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向高(1559~1627年),字进卿,号台山,福清县人。明万历十一年(1583年)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进编修,迁南京国子监司业。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调任皇长子侍班。因直言国事,得罪内阁首辅沈一贯,转任南京礼部右侍郎、吏部左侍郎等职。
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沈一贯罢职后。向高升任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次年,任首辅,独掌内阁8年,加上后来泰昌、天启间5年,人称“独相十三载”。
时朝政废弛,矿监、税吏横征暴敛。向高屡次奏请神宗整顿吏治,铲除积弊。神宗终于撤回辽东税监高淮和福建税监高寀。
向高入阁后,神宗万事不理。士大夫门户林立,党争越演越烈。向高认为“今日门户各党,各有君子,各有小人”,在用人上,应“去其小人,用其君子”。
向高在补缺官、增阁臣、罢矿税、整顿边事和用人等方面均有很好的建议和措施。但神宗昏愦,宦官专权,向高感到难有作为,多次请求离职。
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获准辞归。直到泰昌元年(1620年)才应召还朝,天启元年(1621年)十月。任内阁首辅兼吏部尚书。向高奏请发帑金二百万,加强兵需;起用一批正直能干的官员,刷新朝纲。时魏忠贤与熹宗的乳母客氏狼狈为奸,百般媚上,篡握大权,陷害忠良。向高曾多次上疏痛斥“阉党”,极力救援诸多贤臣。因而结怨于“阉党”,被诬为“东林党魁”。
天启四年(1624年)八月,向高感到局势不可挽回,在连上二十余疏请辞后,终获准辞官返乡,3年后病逝。
崇祯初,朝廷罢黜“阉党”,诛客氏,魏忠贤畏罪自杀,追赠向高为太师,谥“文忠”,赐葬闽县(今闽侯)东台戊辰山,建御祭碑亭。向高工诗书,精棋艺,著有《说类》、《苍霞草》、《四夷考》、《宫中实录》、《纶扉奏草》、《福清县志》和自订的年谱《蘧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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