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方法何其多,有些捷径走不得。法官提醒:讨债4大雷区不能碰,否则严重违法。
一:比比谁更赖
曾有一位债主萌生一种想法“欠债人耍赖不给钱,我也耍赖给他看,天天住他家里,吃他家的喝他家的,同吃同住,撵我也不走,看看谁最后受不了。”并实践了一把。
后来这位债主钱还没拿到,自己先进去了。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让欠债人面壁思过
这种现象应该常见于高利贷,他们把欠债人关进小黑屋面壁思过,什么时候想通了叫家人拿钱来赎人,什么时候放人。
律师提醒: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三:用拳头 “感化”感化欠债人
有一位债主,用拳头把欠债人“亲”的遍体凌伤,欠债人“感动”得立马还钱。
后来这位债主因触犯“故意伤害罪”被关了进去,而搞笑的是,他收回的债还不够赔医药费。
律师提醒:故意伤害他人,不但要作出侵权赔偿,构成犯罪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注意,本罪最高可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四:偷拿抵债
李某被老板拖欠工资和业务提成,在讨要工资无果的情况下,便决定自行“维权”。李某趁人不备,偷偷将公司里的一摄影镜头盗走。
经鉴定,该相机镜头价值人民币1.1万元。
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律师提醒:讨债是你的权利,必须要走正规途径,否则有理变没理,还有可能要坐牢,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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