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为规范公司福利管理,体现出对公司的关爱,激发员工的工作激情,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权责单位:
行政人事部权责:- 负责本规定的制订、修正及实施;- 负责员工奖惩工作的复审; - 负责员工奖惩公告、通报、宣传工作。
各部门权责:- 各部门负责对员工奖惩的申报与初审。
总经理:- 负责员工奖惩的最终审批。
本制度主要包括“保险福利”、“各类补贴福利及奖金”“假期福利”
1.保险福利
1.1社会保险:与公司签订劳动(劳务)合同的员工,均享有社保资格;按公司所在地社保政策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2协保人员:
已在其它单位参保,需提供协保证明,证明需说明原单位同意其在外就业且愿意承担社保费用;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推出其他保险。
2.各类补贴福利及奖金
2.1部门活动
公司各部门每月或季度组织活动,如吃饭,爬山,唱歌等,费用由公司承担,每年由各个部门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经费标准:每人每月30元RMB,可以累计使用,不可折现。
2.2加班津贴
凡于规定工作时间外延长上班时间,按实际情况酌情支付加班津贴,或按时计发加班津贴。若于休假日照常出勤而未补休者,按日发给加勤津贴。
2.3节日礼品
公司在每年的中秋节、春节为公司员工发放节日礼品,以示慰问。
2.4生日礼物
公司为入职员工发放当月生日蛋糕或蛋糕券以示生日祝福,员工生日当天到行政部领取。
2.5夏季防暑
夏季公司为员工发放夏季防暑用品或饮料,根据实际岗位情况发放防暑补助或饮料。
2.6结婚补助
企业正式员工满一年及以上者,如结婚给予结婚红包一份。
2.7工龄补助
公司为入职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发放工龄补助,具体执行标准为满一年100元,满两年200元,满三年300元,满四年400元,满五年500元,五年期满。
2.8全勤奖金
每月除公司规定的休假日外,均无请假、旷工、迟到、早退记录的人员,应给予全勤奖金100元。
2.9绩效奖金
凡本公司员工,均享有绩效奖金支领权利,其办法另行规定。
2.10年终奖金
凡本公司员工,年终奖金由综合管理部根据公司利润情况及员工年度考绩等级核给,其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2.11其他奖金
包括个人奖金、团体奖金或对公司有特别贡献的奖金。
3.假期福利
3.1带薪年假
从转正日起,满1年员工,1年中可以享受3天的带薪年假,满2年员工,每年可享受4天带薪年假,已满3年或3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假5天。年假假期以统计年度为准。(如某员工2011年10月份到岗,2012年10月满1年,年假从2012年10月至2013年10月为单位。)年假可以抵扣平时请假,但不得与重大节假日连休。年假每年清零,不可累计到下年使用。没有休完的年假,可以折合成日薪另外发放。
3.2国家法定假日(具体按公司计划安排)
包括元旦(1天)、劳动节(1天)、国庆节(3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
3.3其他假期
婚假---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员工结婚时享受3天婚假。
产假---女性员工的产假有90天,产前期15天,产后假7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按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政策执行。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及姐妹、兄弟、岳父母)之故可给有薪丧假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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