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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舒杨:清末预备立宪民主改革失败的策略互动分析


预备立宪是中国近代民主化改革的首次尝试,本文以策略互动模型分析预备立宪的过程和失败原因,具有方法论创新和细化分析的新意。事实表明,民主转型的结果,实际取决于政权内部的保守派、改革派与政权外部的温和派与激进派之间的博弈互动。预备立宪作为一项由清廷领导的自上而下的政治改革,其结果取决于满洲贵族、北洋派、立宪派与革命派之间的合作竞争。本文利用普沃斯基的策略互动模型解释了清末四类政治行为主体的形成,通过主体在不同时期的互动关系解释了预备立宪由产生到失败的原因。文章指出,预备立宪的最终破产拉开了民主主义革命的帷幕,而中国共产党人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最终胜利,无疑是历史的必然。


文/刘舒杨 王浦劬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博士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教授


预备立宪是中国第一次通过模仿别国政治制度进行民主化改革的首次尝试,是“中国由传统权威政治开始向近代民主政治转型的重要标志”,朝野双方在改革之初对于立宪的目标均有相当的共识,它的失败说明必须探索符合中国民情与实际的发展道路,体现了民主化改革进程中的不确定性。

当前学界虽然对于预备立宪失败原因的既有研究大都局限于结构分析,即改革失败是由于当时中国社会不具备成功转型的客观条件。结构性分析不能解释为什么在相同条件下有些国家建立了民主政权,有些国家却转型失败。静态结构分析无法解释预备立宪的改革进程,无法解释预备立宪为什么能够达成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另外,结构分析忽视了政治行为人在历史事件中的作用,将行为人完全看做因变量,容易落入决定论的窠臼。

本文将清末预备立宪置于世界民主化转型的历史背景中,优先考察政治事件和过程本身,着重分析转折点时期政治行为人之间的博弈互动,分析各派政治精英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进行的合作、竞争、冲突、妥协。另外,以清末预备立宪的过程说明民主转型结果的不确定性。


 
理论模型介绍


本文的理论模型选择普沃斯基在分析第三波民主化转型过程中的策略互动模型普沃斯基认为,政治转型的结果取决于四类政治行为人之间的博弈,即权威集团内的保守派与改革派、反对阵营内的温和派与激进派。只有当(1)改革派与温和派能就建立某种制度达成一致;(2)改革派无需得到保守派的同意或有能力使保守派保持中立;(3)温和派能控制激进派时,民主化转型才能成功。

1 博弈主体

(1)保守派来自统治集团内的压制核心,主张维持原有的统治秩序;(2)改革派来自政权内的政治家,他们认为随着不断的发展,应该在有利的时机进行改革以维护统治;(3)温和1派来自反对阵营,主张权力的和平过渡;(4)激进派来自反对阵营,主张以暴力的方式摧毁旧制度。

博弈主体的特征:(1)行为者的决策具有完全自主性,不受外界经济、制度、文化等结构性因素的制约,根据理性判断做出选择;(2)行为者能够有效地预计后果,“为了达成某些选定的目标,任何行动者都拥有若干对行为后果估算的策略,政治转型就是不同政治行为者策略抉择的互动结果”;(3)所有行为者都属于政治精英,如果没有精英之间的斗争、妥协与合作就没有政治转型,社会大众在政治转型中的作用很小。

2 博弈目标与偏好排序

在普沃斯基的模型内存在着四种可能的结果:现状、开明专制、有保证的民主(改革成功后旧体制会有相当大的保留)、无保证的民主(更彻底的民主改革)。对此,四类行为人的偏好排序:

(1)保守派:现状>开明专制>有保证的民主>无保证的民主。

(2)改革派:改革派有两种可能的偏好排序。当改革派力量较小时,开明专制>现状>有保证的民主>无保证的民主;当改革派有足够的力量时,有保证的民主>开明专制>现状>无保证的民主。

(3)温和派:无保证的民主>有保证的民主>开明专制>现状。

(4)激进派:无保证的民主>有保证的民主>开明专制>现状。

3 博弈过程与转型结果

按照普沃斯基的分析,民主化转型过程有三种可能的结果:现状或革命、自由化(开明专制)、民主转型。普沃斯基指出,如果博弈反复出现,那么温和派一定会明白与改革派结盟是最好的选择。但只有当改革派选择温和派,温和派也同样选择改革派时改革才有可能继续。此时的均衡点在于,要么激进派不再激进接受并参与改革后的新政权,要么就是温和派向改革派做出更大的让步。


 
模型适用性分析


笔者认为,清末预备立宪与东欧、拉美国家的民主化转型虽不属于同一时代,但都属于世界性的非民主国家转型过程,两者之间有很强的相似性,可以采用同一分析模型。第一,两者都在描述非民主国家的政治民主化改革过程,都体现了民主化转型过程中的不确定性。第二,政治精英集团的分裂,以及不同精英集团间政治力量的博弈是两者民主化转型的原动力。第三,精英阶层的分裂是改革的起点。比较之前数次洋务运动,精英阶层的分裂是预备立宪能够超越政治改良的原因之一。第三,两者都属于当权集团主导的政治转型。第四,两者都属于民主化改革示范效应的结果,且示范效应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民主化改革的发生。


 
改革的“过程———事件”分析


在清廷的最后十年中,晚清政治舞台上的四类政治行为人间的互动,构成了预备立宪发展的原动力。按照普沃斯基的分析模型:(1)满洲贵族构成政权体系内部的保守派;(2)在预备立宪的准备期,汉族地方督抚是旧政权系统内的改革派,新政之后改革派仅指北洋派;(3)温和派即体制外主张立宪的立宪派,主体力量是清末新政中诞生的绅商阶层;(4)激进派即革命派,以孙中山、黄兴等为代表。笔者认预备立宪的发展过程为存在三个发展阶段,各派力量之间也存在着三次主要的力量博弈。

1 清末新政时期:1901-1905年

1901年1月29日,慈禧在西逃途中以光绪的名义颁下一道谕旨,后又特颁懿旨表明其“变法自强”的决心,命令“大小臣工,其各实力奉行”。但如何变革、向什么方向变革,并没有统一意见。

19世纪中叶以前清廷一直维持着高度的中央集权,以满洲贵族为核心的清廷中央机构控制着地方的军权和财权,地方督抚的权力十分有限。分裂点发生在庚子事变中,在义和团运动后期,地方督抚已不再仅仅是清廷中央机构在地方的代理人,而是已经壮大成体制内可以与中央分庭抗礼的独立政治力量。具体表现为汉族地方督抚构成派系联合行动,对清廷中央施加压力。

由于此时立宪派与革命派还没有形成有效的政治力量,所以新政的改革方向只取决于清廷内部的博弈。对于满洲贵族而言,维持统治是其基本诉求。为了维护清廷的统治,满洲贵族愿意做出一定的让步,但又绝不愿意变法威胁到皇权的绝对权威。满洲贵族的偏好是:促进皇权的改良>现状>立宪>起义。

此时,汉族地方督抚的偏好是:限制皇权的改良>现状>立宪>起义。汉族地方督抚深谙满洲贵族对于皇权不保、内轻外重的担忧,通过迂回的方式迫使满洲贵族接受限制皇权的政治改良,以推行洋务的观点“包装”限制皇权的主张;以变法的外表推进立宪的发展。由于满洲贵族相信汉族地方督抚的最终诉求是实现政权内的改良,从而接受了汉族地方督抚的意见。以新政实施为标志,清廷开始了自由化的进程。但自由化的过程是不稳定的,北洋派异军突起,成为汉族官僚集团的领导力量,并作为新的改革派与满洲贵族展开博弈。另一方面,自由化促进了非权威集团内部精英权力的扩大,形成了以绅商阶层为主体的立宪派,促使政权由开明专制向民主化转型。

2 预备立宪的艰难前行:1906-1908年

新政中北洋派力量大增,在1905年前后北洋派已经成为中国最有实力的军事政治团体。北洋派希望可以通过更深刻的变革获得更大的利益,与立宪派之间产生了广泛的利益联系,希望以可控的方式实现政体的转型。此时,北洋派的偏好排序是:立宪>开明专制>统治现状>起义。北洋派与立宪派合作结盟的事实,使得满洲贵族只能被迫接受由体制框架内的改良转变为对体制本身的改革,清末新政最终演变为预备立宪。

在慈禧的默许下,北洋派在中央与地方层面都取得了相对的优势。具体表现为:第一,北洋派控制新军。第二,北洋派与清廷掌权者慈禧达成一致,慈禧借北洋派推行改革,北洋派依靠慈禧扩大权力。第三,北洋派控制大片地区。

 面对改革派即北洋派建立改革联盟的友好姿态,立宪派也做出了积极的回应。此时的革命派与立宪派相比力量十分薄弱,所以即使立宪派无法阻止革命派的起义、暗杀,革命派也不会对合作的局面产生严重的威胁。虽然立宪派无法迫使革命派合作,但革命派微弱的力量不足以破坏联盟的达成。

由于改革派有效控制了保守派,激进派的影响不足以改变大局,改革派与温和派的结盟变得水到渠成,各方力量实现一定的平衡。事实上,北洋派与立宪派之间原本就存在着深厚的合作基础。两派的携手合作,共同推动预备立宪的进程。

1908年清廷响应立宪派的要求,颁布了《咨议局章程》和《咨议局议员选举章程》,咨议局具有一定西方地方议会的特征。1907年清廷宣布成立资政院,1909年颁布《资政院院章》。资政院具有立法机构与咨询机构的双重性质,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行政权。初级代议机关的建立是立宪派与当权的北洋派联盟合作的主要产物,是预备立宪的一大成果。

为了进一步巩固联盟,此时期绅商在地方被赋予“辅治”的角色,地方享有一定的自治权。此时期地方自治包括以下内容:(1)建立地方自治公所,选举各级议事会成员;(2)培养、训练地方自治人才,研究地方自治的具体事宜;(3)建立地方自治筹备处。地方自治从纵向的角度对中央权力形成一定的制约。立宪派认为只有开国会、立宪法才能挽救中国势如累卵的局势,才能逐步发展资本主义工商业实现国家的富强。因此,立宪派积极开展各种政治活动,包括建立政治社团、舆论宣传与积极的政治参与。

然而,随着慈禧太后的去世,满洲贵族在立宪运动中累积的不满情绪爆发,保守派与改革派之间的关系发生变化:改革派无力控制保守派,旧政权的保守性增强。面对局势的突变,立宪派不断发起政治运动试图挽救改革的局面。在数次运动失败后,立宪派转而与革命派结盟,预备立宪彻底失败。

慈禧去世后,摄政王载沣成为清廷事实上的掌权者。载沣属于满洲贵族一派即保守派,保守派为了重获权力迅速打击改革派,从1909年开始北洋派在朝中失势。面对改革派失势,政权迅速转向保守的局面,立宪派倍感失望,希望通过速开国会的办法挽救改革联盟。但满洲贵族并没有意识到第三次请愿运动是立宪派的最后通牒,保守派依旧敷衍塞责,清廷宣布提前于1913年(宣统五年)召开国会。

对于缩短三年的请愿结果,立宪派发生分化,对结果灰心失意者不再寄希望于立宪救国,转而投身革命。预备立宪也最终终结于1911年的辛亥革命。1910年11月第三次国会请愿运动的失败就标志着改革联盟的瓦解,由清廷主导的自上而下的民主化转型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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