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违反组织纪律和受贿犯罪的双重认定问题

        1.党员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的,同时认定为违反组织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和受贿犯罪。

        其一,党员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的,该行为违反了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违反了党的组织纪律,在表述时按照违反组织纪律的构成要件表述,并将收受财物的问题作为情节一并表述,具体适用时,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27条、76条或者77条,给予党纪处分。

       其二,公职人员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的,应认定为违反组织要求,构成职务违法,具体适用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32条、33条,给予政务处分。

      其三,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达到犯罪标准的,根据《刑法》第385条规定,涉嫌受贿犯罪。在表述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部分也要对为他人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谋利的事项予以表述。

       2.党员干部受贿收受他人财物后,将财物用于购买房产,在个人事项报告时瞒报该房产的,在认定构成受贿犯罪的同时,须对“没有如实报告”行为按违反组织纪律行为予以认定,依据《纪律处分条例》第73条、《政务处分法》第29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3.党员干部受贿收受他人房产,在个人事项报告时,未如实报告该受贿房产的,没有如实报告上述事项只是受贿犯罪的情节,且被受贿行为所吸收,实务中在认定构成受贿犯罪的同时,对该情节不再认定为违反组织纪律。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难题解析1 |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的如何定性
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贿赂的涉嫌受贿犯罪行为,是否还需在违反组织纪律部分予以体现?
业务解答关于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行为如何分类和表述问题
地方换届“九严禁”,是什么?
中央和省委分别发布“十个严禁、十个一律”、“八个严格、八个不得”换届纪律要求
关于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施行后执纪审理有关问题研究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