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23年第3期P132—P133
作者单位:东南大学人文学院,摘自《社会》2022年6期,王宁摘
中国社会学家从民国时期起就呼吁社会学的本土化或中国化,吴文藻、潘光旦、孙本文、费孝通等一批社会学家还身体力行,积极参与社会学本土化建设。经过四十年的恢复重建,中国的社会学事实上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本土化了,即使说“社会学的中国学派已经出现”也不为过。
如果我们承认这个事实,那么需要提问的是,在中国的社会学很大程度上已经本土化的情形下,为什么我们对社会学本土化的呼吁调门却更高了?笔者认为,这源于中国社会学界对更高层级的社会学本土化或中国化的追求。在民国时期和20世纪八九十年代,中国社会学者所追求的是社会学中国化1.0版,当下中国社会学者所追求的则是社会学中国化2.0版。社会学中国化1.0版的提出源于中国社会学的原创力不足。社会学学科在中国恢复重建之初,我们采取了“拿来主义”和“它山之石、可以攻玉”的态度,在吸收和借鉴西方社会学元素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社会学研究的自主性,不再跟着西方社会学者亦步亦趋,而是获得了一定的原创力,提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学理论。可以说,这个目标(社会学中国化1.0版本)已经基本达成。社会学中国化更为高级的目标是中国社会学的国际化。这就是社会学中国化2.0版。
国际同行的学术承认存在两种方式:一种是“元素性承认”(要素承认),另外一种是“框架性承认”(范式承认或学派承认)。元素性承认指的是,中国学者的研究融入国际共享的话语体系、范式或理论学派中,由于中国的实证研究在某个局部充实、丰富或推进了国际社会学界共享的议题、理论或范式,而引起国际同行的关注和引用。框架性承认指的是,中国学者原创性地提出了具有类型普遍性或一般解释力的范式、理论学派或话语体系,以中国学派、中国范式或中国话语体系的面目得到国际同行的承认。形象地说,框架性承认就是一种“打包式承认”。这种方式的承认不是把某个中国学者的学术研究成果当作与西方的理论范式相兼容的元素来接受,而是将中国学术共同体所共享的某种或某些学术话语体系、学术范式或理论流派以整体的方式加以承认和接受。可以说,这个目标目前还没有实现。
在社会学中国化1.0版本中,中国学者已经在国际同行中获得了元素性承认。随着越来越多中国学者的研究(通常是在国际刊物和国内主办的英文刊物上发表的成果)被国际同行所引用,中国学者得到国际同行的“元素性承认”是不争的事实。但同样明显的是,中国社会学界还没有得到国际同行的“框架性承认”。中国学者还没有形成在国际范围内被普遍承认的中国范式、中国学派或中国话语体系(如被写进各国的社会学教科书)。这成为当下中国社会学界追求的目标。这个目标就是社会学中国化2.0版。
学术话语体系的国际影响力体现为话语权力,它是一个国家软实力的体现。学术话语体系有国际影响力,意味着它被国际同行所承认。一般来说,一个国家的学术话语体系得到国际同行的框架性承认,主要存在两种方式:一是该国出现了世界级的学术大师;二是该国出现了具有某种程度或范围的“普适性”理论体系。学者的学术取向会影响学术研究成果的国际承认范围。一般来说,越是全人类共同关心的普遍性问题,其研究成果受到国际同行关注和承认的范围就越广。反之,越是本地性、特殊性或非普遍性的问题,其研究成果受到国际同行关注和承认的范围越小。
一般来说,一个学术共同体最好由两拨人组成,一拨人偏向于原理性或基础性研究,另一拨人偏向于应用性研究(以学术共同体的研究力量来帮助整个社会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国民的福祉)。但是,如果研究成果集中于解决本地特殊的、急迫的实际问题(即应用性研究),且不愿意上升到某种范围的普遍性或普适性理论,或者学术共同体不能在原理性知识上有所突破或贡献,不能提出带有国际普遍性或类型普遍性的原理性知识,那么,就很难指望学术共同体的成果会获得国际同行的框架性承认。这种学术生态所形成的学术话语,难免会沦落为偏于一隅的特殊知识。就应用性的学术研究成果可以解决实际问题的角度看,它的确有用,但要指望把它拓展应用到更大的国际范围,并得到国际同行的框架性承认,就比较困难。
学术研究的实用倾向本身并不是一个问题,但如果我们所形成的知识仅仅停留在解决实际问题的层面,而不能从特殊性知识上升到某种范围的普遍性知识,就构成实现社会学中国化2.0版目标的障碍。可以说,在国内高校社会科学界的学术共同体中,至少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内,似乎存在一种“学术取向短板”:过于关注实际问题的解决,而不太重视从经验研究上升到一般理论。或者说,只关注中国的特殊性,而不关注中国的特殊性背后所蕴含的类型普遍性。这种“特殊性取向”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中国的学术话语在国际承认市场中的地位。
为什么一些高校学者会认可“特殊性取向”呢?笔者认为,一些国内学者持有一种“实体型普遍”观(“如果特殊实体足够大,它本身即是普遍”):中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因此,中国的特殊实体本身就构成一种普遍。把中国的事情办好,就解决了占世界五分之一人口的问题。于是,国内的社会科学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就是“中国现实研究”。这种“中国特殊即普遍”的理念,导致国内一些学者缺乏国际比较的视野,也不大愿意拿国内的研究对象与国际参照群体进行比较。以人类社会为对象的社会科学研究在中国事实上被“窄化”为中国研究。针对这种情形,李培林指出:“如果像有些学者那样,进而把关于中国社会'特殊性’的命题扩展到中国的研究和学术的'特殊性’上,那就更进入误区了。”
李培林所说的“误区”其实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方面,否认特殊性最终会以某种方式趋同于已经普及的某种国际大趋势(普遍性作为普遍趋势);另一方面,否认一个国家的特殊性包含任何与其他国家的相似性、共同性或普遍性,因此,无需从特殊上升到普遍(普遍性作为不同国家之间的某种相同性的思维抽象和理论提炼)。无论陷入哪一种“误区”,其学术话语要想得到国际同行的框架性承认,都不太令人乐观。
但是,中国学者感到急迫的问题,国外学者或许并不觉得急迫。反之亦然。从跨国交流的角度看,我们借鉴其他国家的社会学知识,是因为它对我们有启发。之所以有启发,可能是因为它蕴含了某种普遍性,其中包括国外知识产生地与中国之间的某种相似性。正是这种相似性,让知识的应用范围超越了知识产生地。可见,知识所蕴含的普遍性构成了知识被跨国接受和承认的基础。显然,中国学者如果不能把对现实问题的经验研究提炼为带有某种普遍性的理论,国外学者的确也没有理由来关心。我们只有把急迫的、特殊的实际问题中所蕴含的一般性、普遍性原理揭示出来,并上升为带有普遍性(如类型普遍性)的理论、范式或话语体系,国际同行才可能产生兴趣,我们才有可能得到国际同行的“框架性承认”,而不只是“元素性承认”。当然,我们的学术研究并不是为了得到国际同行的“承认”才做的,而是为了解决中国的问题。不过我们的目标其实可以更高一些:在解决中国实际问题的同时,顺带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社会学理论学派。为此,中国社会学要从对中国特殊现实的研究中揭示出某种普遍性(类型普遍性或国际普遍性)。
此外,学术话语体系要在国际承认市场中获得较好的地位,还要避免国际同行听不见、听不懂、听不进中国学者的声音。所谓“听不见”,指的是用中文发表的研究成果,国外学者看不懂。要避免这种情况,就要主动创办面向国际同行的英文学术期刊,并积极在英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论文,让中国学者的声音能被国际同行听得见。所谓“听不懂”,指的是过于强调中国的特殊性,过于采用本土化或非通用的词汇,而不是用国际同行可理解的概念(如边燕杰所说的“本土知识的国际概念化”)来表达。所谓“听不进”,指的是国际同行即使听懂了,但觉得原创性或新意不足,不具有类型普遍性,不是在同一个频道上对话,而不加重视。要改变这种状况,中国学者应积极参与国际学术交流,发出中国学者的声音,并让国际同行听得见、听得懂、听得进,而不是关起门来自说自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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