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孟子曰:“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肢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奕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
先儒曰:“未能植己,何以耘人?”
先儒曰:“妍丑不可太明,议论不可务尽。情势不可殚竭,好恶不可骤施。”
责人之非,不如行己之是。扬己之是,不如克己之非。
译文:
孟子说:“世俗所说的不孝的情形有五种:四体懒惰不顾及父母的赡养,这是第一种不孝;好赌博爱酗酒,不顾及父母的赡养,这是第二种不孝;爱财物,偏爱妻儿,不顾及父母的赡养,这是第三种不孝;放纵耳目的欲望,因此伤害父母的,这是第四种不孝;恃勇好斗因此危及父母的,这是第五种不孝。”
前辈儒士说:“未能让自己立得住,又怎么去教育他人?”
前辈儒士说:“美丑不能太分明,议论人和事不能将话说尽。情势不能穷尽,好恶不能骤然发作。”
责备他人的不对之处,不如去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张扬自己对的方面,不如克服自己不对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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