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04
2月28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文件,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文件提出了认真抓好震情监视跟踪和分析预测工作、切实强化地震应急准备各个环节、全面提升城乡灾害综合防御能力、深化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组织领导等五方面的工作措施。
文件要求,要加强地震监测台网和市、县级监测中心建设,提高地震监控能力,切实做好震情监视和跟踪研判,加强地震科学研究,提高地震预测水平;要完成各级各类地震应急预案的修订,编制完成专项预案,完善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推动地震应急演练常态化,加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救灾物资储备,通过开展全省地震应急工作检查,确保应急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强抗震设防管理,加强基础探测成果在国土利用、城乡建设等方面的应用,特别要结合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实施和新农村建设,推进城乡地震安全均等化服务,大力开展地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城乡建筑和重大工程的抗震设防能力,做好新一代全国地震区划图的贯彻实施;要开展形式多样的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加强地震科普示范学校、示范社区、示范企业和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利用传统媒介和网络媒体平台,做好防震减灾新闻应对和宣传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维护社会稳定。
文件强调,要切实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把防震减灾工作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文件还对进一步做好防震减灾法制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做出了部署。
(责任编辑:邢营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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