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浅论古雅典安多基德斯渎神案,其深刻的历史意义

安多基德斯渎神案虽不如苏格拉底案那般轰轰烈烈、惹人注目,但因为审判时间相近,无形间为两案增添了许多关联意味,引人深思。

安多基德斯最终胜诉,无疑令人重新思考法治原则在雅典法庭的实践情况

反观当时雅典整体的发展态势:城邦在伯罗奔尼撒战争中败于斯巴达,随后历经僭主暴政、内乱等波折,终于恢复民主制度,雅典政治与法治均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安多基德斯渎神案的影响

因此,发生于公元前399年左右的安多基德斯渎神案既是了解雅典法治实践的关键案件,又是反映当时社会状况的重要史料来源。案件的审判过程和最终结果也足以影响、或改变后世对雅典社会和雅典法治实践的分析判断。

本文认为,安多基德斯渎神案的意义有三。首先,安多基德斯胜诉是恢复民主后法治原则的具体实践。其次,渎神案与宗教相连,本身性质特殊,但是这件案子背后隐藏着雅典民众对于战后民主法治社会建设的深切期望与信心。

最后,安多基德斯渎神案与苏格拉底案审判时间相去不远、相似颇多,结果却大相径庭,对安多基德斯案件的分析可以适当纠正苏格拉底案以来后世对雅典法治实践的消极看法。

雅典法治实践的具体呈现

古代雅典的法治实践是其城邦政治和法律制度不断完善的产物。城邦内的民主生活离不开理性的法治精神的注入和聚合,对于雅典人而言,法治与民主是一体两面

雅典法治是通过许多我们耳熟能详的民主和立法改革而完成的。德拉古立法和梭伦改革是雅典法治形成的一个开端,尤其梭伦是创设陪审法庭,使其成为最高司法机关,为日后雅典的法治实践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而克里斯提尼改革为雅典城邦民主扫清地域阻碍的同时,间接将城邦民主生活置于法治原则的保护之下。

随着埃菲阿尔忒斯(Ephialtes)和伯里克利的一系列改革,雅典的民主与法治得到了全面的发展,法律制度也达到了较为完备的状态,这些都为雅典法治铺设了较为完整的实践路径

许多研究古雅典法律的研究者并不认为雅典法治符合现代的法治定义。其中,首当其冲的是被人广为诟病的“大众”司法,即多数人司法。

雅典政治领袖德摩斯提尼常被引用的一段话很能彰显陪审员的重要地位。他问:陪审员人数既非最多,也非最孔武有力,为何他们能够坐在法庭上,裁决城邦所有公共事务?他解释:那是因为雅典法律赋予这些陪审员无上的强大力量。

他又问:法律不过是无生命的文字罢了,岂能真地化身民主的守护神,站在陪审员身旁,对抗所有反对势力?法律的力量又是从哪里来的?他自答到:法律的力量来自陪审员,来自他们对于法律的稳定支持,让法律规定在每一次诉讼中都能发挥作用。

作为案件判决中最为重要的角色,陪审员的决定直接影响判决结果。陪审员以司法誓言为基准,听取诉讼双方当事人陈词,凭持公正之心裁决案件,这种司法誓言存在的本身就是雅典法治的体现。

发表于雅典法庭的一些演说词中,诉讼当事人经常提到该誓言,并明确地希望陪审员们遵守该誓言。

据哈里斯统计,除安多基德斯外,较早的演说家伊萨乌斯在7篇演说中提到了司法誓言共计9次;安提丰在《论赫罗德斯的谋杀案》中3次提到司法誓言;吕库古在《诉里奥克拉底》中4次提到该誓言。

埃斯奇奈斯在他的所有三篇演说中均提到了司法誓言,共计10次;狄纳尔库斯留存下来的所有三篇演说中都引用了司法誓言,共6次;希波雷德斯的演说词虽仅以残篇的形式得以保存,但5次提到了司法誓言。

伊索克拉底在四篇演说中各提及一次司法誓言;吕西阿斯在6篇演说词中9次提及司法誓言,德摩斯梯尼在演说中经常引用该誓言或引述其内容

本案诉讼当事人之一的安多基德斯也在申辩中5次提到司法誓言,意在提醒陪审员时刻谨记自己所立的誓言,实际上也通过强调司法誓言来佐证陪审员在雅典法治实践中的重要作用

除了陪审员是判别法治实践的重要角色,诉讼当事人的行为或言辞也为我们判定雅典法治的实践状况提供了重要材料。

诉讼当事人也并非随心所欲地在法庭上发表自己的言论。哈里斯指出,诉讼当事人一方面特别重视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另一方面又试图利用法律的开放性结构

一般而言,诉讼当事人是在解构法律条文的基础上为自己的立场辩护。本案中,原告一味单纯地指控安多基德斯渎神,但并不能提出有效证据,全文未引用任何法律条款作为支撑,只是流于表面地回顾事件的部分情况。

比如,原告虽指责安多基德斯违背《伊索提米德斯法令》,但只是痛斥安多基德斯厚颜无耻地违反法令“进入神庙和广场”,却对法令的内容、适用对象只字未提

原告草草地提到“伯里克利曾经告诫过关于渎神罪该如何处理”,却没有详细描述所依据的法令或采取何种惩罚措施。

因此,这篇演说并不能很好地支持控方观点,这也间接导致了对演说词作者身份的怀疑。安多基德斯的表现则更为抢眼

首先,他比对了当时的证人及所提供的当事人名单,又表明当时自己并未参与毁坏赫尔墨斯神像,怪罪狄奥克列伊德斯利欲熏心地污蔑他。其次,他指责欧菲勒图斯谎称自己加入渎神活动,从而撇清自己与两件丑闻的关系。

此外他还先后四次引用《帕特洛克列伊德斯法令》等相关法令,利用法律条文的权威性为自己的论述铺垫了稳固的基础,并阐述大赦后《伊索提米德斯法令》已“失效”,作为关键论证,最后通过展示公共服务证明自己品行良好,博取陪审员的同情

对照双方的诉讼演说,安多基德斯更加有理有据,在遵循法治原则的基础上为自己申辩。结果显示,雅典的陪审法庭站在更符合法治原则的一方

从陪审员和诉讼当事人两个角度来看,安多基德斯渎神案在审判过程及程序上均占据上风

因此可以说,雅典法庭坚持了“法律平等地适用于所有人”的原则,在安多基德斯证明《伊索提米德斯法令》已经失效后,陪审员判决安多基德斯胜诉。

可见,此案从缘起、审理和结果方面均体现了法治原则,安多基德斯渎神案无疑是雅典法治实践的典范。

恢复雅典法治信心的重要动力

公元前403年末,三十僭主暴政被推翻后,20人组成的临时政府取而代之,管理雅典。临时政府“祖宗之法”管理雅典,直到新法律通过,城邦内法治建设面临巨大的冲击和考验

民主派领袖特拉叙布鲁斯在比雷埃夫斯的胜利标志着流亡者们的回归得以实现,他们中的许多人在三十年前就离开了雅典,但有些人是在公元前404年民主制度崩溃之前离开的,其中便包括安多基德斯。

为了防止内讧进一步蔓延,民主派立志要和解,承诺并宣誓“既往不咎”。这一庄严的保证成为民主重建的基础,但是失败的沉痛和伤痛是不会轻易遗忘或淡去的。

雅典演说家巧妙地利用城邦集体的社会记忆以此构建永恒民主、法治的社会,反其道而行之,使雅典民众更注重日后的城邦发展问题,从而达到了“一呼百应”的效果。

一般来说,诉讼演说经常提及过往之事,或赞美自己或批驳对手,以此显示性格、成就等因素对个体的影响。

在“大赦”语境下,一方面,普通民众不希望追究寡头派或者民主派中某个成员所犯下的罪行,避免城邦内部“血债血偿”式正义复仇的出现。

另一方面,雅典颁布法令,禁止演说者在法庭上提及过去的案件,挟私报复,致使整个城邦陷入失忆症一般,服从大赦与惩罚罪恶两种观念变得对立起来。

法律遭受了割裂般的、暂时性的危机:一方面,雅典人焦虑地试图理清如何在选择遗忘的情况下惩罚罪恶,另一方面,如何在不重复流血的情况下缓解个人之间的矛盾对立,这也成为了雅典人亟待解决的问题

因此,诉讼演说便被演说家加以利用,将法庭陈词作为记录过去冲突的主要档案和未来和谐的途径,从而将唤醒雅典社会记忆诉诸文字之上。

在演说中,大赦和解、法律重订被看作是城邦内部和谐一心的结果,以此来迎合普通民众对具体罪行避而不谈的心理。

雅典民众拒绝回忆过去的苦难岁月属正常现象,但本案中原告以16年前的案件为借口,未能以此为契机为城邦民众构建和谐发展的美好愿景,而是旧事重提,这难免使雅典民众重新陷入内战带来的敏感和恐慌

不仅如此,原告还试图限制“大赦”和解双方的范围,以此指责安多基德斯占民众的便宜。

如“以宙斯的名义起誓,安多基德斯和那些协议毫无关系,他一方面和你们与斯巴达的和解协议无关,另一方面也和比雷埃夫斯港的人与留在城内人的和解协议无关”、“我们立约起誓、不是为一个人,而是为我们城内和比雷埃夫斯港的人”。

其实,在演说中提及“大赦”不失为良策,但原告未利用大赦和解协定与日后的美好前景来说服陪审员,反而对大赦范围多有指摘,这无疑给在场的许多民众带去惊恐和不安,特别是在内战中支持寡头派的那一撮人。

换言之,如若安多基德斯被判有罪,雅典的部分民众或许会在不远的将来也因为种种因素被指控上庭,法律重订的目的未能完成,人人自危,与“既往不咎”的目标背道而驰

有理由相信陪审员对此并不买账。安多基德斯的诉讼策略正好相反,他巧妙利用大赦所要求的“既往不咎”的条件,利用社会所期盼的重新团结和发展劝说民众

反观原告一方,他们不是控诉安多基德斯在寡头统治与内战期间的行为,而是以发生在公元前415年的罪行为借口,控诉他再次亵渎埃琉息斯密仪。

通过安多基德斯演说词的细致分析,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他一方面复述了公元前415年的案件,声称自己一开始就没有犯渎神之罪;另一方面认为《伊索提米德斯法令》在公元前399年业已“失效”,如今自己理应受到重订法律的庇护

参考文献:

1.黄俊龙:《雅典民主与法治如何相辅相成,以埃斯奇尼斯与德摩斯梯尼法庭演说为例》,《人文及社会科学集刊》

2.易宁:《“赫尔墨斯神像案”与修昔底德的史学思想》,《史学史研究》

3.阴元涛:《试论雅典公民法庭的发展与演变》,《世界历史》

文:荷言的阅微笔记

编辑:荷言的阅微笔记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苏格拉底之死的法理评析——咎由自取(个人正义与制度正义的冲突)
白鹿原的祠堂与古希腊的广场是同一种存在吗?
18国97位名人108篇著名演讲(之一)
法庭上的芙丽涅
柏拉图《法律篇》(第10卷)导读与摘要
苏格拉底之死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