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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晋王献之《洛神赋玉版十三行》原石拓本对照
东晋王献之《洛神赋玉版十三行》原石拓本对照 2013-10-18 19:40阅读(103)
东晋王献之《洛神赋玉版十三行》原石拓本对照











王献之《洛神赋玉版十三行》原石拓本对照(其一)




王献之法帖旧拓本
王献之生平轶事及书法艺术
王献之得自王羲之亲授。他自幼聪慧敏悟,年少而负盛名,性情狂傲不羁,虽仕途通达而宦情淡薄,一生于书法艺术专情体悟研索,成就卓著。
王献之生平
羲之有七子一女,献子为第七子,其余六子为:玄之、凝之、涣之、肃之、徽之、操之。
王献之降生时,东晋王朝偏安江南已历二十八载,政局相对稳定。献之的父亲羲之早年以秘书郎起家,历任征西将军参军、长史,后迁宁远将军、江州刺史,但他平生无意仕进,自称“素无廊庙志”,尤其是感于朝廷积弊日久、吏治黑暗,自己虽有心为生民立命,却无力扶颠持危,故解江州刺史任后,回到建康乌衣巷,研习书艺,教诲子弟,并为年长的儿女操办婚嫁之事。
晋穆帝永和四年(348年),王羲之应朝廷征召,拜为护军将军。护军将军是专职武职,统领护军营。羲之上任后,全力整顿护军营弊政,却因触及公卿巨室的利益而受到朝廷上下、豪门大族的非议,无法推行。愤慨之余,他把更多的精力转向书法艺术。在王氏家族,书法乃是“家学”,不仅羲之书法名动朝野,其子玄之、凝之、徽之也习书,凝之已有“善草隶”之誉。这时,献之已长到六七岁,到了学书的年龄,受父兄的影响,也开始学着洒墨挥毫,羲之亲自为他启蒙,教他执笔、运笔之法。《晋书·王献之传》载:“(献之)七八岁时学书,羲之密从后掣其笔不得,叹曰:'此儿后当复有大名。’”在羲之七个郎君中,献之的品貌、才情最为出色,从幼年时起就显露出独特的个性。本传称其“少有盛名,而高迈不羁”。有一次,羲之的几个门客在作樗蒲之戏(古代的一种游戏,类乎后世的掷骰子),献之从旁经过,看出其中一人将输,便说了一句“南风不竞”(语出《左传·襄公十八年》,意指此人将输)。门客见他年少,就随口说:小郎君你这是管中窥豹,只见一斑。献之明白门客是轻视自己,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说:“远惭荀奉倩,近愧刘真长。”生气地走了。荀奉倩是三国时曹操谋士荀*的儿子荀粲,乃世家名门子弟,眼界之高,后代少有其比。刘真长则是羲之的好友刘*,人品俊逸,选尚公主,时任吴兴太守,他因为个人条件优越,只和有名望的人交往。献之举此二人以表示自己身为名门子弟,竟然和俗人说话,真是太惭愧了。
另有一次,王献之与兄徽之、操之一起去拜见谢安。徽之、操之喋喋不休地说着家居俗事,献之则除了问候以外,少言寡语。献之弟兄走后,门客问谢安王氏弟兄哪个更好些,谢安回答说:“小者佳。”门客问其故,谢安说:“吉人之辞寡,以其少言,故知之。”(《晋书·王献之传》)
王献之少时,为人恬淡,遇事沉着稳重而有主见。《晋书·王献之传》载:“(献之)尝与徽之共处一室,忽然火发,徽之遽走,不遑取履。献之神色怡然,徐呼左右扶出。夜卧斋中,而有偷人入其室,盗物都尽。献之徐曰:'偷儿,青毡我家旧物,可特置之。’群偷惊走。”
永和七年(351年),王羲之出为右军将军、会稽内史。初莅郡,公务繁杂,难得有闲指导献之读书习字。但生长在书法世家,耳濡目染,加上天生具备习书的秉赋,献之书艺进境极快。刘宋虞《论书表》记载了献之幼年习书的一件事:“子敬出戏,见北馆新泥垩壁白净。子敬取帚沾泥汁书方丈一字,观者如市。羲之见,叹美,问所作,答云:'七郎。’羲之作书与亲故云:'子敬飞白大有意。’是因于此壁也。”
由于早有令名,十岁的献之参加了永和九年三月的兰亭修禊,因年幼未作诗也未罚酒。但这种文人盛会对他的成长给予了积极的影响。
永和十一年(355年),王羲之称病去郡,誓墓不仕。这对他几个儿子的生活没有产生太大的影响,一则琅邪王氏虽然没有了王导在世时的威势,但仍然是侨姓第一大族,献之的叔父王彪之、舅父郗、郗昙仍在政坛上有显赫的地位;再则,羲之早有隐退之志,在会稽国的剡县、上虞、诸暨、山阴一带置了田产,足以维持一家优裕的生活。
王羲之去官后,住在蕺山的别业中,优游山林,闲适恬淡,有了更多的时间指导献之习书。献之日夕修习,书艺突飞猛进。王羲之对人介绍献之的书法时,曾称其“咄咄逼人”。他在谢奉处书于材上的字,被谢家收而藏之,珍同羲之书。(事见刘宋虞《论书表》)此时的献之,仅是十余岁的少年。而羲之二十七八岁任临川太守时所写的字,还被陶弘景称为“不足观”,可见献之习书天赋之高。
王羲之在去世前一二年写信给好友、益州刺史周抚说:自己没有其他心事了,只有最小的儿子还没有完婚,正在为他物色。是时,献之年方弱冠,人物出众,已经很有名气。晋代品评士人的标准,特别注重容貌风度,总称之为“风流”。在羲之、献之生活的时代,“凡称风流者,皆举王、刘为宗焉”(《世说新语·品藻》刘孝标注引徐广《晋纪》)。王、刘,指王与刘。献之的风流,人们常与刘相比。
谢安曾说王献之仅次于刘。献之风流既为“一时之冠”,自然要娶名门之女。献之舅父郗昙的女儿道茂,稍长于献之,美妍贞静,待字闺中。献之对其颇有“好”之意,羲之乃代其托人向郗昙求婚,其中一封书帖云:“中郎女颇有所向不?”
今时婚对,自不可复得。仆往意,君颇论不大都比亦当在君耶!郗昙于穆帝升平二年(358年)八月升任北中郎将、持节,都督徐兖青幽扬五州诸军事、徐兖二州刺史。羲之书帖称郗道茂为中郎女,求婚当是升平二年以后的事。献之与道茂成婚的时间,史籍没有记载。但是,允婚后,需要经过问名、纳采等繁复的程序,成婚时间当在升平四年(360年)初,郗昙未能参加婚礼而由郗代为主持。早在升平三年(359年)十月,郗昙和西中郎将、监司豫冀并四州诸军事、豫州刺史谢万一同北上,征讨慕容氏建立的前燕,行军到涡水、颍水之间时,郗昙因病退屯彭城,影响到谢万,全军溃散,郗昙因此降职为建武将军。此后,郗昙病情一直很重,献之、道茂成婚不到一年即病故。
升平五年(361年),郗道茂生一女,取名玉润,不久即因病夭折,这使羲之大为悲痛,身体每况愈下,未几也去世。
王羲之晚年虽然誓墓不仕,却并不禁止儿子出仕。凝之、肃之、操之和徽之早已出仕为官。献之成婚后,也以州主簿(此从《晋书》本传。当时州、郡均置主簿。会稽属扬州,扬州刺史乃与其父“情好不协”的王述,王献之似不应赴扬州任主簿,而应任会稽郡主簿。)的官职步入仕途。献之任职不久,羲之去世,乃遵制丁艰守丧二年零三个月。
王献之有文集传世,始见于《隋书·经籍志》“集部”中“晋东阳太守袁宏集十五卷”下有注云:“《金紫光禄大夫王献之集》十卷、录一卷……亡。”此文集编成于何时,不可考。称王献之为“金紫光禄大夫”有误。考本传,献之因其女神爱为晋安帝皇后,被追赠为侍中、特进、光禄大夫、太宰,未加金紫(金章紫绶)之荣。可断定必非其子孙所编。全集既有十卷之多,则除了片段书信等杂帖以外,还应有奏章及与同僚的完整书信等,惜均已散失。
和王羲之集一样,王献之文集的散佚,大约前后经历两次,一次是梁元帝萧绎承圣三年(544年)西魏军队攻破江陵,元帝以为读书无用,放火烧了收集的图书(包括二王文集及书帖)十四万余卷。然而王献之文集或书帖,仍有收藏于会稽、建康一带的,经陈、隋两代收集,达十卷之多。另一次是唐武德五年(622年),李世民派人运观文殿、妙楷台、宝迹台的藏书去长安,在三门底柱沉船漂没。《隋书·经籍志》下注曰“亡”,说明王献之集全沉于黄河中,因此《新唐书·艺文志》未见著录。唐贞观十三年(639年),太宗下令收二王书,只说得到大王(羲之)书(法)218卷,而未提得到小王(献之)书(法)。
但是,王献之尚有遗文(以帖为主)藏于民间。《二王等书录》即称“二王书中,多有伪迹,好事所蓄,尤宜精审”。最早著录王献之文(无诗)的是张彦远《法书要录》卷十,题为《大令书语》,计十六条,其中最短的只有二字:“如省”。宋刻《淳化阁帖》收有《相迎帖》等76帖,所收最多。
张溥的《汉魏六朝百三名家集》,在《王献之集题词》中说:“法书简帖,间有伪书。翰墨足传,字贵尺壁。大文绝少,独表明安石(谢安),言得其平。”此集共收书二、疏一、表一、墓志一(《保母志》)、诗二(《桃叶歌》二首)、杂帖八十七(其中《辞中书令》,《全晋文》作《辞中书令与州将书》。考此官尊贵,即使辞官,也应向皇帝辞,不能向州将辞,疑非献之作。又,《保母志》,后人也有疑为伪作的)。严可均辑《全晋文》收书、疏、墓志与《汉魏六朝百三名家集》同,惟多《进书诀表》,杂帖为85条,剔出了王羲之帖误收入王献之集的几条。
王献之在诸兄弟中,宦情最为淡薄。《世说新语·品藻》记述:“王子猷、子敬兄弟共赏《高士传》人及《赞》,子敬赏'井丹高洁’,子猷云:'未若长卿慢世。’”献之赞赏的井丹,《高士传》中对此人的《赞》语是“井丹高洁,不慕荣贵”。长卿即司马相如,《赞》语是'长卿慢世,越礼自放’。献之欣赏井丹的不慕荣贵。献之为宦多年,从不计较官品的高低,也不孜孜营求高官。他不以从政为要务,一生执著于书艺的进境,自信而高傲。谢安曾问献之,其书法与父亲羲之比,谁的更好。献之含蓄地表明,自己的成就并不比父亲差。谢安说,人家并不那样看呢。献之回答,普通人哪懂得这个。
王献之的高傲近乎狂妄。在吴郡,大族顾辟疆家有个花园很出名,他不认识花园主人,却坐着小轿子入园游历了一番。主人正在宴客,献之旁若无人,视而不见。主人大怒,说:对主人傲慢,不礼貌;凭着门第高贵,对士人摆架子,是不讲道义。不具备这两者,简直是个为人所不齿的“伧”。命令手下人把献之的从人赶了出去,让他自己留在轿子上。(事见《世说新语·简傲》。)过了一段时间,献之不见从人回来,便要求主人把自己连轿子送到门外,还表现出“怡然不屑”。王献之聪明、稳重、沉着,又自恃门第高贵,恃才傲物。这种性格,不适宜为官,然而却使其艺术个性得到充分的张扬,最终成为一代书法大师。
献之居丧期间,为求安静,在郡城南三十里云门山中置了一所宅第(王献之宅在云门山,最早的记载应是唐代杜甫的《奉先刘少府新画山水障歌》:“若耶溪,云门寺,吾独何为在泥滓?青鞋布袜从此始。”赵宋《嘉泰会稽志》载:“淳化寺(宋时的名称)在县南三十里,中书令王子敬所居也。义熙三年,有五色祥云现,安帝诏建云门寺。”唐诗人严维《送鲍侍御宿云门》开头一句便是:“中令(献之曾任中书令)遗踪在”。僧灵一《招皇甫冉游云门寺》诗中也提到此事:“春山子敬宅,古木谢敷家”。与妻子郗氏安宁度日。这时,王彪之以镇军将军、加散骑常侍任会稽内史,已经六七年(《晋书·王彪之传》:“以王彪之为镇军将军、会稽内史、加散骑常侍。居郡八年,豪右敛迹。”后于哀帝兴宁三年(三六五年)初被免职。逆推王彪之任会稽内史当为升平二年至兴宁三年(358年-365年)间事。其前任为江,江的前任为王羲之。)。彪之从尚书仆射改任地方官,会稽王司马昱非常信任他,献之可以毫无后顾之忧地守丧、奉母、读书、习字。
哀帝司马丕兴宁二年(364年)初,服丧期满,王献之仍回到州主簿任上。兴宁三年二月,哀帝卒,因为无子,奉皇太后诏,立其弟琅邪王司马奕为帝(后被桓温所废,史称海西公)。辅政的会稽王司马昱改封为琅邪王。此时,王彪之因为得罪了大司马桓温,被免职下狱,司马昱便借新皇帝即位、大赦天下的机会,免彪之罪,降职为尚书,调到建康。十二月升任尚书仆射。王彪之升任尚书仆射时,设法将王献之调到朝中,转任秘书郎。这时,王导的长子王悦、次子王恬、三子王洽、四子王协都已去世,献之的堂弟王珉尚在建康,于是献之便住进乌衣巷大宅中。
珉都善书法,秘书郎本无多少秘阁书籍可校,献之得以日夕与两位堂弟切磋书艺。
第二年,改元“太和”。王献之由秘书郎升秘书丞,其准确时间难以考出,大致在太和元年、二年(366年、367年)前后。这是因为,秘书郎虽然定例设置四员,但因为是清要之官,任此官容易升迁,所以名门子弟不出仕则已,一出仕就争着以秘书郎为起家官。所以,一般此官任职不长即可升迁,以便空出缺来,递补他人。王献之任此职的时间必然不会太长。
秘书丞和秘书郎同为六品官。秘书监(三品)下面只设一员秘书丞处理日常政务,比起秘书郎来,其任期较长而且相对稳定。
此时,北方新兴的前秦正在逐次侵占前燕的疆土,东晋大司马桓温的部下,只偶而在南阳郡与投降前燕的赵亿有些小冲突。前燕自慕容恪死去,已无力南下淮河一带骚扰。桓温虽然有取代晋室皇帝的野心,却还没有把一切布置就绪,未敢妄动,因此江左一带政局相对平静。





王献之《十三行》拓本并原石(其二)
王献之联姻帝室
王羲之的老友谢安,从王献之幼年时便欣赏他的书法。如今献之风度翩翩,不少朝臣比之为当年的刘真长。谢安想将他招致身边任职,无奈秘书监孙盛很欣赏王献之,不愿将他调出。此时,朝中政局有了变化。海西公太和四年(369年),大司马桓温得到了京口(今江苏镇江市)镇将徐兖二州刺史郗的辞职书(该书由郗的儿子郗超秉承桓温的意旨代写),大喜,调郗为冠军将军、会稽内史,自己兼任徐兖二州刺史。四月,桓温从姑孰出兵征伐前燕,六月抵金乡,接着攻下湖陆、黄墟、高平、林渚,一直到了枋头(今河南浚县西南),吓得燕主慕容要北逃和龙(今辽宁朝阳县)。九月,桓温因粮草接济不上,不得不退兵。燕兵乘机追击,桓温兵马大败。年底,退回建康附近的长江以北。太和五年(370年)十一月,前秦苻坚、王猛攻下邺城,慕容逃亡中被擒,前燕亡。桓温因为枋头大败的影响,威望降低,乃用郗超之计,废皇帝以立威。太和六年(371年)十一月,将皇帝废为东海王,立丞相会稽王司马昱为帝(即简文帝),改元'咸安’。十二月,桓温又改废帝东海王为海西县公。简文帝慑于桓温的淫威,终日自危,闷闷不乐,即位不到一年便因病辞世。在王彪之主持下,太子司马曜即位,这便是孝武皇帝。
桓温称帝不成,亦未能如愿摄政,后病重身亡。死前对后事作了安排。他自知世子桓熙无能,便把兵权交给了最能干的弟弟桓冲。四弟桓秘不服,联合桓温的儿子桓熙、桓济等密谋夺回兵权。桓冲得到消息,在桓温刚一死去时,即拘禁了秘、熙、济三人,并上奏朝廷,废黜了桓秘,将桓熙、桓济流放到长沙。
孝武皇帝即位不久,就下诏王献之尚新安公主(一作余姚公主,程炎震以为“新安”为追封之号)。尚公主以前,必须先与妻子离婚。新安公主是简文帝的第三女,名道福。母亲徐淑媛,因德美受宠幸,但无子,不能立为皇后。公主长大后,嫁给桓温次子桓济。桓济因夺兵权失败,被禁锢在长沙,爵位撤销。于是,新安公主在太皇太后支持下,与桓济离婚,拟欲再嫁。她仰慕献之的风流蕴藉,因而在祖母面前表示,非王献之不嫁。
从东晋到南朝,不少士人怕尚公主。王献之与郗道茂恬淡自甘、唱随自乐,加上自己宦情淡薄,并不想借驸马的身份升迁,因此,不愿与郗道茂离婚,更不愿尚新安公主。为了反抗,献之假称足疾,用艾灸足,以致走路一瘸一拐,但仍无用处。太皇太后以皇帝的名义,下诏王献之尚新安公主。献之被迫与郗道茂离婚,娶新安公主司马道福。
不久,谢安升任尚书仆射,加后将军,领吏部,调献之为军府长史。太元元年(376年),谢安任中书监、录尚书事,公务繁忙,便将军府大事委托长史代办,可献之婚姻既不如意,又无心升迁,因此整日埋头于书法。孝武帝太元三年(378年)七月,宫中新建太极殿落成,需题匾。谢安意欲让王献之题字,“以为万代宝”,便试探着对他说:“魏时凌云殿榜未题,而匠者误钉之,不可下。乃使韦仲将悬橙书之。比讫,须鬓尽白,裁余气息。还语子弟,宜绝此法。”(后两句《世说新语·巧艺》作:“因敕儿孙,勿复学书。”)献之明白他的意思,严肃地回答:“仲将,魏之大臣,宁有此事!使其若此,有以知魏德之不长。”(《晋书·王献之传》),谢安并不强迫王献之承诺书榜。不久,献之辞去后将军长史之职。
辞长史后转任何官,史籍缺载。但他仍然是六品的驸马都尉,只是更加清闲。太元五年(380年),谢安进号卫将军,仪同三司,仍带司徒原官。卫将军与骠骑、车骑及大将军同为二品官,品秩高于尚书令和中书监、令。谢安于是又请献之任长史。献之不擅长治军,好在军府还有司马等掾属,繁剧之事有人办理。他仍然像第一次任长史一样,拿出更多时间专心研习书法。不久,王献之升任建威将军、吴兴太守。
郡太守带将军号,官居四品。吴兴是扬州四个大郡(其它三郡是吴郡、丹阳和会稽)之一,又是鱼米之乡,虽然租赋苛重,比起其他诸郡,仍属富庶之地。在当时,生活不算富裕的京官,为了养活一家人,都争做这四郡的太守。
吴兴郡署与乌程县衙同城,县令羊不疑是泰山郡羊氏后人,不疑有子名欣,字敬元。王献之守吴兴时,羊欣已经十二岁(刘宋虞《论书表》记此事发生在羊欣十五六岁时。今据李长路、王玉池《王羲之王献之年表与东晋大事记》的考证订误,定为十二岁时事。),不但喜爱书法,而且小有名气。一次,献之去县衙,专门到羊欣的书斋看了看,见这位郎君正在昼寝,身穿白色的绢裙,鲜洁可爱,于是书兴大发,提笔在他裙上、裙带上疾书。羊欣醒后,大为高兴,当作宝贝收藏起来,后进献给了皇帝。从此,羊欣成为献之的入室弟子。《述书赋》记此事:“敬元则亲得法于子敬,虽时移而间出。手稽无方,心敏奥术,宁磅礴而不忘本分,纵横而粗得师骨。”这里仅说羊欣'粗得师骨’。张怀瓘《书断》则称:“师资大令(指献之),时亦众矣……若亲承妙旨,入于室者,惟独此公(指羊欣)。”又说:“沈约云:'敬元尤善于隶书,子敬之后,可以独步。时人云:买王得羊,不失所望。今大令书中风神怯者,往往是羊也。’”
太元八年(383年),王献之升任中书令。此官职初由汉武帝设立时,并非要职。至曹魏文帝,中书令开始典机密大事,并加设中书监(令、监均为三品),同领中书省。因为职掌发布诏令,接近皇帝,故而权重位显。可是献之无意仕途,又觉得自己从六品的长史,六七年间就升至此位,初始不敢接任(《全晋文》卷二十七,有王献之《辞尚书令与州将书》,疑为辞中书令之误。因为史籍没有任命他为尚书令的记载。故将王献之任中书令的时间系在太元八年(一说为太元十年)。)。力辞未果便上表推荐御弟琅邪王司马道子任中书监。献之并不知道司马道子志不在此,以他的身份,他想攫取更高的权力。不久,诏书颁下:“以琅邪王道子录尚书六条事”。这一年,前秦苻坚起大军伐东晋,江东大震。谢安令谢石、谢玄等迎敌,战于淝水,大败苻坚。谢安乘机北伐,收复洛阳及青、兖、徐、豫等州,并进而收复了黎阳(今河南浚县)。但是司马道子忌谢氏势力,谢安遭排挤,出镇广陵的步丘(今江苏邵伯)。
由于司马道子弄权,朝政混乱,中书令形同虚设。尽管王献之不甚理公事,也感到苦闷。太元九年(三八四年),即献之任中书令的第二年,公主生了个女儿,取名神爱。是年,献之年四十一,尚无子嗣,便纳妾桃叶(一说王献之纳一对姐妹为妾,即桃叶、桃根。关于桃根,另有一种说法,见梁费昶《行路难》:“君不见长安客舍门,娼家少女名桃根。”)。桃叶的母家住在秦淮河以南,她时常回家,献之则常去江边迎送,于是传下两首《桃叶歌》:
桃叶复桃叶,渡江不用楫。
但渡无所苦,我自迎接汝。
桃叶复桃叶,桃叶连桃根。
相怜两乐事,独使我殷勤。
献之一直没有忘记郗道茂,也一直对被迫离婚抱有歉意。在献之留下的为数不多的杂帖中,有数帖与她有关。如一帖似是离婚前写给亲友的,很简短:“令外甥知问,郗新妇(疾)更笃,忧虑深!”另一帖字数稍多:“新妇服地黄汤来,似减。眠食尚未佳,忧悬不去心。君等前所论事,想必及。谢生未还,可尔。进退不可解,吾当书问也。”还有一帖明显是离婚之后,献之忏悔及追忆当年“奉对”时的感情了。虽然离了婚,表姐表弟的关系还在,所以献之不称新妇,而改称姊。这是一封无头无尾的信:“虽奉对积年,可以为尽日之欢。常苦不尽触额之畅。方欲与姊极当年之匹,以之偕老,岂谓乖别至此!诸怀怅塞实深,当复何由日夕见姊耶?俯仰悲咽,实无已已,惟当绝气耳!”(三帖均见于《全晋文》卷二十七)
郗道茂与王献之离婚后,誓不再嫁,回到会稽依伯父居住。
太元十年(385年),谢安去世。谢安主持的淝水之战,在前秦苻坚数十万大军压境之下,取得胜利,保全了东晋江山,但是,朝廷在司马道子的操纵之下,给予谢安的丧葬礼仪和规格,却不太隆重,使得不大过问朝政的王献之也大感不平。他如骨鲠在喉,不吐不快,于是上疏为其论争:
故太傅臣安,少振玄风,道誉洋溢。弱冠遐栖,则契齐箕皓,应运释褐,而王猷允塞。及至载宣威灵,强猾消殄。功勋既融,投高让。且服事先帝,眷隆布衣。陛下践阼,阳秋尚富,尽心竭智,以辅圣明。考其潜跃始终,事情缱绻,实大晋之隽辅,义笃于曩臣矣。伏惟陛下,留心宗臣,澄神于省察。及葬,孝武帝遂加安殊礼。
没过多久,献之就病了。因为他也服寒食散,再加灸足留下了后遗症,所以,年仅四十余岁便如同羲之晚年一样,病痛缠身。献之书帖中常提到患病的事:
忽动小行,多,昼夜十三四起,所去多,又风不差,脚更肿。转欲书疏,自不可已。惟绝叹于人理耳!……
献之白:奉承问,近雪寒,患面疼肿,脚中更急痛,兼少下……
……仆大都小佳,然疾根聚在右髀。脚重痛,不得转动。左脚又肿,疾候极是不佳。幸食眠意事为复可可,冀非臧病耳。
廿九日献之白:昨遂不奉别,怅恨深。体中复何如?弟甚顿。匆匆不具。献之再拜。
日寒凉,得告,承诸恶(下有缺文)。复灸极当惨痛悲灼。仆病正自不差,疾久自日深……
太元十一年(386年),献之病笃。哥哥徽之见此忧心如焚。他听术人说,“人命应终,而有生人乐代者,则死者可生”,竟信而欲替小弟去死。家人照例依天师道的习惯,替献之向三官(道教初期的支派太平道、五斗米道和天师道奉天、地、水为三神,也称三官)上章,自诉平生过错。献之的神智甚为清醒,回答说,除了与郗家离婚之外,没有其他过错。不久,就去世了。享年四十三岁。
在献之的几个哥哥中,肃之的事不可考。凝之时在江州刺史任上,不能归丧。操之时任尚书,在建康。徽之也在患病,本已离开建康,几天不得献之的消息,便乘肩舆去献之家,方知献之已病逝。他默然坐在灵床上,取来献之的琴,弹而不成调,便把琴摔到地上,大声说:“子敬,子敬,人琴俱亡。”一下子哭得昏死过去。回家月余也伤心离世了。
新安公主以后的情况,史籍缺载。从其死后谥为“愍”看,可能也未能活多久。女儿神爱,太元二十一年(396年)十三岁时被太子司马德宗纳为妃,及司马德宗即位,立为皇后。父以女贵,王献之被追赠为侍中、特进、光禄大夫、太宰,谥曰“宪”。献之无子,过继操之的儿子静之(一作“靖之”)为嗣。献之死后,堂弟珉继任中书令,后世习称献之为大令,王珉为小令。
安帝隆安三年(399年),孙恩起兵于会稽郡,时任会稽内史的王凝之因城破而被杀。孙恩起兵,琅邪王氏中受到打击最大的是王羲之这一支。因为他们的庄园都在“东中”,田土、仓廪、财产尽失,奴客几乎全部逃散。除了凝之几乎满门被杀以外,其他几位郎君的后代,即使逃过了死劫,也大都式微了。到南北朝时代,落户在建康附近的王导、王彬的后裔,还活跃在政坛上,而王羲之后人则已默默无闻,史籍缺载。
但是,真正的艺术的传衍,不会因家族的衰亡而湮灭。王徽之七世孙智永和尚,继承祖业,以书法名世,他的受业弟子虞世南、欧阳询,成为唐代书法开山之祖。在他们的影响下,书法艺术又开创了一个新的局面。
王献之艺术成就
中国的书法艺术,在东晋出现了两位杰出的大家,一位是书圣王羲之,另一位是他的儿子王献之。他们以鼎革汉魏以来的旧体为己任,以王羲之开始,以王献之告终。王献之敏悟通变,在父亲的基础上推陈出新,以流美恣逸的书风影响后世,为“魏晋风韵”增添了不可或缺的一笔,从而赢得了与王羲之并列的艺术地位和声望。
一、发展创新
王献之的书法艺术,承继父风而发展创新,别树一帜。早在他年轻时,创新意识就非常强。唐张怀瓘《书议》载:“子敬年十五六时,尝白其父云:'古之章草,未能宏逸。今穷伪略之理,极草纵之致,不若稿、行之间,于往法固殊,大人宜改体;且法既不定,事贵变通,然古法亦局而执。’”从这段话可以看出:(一)王献之对古体——章草不满,认为它不够潇洒、舒展(未能宏逸),而且有些局促、胶着(局而执);(二)提出应该变革和变革的合理性(法既不定,事贵变通);(三)提出了变革创新的方向和道路,即“穷伪略之理(简化屈折,使笔画较为单纯),极草纵之致(表现草书姿纵的情趣),不若稿、行之间(采用草稿和行书之间的体式)”,并且劝其父不应再用旧体教他,应改变体式。王献之不仅提出改革方案,从书迹看,他也确实实践了自己的理论,创出自己的“破体”——行草体。
所谓“破体”(又称“大令体”),就是打破楷书、行书、草书的界限,以行书为主,偏于楷的为“行楷”,偏于草的为“行草”。这种书体,既有楷书的工稳,又有草书的流畅,书写者可以有自己的偏好,亦可发挥自己的特长,给书写者留有极大的驰骋艺术才能的天地。唐张怀瓘《书断》说:“子敬之不逮真,亦劣章草,然观其行、草之会,则神勇盖世,况之于父,犹拟抗衡,比之钟张,虽敌,仍有擒盖之势。”献之性格比其父更加放达豪爽,反映到书法上就更加开张超逸,于是创出“破体”新书体,使行书体系在“二王”手中充实完善起来。唐张怀瓘对这种行草新体曾有比较中肯的评价:“子敬才高识远,行草之外,更开一门”,“非草非行,流便于草,开张于行,草又处其中间。无藉因循,宁拘制则;挺然秀出,务于简易;情驰神纵,超逸优游;临事制宜,从意适便。有若风行雨散,润色开花,笔法体势之中,最为风流者也”(《书议》)。王献之破体的代表作,一是行楷《廿九日帖》,一是行草《鸭头丸帖》。《廿九日帖》首行开笔的“廿九日”三字为行楷书,第四字便转为行草书,笔势连属,第三行“献之再拜”四字,一笔贯通而行,优游疏爽,形势宏逸。全幅楷、行、草相间,但却配合协调、自然。《鸭头丸帖》开头三字为行书,行笔较缓,往下行笔加快,或三字或两字相连属,均为草书。字与字、行与行中间常留较大空白,给人以形断意连的感觉。
王献之在书法上的又一大贡献,是创立了“一笔书”,使草书成为书法艺术中最富表现力的书体。(详见下文)

王献之《忽动帖》
二、“二王”异同
王氏父子出生望族,受过良好的书法教育,有着相同的家学传统,又都受到晋人崇尚的玄学的熏陶,因此有不少相同之处,最主要的一点是与东晋其他名士一样,清真超逸,出尘脱俗,率性而行,无拘无束。“二王”怀着这种心态、精神、风度去进行书法创作,必然会冲破陈规旧俗的束缚,不拘于法,使作品呈现出潇洒之美。明王世贞评价王献之书法说:“太令书神情散朗,姿态超逸,有御风飧霞之气,令人作天际真人想。”(《艺苑卮言·附录·淳化阁帖十跋》)这是人格与书风的统一。潇洒风流是“二王”思想面貌的写照,也是他们书法的艺术风格。
从美学角度审视,则“二王”书法都属于秀美(阴柔之美)一路,两晋南北朝用“媚”进行品评概括。清代王澍在《虚舟题跋》中说:“羲之书《兰亭》,破坏秦汉浑古风格,为后世妍媚者开前路。”王献之书法艺术在“媚”这一点上有发展。羊欣在《采古来能书人名》中评其书法云:“骨势不及父,而媚趣过之。”道家崇尚阴柔之美,东晋时代大多数名士、文人信仰道教,所以'媚’是很高的审美评价。以“媚”著称的“二王”书法世代相传,流芳千载。
由于“二王”各自的经历、境遇不同(如羲之仕途多舛,而献之仕途通达),性格不同(献之比其父更放达、整峻),所处时代的审美趣味不同(献之同代人“爱妍薄质”),所以,二人的书法又有不少差别。今人王玉池认为,献之和乃父比较,执笔方法、运笔方法都不相同,故风格也不同。
(一)执笔方法不同。
羲之从后掣献之笔不脱的故事,《论书表》、《书断》和《六体书论》都有记载。《六体书论》所记特别值得注意:“献之年甫五岁,羲之奇其把笔,乃潜后掣之不脱。幼得其法,此盖生而知之。”从“二王”书迹看,其执笔法确有不同,献之把笔较羲之灵活。
(二)运笔方法不同。
宋代米芾提出“右军中含,大令外拓”说。元代袁裒在《评书》中说得更具体,直到现在,多数人还用其说法。原文是:“汉魏以降,书虽不同,大抵皆有分隶余风,故其体质高古。及至二王使复大变。右军用笔内擪而收敛,故森严而有法度;大令用笔外拓而开廓,故散朗而多姿。”什么是内擪?沈尹默在《书法论丛》中说:“要用内擪法,必须凝神、静气,一心一意地注意到纸上的笔毫,在每一点画的中线上,不断地起伏顿挫着往来行动,使毫摄墨,不令溢出画外,务求骨气十足,刚劲不挠。”王玉池解释说,'内擪侧重于表现一笔画之内的上下运动,有向内收敛勿向外拓展之意;“外拓”则侧重一笔画向笔画之外的上下左右运动,即向外部扩展。内擪法着重于点画之内的丰富变化,写出的笔画浑劲、婉通、劲健;外拓法尤长于点画向外部推进时的形态,写出的笔画雄强、舒展,气血充沛。从传世书迹看,以羲之《姨母帖》和献之《廿九日帖》比较,以小王《中秋帖》与大王《丧乱帖》对比,以上特征都可以得到印证。
(三)字势、章法上的差别。
大王和小王比较,大王还存在若干古意或称隶书笔意,如行书《姨母帖》。而小王纯用今体,彻底去掉了隶书笔意。其草书一律为典型的今草(除有意写章草的个别书作外),不再有隶书遗意。他的行楷书《廿九日帖》中的许多字和后来魏碑中的写法无异,是一种不再有隶书笔意的成熟楷体。
王献之书法的又一特点是笔势连属,注重整体效果。张怀瓘在评价张芝的草书时说:“字之体势,一笔而成,偶有不连,而血脉不断,及其连者,气候通其隔行。惟王子敬明其深指,故行首之字,往往继前行之末,世称一笔书者。”(《书断》)如《十二月帖》,虽属行草,而全篇三十二字,竟有二十四字相连。米芾曾亲见《十二月帖》墨迹本,他赞赏说:“大令《十二月帖》,运笔如火箸划灰,连属无端末,如不经意,所谓一笔书,天下子敬第一帖也。”(《书史》)羲之书作虽也有连字,但数量不多。另外,献之书法很注重整体效果,注意字与字、行与行之间的相互关系。如小楷《洛神赋》,虽字未连,但字间相互顾盼,行间错落有致,呈现出整体的美。
“一笔书”是今草的特有现象,实始于王献之,而完美于唐代的张旭。有书论称“一笔书”始于汉末的张芝,是不对的。张芝的时代是章草渐趋成熟的时代,今草只处于萌芽状态,今草的书体并未确立,不可能出现“一笔书”。
(四)风格不同。
“二王”书法总体风格是潇洒风流,但由于二人性格不同,在执笔运笔、章法布局上有差异,因此由这些不同所形成的个人风格面貌又有区别。总的说来,献之的风格是超迈骏爽,妍媚流便,其父书风则较含蓄蕴藉,刚健中正。张怀瓘评价为:“若逸气纵横,则羲谢于献;若簪裾礼乐,则献不继羲。”(《书断》)又称:“逸少秉真行之要,子敬执行草之权,父之灵和,子之神俊,皆古今之独绝也。”(《书议》)南唐后主李煜说:子敬俱得右军之体而失于惊急,无蕴藉态度。宋蔡襄称:“大令、右军法虽同,其放肆豪迈,大令差异古人。”米芾说:“子敬天真超逸,岂父可比?”
献之的书风骏爽、流便,有技法上的原因,更有个人性格和时代审美要求的因素。献之“高迈不羁”、桀骜不驯的性格和超人的胆略,反映到书法上,必然是骏迈豪爽,淋漓尽致。再者,他所创造的沉着痛快、流便妍媚的书风,也正符合当时人“爱妍薄质”的审美趣味,所以受到人们的喜爱。
献之在羲之之后,创造了书法艺术新的审美典型,对后世影响很大。但从总体来看,小王由于英年早逝,书艺尚未达到羲之那样的化境。羲之被尊崇为“书圣”,在文化史上的贡献与影响比献之大。羲之可以说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而献之的知名度则略逊于乃父。              (佚名)


王献之《廿十九日帖》


王献之《十二月帖》(墨迹与拓本)

王献之《相过帖》

王献之《鸭头丸帖》


王献之《中秋帖》

王献之《东山帖》

王献之《新妇地黄汤帖》,唐人摹本,纵25.3厘米,横24.0厘米。日本东京台东区书道博物馆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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