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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务与新型城镇化融合发展的基本思路

关于商务与新型城镇化融合发展的基本思路

2014年04月14日 16:48  商务部网站  我有话说 收藏本文     

    

   市场体系建设处

   2014年4月10日

    

   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深入推进,商务与城镇化融合发展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湖南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纲要》(2012-2020)提出“合理布局城镇商业网点及市场设施,加快县乡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县乡流通现代化和消费便利化”,对商务与新型城镇化如何融合发展提出了粗线条、框架性要求。结合我厅深化商务和开放型经济改革的工作部署,在进行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就商务与新型城镇化融合发展提出如下工作思路:

   一、统筹规划城乡商贸物流服务体系

   新型城镇化必须要有产业支撑,而商贸流通业则是带动新型城镇化的重要产业。《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39号)已将流通产业定位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充分发挥流通产业对新型城镇化的促进作用,必须规划先行,统筹规划城乡商贸物流体系,引导商流、物流、人流、资金流、信息流合理配置。

   1.抓好商贸流通发展规划与新型城镇化规划的对接。首先,省、市、县各级编制流通产业发展规划,要和新型城镇化规划紧密衔接,商务、住建、发改等部门需密切配合;其次,要切实落实湘政发〔2013〕11号文件关于“将商业网点建设纳入城镇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验收”的要求,在编制城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规时,住建部门应会同商务部门,将商业网点规划纳入规划体系;第三,要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的大框架下,编制县乡流通再造工程总体规划、农产品(9.55, -0.08, -0.83%)市场规划和农村市场体系规划等专项规划。

   2.重点加强县级商业网点规划编制。统筹规划县域商圈、批发市场、零售网点布局和业态分布,注重打造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产销对接平台、商贸与文化娱乐相结合的服务平台,建立覆盖农村的现代物流配送体系、农产品流通体系和电子商务服务体系。鼓励人口较多、经济较发达、商贸物流基础好的乡镇开展商业网点规划编制,为新型城镇化探索规范发展的途径。

   3.商务、国土、住建等部门共同发布政府鼓励的流通设施目录,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将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菜市场)、农产品直销店、县乡流通综合体、乡镇商贸中心、集中建设的社区商业中心、社区便利店、物流配送中心、农产品冷链设施、再生资源回收设施等纳入政府鼓励的流通设施目录,由商务、国土、住建部门共同发布。

   二、以县乡流通再造工程为抓手,完善农村地区特别是乡镇市场体系,打造商贸流通型特色城镇

   针对目前农村地区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差,业态层次低、经济功能弱的现状,通过开展县乡流通再造工程,组织化、规模化、品牌化推进县乡流通综合体建设,是我省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重大改革措施,也将成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抓手。

   1.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运作、政策支持”的指导思想推进县乡流通再造。以国有流通企业相对控股的平台公司为龙头,以县乡流通综合体建设为载体,吸引社会资本和各类所有制企业共同参与,以政府私企合作的PPP模式推动县乡流通再造工程。

   2.以“壮大县乡流通主体,完善县乡流通功能,丰富县乡流通业态”为主要内容开展县乡流通再造。培育一批面向县乡农村市场的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经营的骨干流通企业,发展商业街、百货店、连锁超市、农贸市场、专卖店、便利店、餐饮店、影院和电子商务等多种业态,打造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产销对接平台、商贸与文化娱乐相结合的服务平台,建立覆盖全省农村的现代物流配送体系、农产品流通体系和电子商务服务体系。

   3.按照积极探索、试点先行、多方参与、逐步完善的要求,有序推进县乡流通再造工程。原则上从每个市州各选择一个县市区,优先选择积极性高、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县、乡开展流通综合体建设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再向全省逐步推广。根据商贸流通发展情况和产业集聚情况,设计适用于全省不同类型县城、乡镇的县乡流通综合体建设模块和业态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模式。

   三、推进“十分钟便民商圈”建设,完善社区商业设施,健全城市市场体系

   针对目前城市大型商圈中流通综合体、百货店、超市、专卖店等业态相对发达、齐全,而众多社区特别是新建小区中商贸服务业态不齐全、网点数量不足的现状,推进新型城镇化中应注重打造“十分钟便民商圈”。

   1.完善社区商业设施。商务部门会同住建部门,共同落实湘政发〔2013〕30号文件关于“落实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10%政策规定,确保居民生活必备商业网点不得低于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的50%”的要求。鼓励各类经营主体进入社区,设立综合性社区商业中心、便利店、菜市场(店)、早餐店、药店、维修店、家政服务点、再生资源回收站等居民日常生活必需的商业网点。

   2.大力发展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电子商务业务的连锁便利店。鼓励发展集百货、副食品、生鲜食品和金融、缴费、快递、家政等多项服务于一体,并开展“网订店取”、“店取店付”、“网购店送”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电子商务业务的连锁社区便利店。

   3.鼓励将农贸市场(菜市场)纳入公建配套。探索将新建小区的农贸市场(菜市场)作为公益性配套设施纳入建设规划,建成后交社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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