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介于东经111°12′30〞至112°0′5〞与北纬29°16′至29°57′之间,位于湖南省西北部,洞庭湖西岸,澧水下游,与长江直线距离
澧县地处湘鄂边界、华中腹地,北有湖北荆州市,南有常德市,东有岳阳市,西有张家界市,处于四大中等城市的中心和新兴的武汉及长株潭两个城市群交汇地带,公路距离均在
澧县与长江直线距离
纵贯县境的枝柳铁路(湖北枝城至广西柳州)跨越长江,过境
澧县,因澧水贯境而得名,素称“九澧门户”。
澧之名首见于《禹贡》,春秋、战国均属楚。秦属慈姑县,隶黔中郡。两汉时期为孱陵、零阳县,属武陵郡。三国时,始属蜀,后属吴零阳、作唐县,分隶天门郡、南郡。
西魏恭帝二年(555年)始置澧州。
隋开皇九年(589年),改澧州为松州,不久复名澧州,新置澧阳县(澧县)。隋大业三年(607年),改澧州为澧阳郡,辖澧阳、石门、孱陵、安乡、崇义、慈利6县。
唐武德四年(621年),复为澧州,仍辖6县。唐天宝元年(742年)改为澧州澧阳郡。唐乾元元年(758年)复为澧州。
宋乾德元年(963年)又为澧州澧阳郡。
元至元十二年(1275年)升为澧州路,至元十四年(1277年)改为澧州路总管府。
明洪武九年(1644年)复为澧州,并裁澧阳县入州治,隶常德府。
清康熙三年(1644年),澧州改隶岳常澧道。雍正七年(1729年)升澧州为直隶州,辖安乡、石门、慈利、安福4县。雍正十三年(1735年)增辖永定县(今张家界永定区)。
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改直隶澧州为澧州行政厅。民国二年9月废州为县,始置澧县,隶岳常澧道。民国三年,隶武陵道。民国五年隶湘江道。民国十一年废道制,直隶于省。民国二十四年,省内设立行政督察区,澧县先后隶属湘西行政督察区、第二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和第四行政督察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