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
清代礼部某尚书为其母亲请旌(忠孝节义之人,得向朝廷请求表扬),某夜三更,忽有部中小吏来访:“公要为母亲请旌,得给我银票一万两。”
尚书怒:“你敢跑来讹我?”那小吏却不慌不忙地说:你父亲是某年战死的,当年太夫人遗腹生了你,你参加科举考试却少报了两岁。现在要请旌了,年龄上对不号,按履历上讲,你是在你父死后两年才生的,考试时,府县及省、吏部都有你的记录,朝廷追查起来怎能说得清?尚书不得已,只好给了这小吏一万两,以平息此事。
官与吏
微墨小吏,却让朝廷大员无可奈何,这与吏的特定属性分不开的。吏又称吏胥、书吏,一般都是长期盘踞一位,专司一职,熟悉风土人情世故,极尽蒙敝官员,上下其手,营私舞弊之能事。
明清两代,官和吏泾渭分明,官就是官,吏就是吏。“铁打衙门流水的官”,大清律例规定官员不可久于一地一任,以此对官员权力进行限制。
官之所短 吏之所长
官员在一地一任,长不过三两年,短的只两三个月,初到一地,语言不通,风土人情不熟,官唯一能依靠办差的只有吏胥。
即使是京官,清代各部事务繁杂,官员们离了吏胥也根本无法办事。官员们每办一案,处一事,必查部中旧例,“而例案之堆积,高与屋齐,非熟手,未从得一纸。书吏皆世业,窟穴其中,牢不可拔,辄执例以制司官,司官未如之何,乃遂藉以售其奸,而皆得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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