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清王朝有意实施的“民族分治”政策,无论外蒙古对清王朝的忠诚,始终只限于清朝皇室,而对于中原内陆少有认同感,其和汉族的融合程度也非常之低。
就以喀尔喀蒙古为例,康熙时分34旗,雍正、乾隆两朝又加以细分,多达86旗,各旗之间都划定牧场,严禁越境游牧,即所谓“内外札萨克之游牧,各限以界”。对于内陆迁往外蒙地区的汉族游民,清政府采取设置府州县厅的方法,与蒙古各旗分别治理,“分疆别界,各有定制”。对于蒙汉之间的通婚也实行严格限制,汉人娶蒙古妇女要被官判离异,还要处以罚款。蒙古人学习汉语、取汉族名字也要遭到处罚。蒙古王公台吉等不准请内陆书吏教读,或充书吏,其公文用词也不能擅用汉文。蒙古人进入内陆只能从山海关、喜峰口、古北口、独石口、张家口、杀虎口等六处入关。入关时登记人数,出关时仍照原数放出。擅自从其他地方进入内陆,也要遭到严惩。
在内外蒙之间,民族隔阂的政策在外蒙执行得更加严厉。对于内蒙贵族,清王朝较为注重推广汉族的儒家文化,强调所谓的“忠孝之义”。同时,内蒙贵族多有至内陆为官者,而且大都官高爵显、深得清王朝信任,比如出身于科尔沁蒙古的僧格林沁。这些使得内蒙对于中原地区的认同感,比外蒙更强烈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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