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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主义:中国传统哲学的基本特质
方“自然主义”的基本观点是:“认为自然是一切存在的基础,是全部的实在;超自然的领域、超验的领域是不存在的;自然界的各个方面、自然界中所发生的变化,可以通过科学的方法去认识和把握,不需要用某种超自然的变化、非自然的力量来解释自然。”而且告诉我们,现代西方哲学中的“自然主义”各个代表人物的思想倾向不尽相同。那么,中国哲学中有无“自然主义”?如果有,中国哲学中的“自然主义”又有什么样特质呢?
中国传统哲学中的自然主义


我们在阅读中国传统哲学文献时,有一种非常强烈而清晰的感觉,那就是“自然主义”像个幽灵一样潜伏在中国传统哲学的底层,并影响着中国传统哲学的方方面面。概括来讲,中国传统哲学中的“自然主义”主要表现在如下几方面:思维模式上的自然主义;生死观上的自然主义;行事处世上的自然主义;人生境界上的自然主义。

思维模式上的自然主义。中国哲学中的“自然主义”首先表现在思维模式上,中国哲学思维模式的最大特点,就是以“自然”为中心,从而形成一种“自然主义”的思维模式。其主要表现为:其一,中国哲学表达其哲学思想时,以“自然”作为哲学陈述的基础。比如,老子向人们讲述领导者应有谦下的语言、舍我的品行之哲理时就说:“江海之所以为百谷王,以其善下之,……是以圣人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后之。”(六十六章)事实上,老子所讲述的“无为”、“不有”、“不恃”、“谦下”、“知足”、“功成身退”等哲学智慧,无一不是以“自然”为中心而展开的。又如,《易传》向人们讲述的物极必反、否极泰来的哲理时说:“天地交,泰。后以财成天地之道,辅以天地之宜,以左右民。……天地不交,否。君子以俭德辟难,不可以荣以禄。”(象上)而事实上,《易传》中的“自强不息”、“厚德载物”、“反身修德”、“迁善改过”等哲学智慧,也都是以“自然”为中心而展开的。概而言之,“自然”是中国哲学陈述其思想的原点。其次,中国哲学表达其哲学思想时,其陈述的形式为“直述型”。所谓“直述型”是指中国哲学在陈述其哲学思想时表现为一种“自然而然”的气质,不做作,也不故弄玄虚。比如,老子认为,认识事物要从“自身”开始:“以身观身,以家观家,以乡观乡,以邦观邦,以天下观天下。”(五十四章)又如,庄子阐述“事物特性乃相对性存在”的观点时就说:“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而大山为小;莫寿乎殇子,而彭祖为夭。”(齐物论)此陈述亦是极直白、朴真。可见,中国古代哲学所展开的哲学陈述,大都具有“平直性”特点。其三,中国哲学论证其哲学思想时,以“类推、类比”为基本方法。比如,孟子讲人性本善时说:“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告子上)孟子以“水由高而下”的特性推论人性本善,尽管这种结论的可靠性尚可商榷,而人性与水能否算“类”亦存在问题,但在思维方式上却是一种典型的“类推式”。又如,董仲舒认为,人间有所谓君臣、父子、夫妇三纲,乃是因为自然界有阴阳;而人间之所以君为臣上、父为子上、夫为妻上,乃是因自然界阳在阴上:“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基义)以君臣、父子、夫妇为依托的礼义制度,自然也就取之于“天”。可见,中国哲学在论证其思想观点时,“类推、类比”的确是一种基本方法。概言之,中国传统哲学思维的中心是“自然”、陈述思想的方式是“直述型”、论证方法是“直观类推型”,因此我们大体上可以认为,中国传统哲学的思维模式是“自然主义”的。正所谓“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把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系辞下)

  

生死观上的自然主义。中国哲学中的“自然主义”也表现在生死观上,中国哲学对待生死的态度是一种“自然主义”的态度。中国哲学思考人的生命时,习惯从“自然”出发,就是说,中国哲学从来就是把人的生命看成是“自然”的延续,是“自然生命”的组成部分。《易传》曰:“天地絪蕴,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系辞下)这是说,天地(阳阴)二“气”之交感,万物化育而醇;男女构精交合,万物化育而生。而天地交感、男女构精都是以“气”为基础的。也就是说,由天地到万物,由万物到男女,由男女到社会,乃是“一气”之贯通者。朱熹认为,人之层出不穷及精粗之异,都是以“气”为基础的。朱熹说:“天地之气,运转无已,只管层层生出人物,其中有粗有细。”(卷九十八)杨简认为,天、地、人之所以不能分为“三”,乃是因为此三者皆由“气”合而成:“吾之血气形骸乃清浊阴阳之气合而正之者也,吾未见夫天与地与人之有三也。”(《家记·己易》)既然人与天地万物因“气”而为一体,由此立场、态度去理解人之生死,所表现出来的便是“自然主义”的态度。如二程说:“圣人以生死为常事,无可惧者。佛者之学,本于畏死,故言之不已。下愚之人,故易以其说自恐。至于学禅,虽异于是,然终归于此,盖皆利心也。”(《河南程氏粹语》卷第一)佛家之所以怕死,就在于没能理解人之死与大自然中的万物之死一样,乃是自然之事。陆九渊也有类似批评:“如来书所举爱涅,憎生死,正是未免生死,未出轮回;不了四相者,正是未免生死,未出轮回。”在陆九渊看来,佛教爱涅槃、憎生死,就是未出轮回;佛教执著“四相”,就是未离生死;而之所以如此,在于未能将生死视为“自然之事”。比较而言,老子、庄子在生死观上的自然主义表现得更为突出。老子认为,世界上最高的“道”就是“自然”,所谓“自然”就是不有、不恃、无为:“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五十一章)而天地之所以长久,就在于天地不执著自己的生命:“天地所以能长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七章)所以,人也应无著于自己的生命:“夫惟无以生为者,是贤于贵生。”(七十五章)庄子认为,“气之聚”即人之生,“气之散”即人之死,所谓“人之生,气之聚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死。若死生为徒,我又何患!故万物一也。”(知北游)因此,从原始要终的角度看,人的生死实乃自然之生灭变化:“然察其(庄子之妻)死本无生,非徒无生也,而本无形;非徒无形也,而本无气。杂乎芒芴之间,变而有气,气变而有形,形变而有生。今有变而之死。是相与为春秋冬夏四时行也。”(至乐)可见,道家的生死观也是“自然主义”的。

  

行事处世上的自然主义。中国哲学中的“自然主义”也表现在行事处世上。行事处世以“自然为法”是中国哲学的基本要求。老子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五章)孔子说:“巍巍乎,唯天为大,唯尧则之。”(泰伯)《易传》说:“是故天生神物,圣人则之;天地变化,圣人效之;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系辞上)具体而言,其一,治理国家应遵循“无为而治”的原则,不要“无中生有”,更不要“胡作非为”。老子说:“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五十七章)简言之,道家是“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其二,开展农事活动应遵循自然本有的运行规则,以“改造”自然、“征服”自然,所谓“使民以时。”(学而)而且,只有让老百姓“顺应时令”地实施农活,自然资源才能取之不尽、用之不绝。孟子说:“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林木不可胜用也。”(梁惠王上)中国哲学的这种主张,在《礼记》的《月令》篇中被发挥的淋漓尽致。其三,对待身边的“事象”应“顺其自然”,不要“无事生非”。孔子说:“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八佾)就是说,做过了的事即便没有弄清楚也不再解释,完成了的事即便不完善也不再修补,已去的往事即便留有遗憾也不再追究。庄子认为,已有者就没有增加的必要,已为者也没有重复的必要。他说:“日月出矣,而爝火不息,其于光也,不亦难乎?时雨降矣,而犹浸灌,其于泽也,不亦劳乎?”(逍遥游)而最应有的态度是“顺其自然”,所谓“鹪鹩巢于深林,不过一枝;偃鼠饮河,不过满腹。”(逍遥游)其四,在知识态度上应该实事求是,不要“强物就我”。孔子说:“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为政)《管子》提倡按照事物本貌认识事物,所谓“因也者,舍己而以物为法者也。感而后应,非所设也;缘理而动,非所取也。”(心术)邵雍对“以物观物”之法进行了肯定,认为是“性公而明”,他说:“以物观物,性也;以我观物,情也。性公而明;情则偏于暗。”(观物篇)可见,以“自然为法”展开人的认识活动,是中国传统哲学认识论的基本特点。概言之,中国哲学在治理国家、农业生产、物事处理、知识态度等方面所表现出来的智慧,都有鲜明的“自然主义”倾向。

  

人生境界上的自然主义。中国哲学中的“自然主义”也表现在人生境界上。表现在人生境界上的“自然主义”,绝不说人生的目标就是衣食住行,而是指“与天地参”的气象,是人生的一种超越,这种超越是去物、去我、去私的,是对人与自然关系做了深切而健康的体悟之后确立起来的。孔子的人生境界通常被确定为道德境界,所谓“孔颜乐处”,所乐者“道”也、“仁”也,所谓“君子谋道不谋食”,所谓“杀身成仁”。然而,孟子及其后来的儒家对“仁”的阐述,让我们领悟到,“仁”的境界实际上是“人与万物为一体”的境界。孟子说:“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强恕而行,求仁莫近焉。”(尽心上)万物即我,我即万物;悟此而诚,是为大乐;行此道而不息,“仁”即在身。所以,“仁”的境界就是“人与万物为一体”的境界。程颢对“仁”何以为“人与万物为一体”的境界做过解释。他说:“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莫非己也。认得为己,何所不至?若不有诸己,自不与己相干。如手足不仁,气已不贯,皆不属己。”(《二程遗书》卷二上)就是说,如果手足麻木,人就不能意识到手或足的存在,这就叫“不仁”;反之,人必然意识到手足的存在,并意识到手足与整个身体是一体的,这叫着“仁”。所以,“仁”便意味着“人与万物为一体。”“诚”是中国哲学中的另一重要范畴,也是中国哲学境界的表达方法之一。那么,“诚”所表达的是一种什么样的境界呢?《中庸》说:“唯天下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十九章)何为“诚”?《中庸》说:“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十七章)所谓“人之道”,即通过人为而“诚”,就是说,“诚之者”之“诚”是通过人的主观努力实现的。与此对应,“天之道”则是自然之道,就是说,“诚者”之“诚”是不需要通过人的主观努力即可实现的。用王夫之的话讲便是“天理之实然,无人为之伪也。”(诚明篇)所以,“诚”便是“真实无妄”,便是“尽其实”。《中庸》认为,将此“诚”修到极至,便可尽显其性;因人、物相通,故可进而尽显他人之性、尽显万物之性;而能尽显万物之性,便可欣赏、赞颂并引导万物化生繁育,从而达到“与天地万物融为一体”之气象。可见,“诚”即是“与天地参”境界。道家人生境界的“自然主义”特色尤为鲜明。名利是人人所渴求的,追求名利是人生内容的重要部分,但有些人为了名利而不择手段,甚至丢掉性命。老子认为,名利对人的身心是有害的,所谓“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四十四章)因此不应执着名利,而应像自然那样学会放弃:“万物作而弗始,生而弗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二章)每个人都以“我”的形式存在,而且都十分在乎“我”,有些人会因此而陷入困境,所谓“吾之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二十五章)所以老子要求人们“无我”、“无身”,如此才能更好地保全“我”:“及吾无身,吾有何患?”(十三章)面对名利而“生而不有”、面对自我而“无身无我”,所呈现的就是一种“自然主义”的境界。庄子有所谓“坐忘”说:“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同于大通。”(大宗师)“离形去知”而与“大通”(自然)同一,是谓“坐忘”,可见,“坐忘”本质上是与自然为一体的境界,也就是所谓“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齐物论)总之,在人生境界上表现为“自然主义”特征,不仅儒家哲学如此,道家哲学亦然。

  

按照胡适先生的看法,哲学包括“一,天地万物怎样来的(宇宙论);二,知识思想的范围、作用和方法(名学及知识论);三,人生在世应该如何行为(人生哲学);四,怎样才可使人有知识、有思想、行善去恶(教育哲学);五,社会国家应如何组织、如何管理(政治哲学);六,人生究竟有何归宿(宗教哲学)”等六大门类,那么我们如上的讨论表明,“自然主义”的确渗透并影响着中国哲学的多个方面:世界观、思维方法、人生境界、行事处世、生死态度、治国方式等方面,因而我们基本上可以说,“自然主义”是中国哲学中的一种重要特质。


中国传统哲学中自然主义之特点


如上讨论的结论便是:中国哲学中存在着“自然主义”。接下来的问题是,中国哲学中的“自然主义”是一种什么样的“自然主义”?它有什么特点?对我们把握、理解、体悟中国哲学有什么样的启示?如下的讨论或许能为这些问题的回答提供某些帮助。

中国哲学中的“自然主义”是一种生机的自然主义。有人谓“自然主义”是一种把世界看成是机械的、停滞的、支离的观念,但这种评论不适合中国哲学中“自然主义”,因为中国哲学中“自然主义”是一种生机的自然主义。理由在于:第一,中国哲学中的“自然主义”视万物为完整一体。中国哲学中的“自然主义”认为,人与天地万物的共同根基是“气”,天地万物都是“气”的表现形式,是“殊”,因而由“气”观天地万物人,实为一体。此“气”即“诚”即“仁”。“诚”是由“自然、真实”之品质表现“气”,故“诚”可通天道和人道,从而将人天地万物连为一体。“仁”由“生生、生命”之品质表现“气”,而万物皆为“生”,故“仁”即谓“人天地万物为一体。”由此看来,中国哲学“自然主义”视域中的“人与天地万物”就是以“气”为根基、以“诚”为脉道、以“仁”为生命而化生出的统一体,这个统一体是充满生机的。第二,中国哲学中的“自然主义”视万物为变化日新。中国哲学中的“自然主义”认为,作为万物根基的“气”,有阴气、阳气之分,而阴、阳二气永远是矛盾的、互动的,如此,以“气”为根基的天地万物不能不处于不停息的变化之中。《易传》曰:“乾坤,其易之蕴邪?乾坤成列,而易立乎其中矣。”(系辞上)中国哲学中的“自然主义”以大自然为中心展开自己的思考,而大自然刻刻在变,日新月异、四时更替、山川变迁、江河涨枯、人之生死,所展现给中国古代智者的最直接印象就是一个字:变。《诗》曰:“维天之命,于穆不已。”(维天之命)老子说:“反者,道之动。”(四十章)所以,中国哲学中的“自然主义”是内具变化革新气质的,从而与固步自封的“自然主义”区别开来。第三、中国哲学中的“自然主义”视万物为生命流行。将大自然看成是活的、生命的,是中国哲学中的“自然主义”生机性的最根本表现。正如梁漱溟先生说:“在我的思想中的根本观念是‘生命’、‘自然’,看宇宙是活的,一切以自然为宗。”“生命”与“自然”对中国哲学中的“自然主义”而言是一体的。大自然的本质就是生生不息,就是不断创造生命。所谓“天地之大德曰生。”(系辞下)大自然的变化也就是生生的过程,所谓“生生之谓易。”(系辞上)而“仁”是大自然创造生命之源泉,所谓“生,仁也。”(志学)所谓“生底意思是仁。”(卷六)由此,使人的生命与大自然生命打通而融为一体,使整个宇宙充满无穷无尽的生机、整个世界洋溢着大化流行。概言之,中国哲学中的“自然主义”是一种整体的、一元的、变化的、流行的、生意的、生命的“自然主义”,而不是支离的、二元的、静止的、停滞的、沉寂的、机械的“自然主义”。

  

中国哲学中的“自然主义”是一种积极的自然主义。过去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国哲学中的“自然主义”是消极的。这种观点显然没有把握到中国哲学中的“自然主义”真正内涵。因为第一,中国哲学中的“自然主义”是有作为的。儒家哲学中的“自然主义”显然是积极的。儒家由“天行健”自然之道所引伸出来的道理是“君子以自强不息”;儒家提倡“使民以时”,是要求人们按照大自然的规律劳作,而不是放弃劳作。所以,儒家的“自然主义”是积极的、有为的。比较而言,道家“自然主义”更容易被人们理解为消极的、不作为的。然而,道家“自然主义”从来就不是消极的、不作为的。道家之“不争”是为了“无敌于天下”:“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六十六章)道家之“谦下”,乃是为了“成百谷王”:“以其善下者,故能为百谷物王。”(六十六章)道家之“不重生”,乃是为了“长生”:“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七章)可见,道家的“无为”绝不是常识中的“无所作为”,而是“大有作为”。第二,中国哲学中的“自然主义”是求通的。中国哲学中的“自然主义”以大自然为思考起点,而大自然时时在动、刻刻在变、万物并生、大化流行,因而中国哲学中的“自然主义”必然是求通的。老子说:“至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十六章)也就是说,万物的生长、变化皆有其自身的规律,这个规律(常)就是由“生”(并作)到“亡”(根),再到“命”(重生)的过程,这个过程是通贯无碍的,不识得这个规律而胡作非为,必导致危险。《易传》曰:“易,穷则变,变则通。”(系辞下)又曰:“天地交而万物通。”(彖上)因为“天地交”而有万物的通畅、化生,所以“求通”是《易传》的基本思想。“仁”即“爱人”,(颜回)而“爱人”意味着上下左右相亲,故为通;相反,如果气血不畅、淤积堵塞,则为“不仁”。正是因为求通是“仁”的本有义,所以谭嗣同明确释“仁”为“通”:“仁不仁之辩,于其通与塞。通塞之本,惟其仁与不仁……。苟仁,自无不通。亦惟通,而仁之量乃可完,由是自利利他而永以贞固。”第三,中国哲学中“自然主义”是包容的。中国哲学中的“自然主义”以“自然”为中心,而大自然的胸怀是博大而宽广的,所以有内在的包容性。《国语》曰:“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故先王以金、木、水、火、土杂以成百物。”(郑语)在这里,“和”与“同”相对,也就说,“和”是“多”、是“杂”、是丰富多彩、是包容百物。故只有“和”才能生物。因而孔子以“和”的持守与否区分君子、小人:“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合。”(子路)《易传》曰:“地中有水,师。君子以容民蓄众。”(象上)地可以容纳各种不同的水,江河湖泊、清浊洁污,大地无所不容,由此而转换到人文世界便是“宽和容异”的气度。《中庸》曰:“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背。”(二十七章)也是让万物并生而不相残,互荣互盛。可见,中国哲学中的“自然主义”也是包容的。既然中国哲学中的“自然主义”是有作为的、求通的、包容的,那么我们可以说,中国哲学中的“自然主义”是积极有为的而非消极的。

  

中国哲学中的“自然主义”是一种精神的自然主义。有人谓中国哲学中的“自然主义”是一种“唯物质主义”,没有理想、没有追求、没有超越性关怀。事实恰恰相反,中国哲学中的“自然主义”具有远大的理想和伟大的精神。中国哲学中的“自然主义”精神性主要表现在:第一,中国哲学中的“自然主义”是大自然“行”与“事”的创造性转化。大自然虽是中国哲学中的“自然主义”智慧之源泉,但要将大自然“行”与“事”所蕴涵的象征意义转换为中国哲学智慧,只有靠中国古代智者的点化。比如,大地广袤无边、负载万物,这叫“地势坤”,但经过中国古代智者头脑之后便成了“君子以厚德载物”之精神。再如,在自然界,日月普照万物,不厚此薄彼,这叫“日月无私照”,但经过中国古代智者头脑之后便成了“公正无私”的品质。可见,中国哲学中的“自然主义”并非自然原貌的简单复制,而是思想上的创造性转化。第二,中国哲学中的“自然主义”所追求的是精神、是理想。孔子说:“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卫灵公)孟子说:“生亦我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告子上)由此可见,儒家视“仁义”高于个体生命,所以在个体生命与“仁义”之间做出选择时,提倡舍去个体生命以成就“仁义”。而如上所言,儒家之所以能做到“杀身成仁”,在于儒家的“自然主义”生命观。所以,儒家哲学中的“自然主义”是富有超越性和理想性的。道家哲学中的“自然主义”也不乏对理想、精神的追求。老子反对执着名利、财富、小我,认为名利、财富、小我都会导致生命的丧失、人性的扭曲,因而提倡超越功名利禄,而追求“道”的境界,“故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四十四章)尤其是庄子,他把精神的自由当作其生命的第一需求。所以说,道家哲学中的“自然主义”也是追求精神、追求理想的。第三,中国哲学中的“自然主义”具有终极关怀性。所谓“终极关怀”,就是对人的生命状态的根本性关照,是对人生幸福、人生价值、人的死亡等给予“终极性”疏导和慰藉。就儒家而言,儒家提倡对“仁义”的实践,所谓“杀身成仁”,但为什么一定要用生命成就“仁义”呢?儒家认为,“仁”即生,故以生命成“仁”,并不意味着生命的完结;“仁者”与万物为一体,故实践“仁”(杀身成仁)即意味个体生命与宇宙生命融为一体,从而使有限生命转向无限生命。这种解释无疑是对“杀身成仁”者的一种根本性关照和引导。面对死亡,道家哲学认为,人之生死乃“气”之聚散,是一自然而然的过程,所以“生”不足喜、“死”不足悲,足见道家哲学之终极关怀价值。正如徐复观先生所说:“老学的动机与目的,并不在于宇宙论的建立,而依然是由人生的要求,逐步向上推求,推求到作为宇宙根源的处所,以作为人生安顿之地。”可见,中国哲学中的“自然主义”确实蕴涵着“终极关怀”理念。概言之,作为大自然“行”与“事”创造性转化、对精神与理想有着强烈的追求、具有终极关怀的中国哲学中的“自然主义”,当然是一种具有精神超越性的“自然主义”。

  

总之,中国哲学中存在“自然主义”;“自然主义”是中国哲学的基本特质;作为中国哲学的基本特质的“自然主义”具有生机性、积极性和精神超越性等特点;中国哲学中的人文主义、生命哲学,以及中国政治哲学中的正义、经济哲学中的平等、道德哲学中的仁爱,都由“自然主义”孕育、化生而来。然而,中国哲学的优秀因素,并不能“一以贯之”,甚至在很多情境下被滥用,以致使人们对中国哲学产生误解。但就中国哲学“自然主义”而言,这只是“气血不通”所致,因而当代中国哲学研究的任务之一就是厘清思路、疏通血脉,使中国哲学的智慧和精神在新的时代得到弘扬和释放。(文/李承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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