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康乾朝——稳定中的小幅增升
经历明末清初的山河残破、经济凋敝后,以恭俭为本,勤恤为先的康熙帝迎合与民休息的普世愿望,改革赋税制度,诏令以康熙五十年(1711)人丁数为丁银征收定额,以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丁银乃百姓缴纳的徭役折银,清廷规定16?60岁为丁。
1723年,雍正帝下诏摊丁入亩,将定额的丁银分摊入田赋,统一征稽地丁银。束缚劳苦大众两千余年的人头税就此废弃,减轻民众负担的同时亦推动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秉承父祖基业的乾隆帝使清朝步入极盛阶段。中原过剩人口向边疆地区频繁迁徙,荒地开垦数量激增。乾隆十八年(1753),全国耕地面积7.08亿亩。至乾隆五十九年(1794)飙升为9亿亩之巨。加之清廷的奖励垦荒、减免赋税等激励措施,农业生产迈向繁荣。
2.满清晚期——末世的疯狂敛财
自咸丰肇始,“军需、河工、赈务、赔款之用,……为数巨甚”,为弥补入不敷出的财政状况,清廷只得寄希望以加赋增捐、开征厘金、举借外债等手段维持已摇摇欲坠的帝国基业。
1)开征厘金——疯狂时抵乾隆朝全年总和
厘金创行于咸丰三年(1853),时为江北大营筹措镇压太平军军饷而设。虽为临时募款,却映射了以个体生产为基础的自然经济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此消彼长的经济大势。
因初定税率为1厘(1%),故名厘金,实际上是一种值百抽一的商业税。后期不断加码,5%—10%的税率已成常制。大体分行厘和坐厘。前者为通行税,征于转运中的货物,抽之于行商;后者为交易税,在产出地或销售地征收,抽之于坐商。其中百货厘为主体,一切日用所需之物无一不在被征之列,可谓见货即征,不问巨细。
虽然厘金弥补了财政赤字,但基本上被清廷玩坏啦。不仅无处不卡,无货不征,税额苛重,而且助长了地方督抚的擅专气焰,因厘金没有统一税则,地方可自行掌握,酌量抽厘。三分耗于隶仆,三分耗于官神,中央所得又有多少呢?
鸦片战争后,随着列强的商品倾销和资源掠夺,做为清廷财政收入辅助项目的关税逐渐走向前台。其包括进口税、出口税及子口税等项。子口税是行销内陆的进口洋货或运销海外的出口土货在完纳进出口税额外,另缴2.5%的内陆过境税,以代替沿途关卡的应征银钱。时以海关口岸为“母口”,以内陆厘卡等为“子口”,故名子口税。
关税在满清后期的作用日益凸显。
①偿付战争赔款。1860年起,清廷为支付第二次鸦片战争赔款,即以关税总额的1/5按季摊付。自此海关总税务司沦为偿付列强勒索赔款的出纳机关。
②以关税为担保举借外债。1896年筹借英德洋款1600万英镑,以94%的折扣折银9700万两,年息5厘,分36年还清,在此期限内清廷不得变更海关行政组织。
虽晚清的财政收入疯狂膨胀,然仍不足以抵付频繁地军事征调及呈几何增长的列强勒索赔款,而不节制的皇室奢靡更加剧了濒危的收支失衡。库府一空如洗的清廷在竭泽而渔中逐渐倾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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