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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言万语说红楼之二

文:老王卖瓜

       有位姓贾的小伙伴,名字中有三个石头。对老王卖瓜开篇就说他们“贾家”的事情有点儿兴趣。我跟他说,你们贾家近些年赶上了改革开放的新时代,实现了“家道中兴”,由祖产的一块石头,迅速发展为三块石头,发展势头强劲啊!

       这话虽然是调侃,不过还是有点儿由头的。《红楼梦》这部小说有许多名字,最为大家熟知的,红楼梦这个名字,在书中的重要章节,也是被研究者称为全书“总纲”的----第五回的回目中,以及内容中多次提到,显然是被作者认可的,但以这个名字“出版”,则是后话(这个话题我们放在以后再说)。而在作者在世时,流传的“手抄本”,却叫《石头记》。当然,按现在网络惊悚剧的思路,如果改成“一个石头引发的血案”,也许会更叫座儿。

       辣么,问题又来了,为什么好好的,放着又是“红楼”,又有“梦”的,这么有“卖点”、能卖钱的名字不用,却偏偏弄个灰头土脸的“石头”呢?这不是明摆着跟钱过不去吗?

       这话说来就有点儿复杂了。简单地说,这部书的作者当初写这部书的目的本不是为了卖钱,或者换句话说,他当时也不敢公开的拿这书去卖钱,尽管他当时已经穷的揭不开锅了,但直到去世,似乎也没用这本书卖过钱,反倒是为此赔了不少笔墨纸张。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呢?这话咱还是先往远处绕一下。

       话说当初清太祖努尔哈赤整顿满清编制,成立了以黄、白、红、蓝四个颜色区分的四旗。后来又增加了四个旗。也许当时颜料不好淘换吧,不像现在的共享单车,一转眼就从“正黄骑”到“正紫骑”应有尽有。只好把这四个旗子分别镶了个边儿,就成了“八旗”。然而这八旗的身份地位是不同的,其中,正黄、镶黄和正白为“上三旗”,其余的当然就是“下五旗”啦。满清当时基本属于奴隶社会(我们看那些请宫戏,好多人都自称“奴才”),贵族家里都有奴隶,叫“包衣”,全称叫“包衣阿哈”,意思大概是“家奴”。奴隶的来源,一部分来自于俘虏。简断截说,当时生活在铁岭一带(据说后来成为大城市了)有一户姓曹的人家,不知道怎么就成了正白旗的包衣。而“上三旗”的包衣统归内务府管,服务于皇室。曹家的人呢,当然也就这么成为“旗人”了。一来二去就做了大官,到了顺治年间,曹家第三代的年轻人叫曹玺(据说其实叫曹尔玉,他兄弟叫曹尔正,只因为被皇帝把“尔玉”念成了一个字,只好将错就错了——此事待考)。曹玺的内人孙氏,成了刚出生的小皇子玄烨的保母。按照清代的规矩,每个皇子的保育由“八母”承担,其中四个乳母,四个保母。乳母只负责哺乳,其余的看护教育的工作则由保母负责。而孙氏也许因为出身上三旗,则成为“首席”保母。这个工作一直做了八年。曹玺则做了江宁织造。后来,玄烨登基做了康熙皇帝,曹玺的一个儿子叫曹寅的,十六、七岁就成了御前侍卫。后来,官至通政使,管理江宁织造并巡视两淮盐漕,有职有权,又财源广进。曹寅文武双全,工诗词、善书法,并曾主持编纂《全唐诗》。在任期间,康熙六次南巡,四次由曹寅接驾,并以江宁织造署为行宫(这个话题与“红楼梦”的关系,以后再说)。接驾,看似极风光,然而却难免造成财务上极大的亏空,因而也就埋下了祸根。康熙51年,曹寅病逝,康熙特关照由其子曹顒继任,不想曹顒两年后也病逝了。曹寅只有一个儿子,这样,又是在康熙的关照下,把曹寅兄弟的儿子曹頫过继曹寅,并接任江宁织造。

       说话就到了雍正五年,雍正皇帝以严厉整顿吏治之名,将曹頫革职,次年对曹家进行了查抄,曹頫获罪,并且是“数罪并罚”,家产充公,并处以“枷号”。曹頫获罪,财务亏空应该是原因之一,或者是表面原因,背后还有更复杂的政治原因。总之,“忽喇喇似大厦倾”,曹家历经百年的“江南望族”由此就轰然垮塌了!在这里之所以着重介绍曹家的百年家世,是因为《红楼梦》小说中有大量的情节或线索影射或间接提到相关事件,其中突出的就是“接驾”、“抄家”等。

       据胡适先生考证,《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是曹頫的儿子。但近年来,多数红学家则认为曹雪芹是曹顒的遗腹子,曹頫是曹雪芹的叔叔。曹雪芹出生时,曹家已经出现衰败的迹象了。关于曹頫获罪以后,曹家的情况,多年来,虽经专家们爬罗剔抉,至今仍是支离破碎。关于曹雪芹,也只是从一些零散的资料中知道,其后期的生活似乎是穷困潦倒,以至“举家食粥酒常赊”,而且不幸英年早逝,“四十萧然太瘦生”。“书未成,而芹逝矣”!

       说了这么多,该回到石头上来了。上一篇说过,这部作品是以作者的家族兴亡史为背景的。你想,一个辉煌百年的诗礼簪缨之族,又曾经跟皇帝有那样特殊的关系,那状态,“真是烈火烹油,鲜花着锦之盛”,而“瞬息间乐极悲生,人非物换”,变成了“茅椽蓬牖,瓦灶绳床”,由人上人变阶下囚,“究竟是到头一梦”!这巨大的反差在当事人心中的阴影面积恐怕是难以计算的吧?而最有价值的是,作者不仅仅是感叹自身的命运,而是痛定思痛,从自身的命运中引发了对社会的,对人性的深刻感悟,从而产生了一定要努力去揭示,造成这一切的历史原因、变化趋势以及深层规律的强烈欲望...当然,这都是我的推断,但如果你仔细阅读,就会发现,这些推断,都可以在作品的具体情节中得到充分的(当然是曲折的、形象艺术的)印证。

       但问题是,根据前面所交代的这些背景,作者想要表达的这些问题,无论是其家族背景还是近乎“反叛”的思想观点,都实在是太敏感了。如果直接表达,而不经过仔细遮掩,那就得考虑一下究竟还要不要脑袋了。各种遮掩:“无朝代年纪可考”啦,“毫不干涉时世”啦,“大脂谈情”啦,“色”啦,“空”啦,之后,仍觉得不够,于是,就在书的开头,闪烁其词的说,“经历了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

       所谓“通灵之说”,是作者编了个谎,说是在“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有一块“女娲炼石补天”丢弃的多余的石头,这本书所说的,都是那个石头上的故事。而且,这个石头还幻化成一块扇坠大小的晶洁的美玉,投胎到“温柔富贵之家”----从此,这块“石头”就成了贾家的“资产”,并被当成了故事主人公贾宝玉的“命根子”,同时也是记录贾家日常生活起居的“黑匣子”。随后又说,“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分出目录,纂成章回...”意思就说,这个帖子不是我的“原创”,我只是“转发”的,我的工作不过是解读了一下“石头”上的“密码”。请小伙伴明察,有这么“转发”的吗?饭都快吃不上了,一个帖子,在手里反复修改,日以继夜地鼓捣了十年,才转发出去...

       所以,这部小说的第一读者,最了解曹雪芹创作过程的,也是最早、最重要的评论家,化名“脂砚斋”的,有一个堪称最中肯、最有深意的评价:“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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