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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行

古代的达官贵人行则有车,但是人的两脚总不能永远不沾地,于是关于走路古人又留下了许多规矩。这是君王贵族们“礼”的一部分。虽然历代百姓未必照规定的那一套去走路,但文献中却时时可以看到与之相合的记载。对这些规矩有个粗略的了解,对我们阅读古籍无疑是有用的。

古人对走路的动作分辨得很细。例如《释名》说:“两脚进曰行。徐行曰步。疾行曰趋。疾趋曰走。奔,变也,有急变奔赴之也。”与今天的话对照,如果古代单说“行”,就是走;如果“行”跟“步”相对而言,行就是正常速度的走,步就是慢走。安步当车、漫步、踱步等词语中的步字还是古义。古代的“走”相当于现在的跑。《释名》以“变”释奔,是用声音相近的字词相训,意在说明奔这个来源于变,对这一点我们姑置无论,而它说“有急变奔赴之也”倒是描绘出了奔的特点:拼命地跑。有了紧急情况时跑的速度是要比平时快得多的。刘熙只能这样来说明,中国古代没有百米赛跑。这是着眼于走路的不同速度所作的解释,很好理解。

《尔雅》有另一番解释,是从走路的地点方面说的,却不大好理解,可是如果搞清楚了,不但对于步、行、走、奔可以区分清楚,还可以知道些古人的礼俗。《尔雅》说:“室中谓之时,堂上谓之行,堂下谓之步,门外谓之趋,中庭谓之走,大路谓之奔。”下面作些简要说明。

“时”是峙(Chí,迟)的借字,峙与踌、踟同,即后来常说的踟蹰、踌躇,是徘徊、来回走动的意思。室内狭窄,在室中“走路”的特点是不能“一往而不复”,要想持续地走下去,只能在短距离内不断往复。我们知道,大凡人走路急促时步子就比较小,舒缓时步子比较大。堂上的长度、面积都不大,走路时步子应该小一些;堂上既近于室,又是行礼之所,走路的速度也不应太快。堂下的地方较大,走路可以迈大步,速度也可以加快一些。“堂上谓之行”是说在堂上要像正常行路那样步子不大不小;“堂下谓之步”也是说每步的距离:在堂下可以迈出像漫步那样较大的步子。这是以通常表示速度的步、行说明迈步距离的大小。“堂下”也就是庭,为什么《尔雅》又说“中庭(即庭中)谓之走”呢?堂是一般的宅院都有的建筑,这里的中庭指的是宫廷之庭。《尔雅》并不是说在朝庭上一定要跑,而是说只有在朝中之庭那样开阔的地方才有“走”的条件。“大路谓之奔”也是同样的道理。

《释名》和《尔雅》的解释初看起来有点矛盾(堂上行、堂下步,堂上比堂下快),但若结合起来看,二者还是一致的,而且只有沟通二者我们才能对步、行、走等有全面的认识。

古人对行路动作的规定主要是在不同的时间地点应有不同的走法。《礼记·礼上》:“堂上接武,堂下布武,室中不翔。”武是足迹,接武即向前迈的一只脚应该在紧挨着另一只脚处落地,脚印一个“接”一个。布即散布、分布,布武即足迹不相连接。翔的本义是飞翔,在这里是比喻的说法,意思是在室内走路时双臂的摆动要小,不要像鸟飞那样挥动,也就是不要大摇大摆。显然,这些规定其实是跟《尔雅》、《释名》一致的,也是跟室内、堂上、堂下的空间状况相适应的。

礼》还说:“帷薄之外不趋,堂上不趋,执玉不趋。”堂上地方小,不能也不必趋;执玉而趋容易脱手,把玉摔坏;帷薄之外看不到里面的人,不见则不施礼,也无须趋。《韩外传》卷四:“晏子聘鲁,上堂则趋,授玉则跪。子贡怪之……晏子对曰:‘夫上堂之礼,君行一,臣行二。今君行疾,臣敢不趋乎?今君之授币也卑(矮),臣敢不跪乎?’”子贡之怪,即因堂上不该趋而晏子趋,所据是正礼;晏子也有道理,是权变。《史记·汲郑列传》:“上(汉武帝)尝坐武帐中,黯前奏事,上不冠,望见黯,避帐中,使人可(同意)其奏。”以帐相隔,则双方不着面,可以免礼,武帝不冠既无所谓,依理推测汲黯也就可以不趋。

《曲礼》明确规定“三不趋”,也就等于告诉人们:在其他地方都可以趋或必须趋。例如《礼》说:“遭先生于道,趋而进;”“先生与之言则对,不与之言则趋而退。”趋进、趋退,是对“先生”的尊敬。《论语·微子》:“楚狂接舆歌而过孔子……孔子下,欲与之言,趋而辟(避)之,不得与之言。”接舆趋,并非是“先生不与之言”,而是相反;而“趋”避(即退)也包括对对方的尊重,并非单单是为了快点躲开。又《乡党》:“趋进,翼如也(恭敬的样子)。”

在他人面前趋,是恭敬的表示。在儒家的经典上没有详细开列有关趋的条例,我们从古代文史作品中可以看出,其总的原则是在尊者面前要趋,特别是在君王的面前,趋更是不可少的。例如,《战国策·赵策》:“左师触龙言愿见太后,太后盛气而胥(等候)之。(触龙)人而徐趋,至而自谢:‘老臣病足,曾不能疾走,不得见久矣,窃自恕。’”臣见君,人门就要趋,因为一入门即是庭中。但触龙却是徐趋,按说这是不合要求的,因此他要声明“病足”,说明自己趋而不疾是有缘由的。作出趋的样子而又缓慢,触龙就解决了“礼”与“病”之间的矛盾,开口劝赵太后让长安君出质的话题也就有了。一一必须结合古人对趋的要求才能看出触龙“徐趋”中的“学问”。即使在战场上趋的礼节也是不可少的。《左传·成公十六年》:“卻至三遇楚子之卒,见楚子,必下,免冑而趋风。”晋楚交战,郤至见到敌国国君还要致敬,这是符合春秋时代的惯例的。他致敬的方式一共三个:下车、免胄(已见第一编)、趋。趋风者,疾趋如风。这和触龙的“徐趋”恰成对比,又过快了。但在激烈交锋的战场上还要考虑到安全问题,也只能如此。

对方即使不是国君,也并非尊贵年长者,只要是值得尊重的,也要趋。《论语·子罕》:“子见齐衰者(穿丧服的)、冕衣裳者(穿礼服的)与瞽者,见之,虽少(年轻),必作(站起来),过之,必趋。”《史记·万石君列传》:“庆(石庆)及诸子弟人里门,趋至家。”这是因为里中还有邻居、同族人,自己地位高,对他们也要表示敬重。又:“万石君徙居陵里(长安里名)。内史庆醉归,人外门不下车,万石君闻之,不食……万石君让(责备)曰:‘内史,贵人!人闾里,里中长老皆走匿,而内史坐车中自如,固当!’”依万石君的意思,石庆不但要下车,而且应该“趋至家”。在官场中,下级见上司当然要趋。《后汉书·儒林传》:“[孙堪]尝为县令,谒府,趋步迟缓,门亭长(府的守门人)谴堪御史,堪便解印绶去,不之官。”趋得缓慢了都要受谴,不趋自然更是不允许的了。但要求最为严格的还是臣在君前。触龙病足(不管是真是假)也还要趋,即可见一斑。首次明文规定臣见君趋大约是在汉初叔孙通为刘邦制定的朝仪。《史记·叔孙通列传》:“仪:先平明(天亮之前),谒者治礼,引以次人殿门,廷中陈车骑步卒卫宫,设兵张旗志(帜)。传言:‘趋!’殿下郎中侠(夹)陛,陛数百人。功臣、列侯、诸将军、军吏以次陈西方,东乡;文官丞相以下陈东方,西乡。”此后的封建王朝基本上沿袭了这个规矩。如果谁被批准免去这一礼节,那就是独沐皇恩、特殊的荣耀了。例如萧何就是历史上第一个被赐以履剑上殿、入朝不趋的。当时还有一个周缫,并没有什么军功,只是因为有一次哭着劝刘邦不要亲自出征,“上(刘邦)以为‘爱我”,于是“赐人殿门不趋,杀人不死(不抵命)”。见到长者尊者往前紧走几步,这本是发自内心的尊敬,而一经封建统治者的利用,便成了形式,成了他们进行统治的工具了。更有甚者,《汉书·贾谊传》上说:“过阙则下,过庙则趋,孝子之道也。”敬人扩展到该人所居和死后受祭之地,也是人为制造威严的手法。依此看来,万石君过宫门阙“必下车趋”,也是有经典依据的。

在封建社会中对于行路还有许多规定,例如“行不中道,立不中门”,“人临(进门凭吊死者)不翔”(并见《礼》)等等,因为跟阅读一般古籍的关系不大,就无需介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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