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据文化和旅游部,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好《“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文化和旅游部等十部门《关于深化“互联网+旅游”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进智慧旅游融合创新发展,文化和旅游部将开展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推荐遴选暨培育试点工作。
据悉,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指依托旅游景区、度假区、休闲街区、工业遗产、博物馆等场所或相关空间,运用增强现实、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数字科技并融合文化创意等元素,通过文旅融合、虚实结合等方式,让游客深度介入与互动体验而形成的一种旅游新产品、消费新场景。
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的开发或经营等单位作为申报主体,需要满足项目持续开放、项目面向游客、项目科技含量高和互动体验感强、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经营单位信誉良好、项目具备合规性6项要求。申报单位可以直接或通过所在地的地市文化和旅游部门向省级文化和旅游部门提出申请。省级文化和旅游部门组织有关方面专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和择优推荐上报。
2023
一、关于《通知》的具体内容
文化和旅游部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智慧旅游沉浸式
体验新空间推荐遴选暨培育试点工作的通知
(图片:政府信息公开丨来源:文化和旅游部官网)
具体通知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好《“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文化和旅游部等十部门《关于深化“互联网+旅游”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进智慧旅游融合创新发展,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开展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推荐遴选暨培育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Part 1
充分认识开展培育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是指依托旅游景区、度假区、休闲街区、工业遗产、博物馆等场所或相关空间,运用增强现实、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数字科技并融合文化创意等元素,通过文旅融合、虚实结合等方式,让游客深度介入与互动体验而形成的一种旅游新产品、消费新场景。
开展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推荐遴选暨培育试点工作有利于引导智慧旅游场景应用创新发展,培育旅游消费新场景新热点,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旅游休闲新需求;有利于引导数字文化、交互体验等线上场景和技术的线下旅游转化,丰富旅游产品的文化、科技内涵,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有利于探索出一条符合现代旅游业发展趋势并具有数字科技显著特征的智慧旅游新产品发展之路,更好推进数字经济与旅游经济深度融合发展,培育壮大智慧旅游经济生态。
Part 2
申报要求
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的开发或经营等单位作为申报主体,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持续开放。项目应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托旅游景区、度假区、休闲街区、工业遗产、博物馆等场所或相关空间,开放状态正常(季节性或临时性停止开放除外),发展前景良好且未来持续存续期原则上不低于一年。
正在建设或尚处于运营试点状态的项目,临展、临建类项目等暂不申报。
(二)项目面向游客。项目在性质上属于面向消费端的旅游产品,对于游客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具备相应的旅游接待服务设施和相对完善的运营管理服务等制度,游客接待数量多,游客评价高,且具备一定的复游率。
(三)项目科技含量高、互动体验感强。项目是基于5G、超高清、增强现实、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充分体现旅游与科技的深度融合,装备先进、展示方式多样、创新性强,能够生动展现特色文化内涵,提供较强的沉浸式体验和互动感受,创新提升游客的多维旅游体验。
(四)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项目社会效益良好,市场认可度高;开发设计、建设运营等现代化特征明显,成本投入合理,产业链拓展性、延伸性强,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具备长期运营发展的可持续性或者可复制可推广的可行性。
(五)经营单位信誉良好。项目的经营单位是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实体,具备长期开发、经营项目的资金、技术、经验、人才等必备要件,未被认定为文化市场、旅游市场失信主体。
(六)项目具备合规性。项目不存在政治导向、意识形态方面的问题,近三年内(营业不足三年的自营业之日起)在内容安全、生产安全、生态环境等方面未出现违法违规问题。
鼓励和支持项目的相关核心主体单位联合申报。
Part 3
推荐要求
(一)推荐程序
1.自愿申报。申报单位可以直接或通过所在地的地市文化和旅游部门向省级文化和旅游部门提出申请。
2.省级推荐。省级文化和旅游部门按照树标杆、强引领的原则,组织有关方面专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对涉及红色旅游题材、历史文化题材、民族宗教题材的项目严格把关,根据审核结果择优推荐上报。
3.专家评审。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科技教育司将按照职责分工,通过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等方式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经公示后,确定并公布全国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培育试点名单。
(二)推荐数量
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可推荐不超过5个项目。
部属单位可直接推荐,数量不超过2个;有关行业协会参照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相关审核推荐程序,可择优推荐会员单位申报。
Part 4
其他要求
(一)对于纳入培育试点名单的项目,文化和旅游部将在项目发展、人才培养、交流合作、宣传推广等方面给予指导和支持,更好发挥项目的试点先行作用,为智慧旅游新产品、新业态的产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发展,探索模式,积累经验。
(二)请各省级文化和旅游部门、部属单位及有关行业协会,于2023年4月17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材料寄送至指定地址。
1.政策咨询
资源开发司区域协调处
韩冰010-59882061
2.材料寄送
中国文化娱乐行业协会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26号朝外MEN大厦B座1603室(联系电话:010-85794221,邮编:100020)。
联系人:李蕊13717600168
邮箱:xkj@cnccea.com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3年3月8日
2023
二、《通知》相关:
沉浸式文旅融合消费新空间
文旅融合消费新空间
(图片:科技赋能沉浸式空间丨来源:网络公开)
近年来,随着文旅融合的深入,当前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智慧旅游走进大众日常,其蓬勃发展为游客提供了多元化、高质量的体验和服务,也成为文旅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推手。
随着智能、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的速发展与智慧景区的快速建设,5G、VR、全息等系列科技基础服务渐渐完善成熟,文旅融合也逐渐朝着智慧化、数字化、网络化转变,资源卖资源的时代已经过去,资源是重要依托,但不是唯一依托,目前更多关注的是体验不一样的文化和感动。因此文旅融合产品要创新更多深度体验和有温度的互动,逐步聚焦沉浸式体验消费场景,打造出让游客⼼动的内容与服务。
(图片:科技赋能沉浸式空间丨来源:网络公开)
2023年热点沉浸式文旅消费空间
01 沉浸式景区
02 沉浸式文旅园区
03 沉浸式文旅小镇
04 沉浸式文旅街区
05 沉浸式博物馆
06 沉浸式艺术展
07 沉浸式农旅项目
08 沉浸式剧场
沉浸式的核心是互动
沉浸式体验是指通过环境渲染、场景塑造、内容IP等,使受众在与现实世界存在有限边界的物理空间进行互动性体验的娱乐项目,具有互动性、体验性、叙事性、参与感等众多特点。
(图片:达芬奇艺术体验展丨来源:网络公开)
沉浸式的火爆,源于技术、政策、消费升级、产业升级发展等方面的因素驱动。消费者经历了以往的观光游览时代,其口味正在向追求沉浸式体验转变,过去“你演我看”的单向灌输模式已经无法满足当下的消费需求,沉浸式玩法通过双向互动让游客参与其中,由被动接受转为主动参与,更有身临其境感,人们不再是简单的游览者,而是全身心参与,并充分调动个人情感。
沉浸式体验既是文旅、教育、商业娱乐等多业态门类交叉融合的新业态、新模式,又是传统文旅演艺产业与新兴文化创意产业交融的新生态、新经济,随着技术发展,沉浸式玩法也在不断进阶,对城市更新、文旅融合、乡村振兴等战略升级有重要意义。
沉浸式体验助力文旅产业发展的三大路径:
一是推进技术和艺术高度融合。推动虚拟现实技术产品在文旅行业领域的应用,扩展在城市空间、城市综合体、文化场馆、景区街区等文旅场景的应用,与互联网旅游、智慧旅游等新模式联动发展。建设虚拟电影院、虚拟音乐厅、虚拟现实主题乐园、虚拟现实行业体验馆等,创新文化传播方式,不断创造新消费场景。
(图片:《乐动敦煌》丨来源:网络公开)
二是培育“沉浸式”文旅服务平台。通过跨界融合和协同创新,提供从IP开发、创意与空间设计、软硬件系统集成、投融资与运营管理的沉浸式产业全链条服务,面向历史文化街区复兴、城市公共空间活化、景区升级与产业提升、城市消费和夜间经济激活等,构建线上线下协同的文旅消费产业新生态,推动文化科技领域成果转化、集成创新和新项目孵育。
三是打造“沉浸式”精品IP。立足特色历史文化资源,打造彰显传统文化的精品IP,聚焦全景沉浸式表达,通过数字创意、展览展示、演艺生产等多领域合作发力,让游客在“沉浸式”体验中多角度全方位地了解当地特色文化,在游览过程中实现自身与当地文化的交流互动。
(图片:罗纳尼亚国家歌剧院3D投影秀丨来源:网络公开)
(图片:西班牙普拉多馆裸眼3D技术丨来源:网络公开)
沉浸城市是城市更新发展的新逻辑与新追求
图文丨文献参考来源:沉浸城市;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化报;绿维文旅;花生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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