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牳岭匪事-2
《一》 在湛江地头(不含辖县),哪里最适合占山为王,落草为寇? 如果你答“三岭山”。那么恭喜你! 因为当年的匪帮也是这么想的。 上世纪初期的广州湾,是一个滋生匪类的温床。 全国性的大环境不必说了。大清朝廷倒台后,连年军阀混战,民不聊生,没有活头的顺民蜕变为暴民只是一念之差。 广州湾的“小环境”也很给力:法兰西人崇尚“自由”——包括买卖枪枝弹药的自由。租界的军火生意童叟无欺,货色便、靓、正,还免关税。只要你额头没凿着“土匪”二字,买枪易过借火。由此大大降低了当土匪的门坎。 难得租界进出自由。外来人等入“湾”,无需出示护照或特区通行证啥的。比咱们现时出入港、澳、台简便多了。 还有就是:辛辛苦苦抢回来的钱,总得有地方花不是?广州湾租界是著名的销金窝,非但不抓黄赌毒。而且基本靠“无烟工业”养活财政。当局不会和“财神爷”过不去。管你当地土豪还是外来土匪? 不过土匪就得有土匪的样子。大摇大摆在城里乡间购房置地安营扎寨,算哪门子土匪?一个装点门面的“山寨”还是要滴。 “山寨”不能没有山。放眼方圆几十里,稍为靠谱的山地非三岭山莫属。二号匪首陈振彪,郊区太平造甲村人,在家中排行老三,诨名“造甲三”。陈家阿三对这一带荒山野岭了然在胸。选址工作进展顺利,首先应归功于他。 大当家“造甲二”,据说并不是造甲村人,他的老家应在龙头官渡一带,曾在乌蛇岭占山为王,当年的饭店小厮陈振彪和吃霸王餐的蓝带兵打架吃了官司,苦大仇深的他,出狱后愤而投靠土匪造甲二,因为枪法了得作战勇猛,很快升为匪帮的二号首长。 “造甲二”当家期间,没闹出太大动静,名气比较有限,以致后人竟忘了他的真名实姓,以讹传讹之下,“造甲三”的前任也就想当然地被叫为“造甲二”。为了叙述方便,本文以下继续沿用该称呼。 和杀人不眨眼、动辄屠村屠城的李福隆匪帮相比。“造甲帮”相对是一个较“温柔”的匪帮,很多时候主张求财不求命。 当年法国人入主广州湾,眼光很毒而且胃口不小。勘划租界时,硬是把湖光岩、三岭山等原生态地貌划进了租界。但大概没料到这些“宝地”日后竟成了“匪窝” 广州湾当局和各路土匪一直达成某种默契。只要不在“湾”内作案搵食。当局一般睁只眼闭只眼。 造匪暂借租界宝地安营扎寨,开初还是比较遵守“默契”。由此大家相安无事。 直到某一天,“平衡”被一个偶发事件打破了 (二) 这是一个“兵捉贼”的故事。一部历史,说到底就是“兵”和“贼”的恩怨情仇。任你七十二变,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总跳不出这个主线。 在上篇中,二位“贼”头已经提前亮相,现在我们齐喊:“Light——Music——Camera”!郑重请出另一个主角——“贼”的对立面——著名的广州湾猛人陈学谈。 1913年,也就是民国建国后的第二个年头。北月村富商陈家卓的大公子——三十二周岁的陈学谈当上了广州湾赤坎市的公局长。 “公局”这名称不是泊来品。早在法人进入广州湾之前,广东广西一带。已经广泛存在了这种半官方半民间的权力机构。公局的头头一般从当地有名望的乡绅中推举。协助官府处理民事、治安和一般的诉讼事宜。其功能多少类似当代的村民委员会。只是权力大得多,管辖的地头也更大。 法国人是典型实用主义者。或者知道“三权分立”那一套效率低,施政成本高。在租界内不易推行。于是有些地方照搬清朝政府原有的管理制度。比如行政官亲自审理刑事民事案件(此事放在法国绝对是狗拿耗子);再如保留既有的“公局”自治制度。这种状态直到后期才有所改变。 让陈某人主导租界的“剿匪工作”,理论上有点说不通。因为按作战能力和装备水平,租界内的军力排行应该是:1、红带兵(国防军)一个加强连;2、蓝带兵(警备队)二个营;3、绿衣楼(警察):数十人以上;4、公局兵(民团、保安队):百余人至数百人。 只是历史不太服从“理论”。史实告诉人们:凭借财力呼风唤雨,并借助“杂牌”武装拥兵自重的陈局头,可能才是广州湾租界内最有实权的人。 中国人爱说“秀才造反,三年不成”。陈某人从小不爱读书,虽然在乡下前后读过十五年私塾,但平日无心向学,只喜交朋结友,游手好闲,舞枪弄棒。一度被其母亲全氏逐出家门。只好暂时寄居在海头圩好友丘曙光家中。 正所谓“错有错着、傻有傻福”。邱曙光的老爹邱先培,是当地一位有头有脸的乡绅。邱老头对这位方头大脸、身材健硕,冲得又打得的义气哥仔甚有好感。推荐其担任海头圩民团的头领。 ——陈学谈的儿子陈福来,相貌身材酷似其父,后来成了新中国第一代国脚,八一足球队队长。据说百米短跑成绩为11秒。由子及父,可推断陈学谈当年之孔武有力,家族运动基因遗传十分了得。 小陈同学倒也十分争气。走马上任后,拉上一帮沙煲兄弟,就和各路势力干起来了。陈某人最大的优势是其独特的人格魅力和良好的人际关系。他不是那种有勇无谋之徒,不打无把握之战。先后运用“拉出来,打进去”的手法,瓦解了“老花生”,“阿东”等匪帮。渐渐打出了名头,也打出了政治资本和”第一桶金”。小陈的才干得到当局和商会的赏识,乃至升任赤坎公局长 (三) 一个特别时期的剿匪故事。务必要交代特定的历史背景。不然听“古”人会纳闷:如此拉风的剿匪大计和打黑行动。 为何警察和军队靠边站,而让一个类似“赤坎区见义勇为基金会名誉主席”的家伙来“揸桩话事”。? 陈学谈虽然位居公局长。但骨子里还是商人。 天下熙熙皆为利去,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商人本质决定他要拼死保护自家的商业利益。 何况这位“商人”既有自己的商团武装,又有一把“保境安民,先斩后奏”的尚方宝剑。 反观拿固定薪水,旱涝保收的法国殖民官员,多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大小事务都交与陈学谈包揽。自己落个耳根清净。久而久之,难免大权旁落。 前一章曾讲到,一个“偶发”事件打破了原有的平衡。造甲二和陈学谈翻了脸。 造甲二手下班友仔,在“唐界”抢到金银细软,一般拿到到赤坎街销赃。随后在大德路、文章湾等处狂赌滥醉,顺便“拉动”租界的GDP。 时间长了,有些土匪不太“默契”了,不讲“八荣八耻”,“五讲四美”了。 估计进城前,匪头们也会强调“特区纪律“。只是土匪不比驻港解放军。虽然还不至于在租界内杀人越货。但借酒撒疯、砸人场子、勒索收数还是屡屡发生。 和当今腰缠万贯游港澳的“大陆水鱼团”大不一样,土匪们“搞搞震,少帮趁”,口碑极差,广州湾人民烦了他们。 土匪搞事的问题反映到陈局长案头。大人对此甚为重视,派出了十几条马,雄赳赳气昂昂跨过寸金桥,找对方的大佬“斟数”。 造甲二是一个不懂利害关系的莽夫。三句话不投机,就下令缴了“局兵”的枪。 陈家 十几条马仔当中,有一”马“比较醒目,见势不妙赶紧开溜。连人带枪连爬带滚跑回了租界通风报信。 陈爷哪里吃过这般亏。不由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随即做了一个决定:造甲二必须消失! 陈爷做掉对手,喜欢玩“阴”的。抗战时期,月岭村余某人。借助日本兵的保护,在平岭农场大种鸦片。余某曾是陈学谈的部下,陈先苦劝后动真格。一举铲平了鸦片种植园。余某恼羞成怒,买通三个杀手来取陈的命。无奈陈学谈不怒自威,戳在那里都是震慑。三个杀手中,一个拿到定金就玩失踪。另二位偷偷传递纸条告密。最后余某暗杀不成。反而被陈局座的部下浸了猪笼。 还有那位民愤很大,最后被神秘的“吴川人”暗杀的大汉奸“黑眼元”。传说他的死也和陈某有着莫大的干系。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对付造甲二,陈局长不打算亲自“郁手”。玩的是借刀杀人计。 借助黎振明这个“土匪亲戚”兼内线。陈学谈对匪帮内部人事可谓了如指掌。他看准了:二当家“造甲三”——“造甲二”的沙煲兄弟,是最理想的掘墓人。 于是在一个月朦胧鸟朦胧的夜晚。造甲三在赤坎的一个安乐窝里被人逮个正着。不过人家要的不是他的小命。而是他的“反水”承诺。在威逼和利诱下。造甲三成了陈老板的同谋。 十天以后。在香港某夜店发生了一命案。故事情节既经典又老套:二位黑帮大佬争夺一当红舞女,小弟开枪干掉了大哥。 从那以后,造甲二的名字被人淡忘。现在翻遍史籍也难找到他的真姓实名。取而代之的是造甲三——大名陈振彪。渐渐在三岭山的牛牳岭打响了名头。鼎盛时期曾发展到二千多人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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