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于今年4月27日发布了《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文明操作规范》,并于10月1日起实施。在《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文明操作规范》系列标准中规定了机动车驾驶人在使用机动车中安全文明操作的基本要求、驾驶身体状态要求、观察要求、信号装置和安全装置的使用要求、停车和避让要求、高速公路驾驶要求、典型路况与环境驾驶要求及交通事故处置要求。系列标准对于促进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文明驾驶具有重要意义。《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文明操作规范》根据驾驶车辆类型不同,分为四个部分,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梳理一下暗藏其中的防御性驾驶技巧吧。
观察要求中的条款:驾驶人视线应投向远方,并不断扫视,了解交通状况。在高等级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前视距离宜大于车辆15s内驶过的距离。
这几条要求的目的是让驾驶人掌握防御性驾驶技巧中的“放眼远方、洞悉四周和视线灵活”。“放眼远方”就是驾驶的时候不要只关心眼前的车辆,而要尽可能的看高看远,动静兼顾,至少要看到15秒以后到达的地方,这样就可以提前发现风险,提早选择安全正确的操作方法,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洞悉四周”是要做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只有这样才能充分了解和掌握好自己的安全圈。驾驶人通过每5-8s按左、中、右的顺序依次观察后视镜,了解左右两侧及后方的交通情况,预判其他车辆的行为,可以有效防止被动卷入交通事故。要做到“洞悉四周”就必须运用防御性驾驶九大技巧中的第三大技巧——“视线灵活”。视线灵活就是开车时不要盯着一个方向看,而要不断变换视野,通过目光移动扫视道路上的所有情况。保持每2s转动一次眼睛、5-8s扫视一次后视镜及仪表。每次变道、转弯、制动、停车前均先观察后视镜,但不能凝视超过2秒。必要时要通过转头或调整坐姿查看,确保盲区安全。“放眼远方”是要看得远,“洞悉四周”是要看得全,“视线灵活”则是告诉你怎么才能看得全。防御性驾驶技巧中有三个都和观察有关,可见观察在驾驶中的重要性。
信号装置使用要求中的条款:都是灯光和喇叭的相关使用要求,这些条款要求的目的正是防御性驾驶九大技巧中的第五大技巧——“引人注意”。比如驾驶机动车抢救危重病人等紧急情况时,可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安全视距不良的路段以及超车或遇有紧急情况时,应鸣喇叭示意。听到对方喇叭声时,宜鸣喇叭回应等。 大家都知道开车时要注意别人的动向,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引起别人的注意同样重要!我们在路上经常看到一些车辆起步、停车、变道时不打转向灯,超车或通过暗急弯时不鸣号,殊不知这样做很容易发生事故。开车不能象下棋,下棋每一步都要隐藏好自己的意图,不让别人看出来,最后瞒天过海,出奇制胜。而开车则恰恰相反,要充分合理地利用好汽车的语言(灯光和喇叭)恰到好处地“展现自己”,最好让附近所有的人都看到你(目光接触,眼神确认),并让他们知道你下一步要干什么,当发现精力不集中的其他交通参与者要及时友好地通过灯光、喇叭提醒对方,让他(她)知道我们的存在,因为看到你的人越多,就越能保证安全。
安全距离要求中的条款:纵向安全距离要求与前车的纵向安全距离宜大于车辆3s内驶过的距离;横向安全距离要求车辆、行人与行车方向相反时大于1m;车辆、行人与行车方向相同时大于1.5m。这几条要求的目的是让驾驶人掌握防御性驾驶技巧中的“留有余地”。“留有余地”就是与前车保持3秒以上的跟车距离,并保持四周合适的空间。避免在高速的车群中行驶,不要与其他车辆长时间并排行驶,要时刻让自己拥有一条逃生通道。不要在大型车辆之间行驶,以免把自己关在“笼子”中。路口停车时,要牢记三“2”原则,应距停止线2米、跟车停车距2米、绿灯起步慢2秒。
好的,今天就聊到这里,同学们只要严守《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文明操作规范》,充分掌握和运用好防御性驾驶技术,就一定能达到不主动发生事故、不被动卷入事故、不间接引发事故的驾驶零事故目标,从而尽情享受驾驶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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