,端正王道,才能确立其统治的合法性。联系到汉代,这一点也彰显汉承周而来的合法性。

 

  2.以儒学作国策问,达“务为治者”伦理用

  董仲舒为汉武帝对“国家兴亡”问题的提问,提供三篇贤良对策。“一策”表现为:在政治行为上,认为天人合一,天是政治行为的依据,主张“事在强勉而已矣”,强勉学问,强勉问道。而“道者,所骡适于治之路也,仁义礼乐皆其具也”,董仲舒:《贤良三策》,《前汉书·董仲舒列传》,《二十五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指出天下洽和的原因,在于强勉实行仁义礼乐之教,将治道的实际内涵儒家化。在政治哲学上,强调伦理政治修身治国的原则,“故治乱废兴在于己,非天降命不可得及”,“受命之符”、“皆积善累德之效也”,董仲舒:《贤良三策》,《前汉书·董仲舒列传》,《二十五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目的在于要加强汉武帝自身的责任,不可推向天命。在制度原则上,强调以德教为主导,说:“王者承天意以从事,故任德教而不任刑”。董仲舒:《贤良三策》,《前汉书·董仲舒列传》,《二十五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主张“为人君者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万民,正万民以正四方”,指出这是政治上的根本。在教育措施上,提出完成“教化大务”的方式,是“立大学以教于国,设痒序以化于邑,渐民以仁,摩民以义,节民以礼,故其刑罚甚轻而禁不犯者,教化行而习俗美也”。董仲舒:《贤良三策》,《前汉书·董仲舒列传》,《二十五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这是自孔子以来,重视教育的具体发展。尤其是董氏提出“更化”的要求以贯彻他的政治主张。“更化”政治上的实质意义,则是要把汉所继承秦代以刑为治的政治方向与内容,完全改变过来,而“修饰”“仁义礼智信”的“五常之道”。即是他要把大一统专制政治的方向与内容,加以彻底的转换。

  “二策”表现为:一是对于统治阶层的预备人才,主张以学校所养之士,代替勋阀豪富子弟。他认为帝王的统治若未获尧舜的效果,是因为吏治所用非贤,而吏治所以用非贤,是因为平日不注重养士,士是官吏的来源。二是以乡举里选的“贡士”,打破统治结构中勋阀集团的固定势力,进一步向天下平民开放政权。三是考绩中的重视实际效能的标准,认为“勿以日月为功,实试贤能为上,量才而授官,录德而定位,则廉耻殊路,贤不肖异处矣”。董仲舒:《贤良三策》,《前汉书·董仲舒列传》,《二十五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

  “三策”重申了他以仁为内容的天的政治哲学,提出:“圣人法天而立道,亦溥爱而亡私,布德施仁以厚之,设谊立礼以导之。——古者修教训之官,务以德化民。——今世废而不修,亡以化民,民以故弃行谊而死财利,是以犯法而罪多——以此见古之不可不用也。”董仲舒:《贤良三策》,《前汉书·董仲舒列传》。强调以道为政治的大原则、大方向,而此原则、方向在政治要以人民为主体,只教养而不压迫,其统治就可稳定了,即“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董氏认为“迹之古”“返之于天”的本质,在于禁止当时统治阶级,凭藉权位以取得经济上的特殊利益,剥削人民的情形,使“利可均布,而民可家足”,不与民争业。所以,提倡“天子之所宜法以为制,大夫之所当循以为行也。”同上。

  董氏显然是得到先秦以还“以乱济乱,大败天下之民”的历史教训,和对“汉得天下以来,常欲善治而至今不可善治者,失之于当更化而不更化”同上。的当下体验,克服了孟子对梁惠王的“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而导致的“王顾左右而言他”,荀子的“以德覆君”、“以德调君”、“以是谏非”的忠诚理念而换来“怒之”等尴尬,以“因势利导”、“赞同致效”的方法取得君王的对策意愿。董氏也希望其伦理政治理论重在能开出一代王制。

 

  三、建立儒家伦理政治体系的社会必要性

  任何思想的形成,都是受其形成时所凭藉的历史条件来影响的。历史的特殊性,就成为这一思想的特殊性,没有这种历史特殊性,也不可能诱发这一思想形成的动因,而其思想也将失去担当时代任务的历史意义。董仲舒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复兴了被扼杀达百余年之久的儒家文化,而且在一个新的历史时期里,融会贯通了中国古典文化中各家各派的思想,并把它们整合为一个崭新的思想体系。其目的就是,以伦理政治理想来建制立法。

  1.从历史背景上看

  董仲舒之所以能够结合汉时政治社会变化,建立起以“大一统”表达的伦理政治理论架构,整合孔、孟、荀的思想,历史为其提供了客观现实条件。景帝是继文帝之后,又一个奉行黄老清静无为、与民休息之治的君王,史称“文景之治”时期。这一时期,出现了仓廪丰实,府库饶财,移风易俗,黎民淳厚,使西汉社会从经济到治安都达到了农业社会美好的极点。但是,另一方面,由于朝廷的无为放任,诸侯骄恣,豪强大增,商业地主侵渔细民,割据势力业已形成;再加之四夷侵临,匈奴寇边……班固论当时形势曰:“汉兴六十余载,海内义安,府库充实,而四夷未宾,制度多阙。”班固:《前汉书·公孙弘卜式儿宽传》。在升平的表面景象下,西汉社会实已潜藏着严重的危机。急需有为之君而起进行变革,制祸患于未发,防斯民于土崩;更进而结束无为之治,乘仓实财饶之运,大兴文教,再建武功,在足食足兵基础上,迎接儒家理想中礼乐教化的盛世太平,希望儒学的复兴能给西汉社会带来新气象和安定的统治。

  2.从学术发展上看

  董仲舒建立儒家伦理政治体系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学术大一统的完整与效率,即要求作为政治指针的学术思想,有一个统一的内容和方向。他认为在诸子百家中,只有《六艺》之科、孔子之术,方可在政治上担当此种学术责任,因为它们代表了人道主义的方向。学术自身也要具备经世致用的内容,才有时代意义,因为他看到西汉已成功地建构起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需要避免孔、孟、荀设计的治乱方案的冲突,而设计更有利于国家治理的方案。所以,他对汉以前各家思想进行了总结分析和消化汲纳,不仅承继了儒家的价值观念与思维方式,而且将之定格定位,加以系统建构。

  一方面,董仲舒的对策时代,是一个经世之学流行的时代。《公羊春秋》这类以微言大义干预政治的著作,成为朝廷上下的热门读物。此书的记历代兴衰之事,扬德性褒贬之意的性质,使人确信,一个理想主义的时代已然终结,一个现实主义的时代已然到来。儒家的精英,如果还想维护其理想信念,务必善于处理理想与现实、事实与价值的关系,将纯粹理想的取向调整为从政治考虑出发的新格式。另一方面,董仲舒发挥《春秋》当新王之说,为汉代学术争正统,由于窦太后好尚黄老,憎恨儒学,菲薄五经。使整个建元时期,儒学都受压抑,在艰难中挣扎。直到窦太后亡后,儒学才复苏,正如司马迁说:“及窦太后崩,武侯田蚡为丞相,绌黄老刑名百家之言,延文学儒者数百人,而公孙弘以《春秋》,白衣为天子三公,封平津侯。天下学士靡然向风矣!”司马迁:《史记·儒林列传》。儒家的伦理政治理论的建立,不仅变先秦儒家惶恐兜售其伦理政治的窘迫,为皇室在利用伦理理论行政治实践中而礼遇儒家言述;而且还开启了汉代以后儒家作为国策派的大门,使其有机会以自己的论说影响政治操作。

  3.从政治需要上看

  汉开国以来,对秦政的反思,使统治者本身觉察到了社会“更替”的必要性。一方面,汉初黄老无为思想获得政治支配权,带来了一时的政治稳定,但汉统治者敏锐发现,战争创伤后一段时间,其“与民休息”政策的政治功用不可能持久,“无为”也容易助长政治分裂。因而到武帝,才有举贤良对策的举措。与政治紧密相联的汉初思想家董仲舒,创造出一种以批判秦政完全将政治操作化,而祈求予政治以长治久安的对策。其形成多内涵的思想体系带动政府,指导政府发挥新政,以推动整个社会的理性地良性运行。另一方面,董仲舒的“贤良三策”,除了系统地向武帝推销伦理政治构想外,将更多的关注力放在政治治理的原则措施上。从武帝的反应与仲舒的期望来看,还是有距离的。仲舒以天的威慑性作为伦理政治的“护驾使”,试图由此在政治生活领域,普遍推行“孔子之道”。但他的旨趣并不为武帝全面接受,例如,对首策的讨论,武帝仅对“更化”感兴趣。二策中,专对“力本任贤”的政治举措进行策问。尽管三策又再次返于政治哲学主题,但明显武帝对“大一统”的兴致,要高于伦理政治的系统设计,这从武帝政策的具体实施上可以看出。但是,就伦理政治理论建构的进程而言,董氏的“务为治者”的伦理政治构想,在理论上,由天做了合一式涵摄而达到伦理政治同构同化;在实践上,从孔、孟、荀的官学疏离进至仲舒的国策咨询,而发生了政治效力。

  总之,从学术与社会的关系看,儒学代替黄老学是因为它能通经致用,儒学具有经世的这一特点才是其复兴的原因。在社会出现危机时,无为之学不可能担当起补偏救弊、挽救社会的作用。而董仲舒倡导的儒学,坚持西汉“公羊学”的经世特色,抓住社会演进规律,尊重社会新兴思想家的言论,明察时代需要,建立了儒家伦理政治体系。尤其是他突出了《春秋》的政治价值,把《春秋》与社会治乱因革紧密联系起来,一方面开启了西汉今文经学的兴起,另一方面也影响了文景之治,汉武盛世。但是,不能由此推出董仲舒“独尊儒术罢黜百家”的思想,桎梏了我国学术发达的结论。统治者决不因独尊孔子而全面实行孔孟之教,而是以权势把持学术、控制学术和歪曲学术,为之服务;在专制时代,政治力量压倒一切,使学术与政治必有一相当距离,虽董仲舒思想对巩固西汉皇朝统治秩序与维护大一统的局面起了积极的作用,但也不能将其等同于政治术,而统治中国学术的发展。所以,若能使学术在社会上生根,学术才有发展可言,政治才能得学术之益,具有其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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