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首页
好书
留言交流
下载APP
联系客服
关于撤县建市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问题的批复
取经悟能
>《税收政策》
2015.09.30
关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撤县建市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问题的批复
税总函〔2015〕511号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撤县建市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问题的请示》(黔地税呈〔2015〕4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对市区、县城、镇分别规定了7%、5%、1%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撤县建市后,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应为7%。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9月23日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
点击举报
。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
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关于撤县建市城市维护建设税具体适用税率的批复
第427问:在异地预缴税款时,缴纳的城建税等附加税费比公司所在地的低,需要回公司所在地补税吗?
每日一学:如何确定城建税的税率?
731、 跨省开采油田所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是多少?
税问:一般纳税人公司出租沿街商业房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常见热点问题汇总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留言交流
回顶部
联系我们
分享
收藏
点击这里,查看已保存的文章
导长图
关注
一键复制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
微信登录中...
请勿关闭此页面
先别划走!
送你5元优惠券,购买VIP限时立减!
5
元
优惠券
优惠券还有
10:00
过期
马上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