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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雯之死

晴 雯 之 死

——《红楼梦》第七十七回简评

吴越

 

晴雯之死,也是《红楼梦》的名段。不但文字写得哀婉动人,催人泪下,而且在这一回书中,明确交代了贾宝玉和这些丫头们之间的性关系。

《红楼梦》以善于写女人出名。这些女人中,有老太太如贾母、刘姥姥,有中青年女人如王夫人、尤氏、邢氏、李纨、赵姨娘以及周瑞家的、王善保家的等等;有闺中少女如薛宝钗、林黛玉、史湘云;还有许许多多的大小丫环,包括鸳鸯、袭人、晴雯、麝月、雪雁以及香菱、秋桐等等;还写了几个荡妇、淫妇如尤二姐、多姑娘和鲍二家的等等。更主要的,是曹雪芹笔下的女人,一个个都性格鲜明,“恰如其份”。不像《西厢记》中的莺莺和红娘,写得小姐不像小姐像荡妇,丫环不像丫环像王婆。

《红楼梦》中,丫头比小姐多,而且性格各异,跃然纸上。书中的故事,虽然主要是小姐的,但是以丫环为主角的篇章也不少。其中除了香菱的故事之外,着墨最多的丫环,可能就是袭人和晴雯了。

曹雪芹笔下的丫环,也几乎每人都有不同的性格,那么多个丫环,一个个都描写得丝丝入扣,惟妙惟肖。其中个性最最鲜明、给读者留下深刻印象的,就是袭人和晴雯。

袭人是怡红院中年龄最大的丫头,又是贾母打发她来伺候宝玉的,身份和地位相当于“怡红院总管”,加上她又是贾宝玉“初试云雨情”的对手,不但是贾宝玉的“知心姐姐”,也是王夫人看中的“候补屋里人”,所以整个贾府中人都对她另眼相看。她的相貌并不特别美,至少并不妖艳,但是外表温柔敦厚,颇能博得人人称赞;至于内里城府很深,却不是人人都看得见的。自从她第一个得到贾宝玉的“雨露之恩”以后,她就在小心谨慎地经营发展她和宝玉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在王夫人半公开地暗示她之后,她的“屋里人”地位,实际上已经被树立起来了。但是在王夫人公开发话之前,仍有些“名不正言不顺”。她为了巩固这个“半合法”的地位,表面上并不和别的丫头吃醋争宠,但是暗地里却小心谨慎,步步为营,下决心要把能和自己争锋的丫头一个个打下去。

对袭人威胁最大的,就是晴雯。她不但长得比袭人美,而且同样是从贾母身边来的人。按照晴雯自己的理解,她早晚“可能”甚至“应该”也是宝玉的人。她知道宝玉将来不但有正室、侧室,还会有小妾和屋里人。至于袭人半公开的“通房大丫头”身份,她当然不会不知道。不过她对于自己的身份,还是有自知之明的。她似乎不屑于在“小妾”这个行列中去争名次。何况她对于袭人也有妹妹对姐姐的尊重,并没有打算超越袭人去当什么“第一小妾”的“不良企图”。

但是“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晴雯的“璧”,就是她的美貌,她的纯真。我们可以从书中看到:在怡红院这个小范围之内,贾宝玉的“第一爱”是晴雯,而不是袭人。这种感觉,袭人不是木头人,当然是能够感受到的。于是,晴雯就成了袭人第一个必须除去的情敌了。——下面,当然还有金星玻璃-耶律雄奴,也就是芳官;四儿,大概要排名第三了。

晴雯在《红楼梦》中的判词是:“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招人怨。寿夭多因诽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这里面,“心比天高”和“风流灵巧招人怨”都是主观方面的,“寿夭多因诽谤生”,则是客观原因,而且只是“导因”。据我看,晴雯的死,有三方面因素促成:

第一是宝玉的过份宠爱,结果是“爱之深反而害之快”。大户人家的丫环,有时候主子赏两件衣裳,赏几样首饰,穿着打扮比小家碧玉还好些,特别是在外出的时候,这不奇怪。但是丫头不论大小,不论美丑,总是要干活儿的。《红楼梦》书中对晴雯有多处描写,什么瓜子脸、削肩膀、水蛇腰之类,那都是天生的,谁见了,也只能说是“造物不公”,暗暗妒忌而已。直到这一回书中,方才写出:这个以伺候人为职业的丫头,居然像慈禧太后那样,留着两寸多长的指甲!这就太不合乎她丫环的身份了。留着这样长的指甲,她还能干什么?除了端杯茶,打打扇子之外,只怕连她的衣服,都要别人替她洗!书中不止一次提到她“做针线”,我想,留着这样长的指甲,即便还能做,也是很不方便的。因此,不论是干活儿、身份还是生活的方便,她都不应该留长指甲。当然,这都是宝玉在护着她。估计在怡红院中,也只有她一个人留这样长的指甲,连袭人都不会这样做。即便袭人为迎合宝玉而不说她,别的丫头、媳妇、老婆子看见了,会没有“烦言”?会不暗地里议论又四处传说?王夫人是没看见,如果看见了,不用找别的理由,单这一条,就够打发她走路的了。贾宝玉说她“从小娇生惯养”,也是言过其实。她一个七八岁就被卖出来给赖大这个奴才当奴才的小姑娘,除了贾宝玉,谁娇她惯她?——除非她本来就是小姐,是因为父亲犯罪被籍没发卖的“官家之女”!

第二个因素,就是她那过于外露的火辣辣的性格。《红楼梦》中许多主要人物的年龄,作者都有意或无意地不作交代,以至于读者的心目中、戏剧舞台和影视作品中,都有把红楼人物的年龄大大提高的趋向。不过对于晴雯的年龄,在后文《芙蓉女儿诔》中是有交代的:刚刚十六岁,当然比袭人小。即便不计年龄,她在怡红院丫环中的排名,最多也只能是老二,应该低于袭人。但是她在说话、办事、特别是在老婆子、小丫头们面前,那种飞扬跋扈,不但超过了袭人,有时候简直比主子还主子。受了她辱骂的丫头婆子,嘴里不敢说,背后的议论,还能少得了吗?——所以说,她的张扬,不用袭人去王夫人那里告密,王夫人只要随便找个人问问,就明白了。

第三个因素,才是袭人出于吃醋、看不惯或出于“职责”向王夫人“反映”。这不能全怪袭人。因为第一,晴雯和袭人之间的矛盾,是晴雯主动挑起的;第二,袭人并没有对晴雯“造谣陷害”,而只是“如实汇报”。

要说袭人和晴雯之间有矛盾,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咱们不妨返回去看看第三十一回“撕扇子作千金一笑”中她们之间的冲突。由于那一段文字太长,这里就不引了,请大家返回去看看本书第359-361页,我在那里写了许多夹批,指出晴雯少年气盛,过份张扬,而且为小事儿揭露袭人和宝玉之间“虽然是半公开的、但绝不能公开”的那种“偷偷摸摸的关系”,让袭人下不来台,并由此产生了必须除去晴雯而后快的决心。

要说袭人没有陷害晴雯之心,倒也未必。我看,让晴雯睡在宝玉“外床”值夜,就有些居心不良。从书中描写看,宝玉是从小就有人“带着他”睡觉的。这个人,第一必须比宝玉大几岁,第二必须老成持重,是个既能把持自己、又能照顾别人的人,可不是任何一个丫头都能担当胜任的。经过贾母的挑选,这个差事落到了袭人的头上。只是贾母也没想到,这个“老成持重”、比宝玉大好几岁的“大丫头”,却在宝玉只有十三四岁的时候,就悄悄儿地把自己“嫁”给他了。自从有了王夫人的暗示,袭人算是宝玉的半个“屋里人”了,所以在宝玉一天天长大之后,依旧是她夜晚睡在宝玉的“外床”贴身伺候。对她来说,这是“名也正言也顺”的。她用不着怕羞,也不用担心别的大丫头吃醋。但是近来她为了表示自己的“尊重”,居然不和宝玉“狎昵”了,却把一个已经十六岁、而且是丫头中长得最漂亮的大姑娘晴雯安排在宝玉的外床睡。除了晴雯,她安排过麝月、秋纹、碧痕这些丫头在宝玉外床值夜么?这安的是什么心?是她显示自己不吃醋?非也!一对儿青年男女,而且郎才女貌,两人同睡一床,正如同“乔太守”所说,是“移干柴近烈火——无怪其燃”。一旦晴雯怀孕了,下面的戏,可就热闹了,袭人的目的,也就达到了。如果晴雯是个“有心机的”,就应该坚决推辞这份儿差事;可是晴雯没有。她是“人正不怕影子斜”,她相信自己管得住自己,也相信宝玉不会“侵犯”她。

贾宝玉不是一个性冷淡者。在怡红院中,除了袭人,他和谁有性的关系,书中没有明写。但是暗写还是有的。例如他和秦可卿的“太虚幻境之游”,已经是半透明的了。再例如碧痕伺候他洗澡,两个人居然洗到炕上去了,把整个炕都弄得水淋淋的。干什么了?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还有,他是不是和秦钟有同性恋关系?书中所写,也几乎呼之欲出。这些事情,袭人不可能一点儿不知道。她自己不和宝玉“狎昵”,就有可能是怕怀孕而丢丑。她自己撤身,让晴雯替代,是不是有让她出丑的动机?很值得怀疑。出于她的意料之外的是:这半年多来,晴雯虽然夜夜和宝玉同床,却居然“井水不犯河水”!——这也就是遇上宝玉和晴雯了;换做别人,多数人做不到。至少我就做不到。

 

《红楼梦》中,还有一个人物,虽然是一个次之又次的配角,在太虚幻境中,连“又又副册”中也没有她的名字,却很值得我们关注探索一番。这个人,就是淫妇的典型多姑娘。

这一回书中的“晴雯的表嫂”,脂批本写明是多姑娘,也叫“灯姑娘”。她是酒鬼“多浑虫”的老婆,原来也是赖大家的奴才。作者对所有已婚的妇女,年轻的一般都称为“媳妇”,稍稍年长的,则称为某某家的,如周瑞家的、王善保家的;独有对多浑虫的老婆,却称为“姑娘”,这本身就很不合理了,因为她早就不是姑娘了。再说,即便要称她“姑娘”,至少也应该用她的本姓或名字中的末一个字,可是居然用了丈夫的姓,叫她“多姑娘”,就更不合理了。至于本回书中又叫她“灯姑娘”,则更令人不明所以。女人的名字,叫“什么灯”的,可能性极小,那么,只能认为这是一个外号。

至于她的来历,书中前后也有矛盾。在她和贾琏勾搭的时候,书中说:

不想荣国府内有一个极不成器的破烂酒头厨子,名叫多官。人见他懦弱无能,都唤他作“多浑虫”。因她自小父母替他在外娶了一个媳妇,今年方二十来往年纪,生得有几分人才,见者无不羡爱。她生性轻浮,最喜拈花惹草,多浑虫又不理论,只要有酒有肉有钱,就诸事不管了,所以荣宁二府之人都得入手。因这个媳妇美貌异常,轻浮无比,众人都呼他作“多姑娘儿”。

这里的多姑娘,分明是在外面娶来的。奇怪的是,到了她去主动勾搭宝玉的时候,她的来历又变成“家里的一个女孩子”了:

赖家的……又将她姑舅哥哥收买进来,把家里一个女孩子配了他。成了房后,谁知他姑舅哥哥一朝身安泰,就忘却当年流落时,任意吃死酒,家小也不顾。偏又娶了个多情美色之妻,见他不顾身命,不知风月,一味死吃酒,就不免有蒹葭倚玉之叹,红颜寂寞之悲。又见他器量宽宏,并无嫉衾妒枕之意,这媳妇就恣情纵欲,满宅内延揽英雄,收纳才俊,上上下下竟有一半是她考试过的。

正因为这个人的来历前后有矛盾,加上她前面还和贾琏有一腿,不好交代,所以程高本就把她的姓名隐了,只叫做“那媳妇”。而她的丈夫,也不再是“多浑虫”,而是一个叫做“吴贵”的厨子,依旧是个酒鬼,只是暗指他是“乌龟”而已。

曹雪芹笔下的“淫妇”,也有各色各样,并不千篇一律。严格地说,尤二姐还算不上是什么“淫妇”,她只是一个被损害与被凌辱的弱者而已。鲍二媳妇可以算一个,但她追求的是金钱,出卖肉体色相,无非为了那几两银子。因此,她的所作所为,不过是一桩买卖,“淫”,只是一种商品,她自己也不过只是一个暗娼而已。真正能够得上“淫妇”水平的,大概只有多姑娘一个。因为她的追求,就是“淫”,就是感官、肉体、精神上的舒坦与和谐,根本就不是奔钱财而去的。因此,她属于真正的好色。换言之,是她在“嫖”男人,在“玩儿”男人。而且作者在叙述她的故事的时候,用的是一种轻松、幽默甚至带有赞许的笔调。而且描写女人淫荡居然用了“拈花惹草”四个字,也只有《红楼梦》,别的书中,还没见到过。同样是“好色”,在他讲贾瑞的故事的时候,用的分明是谴责、挖苦甚至怒骂的口气。——正因为如此,所以作者对她充满了同情,所以才“另眼相看”,称她为“姑娘”。—

首先,她的“淫”,是被她的丈夫多浑虫“逼”出来的。他不解风情,不懂风月,好吃懒做,好的就是杯中之物,而且“吃死酒”(这个词语,在别处还没看见过,意思大概是“见酒不要命”),只要一杯在手,天塌下来也不管,至于老婆和谁睡觉,他根本不计较,是一个“气量宽宏、全无嫉妒之心”的丈夫。因此,多姑娘才会生出了“玉倚蒹葭”之叹:既然你爱酒不爱美女,那么你就别埋怨我红杏出墙,咱俩就来一个“各有所好”,你去抱着你的酒坛子,我去搂着我喜欢的男人,互不干扰!

正因为多姑娘是个“好色之女”,是真正的“淫”,并不为钱财出卖自己,所以她的游戏规则,不是哪个男人看上了她,她一律来者不拒,也不是歪瓜裂枣全都通吃,更不是随便哪个男人给钱就可以上。用作者的话来说,那叫“延揽英雄,收纳才俊”:哪个男人想要亲其芳泽、真个销魂,是需要通过她的“考试”的。不过贾府上下有一半儿被她“考试”过的男人,并不是个个都是她的“姘夫”,都跟她上过床,因为必定还有许多是“考试不合格”的。

通过“考试”选择姘夫,在浩如瀚海的古今小说中,大概也只有一部《红楼梦》、只有一个曹雪芹,才会有这样的才情和豪情使用这个“绝妙好词”。

   那么贾琏嫖她,作何解释呢?是不是也经过她的考试呢?我的理解是:所谓“考试”,考的并不单单是“床上功夫”,而是“全面考察”,包括外貌和风度。在《红楼梦》中,作为一个“好男人”,贾琏也许会在考试中落榜;但是作为一个“野男人”,贾琏应该是一个“多面手”,甚至可以在考试中获得“全能冠军”的。所以一方面是贾琏看中了她,一方面她也通过考试觉得他完全合格,于是两人一拍即合,就滚在一起了。要不然,她也不会剪下一绺头发来送给贾琏,要他永远记得她的。——如果她所有的姘夫每人都送一绺头发,她早就成了秃子了。

   书中说:贾府上上下下,有一半儿人经过她的考试。那么是不是也有她认为不合格的呢?有。贾宝玉就是“名落孙山”的一个。

大家都知道,贾宝玉是个最会在女孩儿面前讨好卖乖的。对女孩儿来说,他简直就是一个人见人爱的“香饽饽”。那么,他怎么会在多姑娘的考试中败北呢?

这就是俗话说的“鸭子不是鹅的伴”,多姑娘和贾宝玉,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尽管贾宝玉善于讨好女孩子,多姑娘也是“博爱主义者”,但是两人在男女之爱的目的和追求上,却是截然不同的。多姑娘追求的“爱”,是赤裸裸的肉欲,只要考试合格,立刻就可以上床如胶似漆,难拆难分;贾宝玉呢,他追求的是心灵的和谐与共鸣,热衷于耳鬓厮磨,卿卿我我,虽然也会打情骂俏,情话绵绵,却不想立刻凤凰于飞,那罗那里。要不然,晴雯在他外床睡了半年,还不早就从“外床”滚到“里床”去了?

贾宝玉没有通过多姑娘的“考试”,有两个方面的原因。首先,是因为两人对于“男女之爱”的观念不同。对多姑娘来说,找“野男人”的目的,就是为了满足性欲。所以只要“考试”合格,当时就可以上床。她对贾宝玉的“考试”可以分为前后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听说和目见,但没有“面试”的机会。根据她的观察,贾宝玉不但模样儿长得帅,在女孩儿前面的殷勤小心,更是有口皆碑。所以她对宝玉的“初审”,是完全合格的。后来她得知宝玉来了,这不是“送上门来的肥肉”吗?很有可能凡是她见过的男人,个个都是色迷迷的,不用她去主动挑逗,人家比她还急呢!所以她一见宝玉,以为他也是这一路货色:男人嘛,都一样,哪个猫儿不吃腥?所以她是开门见山,先一把把宝玉拉到里间去,接着一把把他搂进怀中来,还用两腿把他紧紧夹着。只要宝玉听她的,当时就可以在里间的炕上来真的,也不怕外间的晴雯听见。但是这种初次见面就上床的火辣辣场面,宝玉还真的没见过,不由得又羞又怕,满脸通红,还浑身发抖。于是这场多姑娘对宝玉的“面试”,非常遗憾,居然不合格!在她的眼里,这个名声在外的风流公子,显然是个“不解风情”的白痴,至少也是一个上不得台盘的“雏儿”。这和她心目中的风流公子贾宝玉大相径庭。用她的话来说:贾宝玉原来是个没有药性炮仗,只能装幌子!

下面就是多姑娘的如何“撤兵”了。如果贾宝玉遇到的是个不择手段、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淫妇,很可能下面接着演出的,就是“强奸男子”的好戏了。这时候如果多姑娘荤的素的一起上,或强脱宝玉的衣服逗色,或自己脱光了衣服耍赖威胁,第一宝玉还真的没有办法对付,第二晴雯非得当场气死不可。但是好就好在多姑娘是一个“江湖义气”很重的女子:一方面是她看不上的男人她不要,一方面是男人不喜欢她的,她也不勉强、不混赖。特别是多姑娘躲在窗下偷听观察,发现他和晴雯之间并没有干过那些偷鸡摸狗的勾当,这时候,隐藏在她心中的同情心油然而生:她当然铁定地相信晴雯被撵回家来的原因,是她和宝玉之间的“奸情”被发现了,哪里想到晴雯竟会是蒙冤受屈呢?所以她一方面对宝玉说“可知天下委屈事儿也不少”,一方面不但自己主动撤兵,不再对宝玉抱有非非之想,还非常大方地对宝玉说:她这个家,宝玉可以想来就来,她绝不干预。——可惜老天没给晴雯更多的时间,宝玉就是得到了多姑娘的同情,领到了通行证,也不可能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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