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验收,就必须有依据,隐蔽工程的验收依据首先就是设计的要求,其次是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所以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中,无论标准表格中是否已经明确设置了设计施工图(变更)编号、施工洽商编号的栏目,均必须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中如实写明验收所依据的设计施工图及设计变更编号。验收依据不可忽略,否则这项验收记录将失去意义。特别是设计变更和施工洽商,往往被忽略。我们国家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设计要求施工,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均不得擅自修改设计。设计变更是设计施工图的继续,而经设计单位认可施工洽商亦属于设计变更的范畴。这些都是隐蔽工程验收的依据,缺一不可。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隐蔽工程检查内容是不同的,有些地区在设置表格时对一些重要分项工程的隐蔽检查规定了检查内容,设置了专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而大部分地区均采取设置通用表格,没有设置具体的检查内容,这就要求施工单位在编制资料时自己对检查内容进行规定。隐蔽工程验收前应进行检查、确认的内容应依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来确定。现行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各项专业验收规范对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要求中已对检查内容进行了规定,但基本要求是隐蔽工程的材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隐蔽材料的性能是否符合设计及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隐蔽工程材料的数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隐蔽工程的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隐蔽工程的施工方法是否正确、隐蔽前应进行的各项检测试验是否已经完成并已合格等。
a. 钢筋的规格、品种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b. 钢筋数量、间距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c. 钢筋锚固长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d. 钢筋复试结果是否符合钢材质量标准和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e. 钢筋保护层厚度是否符合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f. 钢筋外观质量是否符合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g. 钢筋接头的位置及同一截面内的接头率是否符合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h. 钢筋接头质量是否符合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i. 钢筋帮扎是否符合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检查结果应由施工单位根据检查内容进行逐项检查并将结果按实际状况填写,不应仅填写“符合设计要求、符合规范要求”。
以某梁钢筋隐蔽为例,其检查结果应填写:
a. 主筋××上下各××根;架力筋为××在梁两侧××布置;箍筋为××加密区为××在梁两端××㎜范围。
b.主筋定位采用工具式定位卡,钢筋间距均匀。
c.下部主筋锚固长度伸入支座××㎜,上部主筋为××布置。
d.钢筋进场复试合格,主筋拉屈比××,屈屈比××,复试报告编号××××,复试时间××年××月××日。
e.梁主筋保护层厚度××㎜,采用××垫块,交错布置间距××㎜,无遗漏。
f.上部主筋接头位置均在距梁端××㎜至××㎜范围内,且同一截面内的接头率均最多为××根。接头试验报告编号××××,试验日期××年××月××日。
g.钢筋帮扎牢固,各交点均采用双丝帮扎,丝头全部向内。
h.经与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核对,上述各项均复合要求,提请监理验收。
验收结论必须由监理作出明确结论意见,不得仅仅签字了事。结论意见应说明一下内容:
a. 施工单位的自检情况是否与实际相符。
b. 是否复合设计要求、是否符合规范规定。
c. 是否同意验收。
隐蔽记录整理应按分项工程、施工阶段分别整理,相同分项、相同施工阶段应按楼层顺序整理,不应按单纯按隐蔽时间的先后编排资料的顺序。
以电气配管的隐蔽为例,应按施工阶段整理成主体施工阶段和装饰施工阶段两部分。主体施工阶段时的配管应隐蔽在楼板或结构墙体中;装饰施工阶段的配管应隐蔽在吊顶或装修隔断墙体内。由此带来的问题是不同施工阶段相同分项工程的隐蔽验收记录的检查内容是不同的,这是我们必须注意的也是为什么要分开整理的原因。
相同分项、相同施工阶段的隐蔽验收记录按楼层进行整理主要是便于检查、控制资料的完整性,防止出现遗漏现象。在主体施工阶段的隐蔽验收记录按时间整理和按楼层顺序整理可能是吻合的,但在采取平面流水施工时也会产生差异。所以,应坚持按楼层整理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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