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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末堆1月28日讯,刚刚,教育部公示了2019年度面向中小学生的31项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这是自2018年来对竞赛管理趋严的背景下,首份公示的竞赛名单。其中科技创新类12项,数理化类4项,语言类10项,艺术体育类5项。
看到这份名单,多数业内人士表示,合格的竞赛数量太少,监管趋严。其次,芥末堆发现,传统的五大学科奥赛中仅剩下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不在名单内。对此,行业各方均表示出乎意料。有业内人士怀疑,难道还有第二批名单?
31项竞赛名单具体如下:
名单来源于微言教育
回顾2018年,可以说对竞赛的监管是史无前例,教育部先后发布了多份文件,从竞赛的主办方、收费、竞赛结果等多个方面提出严厉要求。
先是2018年2月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释放了对竞赛活动严格规范和限制的信号。提出要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再到3月初华杯赛决赛暂停的消息一度让业内人士察觉到竞赛的政策冷风。紧接着,3月22日,教育部印发《关于规范管理面向基础教育领域的竞赛挂牌命名表彰等活动的公告》,提出现有面向基础教育领域开展的竞赛、挂牌、命名及表彰等活动一律按管理权限进行重新核准,并在批准部门官网上公布活动组织时间、内容、范围、组织方式、监督方式等。未经重新核准的,不得再组织开展活动。
而经批准组织实施的竞赛、挂牌、命名及表彰等活动,必须坚持公益、自愿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条件强行要求学校或学生参加此类活动,不得收取活动费、报名费和其它各种名目的费用,不得组织培训,不得推销或变相推销相关资料、书籍或商品。
同时面向基础教育领域开展的竞赛、挂牌、命名及表彰等活动的获奖结果只能视为荣誉,不得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对竞赛结果提出要求。
而在9月21日,教育部办公厅又再次印发《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对竞赛的主办方提出明确要求——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的组织主体(主办方)应为在中央编办、民政部登记注册的正式机构,必须具有法人资格。
据了解,此次竞赛名单的公示期为2019年1月28日至2019年2月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以书面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写明联系电话。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需于2019年2月3日之前通过信函邮寄至教育部基础教育司,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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