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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渊洁炮轰进校售书:别只看到“个人恩怨”

新课标语文课题组:赵冀长

任教于长治五中,中学高级教师,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主编:王涛

栏目主编:刘广彦、杨文慧 / 责编:孟丽 

 审校:孙梦霞、洪田立 / 美编:左左

编者按

中小学校园是培育人才的净土。长期以来,各种“进校园”活动此起彼伏,除了正常的公益活动,还有不少商业活动也通过各种渠道浑水摸鱼、“别有用心”地混进了校园,不仅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污染了校园风气,也使广大教师不堪其扰。商业活动的侵门踏户,无助于培养良好的学习氛围,其背后潜藏的“消费至上”逻辑也不利于培养学生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伤害了教育形象和育人环境。这次郑渊洁炮轰“童书营销进校园”,揭开了打击“校园营销潜规则”的幕布。营造洁净的校园环境,要把杜绝商业化侵蚀校园当成一个系统性工程来做,多方合力,标本兼治。期待全社会共同行动起来,守护好校园这片净土。

郑渊洁炮轰进校售书:别只看到“个人恩怨”

(指向明确时事,引领着眼方向,设下思考悬念。)

①4月19日,“童话大王”郑渊洁因被问为何“童书作家榜”榜上无名,发文质疑榜上部分童书作家销量存在“猫腻”,即通过进校园推销获得高版税收入,认为这种“进校园推销”的行为不妥。该文章发布后,引发网友热议。郑渊洁接受北京青年报采访时表示,自己也曾被出版社邀请以卖书为目的做校园演讲,他认为这种做法剥夺了孩子自由选择书籍的权利。另外,北青报记者调查发现,被郑渊洁指出的一名知名童书作者确实存在进校园售书的情况。(概述新闻主要内容,指出“进校园推销”行为不妥。)

②“童话大王”对自己“未进童书作家榜”的回应,充满了“写实主义”,而因为对另一位知名童书作者点名道姓的批评,使事件的公共关注度骤升。与此同时,也不乏有声音指出,郑渊洁与其所批评的童书作者之间有着个人恩怨,且“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名人的故事,尤其是名人与名人之间的“恩怨情仇”,自然让人好奇。但在此事中,公共关注的焦点还宜放在“童话大王”所批评的现象是否真实存在,社会又该如何防范之上。(带出话题。否定世俗的“恩怨情仇”的感性视角,指明理性的“辨真伪、提措施”的思考方向。)

③抛开郑渊洁在回应中所提供的“证据”,媒体的调查亦显示,通过进入校园演讲来达到销售书籍的方式,确实早已成为部分图书从业者宣传的“套路”。比如,2013年江苏某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市场策划负责人曾发文介绍该公司所策划的校园图书营销活动,其中对此类营销活动“优势”的总结让人印象深刻:“该活动因为在校园内通过学校通知召集,所以没有信息告知的成本;因为给学校带来了名家课外辅导的贡献,所以没有公关的成本;因为有名家讲座提升了图书的附加值,所以没有打折促销或优惠促销。此外,如果在一地连续组织几场,仅有的交通成本与收益相比,也显得无足轻重。”(现实分析。用事实论据证明校园营销不仅真实存在,而且收益可观。)

④童书作家参与营销,其实在商言商,并无不可。不过问题在于,将营销活动搬进了中小学校园,尽管“效益”非常可观,却值得商榷。一来,中小学生是未成年人,对于童书质量以及买与不买,并没有多少辨别能力和选择空间;二来,营销活动公然在校园上演,校方和老师总难脱干系,甚至一些学校还给学生下达购书指标,这就成了变相摊派。(危害分析。用事理论据说明校园营销侵害了学生利益。)

⑤事实上,禁止商业推广入校,是被义务教育法所明确规定的,童书营销也是营销,不应该因为名人、作家的参与而享有“特权”;再者,作家直接进校推广,让童书销售实际上成了“搞定学校”即可而非对读者负责,这种“回报”机制,也不利于童书创作生态的良性发展。在这个意义上,针对郑渊洁所批评的现象,教育部门还需展开必要的调查,并重申相关行为的边界。(本质分析。校园营销活动不仅违法,而且不利于童书创作生态的良性发展。)

⑥这些年,商业力量以各种方式涌进校园的现象,并不少见。从红领巾、学生奖状上植入广告,到各种机构、商家进校推销,都有被媒体报道过。去年10月,教育部也发文要求全国各地教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坚决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和幼儿园,措辞不可谓不严厉。然而就现实而言,总有一些或直接或间接的商业力量对学生市场这块大蛋糕“蠢蠢欲动”,从而把“卖场”直接开进了学校。郑渊洁炮轰童书的“进校推广”模式,再次提醒,相关监管要擦亮眼。(解决方法。能否遏制商业力量对校园与学生利益的侵害,就看能否依法监管。)

⑦现代社会没有人可以完全脱离商业,包括小学生,商业推广本身也并没有原罪。但之于中小学生群体的特点,校园不应该被各种商业活动所侵扰,这是商业社会应该有的“有所为有所不为”,也是必须守住的一道底线。我们期待更多的童书作者能够有这方面的社会担当,作出积极表率,更呼吁学校和教育部门,能够绷紧责任之绳,共同守护好校园这片净土。(归结观点,对童书作者和学校及教育部门提出希望。)

来源:2019年4月21日 “光明网”  作者:光明网评论员

【时代警语】

校园不应该被各种商业活动所侵扰,这是商业社会应该有的“有所为有所不为”,也是必须守住的一道底线。

【思维串联】

【考点精练】

1.原文最后一段中有一个病句,请找出并修改。

2.读写一体化训练 (开放性试题)

原文第二段说到,“名人的故事,尤其是名人与名人之间的恩怨情仇,自然让人好奇。”不少社会公共事件都由个人恩怨而来,而一些公共事件也可能转化为个人恩怨。请结合原文内容与社会现实,谈谈你对“个人恩怨与公共事件的关系”的看法。

题目自拟,300字左右。

【相关链接】

揭秘“校园卖书”套路:学校是书店重要的销售终端?(节选)

郑渊洁主动拒绝“童书作家榜”    质疑部分童书作家依靠进校园推销获得高版税收入

讲述

18日,有机构发布的童书作家榜单引发热议。在这份榜单上,为人熟知的“童话大王”郑渊洁并未上榜。19日,有网友发微博就此质疑郑渊洁,郑渊洁则在当天晚间发长文回应此事,指出榜单内部分童书作家,依靠进校园推销获得高版税收入,质疑其做法有进校园推销之嫌。

郑渊洁20日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称,在这份榜单发布前,榜单制作方曾联系他核实版税收入,但当他得知童书被专门从主榜单中剥离出来,他表示拒绝上榜。郑渊洁认为,中国童书销售市场存在泡沫,最主要的就是有部分童书作者进入中小学兜售童书。

回应中郑渊洁提到国内一知名童书作家的例子,称该作家多次以讲课为名进入学校兜售童书。在郑渊洁所列的一份温州某小学征订单中写道:“1.邀请到这样的知名作家进校面对面交流,某书城对我们学生的图书征订量是有要求的。2.当天有意愿与作家面对面交流、签名的孩子,请提前征订作家作品。图书没有折扣。”

郑渊洁告诉北青报记者,他早年间也曾受出版社邀请参与这类以卖书为目的的校园演讲,原本预计40分钟的演讲,主办方却要求他只讲20分钟,“我问他们为什么,对方回复我说‘您要给您卖书留时间啊’。”因认为这种做法剥夺了孩子自由选择书籍的权利,郑渊洁此后再没有参与过这类活动。

郑渊洁称,这类进校园签售的行为,更像是出版社、作家与学校三者“合谋”运作,以演讲的形式卖书牟利。“一般情况下是连续一周,每天上午、下午各走访一个学校,”郑渊洁说。

在郑渊洁看来,作家进校园卖书,会影响儿童阅读兴趣,也属于“进入中小学校园推销商品”。

调查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在4月12日到4月20日这9天里,郑渊洁提及的一位知名童书作家曾先后前往江西萍乡、广东东莞、广州、河南郑州4地5所学校演讲。

郑渊洁在19日晚发布的文章中提到,该童书作家曾在福建厦门市一小学演讲。在该小学官网上,北青报记者发现,2018年12月28日该作家确实曾在该校举办了“阅读与写作”专题讲座。校方发布的文章提到,该作家带来了其新作,并有家长现场为孩子挑选书籍。讲座后,该作家还为该校学生举办了现场读者签售会,历时一个多小时。

此外,20日,北青报记者致电郑渊洁指出的一所位于浙江温州的小学,一位该小学工作人员称,该作家3月份曾到该校演讲,并在学校内销售书籍。

北青报记者就郑渊洁发表的文章多次通过联系被质疑的知名童书作家,但截至发稿时,该知名童书作家尚未回应相关质疑。

揭秘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作家进入校园演讲以达到销售书籍的方式早已成为部分图书从业者的 “套路”。2013年,时任江苏某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市场策划负责人曾发文介绍了公司的营销活动。

该负责人在文中称,2005年8月,公司策划了一项大型营销活动,提出“校园是书店重要的销售终端”,强调“书店与当地教育部门联系”的重要性。

据其介绍,从2005年开始,公司积极邀请作家走进校园,为中小学生讲述人生、励志故事,教授写作技巧等,并在现场签名售书,“共举办了2000 多场讲座活动,直接拉动销售6000 余万元。”该负责人坦言,在校园这一细分市场中,“目标读者的数量,目标读者的购买能力和购买频率以及整个市场容量和规模,均大得惊人。”而且,信息发布、公关的成本基本为零。

该负责人表示,一旦确认活动日程,公司采取的措施除了做好宣传,还要“发放《致家长函》到每个年级和班级,内容包括作家介绍、活动时间地点、推荐书目等”。

规定

针对各类“进校园”活动,教育部门已开始进行严格的规定。去年10月11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国各地教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坚决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和幼儿园。

教育部办公厅发文称,凡未经批准的活动,一律禁止进入校园或组织中小学生、在园幼儿参加。对于经审批进入校园或组织中小学生、在园幼儿参加的活动,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责任人负责全程监管,一经发现与审批备案情况不符,或存在发布或变相发布商业广告的行为,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第一时间报告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

教育部办公厅发文称,经批准同意进入校园的各类教育活动,必须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得干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得给学校和师生增加额外负担。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对给学校、教师、学生摊派任何购买、销售任务,给学校、教师、学生分发带有商业广告的物品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来源:2019年4月21日《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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