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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信息哲学的兴起和发展历程(连载四)


四、中国信息哲学的发展历程和基本范式

根据我们掌握的资料,我国著名信息科学家钟义信先生在1979年发表的一篇论文中最早提出了真正属于中国学者的关于信息哲学本质的观点。可以把自那时起三十多年来中国信息哲学的研究历程分为三个阶段: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的探索与创立期;20世纪90年代的退潮和深化研究期;21世纪10年来的成熟发展和被再度关注期。

第一阶段涌现的大量相关学术成果的内容更多集中于信息的哲学本质、信息存在和产生的方式、信息的哲学分类,以及信息认识机制等领域的探讨。在这一时期,我的论文《哲学信息论要略》(1985年),专著《哲学信息论导论》(1987年),被看作是信息哲学在中国创立的标志。

20世纪90年代,当与信息哲学问题相关的表面的东西被反复炒作的毫无味趣之后,继续深入探讨的难度开始加大。这样,当年热衷于炒作的研究过客开始逐步退出信息哲学的研究领域,这就导致了研究热浪的退潮。只有少数学者仍然坚持深化该领域的研究。

进入21世纪之后,西方学者明确提出了信息哲学的研究方向,其相关成果开始介绍到中国,在这一新的发展背景下,中国的信息哲学研究热潮有迹象开始再度兴起。2005年,我的长达70万字的《信息哲学——理论、体系、方法》一书出版,有评论指出,该书的出版标志着信息哲学理论体系的完善与成熟”

在中国学者看来,关于信息哲学本质的问题乃是信息哲学能否建立,以及信息哲学能够成为怎样的一种哲学的最基础、最核心的问题。信息哲学的学科地位,以及信息哲学的所有其它方面的问题都依赖于对这一问题的回答方式。

在三十多年的研究历程中,中国人自己提出的有影响的关于信息哲学本质的理论,大致只有五种:状态说、相互作用说、反映说、意义说、自身显示的间接存在说。

1.状态说

把信息定义为事物运动的状态的观点最早是由钟义信先生在1979年提出的。他写道:“信息就是事物的存在方式或运动的状态以及这种方式/状态的直接或间接的表述。”“广义的信息是事物运动的状态,不论是自然界、人类社会还是思维领域,信息是普遍存在的”。

钟先生提出的以事物运动的状态和方式来定义信息的观点在中国学术界有广泛的影响。后来的许多学者都重复或采用了钟先生的这一理论。如,大力倡导信息思维的香港学者杨伟国博士就曾认为:“‘信息’,正是一种不是物质,不是能量,而是一种表述状态的新事物。”又如,“物信论”的提出者,罗先汉先生也把信息看作是状态。他写道:“物质的实在状态(有关特征参量的取值)及其相关规律,正是信息的含义。”

然而,仅仅用“运动的状态和方式”来定义信息,并不能把信息和物质自身存在的方式区别开来。

2.相互作用说

把信息归结为相互作用的观点的提出者是黎鸣先生。黎鸣先生在其发表的《论信息》和《力的哲学和信息的哲学》这两篇文章中写到:“力和信息均属于物质的相互作用范畴”;“信息是物质的普遍属性;它表述它所属的物质系统,在同任何其它物质系统全面相互作用(或联系)的过程中,以质、能波动的形式所呈现的结构、状态和历史”。

虽然,把信息产生的原因归于物质的相互作用的本性,这是十分正确的。但是,把信息和力看作同等尺度的范畴,并且把信息范畴直接归结为相互作用范畴则并不妥当。因为,力和相互作用都具有“客观实在”的直接存在的性质,它们都是物质范畴包括的子项,而信息则不同,它具有不同于“客观实在”的“不实在”的间接存在的性质。

3.反映说

20世纪60年代开始,前苏联的学者们就从列宁关于反映是一切物质所具有的共同属性的思想出发,开始讨论反映与信息,反映、信息与意识之间的关系。前苏联学者们的相关观点对中国学者的相关研究影响很大。在20世纪7080年代,中国的很多学者都介绍评价和依附于前苏联学者的某些相关观点。

在众多相关的信息的反映论解读文献中,刘长林先生的《论信息的哲学本性》一文所持的观点最为突出,其相关论证的逻辑也最为详尽和有条理。我们有必要把刘先生的这篇论文看作是中国学者关于信息的“反映说”的经典文献。

刘长林先生给信息下的哲学定义是:“可以在哲学上把信息理解为被反映的事物属性,或反映出来的事物属性。”

应当说,这个定义已经是对信息的相当抽象和概括的本质性定义了。但是,用“反映”描述信息的着眼点在于“信宿”,而在事实上,信源产生信息并不预先考虑一个“反映者”是否存在。

4.意义说

2010年,肖峰先生在《中国社会科学》发表了题为《重勘信息的哲学含义》一文,该文旗帜鲜明地强调信息的“属人性”特征,用“意义”解读信息,认为“不存在所谓的‘本体论信息’,而只存在认识论意义上的信息”。 

其实,信息和信息的意义虽然都可以以信息的方式而存在,但是,二者在外延上却并不是相等的。以认识方式产生的“意义”在本质上是一种信息存在的形式,但是,却不能把所有形式的信息都归结为“意义”形式的信息。因为还存在着更多的非意义性的信息,即显示和表征事实的信息。

另外,从本质统一的意义上来分析,有了信息哲学关于信息的本体论定义就足够了,信息的认识论定义是多余的。因为,认识作为一种信息现象,它本身并不是原生信息的形式,而是在多重信息中介的选择、复合、匹配、重构的综合建构和虚拟中生成的一种高级信息活动的形式。

5.自身显示的间接存在说

信息是物质(直接存在)自身显示的间接存在说,是我于20世纪80年代初首创提出的。

1981年,我曾在相继发表的两篇论文中把信息定义为“物质存在方式和状态的显现”;“信息是物质存在方式和状态的自身显示”。1984年,我又提出“直接存在(物质)”和“间接存在(信息)”的概念,并相应给出了信息的完整定义:“信息是标志间接存在的哲学范畴,它是物质(直接存在)存在方式和状态的自身显示。”

19876月,我的《哲学信息论导论》著作出版,该书从存在论的意义上,在学术界第一次全面系统地提出了信息的哲学本质、哲学分类、信息的三个不同性级的质、绝对信息量、相对信息量、信息与相关哲学范畴的关系、哲学本体论的概念层次论、哲学认识论的信息中介论、社会的信息进化论、力的哲学与信息的哲学的异同,以及信息在哲学变革中的作用等诸多方面的问题。这些开创性研究,比较系统地建立了一种区别于实用信息论的哲学信息论,正式宣告了一种崭新的时代哲学——信息哲学在中国的创生。2005年,标志我所创立的信息哲学走向完善和成熟的《信息哲学——理论、体系、方法》一书出版。

由于我对信息本质的界定是从物质世界自身显示自身的层面上,以及信息与物质在存在方式上的根本区别的尺度上着眼的,所以,在我的相应规定中信息的产生并不必然依赖于接收者的反映,这是这一学说与反映说的区别。另外,从直接存在(物质)和间接存在(信息)的对应关系,以及间接存在由直接存在派生,又必须以直接存在为其载体的情况来看,这一理论在逻辑起点上仍然坚持了唯物主义的立场。但是,由于引入了在信息同化和异化的过程中所有物体的结构都普遍成为某种信息编码的形式,都已经载负着相关信息的现实存在的情况出发,物质和信息又是必然镶嵌在一起,同时存在的,这就是我提出的关于所有的物体,同时既是物质体又是信息体的理论。由此便引出了关于在物质统一性的基础上,物质和信息双重存在的哲学本体论的学说。由此本体论学说奠基,我又建立起了全面、系统、规模宏大的信息哲学理论。这一理论涉及众多的哲学基本领域。其主要领域包括:

信息本体论。一种关于物质和信息双重存在的理论。

信息认识论。一种关于哲学认识论的信息中介论。

信息进化论。一种关于物质形态和信息形态双重演化的理论。

信息价值论。一种关于物质价值和信息价值的双重价值的理论。

信息思维论。一种关于信息时代的科学与哲学的思维方式变革的理论。

社会信息论。一种关于社会信息的性质及信息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的理论。

科学的信息科学化的统一信息科学理论。

 

                [本文原刊:《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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