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一提的是中国军队和日军交战中表明,如果双方都使用轻武器,受过良好训练的中国军队并不亚于日军。比如众所周知的四行仓库之战,日军久攻不克,并不是谢晋元团长有三头六臂,比别人更为善战,而是因为四行仓库三面临租界,日军不能使用重型武器。这种情况下,双方的战斗力几乎没有差别,日军在侵华战争中的优势,主要在重武器。
美军在太平洋战争中也发现同样问题。美军的冲锋枪枪身较短,白刃战拼刺刀吃亏,最初近战中往往用长点射弥补其不足。日军实施夜袭等行动时,多为奇袭,使美军来不及用密集弹幕将日军切断于战线之前。一旦进入混战,没有经验的士兵用冲锋枪扫射造成的己方伤亡往往比敌人造成的还大。在贝蒂欧,美军指挥官肖普上校曾经威胁如果有士兵再乱开枪,就把他的枪扔到海里,而且从此再不发一颗子弹。
美军通过总结,认为白刃战中最好的方法是用手枪对抗日军的刺刀。
美军在实战中证明手枪在白刃战中作用最好。它的长度短,可以轻易转向任何一方射击,射击姿势也可以五花八门,装药少,即便近距离击中第一个对手后也不易贯穿击伤后面的自己人,而威力范围远超过刺刀。至于装弹,如果弹仓子弹都打光,还有刺刀逼过来,那就只能认命了。不过,美军制式手枪填弹七发,等于有连发七刀的能力。而一次白刃战中很少有人能有机会连发七刀,这个概率太低了。
大概唯一略显不重视白刃战问题的就是德国人了,这和它的战术运用和装备有关。德军进攻特别重视装甲部队的快速突击,防御重视工事和装甲部队的配合,近战的机会不是没有,却多发生在狭窄的工事、建筑里,比如斯大林格勒会战。这时,德军多用爆破、扫射来清除敌人,比用刺刀的机会多得多。这样,就被德国人总结出了“冲锋枪加手榴弹打近战金不换”的真理。其实,德国人不是不能白刃战,他们更擅长在狭小空间用匕首、工兵铲等武器解决问题,《拯救大兵瑞恩》里面就有这样一个镜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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