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认为,人类思维的发生、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由传统逻辑规则标明的有语言的“类思维”,幻想思维形式,科学理性的思维形式。人类思维的上限是语言的发生。幻想思维形式发端于旧石器技术,成熟于图腾的出现,它是人和人类社会形成过程中的产物。幻想思维形式是一种以经验知识为基础,突破传统逻辑规则,建构表象与表象之间超现实的因果联系的思维形式。幻想思维形式在整个旧石器时代十分活跃,不仅当时的物质生产活动和社会规范的建立都有赖于它的参与,图腾的出现也有赖于它的推动;而“某一原始集体及其成员=某种图腾”这一图腾公式的逻辑展开,导致了人本身的神化,进而构成了巫术、万物有灵和宗教的认识前提。科学思维是幻想思维形式发展的直接结果。它将幻想思维形式结合在自身之中,从而使幻想思维形式为支持人类理性认识的发展,发挥其创造功能起着积极核心的作用。
史前人类思维属于人类思维发生、发展的一个独特阶段,它既不同于动物思维,又尚未达到文明时代理性思维的高度。说它不同于动物思维,是因为这时的人类已有了语言,个体之间可以交流思想,因而构成了人类特有的“类思维”;说它尚未达到理性思维的高度,是因为那时的人类是用幻想的联系概括客观事物中真实的内在联系,仅仅形成了人类认识世界,建构整体性知识结构的幻想思维形式。所以,“类思维”的发生和幻想思维形式的形成,就成了研究史前思维的两个关键问题。研究这些问题,可以有多种学科的视角,这里,我们仅从一般人类学角度谈谈这两个问题。
一、关于史前思维的几种说法
在19世纪,人们在研究史前文化的同时,也开始研究史前人类的思维形式。
进化学派的创始人E.B.泰勒(1832—1917)首先提出万物有灵论,认为原始民族思维形式的特点是万物有灵,由此形成的万物有灵论是最古老的宗教意识,是后世一切宗教观念的源头[①a]。
另一位进化学派的卓越代表G.弗雷泽(1854—1941),将泰勒的观点推进了一步。他把人类智力的发展划分为三个阶段:巫术、宗教和科学。他认为,巫术还不是宗教,属于前宗教或前万物有灵的阶段。弗雷泽分析了巫术与宗教的不同。指出宗教是“一种对超人力量的邀宠”,它以“超人的有意识的具有人格的神的存在”为前提;而巫术则只相信“同类相生”和中断接触后“继续远距离的相互作用”,“前者可称之为‘相似律’,后者可称作‘接触律’或‘触染律’。”[②a]
法国社会学派人类学家列维—布留尔(1857—1937)第一次提出了“原始思维”的概念。他给原始思维规定了两项基本特征:集体表象和互渗律。前者是就思维内容而言,后者是该内容的逻辑特点[③a]。列维—布留尔对于集体表象、互渗律的论述已为学者所熟知,此不赘言。这里要强调的是,列维—布留尔认为,按照互渗律,集体表象在认识上可以是A,同时又可以是非A;就内容而言,既可以是现实的,同时又可以是超现实的、神秘的。列维—布留尔把遵守互渗律的思维称作“原逻辑(prelogique)的思维”,并解释道:“它不是反逻辑的,也不是非逻辑的。我说它是原逻辑的,只是想说它不象我们的思维那样必须避免矛盾。”[④a]这样,列维—布留尔就提出了一种与传统逻辑规则不同的原始思维形式。但是,由于不理解这两种思维形式的关系,他又把“原逻辑”思维称作“神秘的思维”[⑤a]。显然,这后一种概括不能说是成功的。所谓“神秘”只能是研究的对象,而不是研究的结果;假如研究的结果是神秘,那研究岂不成为徒劳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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