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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也许暴力是某些人唯一听得懂的语言


——法院十七年遇到的那些“奇葩”事

文:朱小宝

来源:作者赐稿

最近很忙,办离职交接、从办公室“蚂蚁搬家”、准备出国、各种伤怀的“散伙饭”… …所以当今天被浙江基层法官“打人”事件刷屏的时候,有人要我也写一点东西,我原本是没有心思写的。也因为CU检、桂公梓和安帅君等人早已把我们的想法写得淋漓尽致了。我转发,我评论,我觉得能做的也只有转发、评论。可是夜深人静,我居然辗转难眠。“打人”事件让我不由自主的想到了法院工作17年间那些听到和遇到的种种“奇葩”事。越想越睡不着,索性起来把这些事情记录下来,作为对法院17年一种独特的“留念”。也可能这是“离职病”的一种表现吧:喜欢感怀往事。

这里我只尽量写事件本身,我不想去费笔墨对每件事情作过多的评论,就把评论交给各位感同身受的同行们吧。相信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体会和感悟。

昨天在一个法官QQ群里看到一位外地同行在问大家有没有遇到过书记员被欺负的事情。答案自然是肯定的。我自己也做过4年多的书记员,就从书记员的事情写起吧。

1.这是一件我进法院1年多,刚调到民一庭做书记员发生的事情。那天我和平时一样早早的去上班,快到单位门口的时候,一眼看到我们一个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王某某(一个40多岁的大汉)在法院门口徘徊。我第一反应就是我们的当事人肯定找我们有事,我要上去问问他是什么事情,可以向承办人汇报(我当时还是个20出头的黄毛丫头,“斗争”经验明显严重不足,图样图森破啊!)我紧走几步走到王某某跟前,刚想开口说话,想不到他一把就死死抓住我的手腕,同时嘴里在说“就是你,你不让我复印庭审笔录,是何居心……你个书记员胆子也那么大,你们肯定有猫腻… …跟我去公安局讲清楚… …”我当时被这突如其来的“袭击”搞蒙了,如今已经记不得当时我说了啥,只记得我被他拽得踉踉跄跄的走得离法院大门越来越远。这个时候幸好一辆我们单位的班车到了,原本应该径直开到院内的班车直接停在了我们旁边,想必班车上的同事们远远就看到了这一幕,一下子下来一帮男同事从王某某手中把我“解救”了。我不记得是当时怎样在其他同事的安慰和帮助下回到自己办公室的。只记得我后来独自一人坐在办公室里(当时还早,办公室其他同事还没到单位)看着被王某某捏得红肿的手腕后怕的哭起了鼻子。我难以想象要是当时那辆救命的班车没有及时赶到的话,我一个小姑娘该如何应付这个40多岁的大汉。不知道过了多久,这个案子的承办人风风火火进来了(我当时跟两个承办人,都是比我大3-4岁的大哥),原来他进单位大门的时候从其他同事那里知道了事情的经过,那个王某某也被门卫大叔打电话叫来的我们庭领导“请”进了门卫室。承办人安慰了我几句后,又赶紧回门卫室了。另一位我跟的承办人大哥很快也进办公室了,看到我一个人坐在那里哭哭啼啼,立刻关心的问我怎么回事。我告诉了他事情经过后他也立刻怒了,撸起袖子管去门卫室要为我“讨说法”。不知道过了多久,我们庭长进来安慰我,说要我去门卫室,在他们的教育下,王某某同意当面向我道歉。我抹干眼泪,定下心神,心想不能让那个人看到我懦弱的一面,我好歹也是个法院工作人员。后来王某某倒是貌似很真诚的道歉了。我再次回到办公室后,好多同事都来安慰我,我记得我委屈的问各位前辈:“我长这么大从来没有被人这么欺负过,我以为我进了法院,有了组织的保护,更不会有人欺负我了,可是我好心好意上前问我们的当事人是否需要我的帮助,他为什么还会这么欺负我?”不少前辈们说:你来法院时间不长,以后你就习惯了,法院这种事情太多了……多年以后,我也是别人的前辈了,这样的话,我也对后辈们说过很多次… … 那天午饭,承办人大哥特意给我买了个大鸡腿给我加餐压压惊,十六年后的今天我仍记得当时那温情满满的一幕,仍记得我们庭领导和合议庭的同事们在这件事情上对我的关心和帮助,永远不会忘记。

2.另一件我做书记员的时候遇到的无语的事情。一个二审案件开庭后,我留在法庭内给当事人阅看庭审笔录。他们看的很慢很仔细,我利用这个时间在电脑上给其他案子的当事人开传票(民事二审案子很多,要利用所有边角料的时间干活)。突然上诉人问我:”书记员,你为什么要开传票给我?”我被问得莫名其妙。他又说:“我们是上诉人,不应该开传票给我,传票都是开给坏人的,你应该开给对方,不应该开给我。”我又好气又好笑的反问他:”那我传唤你来开庭应该开给你什么东西呢?”他理直气壮的回答我:”你应该给我开通知!”我解释说:”法律有规定的,传唤当事人开庭要用传票的,不管是哪方当事人都是用传票的。传票只是法律文书的一种,不是啥“坏东西”。”他更理直气壮的说:“你不要欺负我们不懂,你犯了错误还不承认,传票都是开给犯人的,你怎么可以开给我,我又不是坏人,我要去投诉你!”我耐着性子跟他说:“你过来看看我面前的电脑,我现在就在给其他案子的上诉人开传票,这是符合程序的”。他叫嚣:“别蒙我,你不承认你错了我就不在笔录上签字,我现在就去投诉你这种欺负老百姓的违法行为,你肯定和对方有猫腻……”然后扔下笔录扬长而去,留我一个人哭笑不得的坐在法庭里… …我不知道该为这些自以为懂法的法盲当事人悲哀,还是为我们这些无辜的小书记员悲哀。

3.我刚进法院不久,同事们告诉了我一个发生在我们庭一位女法官身上的”故事”。多年前,那位法官大姐还是我们院里一个书记员,她的丈夫当时是我们院里另一个部门的法官。一次,这位大姐也是因为庭后独自留在法庭里让当事人看笔录,结果被好多当事人及家属“围攻”了,当时的她还只是个年轻的小姑娘。事态马上就要失控了,承办人和庭领导也都赶来了,但是一大群当事人把承办人和庭领导也“围攻”了……眼看就要发生肢体冲突,这时这位大姐的丈夫闻讯脱掉制服从办公室赶到法庭,往当事人面前一戳,撂下话:“今天我宁可这个法官不当了,我倒要看看哪个人敢动我老婆一根汗毛!!!”当事人大概都惊呆了,做梦也想不到法官发急了也会“咬人”,遂纷纷离去,矛盾居然就这样“化解”了。这位法官丈夫早在我进法院前已经辞职做律师了,所以我没有荣幸结识,这位大姐在我进法院的时候也早已经是独当一面的巾帼法官了。当时年轻的我听到这个“故事”的时候,更多的是为这位丈夫对妻子的重情重义所感动,也羡慕这位大姐“嫁夫如此,妇复何求”。如今的我却感慨,我们的人民法官要用这种“壮士断腕”的悲壮来维护自己爱人的人身安全,怎不让人唏嘘!

4.说一件我的“多管闲事”。有一次我路过一间法庭,听到里面在大声吵闹,当时我已经升任助审多年了,本应见怪不怪的。可是我听到当事人在那里叫嚷:“你一个小小的书记员,也敢来教育我们……”我就知道一定是这位书记员遇到麻烦了。我走进去一看,果然一个我不太熟悉的书记员小姑娘被一群当事人团团围住。事情是当事人要求书记员在庭审笔录上加上他们庭上没有讲过的话,不加就不签字,书记员坚持她不能这么做,这是违反庭审笔录的要求的。结果可想而知。看到面带稚气的小姑娘一个人无助的坐在那里面对一大群气势汹汹的当事人,我不禁心生同情,觉得无论如何都应该仗义相助。我对当事人说:“你们要是有啥意见需要补充,可以写好书面材料寄过来,不要为难我们的书记员,她只是按照程序办事。”这下好了,我成了围攻对象了。当事人有人质疑我的身份,有人跟我争辩,总之不达目的不罢休。我一指墙上的监控探头说:“人在做”天“在看,我们的庭审都是有录像的,你们要求改动笔录,要是被对方当事人知道了,还以为我们和你们有猫腻呢!人家要是调出录像来理论,怎么办?你们自己动动脑子这到底是不是对你们有利!还有,你们为什么要出言看不起我们的书记员,书记员也是经过院长任命的,他们的名字是要出现在裁判文书上的,是有合法地位的法院工作人员。没有他们的工作,你们今天会顺利出现在这里开庭吗?你们嫌书记员没有把你们的话全记下来,你们扪心自问自己有本事把庭上双方当事人说的每一个字都用电脑打出来吗?”当然,这些说服教育在这些当事人耳里都是然并卵的,他们依旧不肯签字。我对书记员小姑娘说:他们不签拉倒,你在笔录上记明情况,有必要我也会向你们合议庭说明情况的,我们走!“我拉起书记员拿上笔录和案卷头也不回的走了。事后,这位书记员小姑娘特意打来电话对我表示感谢,还告诉我他们合议庭的法官也了解了事情的始末,在笔录上说明了当事人拒绝签字的情况。我对小姑娘说:某些无知的当事人轻视书记员工作,但是我们自己不能轻视自己,要理直气壮、底气十足的和那些不讲理的当事人”斗智斗勇“!

仅以上述几个小故事,向所有收入微薄但仍兢兢业业辅助审判、执行工作的书记员们致敬!也感谢当年对我的书记员工作给过帮助的所有前辈,感谢我的法官生中那些在工作上支持过我和帮助过我的所有书记员小伙伴!

下面说说我当法官的那些年遇到的“奇人奇事”!

1.我有一段时间,专门办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执行案件。一次接收一个案件后,我按照办案习惯,打电话向刑庭的承办法官了解被告人(即被执行人)的家庭经济情况。电话中刑庭的同事最后好心提醒我:“注意哦,这个案子的被害人家属很”喜欢“下跪,你要有思想准备。”我呵呵一笑,没特别往心里去。几天后我按照程序通知被害人家属(即申请执行人)来院接待。申请执行人都担心被执行人太年轻,没有钱,所以强烈要求我让被执行人父母拿钱赔偿,他们认为儿子杀人父母赔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我告知他们,我们法院只能执行被执行人本人的财产,至于被执行人家属是否愿意主动赔偿,我一定尽力去做工作,但是这要全凭人家家属自愿。他们签完笔录后,我起身要离开,被害人的一位女性家属又拉着我要跟我多讲几句。这也无妨,我就停下来听她倾吐。讲着讲着,她就哭起来了,我刚心想“这下大事不好”,她就扑通一声抱着我的大腿跪倒在地,哭喊的要我做青天大老爷,为他们死去的家人主持公道,不能让他们的家人白死,无论如何要让被执行人的父母掏钱赔给他们,等等等等。给我的感觉好像她已经预见到我肯定要“枉法裁决,拖延执行”一样。此时的我在内心里一万遍感谢那位给我打预防针的刑庭同事,一摆手阻止了习惯性的要上前扶起那个妇人的书记员。我严肃的对那位跪地嚎啕的妇人说:”请你站起来好好说话。我们中国人上跪天地神明,下跪祖宗高堂。法官不是天地神明,也不是你的祖宗高堂,所以我们经不住你这一跪。你们遭受的不幸我很同情,但是无论你有多不幸,无论你是否下跪,法院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行。我承诺你会去做被执行人家属的工作,我肯定会做到,但是现在我不能代替人家家属保证赔钱给你。现在不是封建社会,请你抬头看看自己现在身处什么地方,在这个严肃的地方,请你膝盖不要软,只有自己尊重自己的人格,这样才能获得包括我这个法官在内的所有人的尊重。”也许这位妇女从来没有碰到过她下跪居然没有人去扶起她并好言安慰,倒反而被教育一顿的情况,愣了一会就自己站起来了。后来接待她几次,她都没有再下跪。

我相信,很多同行都有“被跪”过的经历。其实,大部分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及其家属都是很值得同情的(当然,也有个别no zuo no die的),当遇到被执行人是社会底层的低收入人群,根本无力承担高额赔偿的案件,我们也是很无奈的。但是我一直不能理解为什么那么多本应值得同情的被害人喜欢用下跪这种方式来博取我们本已经有的同情心,意图通过这种没有啥现实意义的方式达到自己的诉求。中国的大多数百姓受几千年封建专制思想的影响,也许很多人骨子里都是有“奴性”的吧。他们一面慷慨激扬的控诉对法院和政府部门的各种不满,国家的主人翁意识特别强烈(其实这是好事),可是他们一面又可以为了自己的诉求毫不忧郁的屈身下跪,主动把自己摆在了矮人一等的“奴隶”的位子上,为获取利益可以置自己的人格和尊严于不顾。他们中大多数人并不是缺了这些赔偿款就活不下去的,甚至还有些人还是受过一定程度的教育的。我不能感同身受的知道这些可怜的人都经历了什么才会让他们的膝盖这么软,但是即使如此,我依旧认为一个全民文化素养和法治意识达到一定高度的社会,这种事情是断断不会出现的。我们国家的法治道路真的任重道远!提高全民的法治意识,还迟迟只停留在一句空话上。

法官也都是凡人,不是庙堂里的菩萨,我们真的经不住你们的跪,你们也真的不需要向我们跪。当事人亲们,老祖宗说过“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啊!切记切记!

2.下面来八一八那些年我们遭受过的各种辱骂吧!我没有要吐槽的意思,只是由“法官被骂后打人”一事,触发了一些自己宝贵的记忆,和各位同仁“分享”,共勉!

我轮值执行信访接待,一50出头中气十足的妇人滔滔不绝的反映我们下面一辖区法院如何轻视她折磨她,足足说了有天长地久那么久,后面等候的其他当事人也不耐烦了。我只好打断她,请她先回去,改日再来,我后面还有好多人要接待。她开始骂骂咧咧,最后很肯定确定一定的指着我的鼻子给我们法官群体的社会属性作出定性“你法官男的全是流氓,女的全是拉三(上海话婊子的意思)”此刻,我的心里是有一万匹草泥马在奔腾的,心想:“我今天第一次见到你,客客气气跟你说了辣么多话,你是通过何种调查研究得出我是“拉三”这个结论的?“我当然是不能骂回她也是“拉三”的,只好在脑海中YY一下自己是西方国家的大法官,法槌一敲,把这个满嘴脏话的悍妇扔进监狱。好在后面等的不耐烦的当事人及时出手相助了,一起把她“请”了出去,整个世界清静了……

一天下午我外出办案后开车回法院,法院大门口聚集了好多上访群众,这个已经不是稀罕事了。我小心翼翼试图开车穿过人群进法院大门,突然一个人冲到我引擎盖前阻止我前进,还有一个人试图来拉我的车门,把我吓一跳。这个时候听到有人大喊:“不是她不是她,这不是院长的车!“感谢这位火眼金睛的上访者,人群顿时从我车边一哄而散,我终于有惊无险的开进了法院大门。我用眼角的余光看到一个上访者头上戴着一顶白无常戴的那种白色的尖帽子,帽子上醒目的写着几个红色的大字:某某某全家不得好死!(某某某是我们公司大BOSS的名字)。此刻,我从来没有如此的高兴我不是大BOSS啊。哎!我也真替我们大BOSS鸣不平,就算他真是个坏法官,他家人招谁惹谁了呀?!也要跟着一起被咒“不得好死“!

又一次执行信访接待,有一个我几年前就办结的案件的当事人,拿着我写的裁定对我说:“你这个裁定是错的,你现在就承认错误,重新写裁定书给我,不写给我今天我就不走了!“我起先我很耐心的跟他讲关于不服裁定的救济程序,并告知他这个几年前的案子,早过了复议期限了。可是这一切都注定是然并卵的。当事人义正言辞的教育我:“共产党是要求实事求是,知错就该的,你现在知错不改,还要把我当皮球踢来踢去,你要么现在就立刻给我改正的裁定书,要么我就去检察院反映你知法犯法!”此刻,多年的接访经验告诉我,我的任何语言对这位都是无用的了,自认平时能说会道的我也不知道该用啥语言来说服他,只好默默的静坐在那里,继续接受这位人民群众的“教育“。我还听到他用很轻蔑的口气说:”你们别把自己当回事,你们都是我们花钱养的政府的看门狗,是为我们打工的……“此刻我这条“看门狗“的内心是奔溃的,连”犬吠“的力气也不愿意再花了… …

写到这里,我相信很多同行都会和我一样对那位浙江法官的遭遇感同身受。我和大多数人一样,都认为无论如何那位浙江法官“打人“的行为都是不应该的。但是,有的时候,对于某些实在不能用言辞沟通的人,也许暴力是他们唯一听得懂的语言……

最后,我这位即将离职的法官,只能默默祝愿那位如今在风口浪尖上的浙江基层法官能前路珍重。

2015年8月29日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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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秃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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