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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所高校在江苏试点综合评价录取,南信大、南师大、南邮等校的综评录取简章来啦


每年的招生季

除了自主招生

大家关注的热点还有一个

那就是综合评价录取


今年有20所学校在我省进行

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

一起来了解一下这是什么吧~



 什么是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


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是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对“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模式的积极探索。我省开展普通高校招生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目的在于指导试点高校积极探索建立符合自身培养目标和要求的人才选拔标准,建立健全多位一体的人才选拔综合评价体系,即综合考量考生高考成绩、高校考核结果、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自身培养的特色要求等五个维度的内容,对高考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入选考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那么,今年都有哪些学校呢~    

今年,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林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南通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这20所高校在我省进行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4月10日前,高校将公布招生简章,6月10日起试点高校组织考核,不采用笔试和联考。

报名:考生自主选择,中学择优推荐


根据要求,试点高校须将招生简章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于4月10日前向社会公布。试点高校还应根据我省普通高考模式的要求,在综合评价录取简章和招生计划中,对以综合评价方式录取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提出明确要求。省属试点高校(除昆山杜克大学外)综合评价录取计划不超过本校年度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


4月25日前,符合我省高考及高校综合评价改革试点报名条件的考生,可自愿按试点高校确定的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网址为http://bm.chsi.com.cn,考生注册账号后登录报名系统完成报名。综合评价录取招收的主要对象是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高校不得将名额分配至中学,如中学向试点高校推荐考生,应事先制订并公开推荐工作方案,尊重考生的自主选择,择优推荐。


考核:放在高考后,不采用笔试与联考


6月10日起,试点高校要结合本校相关学科、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针对不同学科特长的考生进行考核,原则上不采用笔试、联考等方式,不得组织专门的、有针对性的培训。要充分发挥学科专家的作用,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简便、规范的考核方式,并在考核中遵守“五随机”的原则,即“考官随机确定,考场随机分配,考题随机抽取,学生随机分流,考官随机轮场”。每组专家评委的人数应在5人以上,并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录取:20所试点学校将分为两类进行


2018年,我省综合评价录取分两类进行:经教育部批准开展综合评价录取试点的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和昆山杜克大学等8所高校,由高校根据测试结果,与入选考生确认是否填报本校综合评价录取的院校志愿,并将确定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公示。


经省教育厅批准开展综合评价录取试点的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林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南通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和西交利物浦大学等12所高校,其入选考生于6月27日至7月2日凭动态口令卡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专设的“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专栏中填报综合评价录取高校志愿,其专业志愿须在公示的拟录取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志愿。若考生同时获得多所高校的多种招生形式入选资格,则只能选择1所高校填报;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填报上述两类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即视为自动放弃相应的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截止到现在

已经有部分学校出了综评简章

鲤鱼姐姐都整理好啦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一、招生计划

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数不超过300人,其中文科计划不超过50人,理科计划不超过250人,具体以上级主管部门确定我校总体招生计划数为准)。


二、报名条件及招生专业


(一)报名时间

2018年4月10日至20日(20日24时报名系统关闭)


(二)报名条件

具有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综合素质优秀的江苏省高中毕业生,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学术科研类:高中阶段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学术期刊公开发表一篇与所报科类相关的论文(见刊);

2.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获得以下奖项之一即可)

(1)自然科学类:


(2)人文类:文史类学科特长显著,高中阶段在人文社科类学科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须提供最具代表性的证明材料,经学校专家组审定。

(3)外语类:外语类特长显著,高中阶段在外语类学科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须提供最具代表性的证明材料,经学校专家组审定。

3.科技创新类:在我校某一学科领域具有创新潜质并能提供最具代表性的证明材料,经学校专家组审定。

4.思想品行类:高中阶段获得地级市(含)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或

者在慈善公益、志愿服务、思想道德方面表现突出并获地级市(含)以上奖励者,经学校专家组审定。 

5.学业优秀类:(两个条件满足其中之一即可)    

(1)高中阶段至少有三个学期的期末总成绩(或模考)排名位于同年级同科类前列。排名要求:来自四星级中学的考生须排名前30%;来自三星级及民办中学的考生须排名前5%;

(2)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考试取得3A1B1合格及以上。 

(三)招生专业

三、录取办法


1.所有面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属科类本一批次省控线下10分以内(含10分),同时两门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BB及以上,必测科目等级达到4C1合格。


2.取得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入选资格且文化成绩符合要求、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达到BB(含)以上、必测科目达到4C1合格的考生,须在6月27日至7月2日,凭动态口令卡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http://www.jseea.cn或http://gkzy.jseea.cn)填报综合评价录取高校志愿,不需要打印志愿确认表。


3.我校将根据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和高校考核面试等5个维度,计算入选考生多元加权综合评价分值。按多元加权综合评价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择优录取。


多元加权综合评价得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南京师范大学


一、招生计划

南京师范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人数不超过80名。

二、报名条件及招生专业


(一)报名时间

2018年4月10日至2018年4月20日。


(二)报名条件

申请南京师范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的学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学提供的综合素质评价中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每项等级达到B级及以上;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项均达到合格等级。

(二)高中阶段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排名均位于所在中学同年级同科类学生中前10%,且学业水平必测科目等级不低于3A1B1合格。

参加南京师范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得同时参加南京师范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考核,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只可在两类选拔中选择一类进行考核。

(三)招生专业

三、录取办法


(一)凡获得南京师范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合格资格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高考),高考投档分须达江苏省本科一批控制线,两门选测科目等级不低于BB,专业志愿填报须与综合评价报名申请科类一致,并且符合《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章程》相关规定,否则不予享受综合评价录取招生优惠政策。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生进档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结合本人报名系统中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计划录满为止。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学校招生章程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具体计算方法为:(高考投档分/480)*50+两门选测科目折算分+(学校面试分/面试满分)*30。


注: 两门选测科目每门折算分为:A+等级10分,A等级6分,B+等级4分,B等级2分


南京邮电大学


一、招生计划

学校综合评价录取招生人数不超过2018年本一批次招生计划的5%。

二、报名条件及招生专业


(一)报名时间

2018年4月10日至2018年4月20日。


(二)报名条件

1、高中阶段获得数学、物理、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省级二等奖(含)以上;

2、高中阶段获得数学、物理、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省级三等奖(含)以上;

3、高中阶段获得化学、生物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三等奖(含)以上;

4、高中阶段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

5、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优良、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达到3A1B1合格及以上、且各学期期末成绩排名在年级前20%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6、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作文、英语等人文社科类学科竞赛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7、高中阶段思想品德优秀,荣获政府部门颁发的地市级“道德模范”、“见义勇为”称号、省级“优秀志愿者”称号,并经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资格审核专家组认定者。

(三)招生专业

我校选择国家世界一流建设学科、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省品牌专业、省优势学科对应专业招收综合评价录取考生,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注明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具体招生专业及报名要求如下:

1、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须满足报名条件第1条;

2、电子信息工程、信息安全:须满足报名条件第2、4、7条之一;

3、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自动化:须满足报名条件第2、4、5、7条之一;

4、材料化学:须满足报名条件第3、5、7条之一;

5、工商管理:须满足报名条件第6、7条之一。

工商管理专业只招收文科考生,其他专业均只招收理科考生。


三、录取办法

(一)我校确定的综合评价录取候选考生仍须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且2018年6月27日至7月2日须凭动态口令卡在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考生志愿中填报我校。

报考我校的候选考生高考成绩应达到江苏省本科第一批控制线;获得省级竞赛二等奖(含)以上的考生(通过符合报名条件第6条入选的考生,相应要求全国二等奖及以上),高考成绩可放宽至本一省控线下10分(含)以内;获得省级竞赛一等奖(含)以上的考生(通过符合报名条件第6条入选的考生,相应要求全国一等奖),高考成绩可放宽至本一省控线下20分(含)以内;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达到BB,必测科目等级达到4C1合格,身体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我校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对考生高考成绩、面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和特色要求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1.成绩计算方法说明。

(1)高考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如高考成绩为330分,因高考满分为480分,该考生得分换算为百分制则为68.75分。

(2)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

(3)学业水平测试含必测科目及选测科目。必测科目中,技术科目不予赋分,其他四门科目根据等级赋分,具体分数按照相应等级范围内就高计算,如必测科目的A等级折算为100分,B等级折算为89分,C等级折算为74分。选测科目中,根据等级计分,A+等级折算为100分,A等级折算为90分,B+等级折算为80分,B等级折算为70分。

学业水平测试满分600分,考生折算总分换算为百分制;如折算总分为540分,换算为百分制,则为90分。

(4)综合素质评价满分100分。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个内容中,A等级折算为20分,B等级折算为15分,C等级折算为10分;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项目如有“突出表现”,根据具体内容赋分,分值由我校综合评价录取专家组讨论确定,最高不超过40分。

(5)学校特色要求赋分。

高中阶段获得数学、物理、信息学、化学、生物奥林匹克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及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得100分;省级二等奖,得70分;省级三等奖,得40分。

高中阶段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且排名第一,得100分;排名第二得分1/2,即50分;排名第三得分1/4,即25分;依次递减。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作文、英语等人文社科类学科竞赛中,现场决赛获得全国一等奖,得100分;二等奖,得70分;三等奖,得40分。

高中阶段思想品德优秀,荣获政府部门颁发的地市级“道德模范”、“见义勇为”称号、省级“优秀志愿者”称号,并经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资格审核专家组认定者,得40分。

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优良、且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达到3A1B1合格及以上、各学期期末成绩排名在年级前20%,得30分。

特色要求赋分就高计算,不累计。


2.综合评价办法。

我校按照报名考生的五个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其中高考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20%,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占10%,综合素质评价占5%,特色要求占15%(各项得分取小数点后2位)。

比如,某考生,高考成绩是330分,换算为百分制是68.75分,最终折算为34.38分;面试成绩80分,折算为16分;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540分,换算为百分制为90,最终折算为9分;综合素质评价为60分,折算为3分;学校特色要求得分70,折算为10.5分。则该考生综合评价总分为72.88分。

3.若考生综合评价成绩相等,再依次按照高考总成绩、高考语文和数学成绩总和、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南京林业大学


一、招生计划

招生人数不超过我校2018年本一招生计划总数的5%,约300人(以最终计划核定为准)。

二、报名条件及招生专业


(一)报名时间

2018年4月11日至4月17日24:00


(二)报名条件

符合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备创新潜质、品学兼优、素质全面、身心健康的江苏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均可报名:

(一)竞赛类: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数学、化学、物理、生物、信息),或者科技类、人文社科类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独立参赛或排名第一)


(二)学术科研类: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期刊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见刊);

(三)综合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达3A1B1合格及以上; 

2.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每科等级达B及以上(技术合格),且高二、高三至少两个学期期末综合成绩(含模考成绩)在全年级同科类排名前30%;

(四)思想品行类:高中阶段获得地级市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或者在慈善公益、志愿服务、思想道德方面表现突出并获政府部门颁发的地市级及以上奖励者;

(五)创新潜质类:对资源、生态及环境类等我校特色学科相关领域具有浓厚兴趣、且在国内外相关专业学习实践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或者在其它某一学科领域具有特殊才能(需附详细资料说明、或佐证材料),经我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查认定的具有创新潜质。


(三)招生专业


三、录取政策

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BB及以上、必测科目4C1合格。我校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学校考评分、选测科目等维度进行多元加权综合评价,形成综合评价分(满分960分),评价方法如下:



根据进档考生的综合评价分及专业志愿填报情况,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综合评价分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高考成绩、学校考评分和选测科目等级,择优录取。

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入校后第二年享受学校转专业优惠政策,报名资格不受转专业基本条件限制。


优惠政策

入选考生分文理科类,按照学校考评分排名,分成A、B两类享受不同的高考成绩优惠政策:

A类:学校考评分排名前40%(含)的入选考生,高考文化总分须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下20分(含);

B类:学校考评分排名40%以后的入选考生,高考文化总分须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下10分(含)。


扬州大学


一、招生计划

综合评价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8年本一批次招生计划总数的5%。

二、报名条件及招生专业


(一)报名时间

2018年4月10日至2018年4月21日。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类条件之一的,可在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类或农学学科潜质类中任选一类报名;符合农学学科潜质类条件的只能在该类报名。


(一)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类

1.考生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 (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以上;

2.考生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

3.考生文科类学科特长显著,或在省级(含)以上文科类学科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4.江苏省四星级高中考生,在高中阶段至少获得1次校级“三好学生”称号,综合素质评价(“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项)获得2个“A”或每学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年级同科类学生中位于前30%;

5.考生思想道德品质优秀,高中阶段获得地级市(含)以上各种思想道德品质类奖励或荣誉,或获得地级市(含)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6.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5门课程成绩达2A2B1合格。

(二)农学学科潜质类

热爱农学学科类专业,立志服务三农,化学、生物课程在高中阶段的单科学习中,任意一门成绩有三个或以上学期位于年级前20%的理科考生。

(三)招生专业

三、录取办法

我校确定的综合评价入选考生人选仍需参加2018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须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填报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对于取得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的考生,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类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2B以上;农学学科潜质类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1B1C以上。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必须填满6个。报考农学学科潜质类的考生只能填报农学学科潜质类相关专业。


根据入选考生报考科类(文科、理科),在面试合格的基础上,结合考生高考成绩及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采取高考成绩占55%、面试成绩占35%、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四门)占5%和综合素质评价占5%的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确定等级,择优录取。



上述四项得分相加,即为加权综合评价得分。根据得分情况,确定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类A、B二类考生:


A类考生:加权综合评价得分排名前30%(含)的考生,高考成绩不低于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下20分,予以录取并可满足第一专业;

B类考生:加权综合评价得分排名30%(不含)以后的考生,高考成绩不低于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下10分,予以录取并满足六个专业之一(考生须填满六个专业志愿。因不填满六个专业志愿而未被录取,考生责任自负。如线上考生人数超过计划数,按加权综合评价得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


农学学科潜质类考生的加权综合评价得分不分类,考生高考成绩不低于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下20分,按照加权综合评价得分高低顺序,遵循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如线上考生人数超过计划数,按加权综合评价得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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