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 · 回顾
因为业务发展需要,张某将公司的洗车精洗美容业务承包给李某,后双方在合作中出现了矛盾。2019年6月16日-17日,为了泄愤,李某相继在自己朋友圈发布了对张某涉及侮辱性、诽谤性语言,其中一条还贴出了张某的照片。据悉,李某发布的朋友圈是对微信号内所有好友公开发布的,发布该朋友圈时他的好友人数有七百人左右。
张某发现后认为李某的行为有损其名誉和人格尊严,遂于2020年1月13日将其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删除发布的侵犯名誉信息,并在朋友圈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法院判决
近日,法院经审理,判决李某以不屏蔽任何人的方式公开发布微信朋友圈向张某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发布的道歉内容至少保留十日。
公开道歉
2020年8月7日,李某在其朋友圈发布道歉消息。
网友1:这个可以有~
网友2:哈哈哈哈哈哈,以后谁骂人就截图,让一直道歉
网友3:哈哈哈支持支持~
网友4:现在的判决真是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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