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陈林 : “曹雪芹”根本不存在(上)

在上篇专栏文章中,我由干支纪年的正确小常识一举证伪了所谓的“曹雪芹墓石(墓碑)”。按所谓“乾隆时期钞本”“甲戌本”上“脂砚斋”的批语,“曹雪芹”于“壬午除夕”“泪尽而逝”;“曹雪芹墓石(墓碑)”的作伪者——当然是北京通州区张家湾农民李景柱——根本不懂干支历法,自作聪明地在那块丑陋不堪的台阶石上歪歪扭扭地凿上了“壬午”两字。

所谓“壬午除夕”,指的是1763年2月12日,不但李景柱不懂,当年参与“墓碑(墓石)”真伪大辩论的两派“红学家”和“文物专家”都没有认识到,1763年2月4日(阴历十二月二十二日)已经立春,立春后属癸未年;因此,“曹雪芹”的“墓石(墓碑)”上如果要刻上去世时间,正确的刻法一定是“癸未”,否则不但纪年错误,而且是给“曹雪芹”减寿,完全悖离了自古以来的传统伦常习俗。

毋庸置疑,以“红学大师”冯其庸为首的“证真派”,根本不敢正视我所指证的这一事实。任何企图在“曹雪芹墓石(墓碑)”问题上继续折腾“证真”闹剧的人士,我还有更为强悍的“釜底抽薪”的证据予以回击——“曹雪芹”根本不曾真正存在,他只是现存120回《红楼梦》的真正作者曹頫虚拟的小说人物,因此不但“曹雪芹墓石(墓碑)”必定是造假作伪,而且现存一切有关“曹雪芹”的所谓“史料”都是造假作伪或者以讹传讹。以下详细申论之。

关于“曹雪芹”的生平,除“脂砚斋评本”之外,主要是由这几种材料勾画的:刻印本《四松堂集》及其“付刻底本”、手抄本《懋斋诗钞》、手抄本《枣窗闲笔》、手抄本《绿烟琐窗集》、手抄本《延芬室集》、刻印本《春柳堂诗稿》、《鹪鹩庵杂记》和《随园诗话》等。

关于用“脂砚斋评本”上的“脂批”来指证“曹雪芹”的生平,人们往往陷入了“法盲”的误区。所谓“脂批”,主要指的是所谓“乾隆时期钞本”(如“甲戌本”、“庚辰本”等)上署名“脂砚斋”和“畸笏叟”的批语,也包括未署名但被认为是出自这两个人手笔的批语。由于“脂批”不但对小说的艺术手法作了评点,而且看起来对于小说作者的身份和创作情况知根知底,因此大多数“红学家”将这些批语当作考察作者身份的重要证据。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些批语被当作是“证人证言”。

可是,绝大多数“红学家”们似乎从来就没有想到过一个严重的问题——在大家对这两个“证人”的身份一无所知的情况下,我们怎么可以对这些“证言”全盘采信呢?这些“证言”本质上是“匿名信”!如果“红学家”们要为“曹雪芹”的著作权打一场官司,他们向法庭出示的这些身份不明的人所作的真伪莫辨的批语,根本不会被任何一位公正的法官所接受。换言之,这些“匿名信”没有任何正当证明力。

《四松堂集》的“付刻底本”上抄了一首号称清人敦诚所作的《寄怀曹雪芹(霑)》的七言诗,诗句“扬州旧梦久已觉”之下粘了一张补注的字条,上写:“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四松堂集》的刻印本依此刊刻。

请大家注意,首先,“红学界”没有任何“证据法”意义上的证据能够证明清人敦诚确实抄录和刊刻了这样一部《四松堂集》;其次,更为重要的是,“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这一句话,无论从语法上来看,还是从史实来推敲,都是不通的。江宁织造曹寅死于1712年,按“红学界”的猜测,“曹雪芹”或生于1715年,或生于1725年,请大家问问大家,“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究竟是什么意思呢?根据来历不明、身份不正的材料上一句根本不合逻辑的话,来指认“曹雪芹”的生平,这是根本站不住脚的。

(图注:《四松堂集》“付刻底本”之影印本。作者供图。)

托言敦诚之弟敦敏所作的《懋斋诗钞》,其中抄录了三首有关“曹雪芹”的小诗,另有三首小诗被认为点出了“曹雪芹”的字或者号为“芹圃”。可是,“红学界”同样不能有效证明《懋斋诗钞》确为敦敏所作;更为重要的是,《懋斋诗钞》丝毫没有显示出“曹雪芹”和“芹圃”跟《红楼梦》或《石头记》有任何关系。

刻印本《春柳堂诗稿》是清人张宜泉所作,其中《题芹溪居士》和《伤芹溪居士》两首诗分别在诗题下有刻印的诗注:

姓曹,名霑,字梦阮,号芹溪居士,其人工诗善画。

其人素性放达,好饮,又善诗画,年未五旬而卒。

《春柳堂诗稿》中的这个“芹溪居士”,同样跟《红楼梦》或《石头记》没有任何关系;更为糟糕的是,南京一位自号“孤鸿道人”的匿名文物专家在网络论坛上公开指出,“姓曹名霑”句中的“姓”字、“其人素性放达”句中的“其”字,上下两横分别站到了刻本的栏线上,而这在传统的雕版印刷工艺中是完全不可能出现的情况,因此断定两条题注必定是后人钤盖作伪。“孤鸿道人”的这一判断,当然还有其他旁证的支持,即书页的装裱顺序问题、诗句的情理乖谬问题等。

(图注:《春柳堂诗稿》影印本复印件。作者供图。)

而我注意到的是,“其人素性放达”之“其”,末笔长捺的出锋原本明显跨过了栏线——这是诗注后加钤印作伪的明显证据——影印本显然刻意修图掩盖了这一事实。“红学界”有人敢站出来讨论一下这个事实吗?根据严重涉嫌作伪的诗注来判断“曹雪芹”的身份,不过是构建空中楼阁而已。

《延芬室集》号称是清人永忠所作,其“底稿残本”上抄录有《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吊雪芹》三首诗。请大家注意,这个诗题就有很大的问题——《红楼梦》原名《石头记》,“红楼梦”是程伟元和高鹗刊印小说时定的名,“墨香”怎么可能看到《红楼梦》呢?

《吊雪芹》之一写道:“传神文笔足千秋,不是情人不泪流。可恨同时不相识,几回掩卷哭曹侯。”粗看这首诗,被“永忠”悼念的“曹雪芹”似乎就是写下千秋传神文笔的“曹侯”。可是,大家细细考察一下“侯”这个称谓的用法,就知道其中有蹊跷。

《辞海》对“侯”的一个解释是:

古时也用作士大夫之间的尊称,犹言“君”。杜甫《与李十二白寻范十隐居》:“李侯有佳句,往往似阴铿。”

《辞海》对“士大夫”的解释是:

古代指官僚阶层。《考工记?序》:“作而行之,谓之士大夫。”郑玄注:“亲受其职,居其官也。”旧时也指有地位有声望的读书人。

《全唐诗》卷211高适《赠别沈四逸人》写道:

沈侯未可测,其况信浮沉。十载常独坐,几人知此心。乘舟蹈沧海,买剑投黄金。世务不足烦,有田西山岑。我来遇知己,遂得开清襟。何意阃阈间,沛然江海深。疾风扫秋树,濮上多鸣砧。耿耿尊酒前,联雁飞愁音。平生重离别,感激对孤琴。

沈四既为“逸人”,自然是没有官职的,高适为什么尊称他为“侯”呢?原来,沈四即沈千运,《唐才子传》卷二:“千运,吴兴(今浙江吴兴县)人。工旧体诗,气格高古,当时士流皆敬慕之,号为‘沈四山人’。”既然“当时士流皆敬慕之”,可见沈千运是一个“有地位有声望的读书人”,高适尊称他为“侯”当然是合情合理的。

大家知道,“曹雪芹”生前根本就是一个穷困潦倒、“举家食粥酒常赊”的穷书生,既无官职,也无名望,因此他是绝不可以被尊称为“侯”的。因此,“永忠”观“红楼梦”吊“曹侯”的三首绝句,就有后人作伪的重大嫌疑。

号称清人富察明义所作的手抄本《绿烟琐窗集》抄录了20首《题红楼梦》,其题注写道:

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盖其先人为江宁织府,其所谓“大观园”者,即今随园故址。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余见其钞本焉。

请大家想一想,“富察明义”如果看到了世所鲜知的小说“钞本”,这部小说怎么会叫做“红楼梦”呢?当然应该是《石头记》才对,“红楼梦”是程伟元和高鹗于1791年底才定的名。

更为离奇的是,从这20首《题红楼梦》来看,“富察明义”根本没有提到《红楼梦》只有80回,相反,明义读到的肯定是120回全本《红楼梦》。第十八首写道:

伤心一首葬花词,似谶成真自不知。安得返魂香一缕,起卿沉疴续红丝。

这首诗显然题写的是小说第98回林黛玉悲惨死去的情节,“安得返魂香一缕”显然是从小说中“香魂一缕随风散,愁绪三更入梦遥”化用而来的。

第十九首写道:

莫问金姻与玉缘,聚如春梦散如烟。石归山下无灵气,纵使能言亦枉然。

这首诗显然题写的是贾宝玉离家出走的情节,“石归山下”显然来自于最后一回“那僧道仍携了玉到青埂峰下,将宝玉安放在女娲炼石补天之处”这一描写。

请大家说说看,“红学家”既迷信“腰斩”《红楼梦》的所谓“脂本脂批”,又要拿不可信的“富察明义”的题诗和诗注来作证,这是什么逻辑?

所谓《鹪鹩庵杂记》,其实只是一页纸,抄录了两首号称“敦诚”所作的《挽曹雪芹》,其中首句写到“四十萧然太瘦生,晓风昨日拂铭旌”,似乎指出“曹雪芹”40岁就去世了。这两首《挽曹雪芹》又跟《四松堂集》“付刻底本”上所抄的一首《挽曹雪芹》相对应,后者写到“四十年华付杳冥”,而且同样有“前数月伊子殇因感伤成疾”的字样。

请大家注意,《四松堂集》“付刻底本”上的《挽曹雪芹》一诗,年份归入“甲申”,请问,“曹雪芹”到底是死于“脂砚斋”所批的“壬午除夕”呢,还是死于“敦诚”所挽的“甲申”?疑问未解,“曹雪芹”的生平当然无法定论。

号称袁枚所作的《随园诗话》卷二写道:“曹练亭为江宁织造,……其子雪芹撰《红楼梦》一书。”这个说法早为不少研究者指出大漏洞。首先,“曹雪芹”历来被认为是曹寅(字楝亭)之孙;其次,更为重要的是,袁枚显然根本没有看过《红楼梦》,他以为明义所题咏的林黛玉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妓女(“某校书尤艳”),直把红楼当青楼。从证据法的角度来说,《随园诗话》卷二的说法根本就是“以讹传讹”的“传闻证据”,不具有作证资格,必须予以排除。

谈及“曹雪芹”的《枣窗闲笔》号称是清宗室人物裕瑞所作,但“红学界”根本没有证据证实这一传言。更为离奇的是,传世的《枣窗闲笔》根本不认为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并且有一段以讹传讹般的胡言乱语:

闻旧有《风月宝鉴》一书,又名《石头记》,不知为何人之笔。曹雪芹得之,以是书所传述者,与其家之事迹略同,因借题发挥,将此部删改至五次,愈出愈奇,乃以近时之人情谚语,夹写而润色之,借以抒其寄托。曾见抄本,卷额本本有其叔脂研斋之批语,引其当年事甚确,易其名曰《红楼梦》。

事实已经很清楚,历来用以勾画“曹雪芹”生平的多种材料,不但来历不明,语义不清,而且相互矛盾,荒诞离奇。当大家确认现存120回《红楼梦》的真正作者是曹頫(1706年6月8日~1775年?),反观目前任何有关“曹雪芹”的材料,确实是无一不假,无一不错,无一不伪。这充分证明广大读者所熟知的所谓“曹雪芹”不过是一堆假货堆积出来的假相,而“曹雪芹”本来不过是曹頫创作出来的子虚乌有的小说人物。

120回《红楼梦》的真正作者是曹頫?当然是,本专栏下篇即概述前论,指陈论证过程和验证情况,澄清疑问,扫除谬见。

(未完待续)

(责任编辑:王晶)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土默热红楼十讲--9.历史辨证
为洪砾漠博文《京东瓜饭楼主人的自述》所作的评论
提起《红楼梦》,造假是一个无法回避的严重问题
正解“芹为泪尽而逝”
红学领域思维定势辩误
为什么说洪昇是《红楼梦》原创者?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