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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女生欺凌女同学被判刑 1人宣判后哼着歌就走了

>>案件宣判

2.28校园欺凌案宣判 5名未成年人均被判有期徒刑

11月2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的未成年人法庭,宣判了一起校园欺凌案。5名犯罪时未满18岁的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这一审判结果受到广泛关注。在当天的宣判中,本案的受害人没有出现在法庭。

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某伙同另外四名被告人无故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二人轻微伤,辱骂他人情节恶劣,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严重影响公民的正常生活,破坏了社会秩序,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应予惩处。

鉴于五名被告人实施犯罪时均未满十八周岁,在被羁押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考虑到五名被告人的父母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且取得了被害人谅解,依法对五名被告人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朱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赵某、李某、霍某、高某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来源:央视网)

>>事件回顾

只因心情不爽5名女学生羞辱殴打女同学

今年2月28日下午3点到晚上10点之间,在北京市西城区某职业学院内,女学生朱某伙同另外4名女被告人在学校女生宿舍楼内,采取恶劣手段,无故殴打、辱骂两名女学生,并拍摄视频。

其间,5名女被告人脱光了1名被欺凌女同学的衣服予以羞辱,并用手机拍摄了羞辱、殴打视频,事后还在自己的微信群内小范围传播;其中一名被害人,当天先后被殴打了3次。

经鉴定两名被害人均构成轻微伤,其中一名被害人精神抑郁,目前仍无法正常生活、学习。

可这5名女生为何要对同学下“毒手”呢?回答是:只是因为其中1名被告当天心情不爽。(来源:中青网)

>>手段恶劣

手段恶劣程度触目惊心,难以接受

这起案件中,五名被告少女在选择欺凌对象时,并没有明确的目标,只是因为带头的朱某,当天心情不爽想打人,就在学校女生宿舍内随意找到了两个被欺凌的对象,此前她们之间并没无矛盾。

而这五名被告少女中,有两人是因为以前被朱某带人围殴过,后来因为怕挨打而加入团伙的。五人中,多人都曾被学校处分过。(来源:中青网)

用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未成年人法庭法官肖志勇的话说,5名同学行使手段的恶劣程度,让她触目惊心,难以接受。

肖志勇:没有任何理由,当天就是因为其中一个被告人,觉得心情不爽,想打人,所以她选择这个被害人,也是一种随机。她也不是说跟这个被害人有多大的矛盾或者冲突,只是说当天我就找着你了,那就是你了,就是这种感觉。(来源:央视网)

>>如何量刑

未成年人保护法,更应该保护被害人

肖志勇:

这个案子从事实和证据上来说,属于事实清楚,被告人也认罪,被害人陈述也很明确,证据也比较充分,定罪上不存在什么问题,主要是在量刑上。

从法律规定上说,未满18周岁的被告人,是要依法从轻减轻处罚的。在这个案件里,当时我也做了被告人和被害人双方的工作,促成了被告人对被害人积极赔偿,也获取了两名被害人的谅解,这属于法定酌情从轻处罚的一个考虑因素。

但从另一方面来说,咱们国家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不仅仅是实施了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同时这个案件里面的被害人,也是未成年人。不能光说保护未成年人,她犯了罪,但还是个孩子,不应该判刑,那么对被害人而言,哪来的公平正义?我怎么来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为了保护受害人,案件审理过程中,肖志勇没有见到这两个女孩。作为主审法官,案件判决之后,肖志勇并没有审理完其它案件之后的那份轻松。

肖志勇:

我对被告人判刑了,对被害人这边来说,她是不是能体会到法院的良苦用心?对被告人这一边而言,以后是不是有机会,我还得跟这帮孩子接触,问问她们你们怎么想的,是不是真的在修正自己的行为?你不能判完了就完了,那等于还是没有达到一个教育力度,这是我当时没有感到轻松的一个原因。

>>被害女孩

案发后8个月,始终把自己关在黑屋子里

打人的孩子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而被打的孩子,从案发到现在8个月时间里,始终是把自己关在家里的屋子里,不出来。

判决的第2天,心理专家艾梦瑶在受害人母亲的带领下,推开了那扇关了8个月的门。

在长达2个小时的咨询过程中,艾梦瑶首先通过寻找女孩的兴趣点找到沟通的时机,然后又给女孩讲述了她所了解的有同样经历的女孩的故事。

艾梦瑶:

讲述了一个,跟她有类似经历的孩子,她的那种无助、不安、恐惧,并且害怕别人问自己,然后就把自己紧紧包裹在一起。当我说到这些的时候,她(受害人)的眼泪不停地流,甚至泣不成声。

让艾梦瑶痛心的是,这个女孩没能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寻求心理专家的帮助,而家人在八个月当中的过分呵护,又进一步阻碍了女孩走出阴影的脚步。

记者:当时你有没有希望她,能够从被窝里面出来?

艾梦瑶:对,我们两个开始有了言语上交流,有了一些眼神交流。这个时候我就坚定了一点,这个孩子她其实真的是想出来。

记者:你用了什么办法?

艾梦瑶:我在给她讲,我们一行人怎么样来到这里去关注到她,我带着你一起向大家打个招呼,表示一下感谢,你觉得可以吗?其实刚一开始,她既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

在我觉得她要犹豫,想要去迈出,但是又有点退缩的时候,我果断地伸出了我的手。我说我的手就这样待在这里,我等着你的手伸过来,我拉着你一起出去。就这一个动作,我坚持了大概有20分钟,最后我的手有点颤抖了。

就在这个时候,她的一个很小的举动,让我眼前一亮,因为她突然用手把刘海拨开了。

在我们打开门的那一刹那,当她看到了这么多的叔叔阿姨其实不是在询问她怎么样,大家在夸她,你太棒了,你居然出来跟我们打招呼了,还有的阿姨直接就说,你长得好漂亮,白白的,挺清秀的。

她当时眼泪一下就流出来了。

>>被告心理

宣判后,1名被告人哼着小曲走出审判庭

经由媒体的报道,艾梦瑶注意到一个细节,这使得她也很迫切想找机会见到五位被告人。

艾梦瑶:其中有4位女生,她们是一直低着头落泪的,其中还有1位走出审判庭之后,哼着小曲就走了。

记者:意味着什么呢?

艾梦瑶:一种可能是,她觉得这个事情终于过去了,判就判了,反正也就这样了。还有一种是她要在别人面前装得我很强,我不要在任何人面前哭泣,我要装作很强的样子。我非常想见到这5名孩子,帮她们把心中的伤痛去化解。

记者:她们用那么残忍的方式对待别人,为什么她们还需要同情,为什么我们还要帮助她们,你担心这种质疑吗?

艾梦瑶:我不担心这种质疑,因为我们心理咨询,不是要给她判定她的做法是对的还是错的。因为每一个人的成长,都会经历或多或少的伤痛。作为心理工作者,我们就是要帮助她,解开那些心里的结,让她从伤痛中走出来,避免让她以后再次陷入到坏情绪,甚至到不良的发泄途径当中去。(来源:央视网)

>>校园欺凌

殴打、辱骂、下跪、扒衣服……且多为多人对一人施暴

“校园欺凌”严重影响着青少年的身心健康,而大量的相关视频在网络上传播则使影响进一步扩大,对当事人构成严重的二次伤害。在收集的一百部校园暴力视频中,施暴者主要采用的暴力方式是:辱骂、推搡、扇耳光、脚踢等。这其中出现最多的暴力行为是扇耳光,占比80%,其次是脚踢,占比78%,在所有施暴视频中,有74%的施暴过程中伴有语言辱骂。

除了徒手施暴,有14%的施暴者使用了棍棒、砖头、板凳等工具击打受害者,其中使用棍棒的最多,占比50%。校园暴力不仅仅是殴打和辱骂,受害者通常还会在逼迫之下遭受道歉、下跪、自扇耳光、扒光衣服等人格侮辱。

这些施暴行为对受害者造成了不同程度的身体伤害,有25%的受害者遭受欺凌后倒地不起,严重的当场昏迷。相比于身体伤害,受害者所遭受的精神与心理伤害是难以估量和统计的。

在一百部暴力视频中,校园欺凌行为集中表现为多人对一人施暴,打人者达到3人及以上的占全部视频的70%左右,有近10%的打人者有吸烟不良行为。面对这样的欺凌与侮辱,92%的受害者选择不反抗,当个别受害者进行言语或肢体反抗时,往往会遭受施暴者更加凶狠的群殴。(来源:央视网)

>>专家说法

校园欺凌是恶意为之 与普通打架不同

“校园欺凌”是一个严肃且严重的社会问题,它和学生之间开玩笑、闹矛盾、冲突打架是不同的。专家表示,欺凌者的欺凌行为具有长期性、隐秘性、双方强弱关系不对等等主要特征。直接欺凌表现为语言、肢体等方式的攻击,而间接欺凌则是指排斥、孤立、散布谣言等。?

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 赵忠心:

正常的打架一般是没有恶意的,就是具体事件上发生了分歧,他们处理分歧的能力比较差,就打起来了。

而欺凌和暴力不是一种普通的打架,是恶性的、恶意的,出发点就是以强凌弱,以大欺小来欺压别人,来凌辱别人,从中得到一些快感。(来源:中青网)

需让学生知道校园欺凌的法律后果

177名直接或间接参与过校园暴力的学生曾接受过问卷调查,针对“学校和老师会怎样管校园欺凌问题”,68%的学生认为“管而且非常严厉”,23%的学生选择“管但批评一下就没事儿了”,19%的学生选择“事情闹大了才会管”;当被问到“参与校园暴力曾受到过哪些惩戒”时,受访者排名前三的答案分别是:“受学校处分”,“被老师训诫”,“家长体罚”。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法官肖志勇:对学校而言,学生犯了错,光处分是不行的,要加强教育力度。所谓加强教育力度不仅仅是针对犯错的孩子,应该让所有的孩子认识到校园欺凌是不应该的行为,这样才能杜绝一个更大的错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来源:中青网)

>>处理建议

加强法治教育 让欺凌远离校园

针对校园欺凌与校园暴力,教育部联合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八部门曾联合印发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来加强综合治理和防范。法官认为:解决校园欺凌,学校和父母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

对于打人等暴力行为,学校和老师会怎样管呢?央视记者曾对177名直接或间接参与过校园暴力的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68%的学生选择“管而且非常严厉”,23%的学生选择“管但批评一下就没事儿了”,19%的学生选择“事情闹大了才会管”。

因为参与校园暴力曾受到过哪些惩戒?受到学校处分的最多,有65%的学生;其次是被老师训诫,占63%;排在第三位的是家长体罚,占22%。

受访法官认为,针对校园欺凌,学校责任更大,应当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加强法治教育,让更多学生知道校园欺凌的法律后果,而不只是简单地给一个处分了事。(来源:央视网)

学校家长要理性沟通 不能不管也不能反应过度

专家建议,平日家长在关注孩子成绩的同时,应该投入更多的精力去关注他们的身心健康。对于被欺凌者,父母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和学校老师沟通,妥善处理,不要责难孩子,更不要不管不问。因为这样容易出现两个后果:要么孩子继续被欺凌,要么以暴制暴,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史卫忠:

当发现孩子不幸受到伤害时,要冷静处理,不能漠不关心也不能反应过度,一切要以恢复孩子身心健康和学习状况出发。学校和家长要进行理性沟通,必要时请心理干预专家进行辅导,用法律武器维护好孩子的权益。(来源:中青网)

(北京时间综合央视网、中青网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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