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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治洪 | 《尚书》真伪问题之由来与重辨(上)

作者简介:胡治洪,武汉大学 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武汉大学国学院教授、武汉大学孔子与儒学研究中心研究员。

文章来源:《江苏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1期,第112-129页。

栏目编辑:朱忠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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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幅所限,注释从略。

《尚书》真伪问题之由来与重辨(上)

《尚书》是儒家基本经典之一,主要记载了唐虞以迄春秋时代圣王贤臣以仁德为核心的政治理念、政治言教及其政治实践,并广涉天文历法、舆地形势、疆域划分、物产贡赋、宗教礼仪、人伦规范、家国制度、律令典刑、职官序列、礼器用物、王朝谱系、历史事件等多方面内容,对中华民族的人生观、价值观、政治观、社会观、历史观、自然观、宗教观以及认同意识之形成、巩固与传续产生了巨大作用,成为中华民族精神命脉和文化传统的一个重要来源。但是,从西汉至今的两千多年间,《尚书》的真伪却一直是个问题;特别是经清初考据家乃至民国早期“古史辨派”的“辨伪”和“疑古”,《尚书》(特指梅赜所献孔传本,又特指其中的古文25篇)为“伪书”的观点竟俨然成为定谳,也成为学界的主流意见,这对中国历史、文化、学术、思想乃至现实社会政治影响至巨,故极有必要对这一问题重新予以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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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先秦典籍引述可证《尚书》古已有之

   作为六经之一的《尚书》在先秦时期径称“书”,故《庄子·天下》基于先秦诸子的共识而归结道:“《诗》以道志,《书》以道事,《礼》以道行,《乐》以道和,《易》以道阴阳,《春秋》以道名分。”《庄子·天运》又假托孔子谓老聃曰:“丘治《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经,自以为久矣。”都只称“书”而不称“尚书”。将先秦之“书”称为“尚书”,大概始于西汉早期,或以为即由伏生定其名,孔安国《尚书序》曰:“济南伏生,年过九十,失其本经,口以传授,裁二十馀篇。以其上古之书,谓之《尚书》。”孔颖达疏曰:“既言‘以其上古之书’,今先云‘以其’,则伏生意之所加,则知‘尚’字乃伏生所加也。”司马迁《史记》已屡称《尚书》之名,且云“言《尚书》自济南伏生”,可为上说提供最为切近的文献根据。至于为何将“书”改称为“尚书”,除孔安国所谓“以其上古之书,谓之《尚书》”外,另有王充曰“《尚书》者,以为上古帝王之书,或以为上所为下所书”,刘熙曰“《尚书》,尚,上也,以尧为上而书始其时事也”,马融曰“上古有虞氏之书,故曰《尚书》”,郑玄曰“尚者上也,尊而重之,若天书然,故曰《尚书》”,王肃曰“上所言,史所书,故曰《尚书》”,乃至孔颖达曰“尚者,上也,言此上代以来之书,故曰《尚书》”。综合诸家解释,不外是说,《尚书》是远古流传下来的、由唐虞夏商周历代史官所记述的关于二帝三王(或三代)伦理政治实践的非常重要的经典,亦即孔颖达《尚书正义序》所谓“人君辞诰之典,右史记言之策”,当然,这些解释都有推想的成分。

   据记载,《尚书》原有三千多篇,由孔子删定为百篇。孔安国《尚书序》曰:“先君孔子,生于周末,睹史籍之烦文,惧览之者不一,遂乃定礼乐,明旧章,删诗为三百篇,约史记而修春秋,赞易道以黜八索,述职方以除九丘;讨论坟典,断自唐虞,以下讫于周,芟夷烦乱,翦截浮辞,举其宏纲,撮其机要,足以垂世立教,典謨训诰誓命之文,凡百篇。”《汉书·艺文志》也说:“故《书》之所起远矣,至孔子纂焉,上断于尧,下讫于秦,凡百篇,而为之序,言其作意。”郑玄《书论》依《尚书纬》云:“孔子求书,得黄帝玄孙帝魁之书,迄于秦穆公,凡三千二百四十篇。断远取近,定可以为世法者百二十篇,以百二篇为《尚书》,十八篇为《中候》。”《史记·伯夷列传》司马贞《索隐》的说法大致同于郑玄,其曰:“又《书纬》称孔子求得黄帝玄孙帝魁之书,迄秦穆公,凡三千三百三十篇,乃删以一百篇为《尚书》,十八篇为《中候》。”这些说法多少含有传说性,但也与《史记·孔子世家》所谓“孔子之时,周室微而礼乐废,诗书缺。追迹三代之礼,序书传,上纪唐虞之际,下至秦缪,编次其事”的记载基本相符。孔颖达《尚书正义》中保存了百篇题目,其为《虞书》之《尧典》、《舜典》、《汩作》、《九共》九篇、《藁饫》、《大禹谟》、《皋陶谟》、《益稷》;《夏书》之《禹贡》、《甘誓》、《五子之歌》、《胤征》、《帝告》、《釐沃》、《汤征》、《汝鸠》、《汝方》;《商书》之《汤誓》、《夏社》、《疑至》、《臣扈》、《典宝》、《仲虺之诰》、《汤诰》、《明居》、《伊训》、《肆命》、《徂后》、《太甲上》、《太甲中》、《太甲下》、《咸有一德》、《沃丁》、《咸》四篇、《伊陟》、《原命》、《仲丁》、《河亶甲》、《祖乙》、《盘庚上》、《盘庚中》、《盘庚下》、《说命上》、《说命中》、《说命下》、《高宗肜日》、《高宗之训》、《西伯戡黎》、《微子》;《周书》之《泰誓上》、《泰誓中》、《泰誓下》、《牧誓》、《武成》、《洪范》、《分器》、《旅獒》、《旅巢命》、《金滕》、《大诰》、《微子之命》、《归禾》、《嘉禾》、《康诰》、《酒诰》、《梓材》、《召诰》、《洛诰》、《多士》、《无逸》、《君奭》、《蔡仲之命》、《成王政》、《将蒲姑》、《多方》、《立政》、《周官》、《贿肃慎之命》、《亳姑》、《君陈》、《顾命》、《康王之诰》、《毕命》、《君牙》、《同命》、《吕刑》、《文侯之命》、《费誓》、《秦誓》这或许就是孔子所删定的百篇之目。

   无论先儒的说法有多少推想成分或传说因素,先秦时期实有《尚书》却是毫无疑问的,这是西汉以降所有《尚书》学者的共识,这种共识的根据就在于先秦诸多典籍曾频繁引述《尚书》。笔者曾从《论语》、《左传》、《礼记》、《孟子》、《墨子》、《荀子》、《吕氏春秋》等典籍中钩稽引《书》文句凡80余条,涉及《虞书》之《尧典》、《舜典》、《大禹谟》、《益稷》,《夏书》之《甘誓》、《五子之歌》、《胤征》,《商书》之《仲虺之诰》、《汤诰》、《伊训》、《太甲上》、《太甲中》、《咸有一德》、《盘庚上》、《盘庚中》、《说命上》、《说命中》、《说命下》,《周书》之《泰誓上》、《泰誓中》、《泰誓下》、《牧誓》、《武成》、《洪范》、《康诰》、《洛诰》、《无逸》、《君奭》、《蔡仲之命》、《君陈》、《君牙》、《吕刑》、《秦誓》诸篇,文繁不录。对于先秦典籍引《书》情况作出相当周详研究的有今人陈梦家和刘起釪。陈梦家《尚书通论》第一章《先秦引书篇》列举《论语》、《孟子》、《左传》、《国语》、《墨子》、《礼记》、《荀子》、《韩非子》、《吕氏春秋》9种典籍所引《尚书》凡168条。刘起釪《尚书学史》第二章《〈尚书〉在先秦时的流传情况》不仅以文字表述先秦典籍对《尚书》的征引,而且制作“先秦文籍十八种引用汉今文十五篇情况表”、“先秦文籍三种引用古文逸十六篇中四篇情况表”、“先秦文籍九种引用《书序》百篇中七篇情况表”、“先秦文籍十六种中引用逸《书》逸篇情况表”、“先秦文籍引用《尚书》篇数次数总表”、“《尚书》存佚各篇先秦引用情况总表”,条列《诗》、《论语》、《国语》、《左传》、《墨子》、《孟子》、《荀子》、《管子》、《庄子》、《韩非子》、《战国策》、《周礼》、《礼记》、《大戴礼记》、《孝经》、《公羊传》、《榖梁传》、《尸子》、《吕氏春秋》、《逸周书》等20种典籍所引《尚书》传世以及后佚之诸多篇章的文句凡335条。如果说上述证据都只局限于文献的范围,那么《郭店楚墓竹简》和《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一)》所收两篇《缁衣》以及前者所收《成之闻之》,则以先秦实物形式提供了当时典籍征引《尚书》之最为坚实的证据。郭店简《缁衣》征引《尚书》凡9条,依次为“《尹诰》云‘惟伊尹及汤咸有一德’”,“《君牙》云‘日傛雨,小民惟曰;晋冬耆沧,小民亦惟曰’”,“《吕刑》云‘一人有庆,万民赖之’”,“《君陈》云‘未见圣,如其弗克见,我既见,我弗迪圣’”,“《吕刑》云‘非用臸,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康诰》云‘敬明乃罚’”,“《吕刑》云‘播刑之迪’”,“《君奭》云‘昔在上帝,割绅观文王德,其集大命于厥身’”,“《君陈》云‘出入自尔师虞,庶言同’”。上博简《缁衣》征引《尚书》的条数、篇目及次序都与郭店简相同,唯文字略有差异,故不赘述。郭店简《成之闻之》篇征引《尚书》3条:“《君奭》曰‘唯冒丕单称德’”,“《君奭》曰‘襄我二人,毋有合才音’”,“《康诰》曰‘不还大暊,文王作罚,刑兹亡’”。凡此均更加确凿无疑地表明《尚书》存在于先秦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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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真伪问题的由来

   《尚书》之所以产生真伪问题,起因于赢秦禁书。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丞相李斯奏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秦始皇“制曰‘可’”!可以想见,在专制暴政的权力几乎覆盖整个疆域的秦帝国,这项政策必然导致《尚书》在公开场合迅速绝迹,其大部分当被焚毁,虽然肯定会有一些藏匿,但这些藏匿文本也会因人世的无常以及自然的消磨而亡佚大半。不过,从李斯所谓“非博士官所职”云云推断,当时民间私学之诗、书、百家语虽然被禁,但朝廷职官还是合法地保存着包括《尚书》在内的所有典籍的。更具毁灭性的灾难来自“楚人一炬”,史载:秦子婴元年(前206),“项羽引兵西屠咸阳,杀秦降王子婴,烧秦宫室,火三月不灭”,在这场浩劫中,本来作为“内部保存本”、当然也应该是完整的定本、尚有重新行世之希望的官藏《尚书》,也就“可怜焦土”了!

   咸阳大火之后,先是楚汉相争,及至汉朝初建,又有藩乱边患,兵连祸结,救死不暇,直至惠帝四年(前191),始顾及文化政策,下《除挟书律》,此时距嬴秦禁书已22年,典籍之损耗可知,但民间藏匿或据经师记诵而笔录的《尚书》毕竟又陆续出现。最先重新传授《尚书》的是济南伏生,据《史记》载:“秦时焚书,伏生壁藏之。其后兵大起,流亡。汉定,伏生求其书,亡数十篇,独得二十九篇,即以教于齐鲁之间”,“孝文帝时,欲求能治《尚书》者,天下无有,乃闻伏生能治,欲召之。是时伏生年九十余,老,不能行,于是乃诏太常使掌故朝错(按,即晁错)往受之”。但孔安国《尚书序》的说法有所不同,其曰:“汉室龙兴,开设学校,旁求儒雅,以阐大猷。济南伏生,年过九十,失其本经,口以传授,裁二十余篇。”《史记》与孔《序》的共同点在于都肯定伏生最先重新传授《尚书》,但前者以为伏生有壁藏残存之书,后者则认定伏生根本无书而仅凭口授。以孔安国相对于司马迁的年辈及其《尚书》研究的功底而言,当信孔《序》之说较之《史记》更为确切。晁错用当时文字将伏生口授的《尚书》记录下来,这就是后世所谓“今文《尚书》”。据卫宏《诏定古文尚书序》云:伏生“年九十馀,不能正言,言不可晓,使其女传言教(晁)错。齐人语多与颍川异,错所不知者凡十二三,略以其意属读而已也”,可以想见,晁错本的质量不高,故后来也就未见流传,而伏生之学乃是通过传授给张生和欧阳生以渐至盛大。

   今文《尚书》形成之后民间发现的另一种重要的《尚书》文本,是孔子旧宅藏本。孔安国《尚书序》说:“至鲁恭王好治宫室,坏孔子旧宅,以广其居,于壁中得先人所藏古文虞夏商周之《书》及《传》、《论语》、《孝经》,皆科斗文字。”《汉书·艺文志》亦载:“武帝末,鲁恭王坏孔子宅,欲以广其宫,而得古文《尚书》及《礼记》、《论语》、《孝经》凡数十篇,皆古字也。”鲁恭王将这些古籍都交给孔子后裔孔安国,安国参照伏生所传今文《尚书》,对古文《尚书》进行解读,用汉隶写定古文,即所谓“隶古定”,一共整理出58篇,其中与今文《尚书》相同者凡28篇,其为:《虞书》之《尧典》、《皋陶谟》,《夏书》之《禹贡》、《甘誓》,《商书》之《汤誓》、《盘庚》、《高宗肜日》、《西伯戡黎》、《微子》,《周书》之《牧誓》、《洪范》、《金滕》、《大诰》、《康诰》、《酒诰》、《梓材》、《召诰》、《洛诰》、《多士》、《无逸》、《君奭》、《多方》、《立政》、《顾命》、《吕刑》、《文侯之命》、《费誓》、《秦誓》;又有5篇在今文《尚书》中被归并于其他篇章,其为:《舜典》被归并于《尧典》,《益稷》被归并于《皋陶谟》,《盘庚》3篇被归并为一篇,《康王之诰》被归并于《顾命》,这样,实际上,古文《尚书》有33篇与今文《尚书》相同;另为古文《尚书》独有的篇章凡二十有五,其为:《虞书》之《大禹谟》,《夏书》之《五子之歌》、《胤征》,《商书》之《仲虺之诰》、《汤诰》、《伊训》、《太甲上》、《太甲中》、《太甲下》、《咸有一德》、《说命上》、《说命中》、《说命下》,《周书》之《泰誓上》、《泰誓中》、《泰誓下》、《武成》、《旅獒》、《微子之命》、《蔡仲之命》、《周官》、《君陈》、《毕命》、《君牙》、《冏命》。还有一些实在无法辨识的简文,大概就是孔子删定百篇之书的其余42篇了。孔安国将“隶古定”的58篇和无法辨识的文简全部呈交朝廷收藏,朝廷诏令安国为58篇作传,但到传成之时,恰逢巫蛊之祸,孔《传》也就压下来了。

   当时重出于民间的《尚书》文本,主要还有河间献王征藏本和张霸“百两篇”。《汉书·景十三王传》载:“河间献王德以孝景前二年立,修学好古,实事求是。从民得善书,必为好写与之,留其真,加金帛赐以招之。繇是四方道术之人不远千里,或有先祖旧书,多奉以奏献王者,故得书多,与汉朝等。……献王所得书皆古文先秦旧书,《周官》、《尚书》、《礼》、《礼记》、《孟子》、《老子》之属,皆经传说记,七十子之徒所论。”由于河间献王“经术通明,积德累行,天下雄俊众儒皆归之”,引起武帝猜忌,史载:“孝武帝时,献王朝,被服造次必于仁义。问以五策,献王辄对无穷。孝武帝艴然难之,谓献王曰:‘汤以七十里,文王百里,王其勉之。’”河间献王“知其意”,由此自污避祸,“归即纵酒听乐,因以终”,其所征藏的“古文先秦旧书”再也未闻下落,想必不久便烟消云散了。至于张霸“百两篇”,当时就辨明为伪书,《汉书·儒林传》载:“世所传‘百两篇’者,出东莱张霸,分析合二十九篇以为数十,又采《左氏传》、《书叙》为作首尾,凡百二篇。篇或数简,文意浅陋。成帝时求其古文者,霸以能为‘百两’征,以中书校之,非是。”另外还可一提的是民间所出单篇《泰誓》,刘向《别录》云:“武帝末,民有得《泰誓》书于壁内者,献之。与博士使读说之,数月皆起,传以教人”,刘歆《让太常博士书》亦曰:“《泰誓》后得,博士集而读之。”这篇《泰誓》被归入伏生28篇之中,成为与古文《泰誓》并存的今文《泰誓》,一度颇有影响,刘向、刘歆、马融、郑玄、王肃等汉魏大儒都曾对之下过功夫,但后来发现先秦典籍所引《泰誓》文句,单篇《泰誓》中往往不见,由此认定其“非本经”而贬之。因此,自赢秦禁书至汉惠解禁之后重现于世间且为当时和后世所肯认的《尚书》文本,就只有伏生所传今文《尚书》和孔安国整理的古文《尚书》。如果说孔子删定的《尚书》原有100篇,那么伏生所传今文《尚书》和孔安国整理的古文《尚书》就都是残缺本,不过,这两种文本的真实性却是无可置疑的。

   不幸的是,这两种历劫重出的《尚书》文本,此后的命运都不很好。比较而言,今文《尚书》的遭际一度幸运得多。据《汉书·儒林传》记载,伏生所传今文《尚书》衍生出欧阳和大、小夏侯三个系统,这三个系统都是“徒众尤盛,知名者也”。大、小夏侯《尚书》于宣帝甘露三年(前51)立为博士,史有明书。欧阳《尚书》则“至曾孙高子阳为博士”,其时或即武帝建元五年(前136)。尽管欧阳《尚书》立为博士的时间尚属推论,但无论如何,欧阳和大、小夏侯三家《尚书》于西汉时期全都立为博士是没有问题的,故《后汉书·儒林列传》载:“前书(按,指《汉书》)云:济南伏生传《尚书》,授济南张生及千乘欧阳生,欧阳生授同郡兒宽,宽授欧阳生之子,世世相传,至曾孙欧阳高,为《尚书》欧阳氏学;张生授夏侯都尉,都尉授族子始昌,始昌传族子胜,为大夏侯氏学;胜传从兄子建,建别为小夏侯氏学。三家皆立博士。”东汉中兴之后,继立五经博士,《尚书》仍立欧阳和大、小夏侯三家。汉末丧乱,三国纷争,天下未定,不遑遵古。及至中原安辑,曹魏继统,明帝太和四年(230)即下诏提倡经学,崇尚典谟。齐王芳及高贵乡公髦都讲习《尚书》,君臣之间诏奏论说,所引无非今文。西晋踵武曹魏,今文显为官学,观其时朝廷文书可知。然未几八王乱起,复继以永嘉之乱,“京华荡覆,渠阁文籍,靡有孑遗”,“欧阳、大小夏侯《尚书》并亡”,传续四五百年的今文《尚书》也就从此绝迹,后人只能从古文《尚书》相同于今文《尚书》的33篇窥其大概了。

   如果说今文《尚书》虽然最终未免于亡佚的命运,但毕竟曾经拥有显赫的地位,那么古文《尚书》则几乎从未真正获得过这种声华。孔安国将“隶古定”的《尚书》58篇“悉上送官”之后,由于有经无传,不能立于学官,只能“藏之书府”而已。待他“研精覃思,博考经籍,探摭群言,以立训传”,从而具备了将古文《尚书》立于学官的条件时,却又恰逢巫蛊之祸,“经籍道息”,以致孔传古文《尚书》“用不复以闻”,此后便主要在民间传授。“藏之书府”的古文《尚书》曾被作为校勘本使用,汉成帝时,刘向奉诏领校中秘书,曾经“以中古文校欧阳、大小夏侯三家经文,《酒诰》脱简一,《召诰》脱简二。率简二十五字者,脱亦二十五字,简二十二字者,脱亦二十二字,文字异者七百有余,脱字数十”,刘向用来校勘欧阳和大小夏侯《尚书》的“中古文”,当即孔安国所上古文《尚书》;而其时用来判定张霸“百两篇”之真伪的“中书”,亦当为孔氏书。至哀帝朝,刘歆承父业续校中秘书,因特别爱好古文《春秋左氏传》,遂欲凭借宗室身份以及权臣王莽的势力立之于学官,连带也褒举了《毛诗》、逸《礼》、古文《尚书》等古文经典。刘歆的企图激起今文五经博士以及崇尚今文的大臣们的强烈抵拒,刘歆遂致书严厉批评他们“不思废绝之阙,苟因陋就寡,分文析字,烦言碎辞”,“犹欲保残守缺,挟恐见破之私意,而无从善服义之公心,或怀妒嫉,不考情实,雷同相从,随声是非”,“深闭固距,而不肯试,猥以不诵绝之,欲以杜塞余道,绝灭微学”,“专已守残,党同门,妒道真,违明诏,失圣意”云云,于是“诸儒皆怨恨”,大司空师丹怒而参奏刘歆“改乱旧章,非毁先帝所立”,所谓“非毁先帝所立”,即指欲立古文博士以否定武帝以降的今文博士制度,而所谓“改乱旧章”,则当指欲立有经无传的古文《尚书》从而破坏有经有传方能立于学官的成规。虽然刘歆因“贵幸”不仅没有被治罪,而且他所喜好的《春秋左氏传》以及《毛诗》、逸《礼》、古文《尚书》确于平帝年间赖王莽之力而增设博士,但因王莽之奸伪篡逆为天下后世所不齿,刘歆亦因依附王莽而每为人所不直,故古文《尚书》此次立于学官非但没有增加荣耀,反而成为遭受后世怀疑或攻讦的口实。

   东汉恢复前朝学官制度,立今文十四博士,《尚书》仍然是欧阳和大小夏侯三家,不过章帝时“又诏高才生受古文《尚书》、毛《诗》、榖梁、左氏《春秋》,虽不立学官,然皆擢高第为讲郎,给事近署,所以网罗遗逸,博存众家”,这是对西汉今古文之争所作的折衷,虽然古文诸经仍不一定拥有官禄,或即使拥有官禄也一定视今文诸经等而下之,但毕竟使古文诸经取得了朝廷承认的学术地位。在这种情势下,古文《尚书》便在社会上传衍开来,文本也就不一而足。史载,孔安国以其书“授都尉朝。……都尉朝授胶东庸生。庸生授清河胡常少子,以明《榖梁春秋》为博士、部刺史,又传《左氏》。常授虢徐敖,敖为右扶风掾,又传《毛诗》,授王璜、平陵涂恽子真。子真授河南桑钦君长”;又载孔氏后人“自安国以下,世传古文《尚书》”,递至章帝年间的孔僖,其子季彦犹“守其家业,门徒数百人”,这两条学脉所传承的文本当即孔安国因武帝末年巫蛊之祸而未能献上的孔传古文《尚书》。另一种重要文本是杜林于新莽之末流寓西州时所得漆书古文《尚书》一卷,杜林以此文本传授卫宏、徐巡,嘱曰:“林流离兵乱,常恐斯经将绝,何意东海卫子、济南徐生复能传之,是道竞不坠于地也。古文虽不合时务,然愿诸生无悔所学”,因此“宏、巡益重之,于是古文遂行”[55],嗣后,“林同郡贾逵为之作训,马融作传,郑玄注解,由是古文《尚书》遂显于世”。马融、郑玄的传注至唐代尚存,陆德明以之比较孔传本,指出“马、郑所注并伏生所诵,非古文也”,魏征等也说马、郑注本“唯二十九篇,又杂以今文,非孔旧本”,由此可以推知杜林本至少在篇数方面同于今文而异于古文。不过孔颖达也在比较之后指出,郑注本在词语方面往往同于古文而异于今文,“夏侯等书‘宅嵎夷’为‘宅嵎铁’,‘昧谷’曰‘柳谷’,‘心腹肾肠’曰‘忧肾阳’,‘劓刵劅剠’云‘膑宫劓割头庶剠’,是郑注不同也”,这又表明杜林本也是今古文的折衷,是一种既与欧阳和大小夏侯三家本以及孔传本都有关联、但又不全同于这两个系统的独特文本。而由杜林本衍生的“马氏《尚书》”、“《尚书》郑氏”等文本,也当与祖本有所变异,否则不会出现卷数的差别,也不会导致后来王肃“善贾、马之学而不好郑氏”的取向分歧。考虑到东汉时期经典淆乱的程度,当时号称“古文《尚书》”的文本很有可能还不止于上述几种。所有这些文本肯定都是孔传古文《尚书》的直接或间接变种,但因其时孔传本并未受到特别推重,故不免被诸多文本所遮蔽,如杜林本就比孔传本更加行时,因此,时人甚至一些重要学者见不到孔传本,也就可以理解了。

   古文《尚书》多本歧出的局面至西晋末造基本结束,其时“帝京寡弱,狡寇凭陵,遂令神器劫迁,宗社颠覆,数十万众并垂饵于豺狼,三十六王咸陨身于锋刃,祸难之极,振古未闻”,“粉忠贞于戎手,聚搢绅于京观。先王井赋,乃眷维桑。旧都宫室,咸成茂草”!于是“渠阁文籍,靡有孑遗”,“众家之书并灭亡”。毫无疑问,中华文化在当时又经历了一次严重劫难,不过众书并亡、靡有孑遗的说法却是有所夸张,当时逃脱中原战乱的官绅士民总会带出一些典籍,而远离兵燹的东南地区当然更多地保存了图书,所以东晋荀崧才说“江扬二州,先渐声教,学士遗文,于今为盛”。正因此,晋室南渡甫安,豫章内史梅赜便奏上孔传古文《尚书》,这个文本也于元帝年间立为博士;而马融、郑玄、王肃所注《尚书》亦稍稍出焉。嗣后人世沧桑,历劫重出的汉魏《尚书》文本绝大多数又亡佚了,唯有孔传古文《尚书》保存至今,使后人有幸赖以一窥圣哲的懿范和先民的史迹。然而,这部弥足珍贵的伟大经典却又遭到苛刻的怀疑,甚至被钉上了“伪”字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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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许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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