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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十一天见闻录(六)传销生活(下)

传销十一天见闻录(六)传销生活(下) / 揽尘

2010-01-15

 

运作

 

“激情三分钟”结束之后,众人沿墙把凳子一溜排开,对面墙壁的正中间,摆着一把椅子,左边靠近窗户的地方,放一个凳子。众人在靠墙排列的凳子前站好,其中所谓“预备成员”的新人——如本人,一定是站在中间,正对着对面的椅子。

站在凳子前面的这些人,按照行业里的“黑话”叫做“讲师”,等会儿要坐在对面的椅子上的也称为“讲师”,不过为了方便下面的描述,我姑且称之为“主讲”,还有一位主持人,等会儿要进来后会站在窗户前的小凳子前面。

主讲和主持人进来之前,台下的讲师在凳子前面大声唱歌。然后,主持人带着主讲进门,主讲坐到屋里唯一一把椅子上,主持人也在自己的位置上站定。主讲进来之后跟每个人微笑着点头示意。这时台下众讲师继续唱歌。——请注意,这个时候唱歌是有特殊寓意的,意思是“要求发言”,通常要求发言的愿望越强烈,歌声越大;如果同时有几个人都要求发言,那么大家就比歌声,看谁唱的时间长、能坚持到最后,坚持唱到最后的那人就赢得了发言权。

等到其他人都停止唱歌也就是说放弃了此次发言时,那个唱到最后的人就开始发言。发言的内容说实话毫无趣味,无非是说些自己的生活感悟、劝诫大家要立志成功、要勇于迎接生活新挑战之类的话,其发言的功效,一来是锻炼自己的表达能力,二来是希望能借此“感化”站在中间的新人。

一个人发言完毕,照例要“自我推销”一番。发言人开始“自我推销”的时候,就意味着他的发言结束,其他的人就又开始用唱歌争夺下一次的发言权,照旧是唱歌时间最长的人发言。

就这样,在开始之前一般有三个人发言。三个人发言完毕之后,在主持人和主讲的示意下,台下众人坐下来,主持人开始发言。主持人的发言大致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跟台下讲师的发言一样,讲些励志之类的废话,第二部分是一些套话,每个主持人发言到最后都是这么一番话。下面这段话就是模拟主持人的套话的:

“我们要相信,成功一定会到来,但是成功之路必定充满坎坷。在走向成功的过程中,我们就需要走在前面的成功人士给我们指导,播洒知识的雨露,指引成功的方向。今天,我们非常有幸请来了行业中一位非常优秀的讲师,大家不妨把充满渴望的目光投向你们的正前方,他就是……(对主讲的姓名、学历、工作经历等进行介绍)。这位讲师在加入行业之前,也有一番自己的事业,有一番自己的志向,在一个偶然加必然的情况下,他了解到我们行业,并毅然决然地加入了进来,在行业中走得异常坚定与执着。现在,就让我们把姿态放到最低,把激情调到最高,以一种空杯××(中间这两个字我忘了)的心态,聆听智者的声音。”

然后,大家鼓掌三下,主讲开始讲述。主持人对每个人点头示意。

一般而言,主讲讲述的内容有三个部分,第一部分讲述自己加入网络销售行业之前的经历,第二部分是介绍行业内容(这是一番套话,每个人说的都一样),第三部分是加入行业之后的感悟。

还有一些级别比较高或者演讲经验比较丰富的主讲,会略去第二部分,通篇都讲述自己的生活经历和对行业的体验。

主讲在台上讲完之后,众人再次起立,歌声再次响起。主讲开讲之前的那番景象,再次重演。最后,主持人总结发言,“运作”结束。

这类“运作”,对于新人而言,颇有些“言传身教”的意思。其潜台词无非是说:在加入行业之前,我们跟你一样,也有自己的事业,也有自己的理想,也有和现在的你一样的顾虑,但是在经过慎重的考虑和观察之后,我们发现了这个行业的诸般好处,于是加入了这个行业,在行业中走过这么长时间后,我们坚信自己的选择没有错,我们的前途是光明的,我们的收益是巨大的。我们的昨天就是你的今天,我们的今天就是你的明天,加入吧,没有错!

通过这种方式给新人洗脑,是“运作”的目的之一,其第二个方面的目的,是给加入组织的成员一个锻炼口才的机会,训练组织成员的演讲和语言表达能力。

我呆在组织里的这么长时间里,就亲眼观看过这种训练的全过程。其中一个江西人,大概是刚加入这个组织不久,在演讲和语言表达方面都颇有不足,于是在“运作”的时候就让他“试讲”,试讲结束之后,台下的众人要给他提意见,指出其不足。这样训练了两次之后,第三次,他俨然以一副“行业里的成功人士”给新人传经布道了,虽然演讲中依旧有不少问题,但是不得不承认,他的进步是飞快的。

而这位江西人,据他所言,加入行业的目的之一,就是羡慕里面的人都有一副好口才。所以说通过各种形式(包括“运作”)锻炼自己的能力,是传销组织诱惑新人加入的法宝之一。

 

学习交流、午餐和睡觉

 

从前面的“日计划”中可以看出来,所谓的“学习交流”,就是互相之间聊天扯淡,向其他成员学习他们的专长,或者向别人传授自己掌握的知识技能。在十一天里,说实话在这个过程中我没学到什么东西,倒是给他们讲了一大通历史典故、文学常识什么的。

“学习交流”时间里要做什么事,比如说跟谁交流,交流什么内容,都必须在“日计划”里写好,也就是要跟人“预约”。在这个时间段里,我是一刻也没有闲过,要么是一个哥们狂侃他比九曲黄河还要复杂的恋情史,要么是他们逼着我讲这讲那。之所以没有空闲时间,也是组织有意为之,其用意有两点吧,一点是不让我感到寂寞孤独,让我感觉到团队的归属感,另一方面也是不让我有独立思考的时间。

然后是午餐。午餐同样很简单,三菜一汤,很少见肉。饭菜都是由每天的值日生做的——因为大家来自全国各地,吃饭的时候倒是能够品尝到各地菜肴的不同风味,虽然不是很地道。

午餐跟早餐的主要不同之处在于:夹菜。大家围定长桌,三盘菜放在中间,每盘菜上都有筷子或者汤匙。在这里不允许直接用手里的筷子夹菜,而是必须用盘子里的筷子把菜夹到自己碗里,然后才能吃。这有点类似于中国古代的“公筷”和“母筷”,出于卫生的考虑,我还是蛮欣赏的。

不过这儿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人太多,桌子太长,有的人距离某盘菜太远夹不到,这时他就需要把自己的碗放到旁人面前,让别人帮他夹自己夹不到的菜。——据说,这体现了团队成员作为“一家人”的温馨,也培养了大家互帮互助的精神。

在吃饭的时候,是绝对不允许有浪费行为的。盛到碗里多少饭,就一定要吃完;饭菜如果掉到桌子上,一定要夹起来吃下去。可以说每次吃饭大家都很开心,食欲也很棒,从来没见过盘子里有剩菜的。

吃完午饭,中午休息两小时。下午依旧是那些“运作”、“交流学习”什么的,这些内容大家对照“自律表”上的安排就知道,在此不作赘述。

最后要说的一点就是睡觉。房子是三室一厅,人数大概有十一二个,而且其中还有女生,所以睡觉问题就要动一动脑子了。

一般来说,其中一个人睡在客厅的沙发上——估计也兼任了晚上看门的职责。其中三个女生睡在一个拥挤的房间里,那个房间有一张大床。四个男生(包括新人)睡在我刚进去时放行李的那个房间,那个房间有两张床,两个人一张床,还不算太拥挤。剩下来的男生无论多少——一般是四到五个,(如果人太多了,会把其中一些成员“分流”到其他团队,这种团队之间互相交流人员是很正常且频繁的)就在白天搞“运作”的那个房间里面打地铺。

 

对这种生活的感想

 

从东莞狼狈逃回株洲之后,我上网查询关于传销方面的东西,看到有人在历数传销的罪恶时候,把批判指向了这种简单、清苦、规律而呆滞的生活方式,并从此处立论,论证传销组织的罪恶,劝诫人们勿要上当受骗。

当看到这个观点的时候,我心中大不以为然。就我个人的体验而言,这种生活方式是很有吸引力的。从大学三年级开始,我就一个人在校外租房子住,过那种“不知昼夜、无论黑白”的生活,一边是极度的自由,一边是生活规律紊乱。我曾不止一次下决心要改正这种不良的生活习惯,可是由于自身的惰性和意志的薄弱,从没有成功。

在传销组织的这些日子里,每天十点睡觉、六点半起床,中午还有两个小时休息,我感觉身体状态极佳。举一个例子,回到株洲之后,我惊奇地发现自己的饭量猛涨,以前一餐吃两碗饭,现在是非四碗饭不行,估计这就是传销生活给我带来的好处。

现代的年轻人,实话说有坚定的意志的不多,往往都甘心于做习惯的奴隶,明明知道某事不好,就是不能改正。传销组织这种虽然清苦但是健康的生活方式,这种带有办强迫式的集体生活,能让人养成一种健康而规律的生活方式,这一点是不容抹杀的。

一开始,我就用这个原因解释这种生活方式对我的吸引力。然而后来我又细细分析自己的感觉,发现这个理由绝不是此种生活方式之吸引力的全部所在,还有一些其他的因素在我的内心起作用。

一番追溯下来,我察觉到这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不是用一两句话就能概括的。根据个人体验,我找出了三条吸引力的来源:其一即上述所说的健康;其二是在这里面似乎每天都充溢着激情和温暖,每个组织成员都精神饱满,对生活充满了热情,组织成员之间也是互帮互助,亲密犹如挚友;(关于这一点待另文详述)其三,就是我今天着重分析的,这种半军事化生活的强迫性,正好应和了人类自身存在的“逃避自由”的天性。

“逃避自由”是西方心理学家、哲学家弗洛姆提出来的一个概念。弗洛姆是心理分析学派的大师级人物,然而对于这个概念的理解,我却是从存在主义绕道而入的。存在主义者认为人是“被抛入”这个世界的,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在面对这个世界的时候,每个人都要自己做出选择(这是一种自由),那么同时就要承担这种选择的后果。然而人性是软弱的,面对无常的世事和突如其来的“偶然”,很多时候个体对选择的后果无力承担,于是就选择逃避——把选择的权利(即“自由”)交付给他者,于是也就把承担选择后的结果的责任推卸给了他者。

对于人性的这个特点的发现,是在尼采宣布“上帝死了”之后才有的。在人们信仰上帝的时代,“逃避自由”的命题不曾被提出,是因为人们把承担选择后果的责任推给了上帝。遇到无法承担、无法接受的后果,人们说一句“这是上帝旨意的安排”,就可以得到心灵的慰藉。然而后来上帝死了,这副担子只有自己来承担,人们这才发现:个人的承受能力如此脆弱,不足以支撑起自己的自由(选择)。

也就是说,西方人在上帝存在的时候,甘心做上帝的奴隶,把自由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一并交给上帝;上帝死了之后,人们才急着寻找另一个他者承担责任,于是有了“逃避自由”。

而中国呢,我觉得情况也差不多。鲁迅在他的文章中就批判中国人从来就没有独立的人格尊严,没有出现过真正的大写的“人”,最多的是奴隶和奴才,他在《灯下漫笔》中写道:“中国向来就没有争到过‘人’的价格,至多不过是奴隶。”因此他呼唤中国人的独立精神和独立品格。

中国人为什么要甘心做奴隶、做奴才?个人认为,这也跟逃避自由的心理不无联系。中国人和西方人一样,害怕承担自由选择的后果,所以干脆把自由连同责任一起交付出去。与西方人不一样的是,西方人把这个责任交给了上帝,所以相对于人世间的其他人,他们有独立的人格,他们都是上帝的奴隶,在人世间却是“人人平等”。

中国人没有一种终极的宗教信仰,也从不坚信什么神祇,没有彼岸世界的神光可以膜拜、可以让他们托付自由,就只好把自由交付给人世间的有权势者(如皇帝官僚,如家长宗法),期望这些权势能够在拿走了他们的自由之后,也给他们一定的庇护。所以中国人不是任何一种神祇的奴隶,却是人世间其他人的奴隶,在神祇面前人人平等,在人世间却是“上下有别”。

说了这么一大通,我无非想说,无论是西方人还是中国人,无论是古代人还是现代人,逃避自由都是每个人心底的一个潜意识存在,是一种人类的集体无意识。

传销的这种生活方式,带有半强迫性质,又给予了个体一定限度内的自由,既满足了现代人(特别是现代年轻人)逃避自由的潜意识,又能给他们一定的自由空间,同时更给了他们一个关于未来的承诺,所以就具有非常的诱惑力。

想想,在传销组织里面,不用考虑将来如何如何——他们承诺了两年零三个月内可以赚一百八十万;不用考虑明天应该做什么——每天的生活都是有规律、有计划的;不用担心突如其来的变故(如失业)——只要你愿意干,在这里面你永远不会失业;不用在各种可能性之间徘徊、抉择——因为在这里你只有一种选择,而且是很好的选择。

在这里,你只要按部就班地做好每一天的事,只要你不逾越规则,只要你如此这般老老实实地生活,你就能获得成功。

在这里没有烦恼,没有痛苦,没有彷徨,甚至不用你进行思考,你只需做一只安分而快乐的猪。

打一个不恰当的比方,传销组织里面就好像是一个伊甸园,一切听从上帝(即组织)的安排就可以快乐生活;而传销外面世界里的人,就好像是被逐出伊甸园的亚当、夏娃,因为有了自由选择、分辨善恶的能力,因此要用自己的辛苦和劳动换取生存,即在人世间受苦。

这样的生活,没有诱惑力吗?有。最起码对于我来说,诱惑力很大。

如果说传销组织真能实现他们的承诺,这样的生活也不失为一种选择。但是,在“伊甸园的假象”背后,存在着选择这种承诺的风险和代价。

先说风险,这种生活的最大的风险就是:传销组织所承诺的那些成功,是否能够兑现?最直白的说法就是:两年内赚一百八十万,可能吗?我曾经一度相信,现在我在怀疑。

再说代价。过这种生活的最大代价,我个人认为,是丧失了一个人之所以为人的最可贵处:独立人格和自由意志。一个不能进行独立思考的人,一个没有自己的价值判断的人,一个不能勇于承担自己的生活的人,一个舍弃自由换取安逸的人,这样的人,跟奴隶又有什么区别?

鲁迅曾经批判过这么一种“奴隶(奴才)”:“如果从奴隶生活中寻出美来,赞叹、抚摸、陶醉,那可简直是万劫不复的奴才了,他使自己和别人永远安住于这生活。”然而不知道他有没有想到,有的人不仅不惮于当奴隶,甚乃非要把奴隶的枷锁套在自己的身上,非要从一个自由人退化成一个奴隶(奴才),原因只在于——他们觉得做一个自由人太累、太艰难。

在传销组织里生活了七八天之后,有一刻我突然感到一种让我浑身发凉的惊悚:我好像满足于这种不需要思考的生活,我好像同时也丧失了思考的能力。也就是这个发现,让我最终坚定地拒绝了这个行业的一切诱惑,因为我还想做一个真真正正的人,哪怕做人比做奴隶更痛苦,要经受更多磨难,要面临更多挑战,毕竟,我还是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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