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榜:2015年度金牛上市公司百强(100名)
评选方法:以规模、市值、成长性和股东回报为评选指标。分别采用2015年收入、截至2015年年底的A股公司总市值(同时在B股、H股市场上市的,取各市场上市股份市值之和,未上市部分市值以A股价格计算)、近三年主营收入和净利润增幅、近三年股东整体回报率四个指标,对符合条件的公司分别进行排名并据此赋予相应分值,对各指标得分加权平均得出综合排名。
备选公司剔除2015年1月1日以后新上市的公司、只有2015年一年有效财务数据的公司、2015年每股收益小于0.1元的公司,以及2012-2015年任何一年净利润出现负值的公司。
对于具有过去4年有效财务数据的公司,近三年主营收入和净利润增幅的计算公式为[(2015年主营收入/2012年主营收入)开三次方-1+(2015年净利润/2012年净利润)开三次方-1]/2。有效财务数据少于4年的公司,主要由于发生了重大重组事项,因此按照重组成功后的年份计算增长率。股东整体回报率公式为(复权期末股价-期初股价)/期初股价,选取期限为3年。
指标权重:主营收入、总市值、成长性和股东回报的权重分别为25%、25%、25%和25%。入选公司近三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2.专项榜:
(1)2015年度金牛最强盈利公司(20名)
评选方法:计算上市公司近三年营业利润之和、近三年净利润之和,将两指标分别排序,并赋予相应分值。计算总得分时两指标的权重为4:6。
(2)2015年度金牛基业常青公司(20名)
评选方法:剔除期间负值后,计算上市公司上市后十年营收复合增速、十年净利润复合增速,将两指标分别排序,并赋予相应分值。计算总得分时两指标权重为3:7。入选公司近十年净资产收益率均不低于8%。
(3)2015年度金牛最高效率公司(20名)
评选方法:剔除2015年新上市公司及ST公司后,计算上市公司三年净资产收益率之和、三年总资产收益率之和,将两指标分别排序,并赋予相应分值。计算总得分时两指标的权重为7:3。入选公司近三年净利润均不得低于1000万元,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4)2015年度金牛最佳分红回报公司(20名)
评选方法:计算上市公司近五年股息率(股息/年末股价)、现金分红比率(股息/净利润)之平均数,将两指标分别排序,并赋予相应分值,计算总得分时两指标的权重为5:5。入选公司近五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5)2015年度金牛最佳中小成长公司(20名)
评选方法:选取中小板公司三年数据,剔除净利润为负值的公司。选取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速、净利润复合增速、净资产收益率变化率三大指标,将三指标分别排序,并赋予相应分值。计算总分时三指标的权重为1/3、1/3、1/3。入选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最新一年净利润增幅为正。
(6)2015年度金牛最佳创业成长公司(20名)
评选方法:选取创业板公司三年数据,剔除净利润为负值的公司。选取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速、净利润复合增速、净资产收益率变化率三大指标,将三指标分别排序,并赋予相应分值。计算总分时三指标的权重为1/3、1/3、1/3。入选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最新一年净利润增幅为正。
(7)2015年度金牛企业领袖(30名)
从2015年度上市公司金牛奖入榜公司的董事长或总经理(总裁)中,根据入选领袖须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总裁)职务3年以上、在任职上市公司领取全职薪酬的门槛,筛选出金牛最佳企业领袖候选人,最终根据企业的行业地位、企业发展与企业领袖之间的关联性等评选出30位金牛企业领袖。
(8)2015年度金牛董秘
投资者关系优秀管理人
董秘要有效协助董事会行使职权,认真协调投资者关系,热情接待来访股东、调研员,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真正做到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评选范围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前除违规及ST公司之外的A股公司的董事会秘书。
限制原则:董秘在现任公司任职应满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即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届董秘任期内,本人及所在公司不得存在明显法律及道德瑕疵,包括但不限于:1、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主要高管被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立案调查、公开谴责和处罚;2、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主要高管被大众媒体质疑明显不利事项而未澄清;3、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保留意见或无法发表意见等情形的公司,不得入选各奖项。入选公司若被举报存在明显瑕疵且被评委会核实,评委会有权剔除其获奖资格。
◆评价标准
(一)出色完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能够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出色完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好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组织筹备好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出色完成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
(四)出色完成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时,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五)及时充分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证券交易所所有问询;
(六)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权利和义务;
(七)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地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评选委员会
评选委员会来自相关监管机构、研究机构、机构投资者、券商分析师等。
◆评选方式
评选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首轮,相关监管机构推荐与董秘主动报名相结合,评选委员会根据评选标准投资投票确定董秘入围名单;评选第二轮,个人投资者通过网络投资参与,评选委员会在董秘入围名单中再次进行投票,并按一定的权重产生最终的2015年度金牛董秘和2015年度投资者关系优秀管理人。
得分计算权重为:监管机构及专家得票数×100×0.6,(金牛基金经理投票数/参与投票的基金经理总数)×100×0.2,(金牛证券分析师投票数/参与投票的证券分析师总数)×1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