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是指误食变质或被细菌、化学物质污染的食物引起的胃肠及全身中毒。本节主要介绍细菌性食物中毒。细菌性食物中毒是进食细菌或细菌毒素污染的食物而引起的急性感染性中毒痢疾,常分为胃肠型与神经型。胃肠型常由于沙门菌、葡萄球菌、大肠杆菌、痢疾杆菌引起,神经型常由于肉毒杆菌外毒素引起,又称为肉毒中毒。
【诊断要点】
1、细菌性食物中毒:
①进食被细菌或者其毒素污染的食物,同食者多人发病。结合季节、食品的质量或烹调等缺陷综合分析。
②潜伏期短。一般为2-24小时,部分能引起侵袭性肠粘膜病变者长至1-3日。
③临床主要表现为腹痛、吐泻、大便多呈黄水样。少数侵袭性细菌引起者有黏液血便。重者可有发热、脱水、低血压、头痛、不安等。病程短,多数在2-3日内自愈。
④根据以上3项即可作临床诊断。必要时可做吐泻物和可疑食物的细菌培养,或进行肠毒素检测。
2、肉毒中毒:
①有进食肉毒杆菌外毒素污染的腌肉、腊肉、发酵豆制品和馒头及制作不良罐头类食品史,偶因食用不新鲜鱼、猪肉、猪肝而发生。
②突发头痛、头晕、乏力、恶心、呕吐,继而出现眼肌、咽肌,甚至呼吸肌为主的运动障碍或瘫痪。
③散发病例需排除其它神经系统疾病和其他原因引起的中毒事故。
④病原学确诊可用动物实验检查病人血清及可疑食物中的肉毒菌素,亦可用可疑食物进行厌氧菌培养,分离病原菌。
⑤两种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鉴别,主要根据病史,临床表现及病原检查,后者病情严重,前者发病率较高。
【治疗要点】
治疗原则:即使针对病原菌选用抗菌药(通常选用氟喹诺酮类抗生素),并做支持治疗。注意观察病情变化,如果效果不明显或恶化应及时转上级医院诊治或请求上级医院会诊。
1、一般治疗:卧床休息,必要时床边隔离,及时补液,并做对症治疗。
2.对症治疗
(1)细菌性食物中毒伴高热及毒血症时可选用:
氧氟沙星(氟嗪酸) 0.2g 口服 每日3次 连服2-3日 或 左氧氟沙星(可乐必妥) 0.2g 口服 每日3次 连服2-3日
(2)细菌性食物中毒伴脱水时应补液:
5%葡萄糖生理盐水 500ml 和 10%氯化钾 10ml 和 维生素B6 0.2g 静脉滴注 立即续滴林格液。
(3)细菌性食物中毒伴严重失水,血压偏低伴及有酸中毒者,可根据电解质、CO2P加用:0.9%生理盐水 500ml 或 0.5%碳酸氢钠 100-250ml 静脉滴注 立即。
(4)剧烈腹绞痛者,可用:阿托品 0.5mg 皮下注射 立即 或山莨菪碱 10mg 肌内注射 立即。
(5)发生惊厥者,可用:地西泮 10-20mg 肌内注射 立即 或 10%水合氯醛 20-30ml 保留灌肠。
3、病原治疗:
可根据药敏适当选用抗生素、阿米卡星、头孢类抗生素、青霉素等。
4、对肉毒中毒者早期应用多价抗生素血清,多价肉毒素(A、B、E型)在起病后24小时或发生瘫痪注射前,每次5万-10万U,静脉或肌内注射(注射前先做过敏试验),必要时6小时后重复应用一次。对病菌型别己确定者,应注射同型抗毒素,每次1万-2万U。病程已过2日者,效果较差,但仍应使用,以中和血中参存毒素。此外,对肉毒中毒者,可采用如下排毒措施:
(1)洗胃:若食入毒素后4小时内用5%苏打水洗胃。
(2)导泻:洗胃后口服50%硫酸镁40-60ml。
(3)灌肠:常用生理盐水100-200ml灌肠。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