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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不了电视剧,广告们考虑换马甲

广电总局发文禁止电视剧中插广告,明年1月1日起执行,广告或转向植入及自办栏目

动不了电视剧,广告们考虑换马甲

2011年11月29日

    坊间盛传已久的“限广令”终于在昨日尘埃落定,继限制娱乐选秀节目后,这次的“重拳”砸向了被不少卫视视为生财重地的电视剧。广电总局正式下发《〈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文件称,从2012年1月1日起,全国各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中间不得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

    记者昨日采访央视、湖南卫视、湖南经视相关人士,得到的回复都是“会严格执行”。至于损失的这块广告收入,业内人士预测,可能会促使各电视台打擦边球:在电视剧中植入广告、向预告片或相关自制栏目转移……

    本报记者展娟娟 徐海洋 长沙、北京报道

    现象

    中间插播广告让每集电视剧变得支离破碎,已成困扰电视剧迷的难题。有网友称,“有时耐住性子等广告播完,结果回来直接是片尾曲”。记者昨日从湖南卫视11月23日发布在金鹰网上的《湖南卫视2012年广告价格表》看到,22:20-22:45的《金鹰独播剧场》第一集剧中插广告共有5秒、10秒、15秒三种时段,价格分别为54000元、94500元和135000元。按此判断,25分钟内电视剧就会被打断3次。根据广电总局这次下发的规定,这些剧中插广告将于明年1月1日起全部消失。

    电视台回应

    已收到通知,立场就是严格执行

    昨日,记者就此向央视、湖南卫视、湖南经视询问。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央视广告部员工称:“目前确实已经收到了通知,我们的立场就是完全严格执行。”当记者问有无应对方式时,对方表示:“没有。”

    湖南卫视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会按照规定执行,广告安排还在调整之中。”湖南经视方面回复称,“文件的要求台里已经学习过,实施方案还在沟通之中,没有完全落实。具体的整改方案不会这么快出炉”。

    通知生效后如何进行监管?广电总局宣传管理司工作人员称,目前还不方便透露。

    损失 业内人士在微博发布一组数据:“2012年央视卫视五大频道剧场中插中标额累计高达29.5亿。中央一套黄金剧场中插中标额7.4亿,占总中标额的6%;湖南卫视金鹰剧场中插中标额9.4亿,占37%;浙江卫视中国蓝剧场中插中标额5.5亿,占59%;安徽卫视第一剧场中插中标额4.1亿,占88%;江苏卫视幸福剧场中插中标额3.2亿,占15%。”还有业内人士预测,全国各电视台因此造成的损失不低于200亿元。

    应对方向

    电视剧植入广告?

    向片头片尾挪动?转嫁预告片或自办栏目?

    剧评人李星文称,植入广告可能会成为电视台的应对方法,“现在电视台都在投拍自制剧,对植入广告驾轻就熟,既是内容制作商也是渠道商,挡都挡不住”。

    去年年底,郑晓龙导演的《金婚风雨情》因出现过多植入广告曾遭到安徽卫视等电视台的联合抵制。植入广告泛滥,也是李星文担心的,“硬广没了,软广告层出不穷,这对观众是一场新灾难”。也有业内人透露,植入广告从剧本到拍摄需要一定周期,半年之内还不会泛滥。广电总局相关负责人今年年初就曾表示,有进一步规范电视剧植入广告的想法。

    向片头片尾挪动?

    “中插广告被杜绝,是不是意味着片头片尾的广告迎来春天,两集电视剧之间的空档还能洗个快澡……”有网友持此观点。对此,天津卫视广告部主任胡春凌表示,电视剧片头片尾的广告时长有明文规定,“黄金档不许超过9分钟,非黄金时段不许超过12分钟。时间总量不变,所以往这两部分挪动的空间不大”。

    李星文认为,禁令会挽回部分网上看剧的观众,这是广告商看重的,“所有电视台都一样,广告商没有其他选择,还是会投向片头片尾,单位时间的价格会上涨”。

    转嫁预告片或自办栏目?

    禁令下达前,各家卫视明年的招商刚刚收尾。曾任安徽卫视广告部主任、现任上海剧星传播董事长的査道存认为,没有电视台愿意丢掉到手的广告资源,重新修订合同时,这些广告收入会转嫁到预告片或者为电视剧量身定制的自办栏目,“比如在滚动的电视剧预告片中体现商家LOGO,或在剧集造势节目中体现”。

    湖南卫视今年10月的广告招商会,正在筹备的新节目《剧说很精彩》(暂定名)等针对独播剧的衍生栏目备受重视。相关工作人员昨日透露,中插广告资源会以新模式出现,“方案还在商议,不排除会转移到新节目”。

    [观点]

    不能“强插”,那就植入吧

    □本报娱乐观察员龚灏

    我们总是希望能以一种不间断的姿态和心理,自始至终地完成某个生活片段。

    比如,手风顺时就不希望牌友突然拉肚子内急,情侣约会时就不希望突然接到紧急电话。一个窝在沙发里看言情剧的主妇,不希望看到几分钟的广告突然占据荧屏……在现实真实存在的这几幕情景,发生的频率其实极高,它们都有着某种共通性:总是于不经意间,强悍地插入我们期盼一以贯之的情绪。

    对于这种打断节奏、撕裂高潮、横生悬疑的不人道“中插”行径,失望、厌恶、咒骂,总会自然而然地在我们的神经中枢酝酿积蓄并最终爆发。所以,不难理解,当广电总局出台禁止电视台在播放电视剧时插入广告的规定后,大多数人都会一片叫好声。同样,也可以想象,在受制于“中插”禁令要损失上亿广告收入的情势下,电视台必然会谋求新的生财之道。因为,在娱乐节目缩水选秀节目受限的前提下,各大卫视纷纷祭出自制剧的方略,大伙儿都在谋求电视剧——这块电视台所剩不多的财富阵地。有专家已经预判,植入广告可能会成为电视剧新的利益增长点。事实上,相对于生硬的广告阻隔,切合剧集内容的自然植入可能更容易被接受。

    但在可以预计的未来,植入也可能由自然变得泛滥。类似这样的景象已经太多地出现在当下的中国电视荧屏上了。单纯地指望行政指令的一刀切,不如将电视行业的自律和他律,更多地交予市场,让市场杠杆充当指挥棒。因为我们不希望最终只能通过盗版碟和视频网站来追电视剧,就如同只吃肉不吃小菜一样,选择途径的趋少,并不符合这个五彩斑斓世界的价值观。

    广电总局针对电视剧的“限广令”措施

    ※2009年,广电总局对电视广告播出的时长作出规定,称电视播出机构每套节目每小时商业广告播出时长不得超过12分钟,19点到21点广告插播时间总长不超过18分钟,电视剧插播广告每次时长不得超过1分30秒。央视媒介分析总监袁方当时做出判断,2010年将被“净化”掉的电视广告额约为100亿元。

    ※2011年10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初步限制电视剧广告播出,“非黄金时间每集(以45分钟计)中可插播2次广告,每次不得超过1分30秒;黄金时间(19点至21点)每集可插播1次广告,不得超过1分钟;插播广告时,应对广告时长进行提示”。 ※2011年11月,广电总局下发《〈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全国各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广电总局要求各级电视台立即清理并撤销2012年的电视剧插播广告时段,重新编排节目和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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