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APEC商务旅行卡特点
APEC商务旅行卡(以下简称APEC卡)可同时拥有亚太地区多国签证;三年多次有效;每次可停留2个月;快速便捷通关。
二、APEC卡背景知识
亚太经合组织(APEC)成立后,为加强区域内经济合作,促进商务人员自由流动,菲律宾、韩国、澳大利亚于1996年11月在菲律宾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发起APEC商务旅行卡计划(APEC Business Travel Card Scheme, ABTC),倡议加入计划的经济体相互为其商务人员提供多边长期签证和快速通关礼遇(各经济体在其主要边防口岸均设有APEC旅行卡专用通关通道)。1997年,该计划开始实施。
目前,APEC 21个经济体均已加入该计划,这些经济体包括:澳大利亚、文莱、加拿大、智利、中国、中国香港、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墨西哥、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秘鲁、菲律宾、俄罗斯、新加坡、中国台北、泰国、美国和越南。其中,美国、加拿大和俄罗斯目前为非正式成员,不接受其他经济体的旅行卡申请,亦不为本经济体公民颁发旅行卡,但为其他经济体持卡人提供签证申请及入出境通关便利。中国内陆、中国香港与中国台北之间商务人员来往仍按现行办法执行,互不适用该卡。
三、北京市申办APEC卡相关要求
(一)北京市属国有企业人员申办APEC卡前需先申报因公出国任务批件,获得专门标记为“办理APEC商务旅行卡”的任务批件后,方能申请办理APEC卡。
(二)北京市属非国有企业人员申办APEC卡无需申报任务,直接向企业注册地的区县政府或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申办。
(三)申办APEC卡所需材料
1.外交部《申请APEC商务旅行卡专用事项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外交部《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北京市申请APEC商务旅行卡事项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申请人有效护照(有效期不少于3年)原件及复印件,护照原件核验后退回。
5.本市国有企业人员应提供因公出国任务批件的复印件。
6.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无犯罪证明、企业简介、申请人简介、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申办APEC卡需填写的申请表,可从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www.bjfao.gov.cn)下载,填写,打印,不得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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