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尊称
尊称,也叫敬称,是对谈话对方表示尊敬的称呼,表示尊称所用的词叫做敬辞。按敬辞的词性分三种情况:
(一)直接用表敬称的代词,一般是单音节词,常用的有“汝、尔、子、而、公、君、卿”等,这些均可译作”您。
(二)用名词来代替代词称呼对方,这种词都是双音节词,这种称呼又有三中形式:一般的尊称用“先生、吾子”等;也可用对方所在的处所或手下的人来代表对方,常用的有“足下、陛下、阁下、执事、左右”等;还有用官职身份尊称对方的,如“大王、大夫、将军、公子”等。这些名词也都可译为“您”,陛下是专称君主皇帝,可不译,官职身份的也可不译。
谦称,表示谦虚的自称.用来表示谦称的词叫做谦辞。可以分两种情况来认识和掌握。
一种是用某些名词来代替代词“我”。又可分以下四类:一类是用自己的姓或名表示谦下。如“苏子与客泛舟赤壁之下”用姓;“季父愈闻汝丧之七日”用名。二类是用“臣、仆、某、小人”自称,表示谦下。如“仆以口语遇遭此祸”,“某自幼熟读兵书”。三类是妇女往往用“妾、婢、奴、奴婢”等表示歉下。如“同是被逼迫,君尔妾亦然。”四类是君主常用“寡人(寡得之人)、不毂(不善之人)、孤(孤独之人)”表示谦下。如“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这些谦称都可译成“我”。
另一种是用某些词语称呼与自己有关的人物。这种词都是双音节合成词且前一个词修饰后一个词,从修饰词的词性来看,又可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用形容词来修饰,以示谦下,常见的有:愚:愚兄、愚弟(此二词都表示“我”)、愚见、愚意(这两个“愚”均可译为“我的”);敝:敝国、敝邑(“敝”相当于“我的”);贱:贱体、贱躯、贱息(在国君皇帝面前称自己的儿子)、贱内(称自己的妻子,“贱”相当于“我的”);小:小女、小儿、小号;微:微臣;卑:卑职。
二是用动词来修饰,以行为来表示谦下,常见的有:窃:窃思、窃念、窃闻(“窃”可译为私下私自);伏:伏惟(趴在地上想,在下对上或晚辈对长辈陈述想法时用)、伏闻。如“伏闻圣朝以孝治天下。”
这些谦称随着社会的发展有了较大的变化。第一种情况基本不用了,第二种情况还有部分仍在用
自称是在别人面前对自己的称呼。帝王自称“寡人”、“朕”,古代官吏自称“下官”、“末官”、“小吏”,老人自称“老朽”、“老夫”,尊长者自称“在上”,晚辈自称“在下”,年幼者在年长者面前自称“小弟”,读书人自称“小生”、“晚生”、“晚学”、“不才”、“不肖”,和尚自称“贫道、贫僧”,一般人自称“鄙人”。
他称是称呼别人。如称陪伴新娘的女子为“伴娘”,称贵族妇女为“仕女”,“夫人”在古代称诸侯的妻子,后来用来尊称一般人的妻子,称年老男子为“老丈”,称年轻男子为“郎君”,称妻父为丈人、岳父、泰山,称妻母为丈母、岳母、泰水。
专称是某些约定俗成的称谓。如称砍柴的为“樵夫”,称船夫为“舟子”,称国家的杰出人物为“国士”。
代称是借用别的称谓代替本来的称谓。如用“巾帼”代称女子,用“梨园”代称戏班,用“俳优”代称滑稽演员。代称属于修辞上的借代手法。
惯称是用约定俗成的习惯称谓称呼某人。如“老庄”是指老子(李耳)和庄子(庄周)及其学说,“郊寒岛瘦”是指孟郊和贾岛。
(一)不同年龄人的称谓:
人初生叫婴儿;不满周岁称襁褓;2至3岁称孩提。
女孩7岁称髫年;男孩7岁称韶年(说明:根据生理状况,男孩八岁、女孩七岁换牙,脱去乳齿,长出恒牙,这时叫“龀”,“龆年”或“髫年”)。
10岁以下称黄口;13岁至15岁称舞勺之年;15岁至20岁称舞象之年。
女孩12岁称金钗之年;13岁称豆蔻年华;15岁称及笄之年;16岁称碧玉年华、破瓜之年(旧时文人拆“瓜”字为二八纪年,谓十六岁,多用于女子);20岁称桃李年华;24岁称花信年华。
男子20岁称弱冠;30岁称而立之年;40岁称不惑之年。
70岁称古稀之年(杜甫《曲江二首》:“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
另外,还有称童年为总角或垂髫,称青少年为束发,女子待嫁称待年或待字,称老年为皓首或白首,称长寿老人为黄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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