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八、九岁时,在堂舅安实斋先生家里,听苏东皋先生说了这样一件事:交河县的某县官,侵吞官银数千两,指使他的奴仆悄悄带回老家。不久这个奴仆中途返回,报称在渡黄河时翻了船,银子全掉进河里。县官自认晦气。而实际是奴仆暗遣自己手下的人把这笔银子携走,以待日后一起瓜分。可是这奴仆的手下又窃据这笔银子北上,走到兖州地方,却被劫盗所杀,这银子又落入劫盗手中。

 

    我堂舅听了,惊异得直吐舌头,说:“太可怕了!这种安排绝非人力所能做得到的,肯定是有鬼神在暗中作弄。鬼神难道一定要在大白天现形,左手高悬业镜,右手举着生死簿,堂而皇之地指挥芸芸众生轮回于六道,才显示出真的有善恶报应吗?像上面这种因果报应的形式,便足以证明阎王爷的森罗殿是确实存在的。”

 

    苏东皋先生说:“县令如果不贪污这笔官银,何至于引起奴仆的贪婪之心?奴仆如果不侵吞县老爷的赃款,何至于使奴仆的手下效尤?奴仆的手下要是不效尤,怎会在强盗的刀下送了性命?这一连串的恶性循环,都是人为所产生的,并非有鬼神在驱使。如果像你所说的那样,则应该是:县令贪污官银理当受报应,所以鬼神阴遣奴仆窃取这笔钱财。奴仆窃取主人钱财理当受报应,所以奴仆的手下才会产生效尤的行为。奴仆的手下效尤理当受报应,所以才会遭强盗所杀害。然则阴间既遣鬼神来报应,推本溯源,应该报在县官一人即可,其他的人又何必相从而受报,这不显得繁琐而又不合情理吗?”

 

    我堂舅说:这种分析足显先生的辩才无碍,虽算不得为正理。但保留先生的这种见解,也足以使那些随波逐流的人引为警戒,劝人们要能洁身自好。(纪晓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