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重新审视福泉山遗址文化

福泉山遗址位于上海市西部青浦县重固镇的西侧,又名覆船山,据清光绪《青浦县志》记载,“福泉山在干山北,下皆黄土,隆然而起,仅十余亩,殆古谓息壤也……初因形似覆船,后以井泉甘美,易今名”。又记福泉山所在的重固镇“相传为宋韩蔪王掩军士骸骨处,后人去鬼为重固”。

褔泉山是重固镇西侧农田中的一座小土山,呈不规则的长方形,东西长约94米,南北宽84米,高7.5米,东、南、西三面为斜坡,北坡有二级台阶。山上土质干硬。周边地势低洼,海拔仅3.3米。河道纵横,东有通波塘,西有堰西港,南傍山泾港和庄泾港,可直通上海市区与苏州。

福泉山遗址以孤山顶上的几种不同文化共存,且超出常态的地层颠倒的分布引起考古学界和世人的关注。考古发掘认为,T8第7层发现的崧泽文化前期居住地,是建立在一处古代高地上。该前期居住地废弃以后,又作为崧泽文化后期(第5层)及良渚文化旱中期墓地(第3、4层)。墓地堆土使地形不断升高,到良渚后期(第2层)在此堆筑高台再进行大规模的堆土。筑台的填土,取自近旁农田下,破坏了位于农田下的遗址,因此出现第2层有大量马家浜文化遗物、第3层马家浜文化遗物减少崧泽文化遗物增多、而第4层又以良渚文化遗物为主的地层年代顺序颠倒现象。并认为良渚文化时期修筑的高台,东、北面至今大体保持原形,西、南面在春秋战国时代备扩展了近10米,因此良渚文化的高台墓地原大约为东西84、南北74、高8米。重新审视福泉山遗址文化,其地层堆积、自然环境、人类文化遗存的性质和内容,都需要一个全新的认识。

一、地层堆积与气候

1、山下四周的原始地形

山下四周的地层堆积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遗址形成前或形成时的原始地形。西北侧探方试T8东壁剖面只有两层,第1层为耕土,距地表深0~0.35米,第2层深0.35~1.46米,灰黄色土,以下为青灰色生土。山的北侧试T5探方北壁剖面共3层,第1层深0~0.37米,灰褐色农耕土。第2层深0.34~1.28米,灰黄土,第3层深0. 92~1.62米,灰黑土,以下为青灰色生土。东侧试T2的北壁剖面,也只有两层,第1层深0~0.26米,灰褐色农耕土。第2层深0.25~1米,灰黄土,以下为青灰色生土。南侧试T11探方的南壁剖面共四层,第1层深0~0.73米,深灰色地表土。第2层深0.69~1.65米,灰黄土,第3层深1.22~2.18米,灰褐土,第4层深2.02~2.8米,灰黑土,以下为灰黄色生土。

山下四周的原始地形可以看出并不复杂,东西向基本平稳,西低,东部略高。其高差只是1米与1.46米之差。其基础都被认定为青灰色生土。南北向是北高南低,北部最低层第3层灰黑土,以下为青灰色生土。南部最低层第4层为灰黑土,以下生土为灰黄色。二者之间差一个地层,少了灰褐色的第3层,高差是1.62米与2.80米之差,差118厘米。而南北向仅差46厘米。显然,遗址南北的地层形成不是同一机制。北侧试T5的第3层的灰黑土,属于崧泽文化。南侧试T11的第4层虽然亦为灰黑土,出土器物特征却属夏商时代的马桥文化。东西向的地层貌似一致性更强,但依然分别属于不同时期的堆积。西北侧的试T8第2层中既有宋元时代的陶瓷片,也有良渚文化的T字形鼎足,以及崧泽文化的夹砂陶与泥质灰陶划纹陶片。甚至在其下的青灰色土层中,还发现有属马家浜文化特征的器物。东侧试T2的第2层土色灰黄,出土遗物与试T5的第2层相似,属良渚文化。

以上复杂的地层形成机制显示,即使山下最低层也是不同时期形成的。最早的地层当然还是西北试T8探方青灰色土中的那些具有马家浜文化特征的遗物。早在马家浜时期人们就曾生活在这里。其南部应该就是一条河,他们就生活在河边。所以,南侧试T11第4层深2.02~2.8米灰黑土之下的灰黄色土层并不一定是生土,这层灰黄色土层可能是马家浜文化之后洪水带来的冲积层。西北和北侧的第3、2层堆积一致,都分别形成于崧泽和良渚时期,东部稍有差异,它的第2层属于良渚文化。唯独南侧,第2、3层形成于春秋,第4层形成于夏商。遗址地层堆积的大趋势是由北向南延伸。东西方向也并非全然不变,而是由西向东延伸,但变化幅度不大。虽然水平延伸不多,但垂直堆积在中心部表现很突出。山上部分的地层堆积反映了垂直堆积的过程和机制。

2、山上的地层堆积

福泉山山上的地层堆积,由T8、T9和T24三个探方的地层剖面表现。T24北壁正好位于山顶南侧7米等高线附近,T8位于山顶西北6米等高线附近,南端接近山顶7.5米的最高点,T9位于北侧4米和2米等高线之间,由于在这里报告没有给出4米等高线的具体位置,估计更接近4米等高线。所以T8探方东壁剖面可以视为整个福泉山自最高至最低所有地层的纵剖面。该探方共有7层堆积,第1层距山顶地表(下同)深0~0.5米,为灰褐色表土层,第2层深0.5~4.56米,灰黄色五花土,第3层深2.15~5.2米,黑褐色土,第4层深3.55~5.5米,黄土层,土质较纯,第5层深5.5~6.9米,灰黑土层,第6层深6.5~6.85米,黄褐土层,第7层深6.75~7.5米,青灰土层,以下为青灰色生土。

T9与T8相距很近,T9是北壁地层剖面,T8是东壁地层剖面,T9的西端距T8的北端大约只有10米。从堆积表现看,T9表面平稳,层间变化不大。T8则完全不同,下部几层相对平稳,上部几层波动剧烈。反映出遗址的堆积直接受洪水影响,洪水流向由西向东。T9的第6层土色与T8的第7层相同,都是青灰色。地层深度也基本相同。应属于同时的同一地层。其上,T9缺少T8第6层的黄褐土层。此层不厚大约25~65厘米,应该是青灰土之后的第一次洪水带来的泥土。它没有延伸到T9的范围。T9的第5层灰褐土层,与T8第5层灰黑土层相比,T8颜色深T9颜色浅,深的地方可能是水域时间长,而浅色土层意味着那里更多的时间成陆。T9的第4层为灰土层,与T8第4层土质较纯的黄土层则不属于同一层堆积。在T9仍处于原来的地层时,T8由大洪水带来了一层新的堆积。T8第3层变成了黑褐色土,T9的第3层变成了黄褐土,这两层也不属于同一层堆积。T8第3层的黑褐色土层堆积还相当厚,最厚处达1.40米,再看它表面形状有一个角度比较大的变化,显示其原本就很厚的堆积被第二层形成前的洪水削去了相当大一部分。T9第2层为红烧土屑层,这属于纯粹的人工遗留,与大自然的地层堆积无关。其基础应该还是前一层的黄褐土层。T8的第2层为灰黄色五花土,厚度0.5~4米。像这种土质和土色的堆积,就是大洪水从上游裹挟而来的巨大泥土块被稍高一些的地形滞留的结果。遗址的最上层都是历代植被轮替、自然降尘等的堆积。

南侧的T24北壁剖面位于7米等高线处,只显示有三层堆积,地层深度最深只到3米。第1层深0~0.75米,为灰褐色表土。第2层深0.75~1.4米,黄褐土。第3层深1.4~3米,灰黄土。深3米以下为纯粹的灰褐土。第2、3层出土遗物有小方格纹、填线方格纹和回字纹等春秋战国时代的几何印纹陶片及原始瓷片,间有叶脉纹、篮纹等夏商时代马桥文化的陶片。证明T24探方处人类的足迹最早只到夏商。与前两个探方的地层没有可比性。在7米等高线上只做3米深地层剖面不合乎逻辑。

虽然这三处探方都在山上,但就其表现,只有T8可以典型地代表,其余两个都不具典型性。根据T8第7层己见崧泽文化遗物,时间已经到了大海退开始之后。山上的地层堆积起始于T8探方的第6层。这是一个历时较短的一次规模不大的洪水的结果。第5层洪水规模大,持续时间长,堆积较厚,但还比较平稳。之后的几层洪水规模大,来势汹猛,所以向高堆积速度很快。而且,新一次洪水会对前地层堆积进行强冲刷,像第2层时的洪水对第3层地层的冲刷就很明显。根据山上山下堆积的差异可知,连续大洪水的堆积主要在山顶,后期的地层堆积主要在遗址南侧。由此可以判断,最早马家浜人生活在河边,河的北岸。早期洪水造成沿河岸堆积。接下来一度普遍堆积。再其后快速叠加堆积于山上,说明当时福泉山为河心洲,大洪水带来的泥土反复叠加于山上。到晚期,洪水规模减小,洪水带来的泥土只堆积于山南低洼处,使南部山脚向南延伸。

3、孢子粉所反映的自然环境与气候

马家浜人的生活方式显然不同于崧泽,更不同于良渚。马家浜人的食物更多地依赖动物性肉食,凡是马家浜人生活的地方,定有大量动物骸骨,而且是经过食用的。这表明马家浜人生活的时代是狩猎为生。他们生活的自然环境必然是动物的世界。从当时的孢粉组合看,以木本植物花粉占优势,含量达43.5~49.0%。草本植物花粉次之,占39.9~45.2%,蕨类孢子含量最小,为11.1~11. 3%。木本植物花粉中以常绿阔叶的栎和落叶阔叶的栎为最多,松属、杉属、柏科等花粉也有一定含量,另外栲属花粉也达其高峰。草本花粉是藜科花粉占绝对优势,达8.7~25.5%。香蒲、眼子菜等水生草本植物有一定数量,禾本科花粉已有一定含量(7.0~7.8%),并已偶见>40um的禾本科花粉。蕨类孢子主要是水龙骨科孢子。说明这一时期褔泉山周边相对干燥,虽然有河溪流过,但不影响整体干燥。这里以常绿阔叶的栎和落叶阔叶的栎为最多,形成丛林。林间草生长茂密。由于空气并不特别湿润,所以蕨类虽有但不多,主要是河边生长水龙骨科植物。相反由于干燥,藜科植物比较多。藜科植物的大量存在说明遗址周边土地含盐量仍较高,这里曾经受大海侵影响,海退发生又不久,这里可能距离当时的海岸并不遥远。

早崧泽文化层孢粉组合仍以木本植物花粉占优势,达46.1%。草本植物花粉第二位,为37.8%。孢子藻类最少,仅19.1%。木本植物花粉种类较多,常绿阔叶栎依然占较大比例,落叶闼叶栎类则有所减少,松、柏等也有不同程度的减少,桑科花粉已开始出现。草本植物花粉中,桑科花粉急剧下降至0.9%。水生草本植物花粉有一定程度的上升,而野生和栽培的禾本科花粉含量都有所提高,另外还有个别莎草科、毛茛科、十字花科等花粉。酸类孢子以苔藓孢子和紫箕属为主。马家浜晚期与崧泽早期的气候发生了重大变化,由干燥变为多雨湿润,江河横流,不耐水浸的植被消失,喜水植物迅速增加。同时,人们的活动空间受到大幅度限制,动物突然大幅度减少,人们开始由马家浜时代向崧泽时代转移。

这一时期孢粉组合变化表现为,草本植物花粉比重上升,以33.8~43.2%的含量稍领先于其他二者,木本植物花粉比重下降,占28.5~35.2%,蕨类孢子含量大幅度上升为21.6~38.4%。本组合的木本植物花粉种类与Ⅱ组合相比基本不变,仅数量上有一定的减小。表明由于持续强降雨,许多低洼地带的木本植物不耐水浸而大量死亡,而不是其中的某一种树木的减少。草本植物花粉中,值得注意的是藜科花粉含量又重新上涨至8.6~14.4%,水生草本植物基本保持原来规模,野生禾本科数量大增达11.3~13.6%,而栽培禾本科花粉缺失。蕨类孢子中以水龙骨属和苔藓孢子占绝对优势。草本和蕨类孢子数量的变化可能显示海侵持续时间可能并不太长,海侵过后,较高地方的植被首先复苏的可能就是藜科,而低洼地带水龙骨和苔藓类植被首先扩大生长。

到了崧泽文化晚期,孢粉组合中草本植物花粉以54.8~71%的高含量而位居第一,木本植物花粉比之组合Ⅲ又有所下降,为16.4~30.1%。蕨类孢子仅含8.0~25%。在本组合中,草本植物花粉种类多,含量高,仅香蒲和眼子菜花粉就已占孢粉总数的30%左右。其他如泽泻、水鳖、鸢尾等水生植物花粉也纷纷出现,野生禾本科也都达到较高含量。木本植物花粉总体上数量减少,但常绿标类和落叶栎类花粉却较上一组合含量有所增加,桑科花粉含量稳定,而松,杉、柏等树木的花粉却缺失或减少。蕨类孢子仍以苔藓孢子和水龙骨属为主。其中夹杂一些风尾蕨等。这种孢粉组合说明褔泉山周边被大面积的湖泊沼泽所包围,适合陆地生长的木本植物进一步减少甚至消失。而草本植物,尤其是水生草本植物以及蕨类、苔藓类植被大面积生长。

良渚早期文化层孢粉组合中蕨类孢子含量首次占第一位,达31.9~69.3%,草本植物花粉位居第二,为14.5~55.1%,木本植物花粉仅占孢粉总数的12.5~27.5%,其中蕨类孢子种

类多,而且含量也均有所上升,占优势的有水龙骨属、苔藓孢子、凤尾蕨属、海金沙属等。其他还散布着一些蕨属、里百科等。草本植物花粉中,野生和载培禾本科植物花粉含量基本保持不变,而水生植物花粉含量却急剧下降,甚至缺少。木本植物花粉含量和种类也均有所减少。说明良渚早期的气候环境与崧泽晚期没有大的变化,同样是湖泊和沼泽密布,可能水位有所降低,但是陆地面积依然有限。

良渚晚期文化气候环境发生变化,气温降低,降雨减少,温度和湿润度都较前期下降。陆地面积增加,木本植物开始生长。禾本科和菊科也发展赶来,相反喜温湿的蕨类植物大幅度减少。孢粉组合表现为草本植物花粉占优势,含量为45.9~65.8%,木本花粉其次,为21.2~31.6%,蕨类孢子最少,占2.6~33.0%。草本植物花粉主要增加的是禾本科和菊科,水生植物花粉含量与上一孢粉组合相近。而木本植物花粉与上一孢粉组合情况相似。蕨类孢子则大幅度减少。

二、文化遗存分布

1、马家浜文化遗存

从《报告》可以看出,马家浜文化遗物在福泉山遗址的多个探方、甚至多个地层出现,对于其中存在的费解之处暂且放在后面专门讨论,先去理解最下层的马家浜文化现象。

北部T9第6层的青灰土层,以及西北部的试T8“距地表1.46米以下为青灰色生土,此层在探方的中间发现一深入生土的凹坑,坑内充满草灰、陶片及鹿角、猪牙等动物遗骸,陶片的器形有腰沿釜、鼓腹罐和大口盆等,均属马家浜文化”。可以认为T9第6层的青灰土层,以及西北部的试T8距地表1.46米以下为青灰色生土属于同一时代。两个探方的地层颜色没有差别,海拔高度没有明确标示,但可以估算大概。T9第6层的海拔高度据称是3.3米,试T8的崧泽古地层海拔1.68米,再加上那个深入生土的凹坑按30厘米计,马家浜文化遗迹的海拔分布大约在1.4~3.4米之间。

不得不指出的是,虽然《报告》列举了马家浜文化特征遗物多种器形的陶片,但在典型器物举例中,下层所出遗物却只例举了T9第6层一件器座。尽管如此,我们仍采信T8灰坑以及坑中遗物的真实存在。

从T8具有马家浜文化特征的遗存信息可以得知,此时大海退已经完成,这里已经全面成陆,青灰色土壤是海侵留下的印记。他们生活的时代相对干燥,开挖有灰坑,可以狩猎,他们仍以狩猎为生。他们所选择的栖息地,一般都临近河流,位于河岸不远处,以取水便利。他们是追逐海退的步伐来到这里,但从稀薄的文化遗存看,人数很少,逗留时间不长。当时这里应该是平坦的海滩地貌,有小型河流由西向东流过。

2、崧泽文化遗存

崧泽文化遗存在地层中主要分布于青灰土层和灰黑土层,指T8探方地层剖面中的第7层和第5层。分布范围比较大,主要在T6、8、10、11、27,部分延伸至T41、42,另外还有T29和T39。遗迹现象包括建筑遗迹、灰坑、灶膛、烧坑、墓葬和祭祀遗迹。遗物主要有各种陶、石、骨、玉等日常工具、生活用品和饰品。

建筑遗迹

其实,建筑遗迹有多处,而不是1处。甚至位于T27的那片建筑还不止一次。位于T11探方青灰土层底部,在一片黑褐色的硬土面上,有四块平铺的小木板,作不规则的四方形排列,最大一块长40、宽12、厚约0.5厘米。这些木板和木棍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建筑,木板也不是柱基的垫板,木棍也不会是类似房顶的构造,它们应该是人们在此休息时为了避潮而铺垫在身下的铺垫物。

在硬土之南那个长1.8、宽1.04、高约0.1米,以红烧土粒与介壳末混合堆成的小土台,台面平整,堆土坚实,似经拍打,这也是一块人类用于栖息的空间。

土台的东侧另有一堆红烧土块和一块小木板。关于这堆红烧土块,两幅示意图表现面积大不同,特写图显示面积大约为30平方米左右,全景图显示的面积约为100平方米,几乎铺满了两个探方。估计这是不同时期两个面积不同的红烧土地面,大的早一些,小的晚一些。小的可能显得红烧土块的密度更高。对此可以做出的结论是曾经有两个群体在此生活,其中稍早的群体规模较大。如此大的红烧土地面,硬土面的西侧尚有一片厚约10厘米的灰层,中间夹杂大量陶片,残骨器和各类动物的碎骨,还有口径达45厘米的陶鼎,都是强有力的证据。

至于北部和东部的许多大小不等的木板和长短不等的树条,都与长方形土台和大面积红烧土地面没有关系,它们分别属于不同时期的不同的人。他们各有各自的生活方式,有不同的对付恶劣环境的手段。那些大面积红烧土地面,肯定是集体劳动的成果,而木板或木棍,则是个人生活的表现。

与此相同的是在T10还有一片面积较大的红烧土地面,铺满了整个T10探方,面积大约50平方米。在T10的南部,有一灶塘口开在灰黑土层底部,周围是一片红烧土屑地面。灶塘口呈不规整的圆形。敛口,弧壁,平底,一端有出灰口,里面充满乌黑的炭灰,灶内壁经长期火烧,已结成一层坚硬的红烧土面,口径约0.4、底径0.45、深0.1米,出灰口宽约0.2、长0.24米,在灶塘近旁还发现一件残破的角尺形足大陶鼎。此灶膛与红烧土地面可能是同时期建筑,主人一众在红烧土地面栖息,用此灶膛炊煮,似乎在此度过了不少时日。

在T10探方内偏东北有一烧坑,坑口开在灰黑土层上部,坑形上部作敞口喇叭形,坑壁无火烧痕迹,内填红烧土屑与灰土,中部凹颈鼓腹,底微圜,坑壁与圜底曾经涂抹一层泥浆,并有长期燃烧的痕迹,壁面发红,坑内全是黑灰,下部呈大口缸形,坑壁有一层硬结的黄泥浆面,无敲压的印窝,无火烧迹象,坑内全是白草灰和夹砂灰陶鼎残片及舌形鼎足。此坑口径1.2、深1.4米,形制奇特。此坑晚于上述红烧土地面以及灶膛,显然也是一个游动群体在此生活过的遗迹。但在灶膛形式和炊煮方式上有所区别。后者是把炊煮器直接坐在灶膛之上,灶膛下部留空较多,用于储灰。

出现于T6的青灰土层底部的一个灰坑比上述T10内的建筑遗迹都早。坑口呈蛋圆形,直壁,平底,口径2.75、深0.85米,坑内充满黑灰并有鹿角和泥质红陶与灰陶陶片。这是一个典型的人类栖息用灰坑。该灰坑显然处于相对干旱的气候环境之下,与后来的红烧土地面时期的持续强降雨、地面极为潮湿差别巨大。

祭祀遗迹

所谓的祭祀遗迹有2处,位于灰黑土层墓地之南,二者相距约二十余米。祭1位于T39探方内,是一片火烧遗留的草灰面,灰面呈椭圆形,东西向,长约8米,宽约5米,厚约0.5厘米,其上洒有介壳末,西南侧并有一件残陶鼎及数块红烧土,西北侧有一堆陶片。祭2发现于T29和T30探方内,草灰面大体呈圆形,直径约8米,草灰中也见介壳末,情形与祭1相同。此两处应该是两群人在周边大水的环卫下,缺少食物,又寒冷,他们从水中摸来介类,在篝火周围取暖、烤食介类充饥。能有0.5厘米左右的灰层说明生火烤食介类充饥的行为可能不止一次,但又不属于半永久性建筑,仍然是临时活动留下的遗迹。与附近的墓地没有关系,更不会是祭祀活动的遗迹。

墓葬

在第7、5层堆积范围内共发现墓葬19座。其中在T6、T8、T11三个探方内有8座(M11-13、17、18、22、23、27),在T41探方内发现1座(M110),均处于青灰土层。在T6和T8的灰黑土层内有8座(M14-16、19-21、24、25),位于居住遗迹之上的有2座(M147、M148)。

这些貌似墓葬的遗迹实际上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墓葬,只是因为有人死在了那里。但是他们的死亡原因不同,可能有自然死亡的,但更多的可能都死于洪水。骨骸保存上的差异缘于死亡时以及死亡后的环境状况,但无论死因为何,都没有有死亡后的有意识的掩埋行为。更没有后世人类埋葬死者时的仪式和情感的寄托。从这种埋葬行为的本来意义出发,这里出现的貌似墓葬的遗迹全部都不是墓葬。他们死亡后遗迹的形式不同,并不是葬式的不同,而是他们生前生活方式的差异。从这个意义上讲,透过死亡遗迹可以充分理解当时人们的生活状况和社会形态。

M20位于灰黑土层,平地掩埋,距山斜坡地表深2.83米,老年女性,头骨横向错位,双臂垂直,下肢骨向左斜伸,骨殖零乱。器物5件,盆骨下双腿间有玉坠1件,右下肢骨旁置陶杯1件,左下肢骨旁有陶簋1件,足上及足后有陶罐、陶盆各1件。这些日用陶器基本还保持着她生前状态。骨殖零乱说明她可能系自然死亡。死后尸体没有被掩埋,一直曝尸于空气中。但是,有陶器置于足上说明她生前身上还是有覆盖物,而且,位于其足上的那件陶器就被放置于覆盖物之上。她死后覆盖物腐朽,陶器才会下落于其足上。

M23位于青灰土层,三人合葬,平地掩埋,距土山顶地表深6.8米,三具人骨平行排列,中间为成年男性,仰身直肢,头向右侧,两臂伸向腹上,左右两侧各依附1个儿童,三人均无随葬器物。骨殖保存完好。M16位于灰黑土层,双人合葬,平地掩埋。距土山斜坡地表深3.1米,两人相向放置,东为青年男性,仰身直肢,面向左侧,西为青年女性,侧身直肢,面向右侧。器物4件,大陶鼎1件,置于两人骨头前正中,陶网坠2件,在两人中间腰侧,骨镞1件在女性头骨的左上角。骨殖保存状态稍差。可以看出他们都死于洪水,在睡梦中突然窒息而死,原封不动地定格了他们生前的最后状态。二者骨骸保存状态上差异缘于一个被洪水带来的泥土全覆盖,另一个却基本没有覆盖。

M15灰黑土层,土坑墓,长方形,坑长2.68、宽0.62、深约0.5米,坑口距山斜坡地表深2.75米,坑内葬具痕迹清晰,呈棕黄色,上、下两块均呈弧形,骨架下保存较好,长1.8、宽0.45-51、厚约0.02米,头部较宽,足部略窄,左右两侧又各有一块斜向翘起的窄板,与底下一块交接重叠。墓主为成年男性,随葬器物7件,3件在葬具内,头骨顶上置陶壶1件,右下肢骨上有陶豆1件,豆盘内见獐牙刀1枚,葬具外北端有陶器鼎、纺轮各1件,罐2件。M24灰黑土层,土坑墓,长方形,坑长2.1、宽0.9、深约0.2米,坑口距山斜坡地表深6.3米,人骨上下有形似树条的长方形弧面葬具痕迹。长1.8、宽0.64米,人骨保存良好。随葬器物10件,葬具内头前堆放陶器钵、盘各1件,壶3件,玉璧1件,下肢骨右侧有石斧、陶鼎各1件,葬具上面左侧,放置陶器豆、罐各1件。此两墓所谓的葬具都不是葬具,而是主人的避潮设施和地穴之上的棚盖。此两墓主应该也是死于洪水。虽然都有棚盖类设施保护,骨骸总体完整,但胸腔被扰动严重,估计是死后为啮齿类动物所损毁。日常生活用品和工具,也都按主人生前生活习惯放置。

M110青灰土层,平地掩埋,距土山顶地表6.9米,墓主系儿童,随葬器物15件,头骨右侧有陶网坠1件,胸骨上置石斧1件,盆骨上及其左侧有玉管1件、玉坠3件,下肢骨上叠压陶豆2件、陶罐1件,足后有陶豆陶罐各1件,陶鼎骨镞各2件。不知道墓主具体多大年龄,从他的地穴孤立地在T42探方东南角,以及种类颇多的日常用品和工具看,他独自一人独立生活,而且显然非常聪明、勤劳,看样子,狩猎、捕鱼、雕玉、制陶样样都有所成。可惜一场洪水使其年轻的生命嘎然而止。

遗物

本期出土遗物主要有石、骨、玉、陶等类,共计223件,大部出自墓葬,个别见于地层。所以也不是整个所谓的崧泽文化的代表,只是死在这里的那些人的代表。总地看石器、玉器较少,陶器最多,骨、牙、角器也比较多。石器28件。器形有斧、锛、凿、铲、纺轮和砺石。玉器10件。主要器形有璜、管、琀、坠、璧等。骨、牙、角器70件。器形有镟、凿、锥、刀、哨、笄、鐲、指环和匕等。牙器主要利用獐的獠牙,磨出刃口和扎缚的绳槽,但也有取材于象牙的。角器是从鹿或糜上割取角料。陶器115件,大类有烹饪器、饮食器、盛贮器和生产工具。烹饪器均为夹蚌壳屑或夹砂陶,有釜、鼎、罐及器盖。饮食器为泥质陶,有豆、碗、簋、盘、壶、杯、瓶、钵等器。盛贮器均为泥质陶,有罐、缸、盆等。生产工具有纺轮和网坠等。

崧泽文化有15座墓18具骨架经请上海自然博物馆人类组作鉴定,为男性成年6人、青年2人,女性老年、成年、青年各1人,儿童7人,死亡年龄大都较轻。这显然与曾经出现在这里的人类遗迹不匹配。这从另一个角度证明这些所谓的墓葬并非曾经生活在这里的人死亡后留下的墓地。他们是一批具有大体相同的生活习惯,在此生活而又偶然死亡的人。即便如此,他们相互之间的差异也是显而易见的。不同的栖息形式,不同的栖息设施,不同的日常生活用品及工具。有年轻情侣,也有成年男性独自带两个孩子,且没有任何日用品和工具。这些都与那些以大面积红烧土为栖息设施的集体生活方式的人群大相径庭。这足以显示这一时期出现在这里的人类的复杂性。

3、良渚文化遗存

《报告》认为良渚文化分布于黄土第4层、黑褐土的第3层和灰黄土五花土的第2层。文化遗迹包括30座墓葬和祭祀遗迹。祭祀遗迹由祭坛、积灰坑、介壳末堆积和祭祀器物堆四种。

墓葬

良渚时期墓葬30座,分布于17个探方内,处于黄土层的8座,有M1、2、126、139、143、149、150、151。处于黑褐土层的共6座,有M109、115、120、124、140、145。还有16座属于灰黄土层,它们是M9、40、53、61、65、67、 74、94、101、103、128、132、135、136、144、146。《报告》把位于灰黄土层的16座墓按其叠压关系又区为分上中下三层,每层一期,良渚时期被分为五期。

30座墓葬从遗迹现象看有平地掩埋、有浅穴墓和深坑墓葬三种形式。平地掩埋的有7座,无墓坑,也无葬具痕迹,但是,这些墓葬在人骨架之下,有的见一层薄薄的向外延伸的灰面;有19座见长方形浅坑,坑深约0.1~0.4米,坑内都有葬具遗迹。这类墓葬,平面可见坑线,但坑内填土与坑壁不能自然脱开。木质葬具都是长方形,上下面圆弧,似一段对剖开再挖空的树干,清理时泥土与朽木自然分开;另有3座为长方形深坑,坑深约0.9~3米,墓坑较大,坑内也发现葬具。墓内人骨在黄土和黑褐土层内的保存都较好,在灰黄土层内的仅能辨别痕迹。

重新审视这些墓葬,我们发现它们根本不是墓葬,不具备死后由他人掩埋的任何特征,倒处处表现出这里是人们生活的栖息之地,只是许多主人死在了自己的栖息地并被时间和大自然所掩埋。凡是可以确认留存有骨骸的可以肯定主人无疑是死在了自己的栖息之处。但是,也还是有人并没有死在里面,有可能活着离开了这个栖息地。如M40、M65、M67、M94,都是仅有头骨与部分肢骨痕迹,这种所谓的痕迹完全可能是主人栖息时留下的身体的痕迹,而不一定是骨骸的痕迹。栖息地连骨粉痕迹也不见的应该是不曾有人死在里面。再如M101,葬具内的人骨朽蚀严重,仅在南端找到牙齿,中部找到肢骨痕迹,同样不是曾经有人死在里面的有力证据。主人可能牙齿掉了,但人并不一定死在里面。总之,即使是看起来非常像是一个墓葬的遗迹,只要没有骨骸就可能主人没有死在里面,只是主人放弃既有栖息地的一种表现形式。放弃的原因可能有多种,但无外主动放弃或被迫放弃。其实,即使主动放弃也包含着被迫,比方说缺少食物、由于干旱而水源不济等。直接被迫只有一种可能,就是洪水逼走了他们。

由于这里的遗迹中没有墓葬,所以也不会有葬具。《报告》所说的葬具其实都不是葬具,而是人们的避潮设施。可能会有两块剖开的圆木做成类似独木棺式设施,但它不是独木棺,即使是主人日后真的死在了里面。因为无论是制作的目的还是真正的用途,都不是为了死后,而是为了生活得更舒适。如M120、M124、M126、M132、M136、M139等都有明显的痕迹显示有类似葬具的设施。他们器物的陈放位置虽有差异,但都是为了生活得更方便。M120,上面一块弧凸,下面一块凹弧,长2.69、南宽0.78、北宽0.74米,可能因为空间比较大,器物全部置于设施内,头骨前有陶双鼻壶2件,陶匜、陶豆各1件,另有一件陶小壶置于头顶;胸的左部有石钺、石刀各1件,上下叠压,钺柄木痕尚能辨别,柄部朝下,长约0.82米;下肢骨周围有陶豆、陶双鼻壶各2件,陶鼎、陶甗与器盖各1件;足后置大陶罐1件。M124,坑长2.76、宽0.74、深0.18米,坑内设施大小与坑相近,器物全部置于设施内,头前有石钺、陶豆、陶盆、陶双鼻壶各1件;右上肢骨上置石钺2件,套在臂上玉镯1件;左上肢骨旁有玉坠、玉珠各1件;下肢骨中间有石钺1件;足后有陶双鼻壶4件,陶鼎、陶盆、陶罐、陶匜、陶杯及玉锥形器各1件。M126,坑内设施长2.12、宽0.97米,在设施内头下颚骨旁有玉鸟1件,颈骨与右上肢骨旁各有玉管1件;在坑北部设施之外有陶罐、陶杯、陶鼎与大口缸各1件。此人可能因设施内空间较小而将陶器均置于设施之外,且这些器物均系取水、储水、用水以及烹饪用具。M132,坑内设施长3.02、南宽0.76、北宽0.87米,几乎把全部器物都放在设施之内,头骨前有石钺、砺石各1件,陶双鼻壶2件,獐牙饰多件;头骨右侧有硃红彩绘器痕迹和陶簋1件,玉珠4粒,玉管1件;头骨额上有玉镯1件;左侧有玉珠、玉管、币锥形器、陶器盖各1件,陶双鼻壶2件;右臂骨部位有石斧和玉镯各1件;左臂骨上又套玉镯1件;下肢骨右侧有陶双鼻壶、陶盆各2件,石钺3件,玉珠21粒,玉管4件,玉锥形器1件;下肢骨左侧置陶双鼻壶1件,玉锥形器2件;足部周围尚有石斧2件,陶鼎、陶豆各3件,陶甗、陶匜、陶双鼻壶、陶罐各1件;但是主人还是在坑的西北角放置1件大口缸,以方便储、用水。

深坑地穴即使没有防潮设施也是一派日常生活场景。如M136,坑口呈不规则的长方形,长约4、宽2.6米,坑口下1.15米处,东坑边收缩约0.40米,有一台阶,坑深2.4米,底长3.24、北宽1.7、南宽1.4米,坑壁与墓底有火烧痕迹,西北角更有一堆呈角尺形排列的红烧土块,并在其中放置大口缸1件。人骨架骨面灰黑,骨质变白,头骨错位。自有器物,右上肢骨上有石钺、玉斧各1件,左臂骨上套玉镯1件,左胸上有石钺1件,盆骨右侧有石刀、石钺和玉管各1件,右下肢骨旁置玉珠1粒,足趾骨附近有陶器鼎、瓶、盒、盘、匜、罐、双鼻壶及玉管各1件。台阶是为了便于日常进出,坑壁与墓底的火烧痕迹,以及西北角的一堆呈角尺形排列的红烧土块,都是主人日常用火留下的遗迹,其中放置有大口缸1件也是为了日常用水的便利。至于人骨架骨面灰黑,骨质变白,头骨错位的现象,所反映的是主人自然死亡以后,遗址可能由于火灾延及坑底所致。火灾发生时该主人已经死亡多时,尸体已经白骨化,否则不会骨面灰黑。

即使是没有地穴出现,各种迹象仍强烈地表现出生活气息。如M9,人骨上下有小块的朱红色薄片,可能还是有一种铺垫物在身下,甚至身上也有覆盖物。器物一部分叠压在骨架上,一部分在骨架下,还有一部分置于骨架右侧。如背下有玉壁1件(已被汉墓打破);胸部右侧有玉、石质料的珠、管一堆计66件,玉琮形管2件,玉镯、玉锥形器、杖端饰、玉坠、玉钺、石斧各1件,以及玉漏斗形套管4件,小玉饰片17粒,黑陶盉1件,陶器盏1件;腹部上面见细刻兽面纹象牙器1件;右臂骨上有玉镯1件,臂旁置玉琮形镯1件;右下肢骨之上又有玉璧1件,肢骨下面叠压玉璧2件,右侧堆放玉钺1件、石斧3件、石钺5件、玉琮2件、玉锥形器3件、玉漏斗形套管1件。玉器很多,陶器很少。上述器物摆放不具被人掩埋的特征。显示死者生前虽无地穴,但却拥有上置的棚盖,而且许多器物是别置于棚盖下方,否则就不会在他死后再压在其身上。象这样的情况很多,说明无论有无地穴,也不论他拥有何种栖息设施,都有将部分器物,如玉壁、玉钺、锥形器和串饰等别置于上部设施下方的习惯。M65,坑底有一片带斑驳红彩的木条痕迹,系铺垫物。拥有器物丰富,头前有陶双鼻壶、陶阔把壶、玉钺柄上的镦各1件,玉珠38粒;两侧有玉锥形器2件,玉管1件,玉珠29粒;肋骨之上与右侧有玉璧2件,玉坠、玉钺各1件,玉珠24粒;腹部之上有玉琮2件,玉钺与钺柄上的帽各1件;下肢骨上与足后有陶鼎、陶簋、陶益、陶壶与石斧各1件,陶豆、石钺、玉锥形器套管各2件,玉管、玉锥形器各3件,玉珠6粒。M74,器物丰富,放置分散,头骨前方和右侧有陶双鼻壶、陶匜各1件,玉珠9粒;右肩骨附近有陶罐、陶带鋬壶、玉菱形饰各1件,玉珠19粒;肋骨部位有玉项饰1串,玉环、玉坠、玉锥形器和玉钺柄上的镦各1件;左肩骨附近有陶双鼻壶、陶阔把壶各1件,玉珠3粒;腰腹部及盆骨两侧有玉钺4件,玉钺柄上的帽1件,玉纺轮和陶熏炉各2件,玉锥形器4件,玉冠形器、玉半圆形器、玉璜、玉套管、玉镯各1件,以及玉管6件,玉珠20粒;下肢骨左侧及足后有陶鼎5件,陶豆7件,陶器盖4件,陶簋及陶匜各2件,陶缸、陶带鋬壶、陶盆和玉锥形器、玉坠、玉管各1件,玉珠4粒。

祭坛

所谓的祭坛位于T34与T35灰黄土层内,叠压在M144之上,并被M101打破,处在灰黄土层的中期阶段,其下有层层叠压的良渚文化墓群。该遗迹南北长7.3、东西最宽处5.2米,作阶梯形,自北而南,自下而上共有三级台面,每级升高约0.34~0.44米,各台面中间平整,周围散乱的堆积许多土块,土块系任意切割而成,形状不规则。在最高一级的东南角,另有土块围一小平面,中间放置一块长1、宽0.4、厚约0.1米,上下平整、周边整齐的长方形土平台,平台已中间折断坍塌,下压1件大口缸。整座建筑包括土块和地面,都被大火烧红,并且洒有介壳末,但未见燃烧残留的草灰。

除此以外,在以上遗迹之北,T33与T26内及其西北T37内,另有两长条红烧土块堆积,均为东西向,前一条长达11、宽约4.8、堆积高约0.5米,后一条长为6.5、宽约2米,堆积高约0.3米。土块也内外烧红,周围并无草灰。

《报告》把这些遗迹都解读为曾经举行燎祭的遗迹,所以称之为祭坛。其实它们与祭坛没有一点关系。它们不属于死在这里的人,而是来自中原的其它文化族群。这些人是集体生活,而死在这里的人大多是单人独立生活,或者小群体生活方式。三个大的遗迹,都是整体烘烤的住房,那个被解读为祭坛的遗迹还明显显示出是一座多间套整体烘烤住房的形态。其余两座虽然只有红烧土块堆积,但其堆积形状依然不失为长方形整体烘烤住房的遗迹。

积灰坑

积灰坑位于山的北面第一台阶上,T3、5、6、9、10五个探方的灰黄土层内,灰坑作不规则的长方形,长约19.25、宽约7.5米,四周较浅,中间渐深,深约0.25~1.15米,中心有一个略呈圆形的小土台,径约1米,高1.15米,坑中填满纯净的草灰,而坑壁、坑底连同中间土台无任何火烧痕迹。此坑系自然地形,中间小土台性质不明。如《报告》所推测,坑中积灰是山上大火后清扫堆此,但与燎祭无关。因为红烧土遗迹与墓葬遗迹根本就不是一种文化,它们属于不同的人群。这些群体生活方式者并不关心地下是否埋有死者。当地的人也不会料到会突然有一群不同的人来到这里。

介壳屑堆积

介壳屑堆积在山的东坡、T18的东都灰黄土层内,面积约9平方米,厚约0.5米,介壳种类有蚬、蛭、蚶、蛤、牡蛎等,决不会是从距此十余公里的古海岸遗迹专门运过来,尽管与竹冈地下的堆积物一致。这些介壳类定是本地所产。而且应该就出自T18东南,这里正是水岸。它们所以会出现在这个地方,是由于一伙人迁徙至此,又不打算久留,为了果腹,即时从水中摸来介类烘烤后充饥。食余介壳被弃之火堆之中。旁边的M9与此遗迹大体同环境,它的主人肯定也是看中这里接近水源,也便于获取食物。

祭祀器物堆

祭祀器物堆位于M2东北约2米处,叠压于积灰坑之下,属黄土层。一堆五件器物:在1件大口缸内,置双鼻壶1件,猪趾骨2块。大口缸之南、西两面置陶罐3件。这附近没有其它遗迹,只有M2。M2身边又没有任何遗物,这组遗物可能属于M2。它们距M2也不远,最多也就2米。把大口缸认定为祭祀用器是误读。本遗址共有9口大口缸,除了一口位于红烧土房子遗迹内,其它全部分属于各地穴。这些地穴是人们的栖息地,大口缸位于栖息地旁边是为了用水方便。另一方面,大口缸可能与气候和周边环境有关,表明当时人们可能取水不便,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得到淡水,用大口缸储水是不可缺少的生活环节。很可能此时此地重又受5000年前二次海侵影响有关。所以,这堆器物与祭祀没有关系。

遗物

良渚文化遗物,主要是栖息处所的遗留器物,地层内也有少量出土。因此,这些遗物大部分所反映的是类似死亡在地穴这些人的生活形态,但是,也不尽然,由于本遗址还有不同文化者曾经生活过的遗迹,在地层遗物中,至少有一部分会是这种人留下的,在观察时需要特别予以留意。

良渚文化层出土的遗物包括石器、骨角牙器、玉器和陶器。

出土石器共119件,其中能辨别器形的102件。器形有斧、钺、锛、凿、刀、镰、铲、镞等,其中大部分为钝口或刃部无使用痕迹之器,有的器身见红褐色彩绘。在数量构成上最多的为石钺,计64件。其次为石斧17件。石锛7件。其它都很少。这里需要关注的是数量最多的石钺,占总数的一半以上。但它实际上并不属于工具类,但也绝非礼仪用器。根据其刃部不曾有使用痕迹,又安装有木柄,甚至还有附属的帽和墩一类的配件,显然是作为工艺品向任制作和拥有的。

出土牙、骨器不多,只有11件。制法基本同崧泽文化,种类有象牙雕刻器、牙饰、骨镯、牌形器、三角形器和骨锥、骨棒等。有的有精细刻纹,除4件残器器形不明外,多数属于饰件。

玉器613件(粒),种类有斧、钺、琮、璧、冠形器、半圆形器、锥形器、柄形器、璜、环、镯、坠、笄、珠、管、带钩、小玉饰以及玲、纺轮与镶嵌玉片等。锥形器59件。管73件。镯25件。壁17件。琮8件。斧1件。钺14件。冠形器4件。璜3件。环8件。坠12件。笄1件。带勾1件,柄形器1件。珠279件。镶嵌小玉片77粒。

从上述出土器物可以看出,石器很少,在此文化中处于微弱势。一半以上的石器都不属于工具,与生产劳动无关。说明这种文化中工具的使用不重要。牙骨器更少,并非他们无加工能力,而是因为没有原料。在他们的自然环境中,动物很少,由于频繁的大洪水都去它处避难了,无猎可狩,自然无骨可用。玉器数量相对较多,玉器种类也很多,但更大量的是玉珠和小玉片,真正的大器却又相对较少。玉器较多也与洪水频发有关。频发洪水的河床上就容易发现美石,会有较多的原料。频发大水的环境中无所事事,耐心治玉是最好的排遣寂寞的途径,也是满足自己审美追求的最佳方式。

出土陶器247件。种类按用途可分烹饪、饮食、盛贮、生产工具等四大类。烹饪器有鼎、甗等。鼎36件,口径一般8~18厘米,最大的约24厘米。甗5件。饮食器有豆、簋、盘、钵、壶、杯、尊、匜、盉等,大部为泥质黑农灰陶,红陶极少,制作精细,器表压磨光亮,有的细刻花纹。豆34件。簋6件。盘5件。小壶17件。双鼻壶37件。带鋬壶2件。彩陶背壶1件。匜13件。盉4件。罐25件。器形繁多。盆15件。器盖19件。与容器分离无法配套,既有鼎、甗、罐类器盖,也有阔把壶、匜、盉类器盖,还有双鼻壶和小壶、小罐的器盖。其他用器有大口缸、熏炉、纺轮等。大口缸9件,大的器高40、口径33厘米左右。

陶器的特点指向大部分人独立生活,有群体生活者系少数,多则3~5人。烹饪器的容量不支持更大规模的人数共同生活。曾经在此生活过的大型群体不曾留下大型炊煮器。但大型红烧土地面以及整体烘烤的住房遗迹证实他们确实曾经存在于此。数量较多的罐、盆、各种壶和大口缸的存在,也证明这里用水曾经不太方便。

三、不同文化地层年代顺序颠倒的现象

在《报告》看来,福泉山遗址的历史堆积逻辑如前所述,马家浜文化是没有根基、不知道从哪里飘来的文化,崧泽文化位于第7、第5层,良渚文化位于第3、第4层和第2层。然而,福泉山遗址却表现为第2层有大量马家浜文化遗物、第3层马家浜文化遗物减少崧泽文化遗物增多、而第4层又以良渚文化遗物为主,所以认定本遗址的地层年代顺序是颠倒的。所以会得出这样的结论,主要是出于认为遗址地层的堆积系人工堆积,原因为墓地的修筑。更重要的是发掘者可能认为这里的地层年代与马家浜文化的历史年代对不上。马家浜文化应该在距今7000~6000年,崧泽文化在距今5800~5200年间,良渚文化在距今5200~4300年间,马家浜文化的遗物不应该大量出现在良渚文化的后期。既然它们确实出现在了这里,就不一定是地层被人为地扰乱的结果。

在山下西北侧试T8探方,距地表1.46米以下为青灰色生土,在探方的中间发现一深入生土的凹坑,坑内充满草灰、陶片及鹿角、猪牙等动物遗骸,陶片的器形有腰沿釜、鼓腹罐和大口盆等,均属马家浜文化。还是在此层,也同时发现了崧泽、良渚和宋元时代的陶瓷片。不知道有什么根据说,这一地点的马家浜文化,在宋元时代被扰乱,仅遗留一凹坑。在T9探方第6层青灰土层中,也有较多动物骨骼和夹砂红陶小方把、炉箅、腰沿釜和泥质红陶豆把等马家浜文化遗物。后来在T8探方第3层黑褐色土层,发现遗物中同时包含马家浜、崧泽和良渚三种文化特征,但马家浜文化遗物减少,崧泽文化遗物增多。再到第2层灰黄色五花土层,土质杂乱,出土遗物中大部分属于马家浜文化,有泥质红陶鸡冠耳陶片、夹砂灰褐陶的腰沿釜残片和足根有两凹眼的圆锥形鼎足等,也有少量崧泽文化的泥质灰陶罐的残片和良渚文化的扁方形鼎足。

马家浜文化遗存最早同时出现在试T8和T9两个探方的青灰土层中并非偶然。试T8的那个灰坑也算比较典型的马家浜时期的灰坑。T9的出土物也不显单薄。说明马家浜人曾经出现在这个地方。就象崧泽文化本来主要出自T8探方的第7和第5层,但到第3层时崧泽文化遗物还增多的现象一样,到第2层马家浜文化遗物数量增加也不应该令人费解。这种现象很可能说明我们以前关于马家浜、崧泽、良渚三种文化是杭嘉湖地区古文化发展的时间序列,是前一种文化发展成后一种文化的历史迭代过程的观点是错误的。

马家浜文化最后发展成崧泽文化了吗?或者说崧泽文化来自马家浜文化?当然不是。良渚文化来自崧泽文化?当然也不是。不光是福泉山遗址,在庙前遗址也提供了它们同时出现的证据。这说明这三种文化现象曾经同时存在,只是它们各自的中心区域不同,形成的时间不同。它们不过是不同时间由中原文化中心区游离出来的群体或个人,又在不同环境中分别成长的衍生文化。是杭嘉湖地区在此历史阶段特殊的自然环境将他们驱赶到了同一区域,但他们相互之间未必有机会共处。因为这里的环境太过恶劣,同一空间不能同时承载较多的人口。他们也许会在迁徙中相遇,但他们没有机会共处,相互交流的机会也非常稀少。所以,他们还是各自维持自身的文化发展轨迹。

福泉山的地层堆积机制是洪水,无论是福泉山的形状,还是地层堆积的形态,都不支持人工堆积说。而且,就社会生产力来说,崧泽和良渚还都是个人单独生活为主,最多也就3~5人的规模,还没有有效的社会组织,不可能有筑山的能力。福泉山出现过的最大的群体是那些红烧土遗迹的主人,他们可能规模较大,最多可能也就20人。他们有不一定的组织能力,但红烧土建筑已经是他们生产力水平的极限,也不可能去筑山。《报告》认为是筑墓才逐渐堆高了福泉山也是误读。首先福泉山没有墓葬,那些貌似墓葬的遗迹实际上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墓葬,而是他们的栖息之所。那些没有地穴,被视为平地掩埋的墓葬,其实是由于水位太高,不适宜挖坑的栖息地。而后来的深坑,却是干旱、寒冷气候下,人们为了避寒所采取的不同的御寒措施。

马家浜文化基因的携带者,在度过恶劣的气候以后再次返回福泉山,从而留下较多的文化遗存符合逻辑,事实也是如此。而且,也没有确凿的证据能证明宋元时代曾经大规模将山下的土堆积到山上来。

四、对祭祀和人殉的理解

福泉山遗址发掘中涉及祭祀的遗迹主要有所谓的祭坛和燎祭的红烧土遗迹,前面已经讨论了这些实际是对另一种文化住房遗迹的误读。这里还涉及到对祭祀性质的理解。祭祀是人类社会发展到相当高的级别才产生的一个社会行为。良渚文化在文化表现上没有高级社会组织的证据,甚至连低级社会组织还没有出现。由于洪水、海侵的频繁肆虐,在崧泽文化中曾经表现出来的初级社会组织迹象,在良渚文化中已经不见踪影。而所谓的良渚墓地也与墓葬没有任何关系。所以,祭祀压根儿就不存在,是误读。

与上述误读有关的遗迹现象还有对几座墓葬的误读。发掘者认为,M1所处的位置偏远,陪葬寒酸,所以地位低下。这显然是与山顶有许多玉器出现的死者相比后的结论。位于山的北坡第一台阶上,祭祀积灰坑的东侧,距斜坡地表深1.75米,属黄土层,未发现墓坑,人骨架朽蚀严重,仅头骨与四肢骨保存尚好,男性成年。随葬品只在右下肢骨上放置残陶罐1件。其实,此人所以会以此种状态出现在远高中心墓群的地方,是因为他出现得比较早,早于大部分良渚人。他出现的时候水位太高不适宜挖坑的栖息地。如果离其不远的大口缸和陶罐等系同时期遗物,它们也应该属于M1。头骨和四肢保存尚好说明他死后不久这此部位即被掩埋,或者系直接死于洪水,被泥土所掩埋。M1不拥有玉器,只说明他不治玉,或者还来不及去治玉。而那些拥有大量玉器的人,也都是他们自己治玉的结果。拥有的玉器多而美,说明他在此居住时间长,说明他聪明,心灵手巧且勤奋。这与今人所理解的财富、富有没有关系。同样,精美的玉器和骨器只是主人聪明和灵巧的代表,与祭祀和仪式没有任何关系。

M139与另一位女性死者之间并非墓主与人牲的关系,二者根本没有任何关系。死于M139东北角上的青年女性的姿态显示她是猝死,屈肢侧身,上下肢弯曲而分开,状似跪着倒下的样子,头向西北。死后可能为洪水带来的泥土所掩埋。死时她身上全部保留着日常佩戴的各种饰品。

M144也不是人殉墓。如果真是人殉墓,也不应该直接压在另一墓上面。根据遗迹现象,后来者根本不知道他所选的栖息地下面已经有人,他只是碰巧压在了别人的已经死在里面的栖息地上面。他们各自所拥有的遗物也都是属于自己,与他人没有关系。

    M145北端的另一个地穴也不是所谓的人殉坑。此坑甚小,坑长0.97、宽0.8、深0.35米,内埋人骨两具,均为头向东,侧身屈肢,面颊朝上,为青年女性携一儿童,坑内无随葬器物,坑外见大口缸1件。很显然,女青年带一儿童生活,日子过得很苦,她无力挖大型灰坑,只挖一口勉强容下母子二人的小坑。她选择在此定居,可能是要利用那口本来不属于她的大口缸,呈反缚挣扎状可能属于发掘者的先入的观念,在人都没有的地方谁会去梱绑一个带孩子的女青年!如果当时还有其它人在场,也许母子二人不至于丧命。

五、小结

福泉山遗址面积不大,但它记录的自然历史和人文历史非常丰富。周边地层堆积曾受海侵、海退、二次海侵、长江和太湖洪水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不过却没有任何一层是人工堆积而成。

遗址地层T8探方最下层的青灰色土层应该是大海侵留下的地层。最早可能达距今7000年左右,不过,本遗址没有那么早,应该是海退之后的堆积。海退之后幸存的马家浜人重又回到这块土地上。本遗址的发掘深度没有达到大海侵前的地层深度。第6层黄褐土,堆积不厚,应该是气候进入持续强降雨时期的早期洪水的堆积。在本探方的最东端还能看到河岸性下陷。第5层灰黑土层,土色和堆积形态显示可能属于二次海侵时的堆积。时间在距今5000年前后,已经处于海退过程中的海岸线再次全面向内陆推进,福泉山地区受到直接影响。这层最厚处达1米,表面平整的灰黑色土层,是二次海侵的滩涂堆积。第4层黄土层,堆积表面高差明显,最厚处达2米,第3层黑褐色土层,最厚处达1.4米,但腰部被紧接着的洪水削去了相当大一部分。第2层灰黄色五花土,最厚处亦达1.65米。从第4、5、6三层的堆积形态和厚度可以推测,太湖及其流域自身不可能产生如此之大的洪水,此水的来源只能是长江。从长江下游演变,可能是由于二次海侵时海岸线上推的影响,长江之水入海受阻,由安徽芜湖一带,经石臼湖、长荡湖、滆湖一线进入太湖,然后在太湖内转个弯,向东出太湖入海。第4层是打通此水路早期的泥土,第3层是太湖底部原有湖底堆积,第2层属于途中堰塞湖堵塞物的堆积。虽然此系推测,相关专家应该能在日后找到相关证据。

人类文化的发展,也并非从马家浜文化到崧泽文化,再到良渚文化的顺次迭代发展。他们都分别多次来到福泉山生活。这里是多种文化共存的遗迹形态。非但如此,这里还曾出现过规模更大的人类群体,是他们留下了红烧土地面和整体烘烤的房屋建筑。无论何种文化,福泉山都不是它们土生土长的地方。这些不同文化都是由中原文化中心游离出来的个体或群体。它们在不同时期离开母体文化,然后开始自身轨迹的发展。是时代和环境塑造了带有不同原始文化基因的新文化。马家浜文化是最早来到杭嘉湖平原,它直接受大海侵的驱赶,或不得已被逼到海拔较高的位置,然后再追逐海退重新来到平原。崧泽文化则完全是海退之后出现在杭嘉湖平原的小群体,在二次海侵到来之前,曾经有一段相对快速发展,三五人为单位的群体一度出现较多。良渚文化实际是人类文化发展中的极端现象,他们大概只是个别具有抽象思维特长并手非常巧的人,在特殊的局限空间,为了排遣寂寞,打发时光的一种生活方式,被一部分人模仿的结果。这三种文化都被二次海侵和持续强降雨的气候强力摧残,使刚起步的崧泽文化小群体解体为个人独立生活而进入良渚文化的行列。但它们最后几乎全部被恶劣的环境所灭绝。红烧土地面和整体烘烤的房屋建筑的主人们是在他们之后由中原文化区再次游离出来的新群体,他们最终可能由于环境的好转而解体,成为杭嘉湖地区的原始人群。

这里各地层内确实掩埋着不少各个时代的人类骨骸,但它们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坟墓,没有人专门掩埋死者,是大自然将其埋葬。没有人知道什么时候、什么人、如何被埋在这里,因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还没有发展到隔代记忆的程度。所以也不会出现祭祀,更不会有复杂的社会文化仪式。福泉山上的所谓墓葬层层叠叠多达四五层,层间距离最浅的不足10厘米,这也说明它们不是墓葬,说明后者根本不知道他所选择的栖息之地下面还有人,更不知道有多人已经在其下。人类有意识地掩埋死者可能受人类曾以地穴为居的历史影响,但是真正出现则需要许多条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已经非常紧密,有非常清淅的血缘意识和血缘关系,血缘内的亲情、感恩情感已经非常浓厚,家族成员已经稳定定居。只有在这时,人类才会出现有意识地掩埋死者埋葬行为。所有这些条件在福泉山全不具备。

对良渚玉器的理解也是一样。良渚时期所以会出现大量玉器,是由于频发的洪水和受困于周边大面积水环境,人们迁徙无路,无动物可狩猎,却有大量的空闲无事可做。洪水对河道和山体的强烈冲刷,使原本深埋地下的美石在水后显露,为人们的治玉提供了原料。有心灵手巧者率先做起,其它人鉴其美而跟进,遂成为一种风气。玉器的形制均处自然与几何形状之间,壁是圆美,琮则是圆与方的合美,锥形体是长与尖,也可包含方与圆的美。由此出发,可更为抽象,也可更为具象,可相对简单,也可极为繁复。这一切也只是个人审美意识的不同。把玉器与文化仪式、社会文化联系,则是人类更加社会化以的事情。是后世为了以某种仪式或文化去同化这个社会时,才把古人曾经的玩物借来一用。夏朝时可能用来向大禹示好,周朝时可能用来象征为天下之一禺,一直到了汉朝才用来礼天、礼地。直接把良渚人的玉器理解为礼仪用器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思维穿越。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浅谈考古地层学 ——以河南新郑市唐户遗址裴李岗文化遗存发掘为例
宁波学研究→远古文化→河姆渡遗址的地层堆积和文化命名
安徽阜南迎水寺遗址发现龙山到西周遗存——系夏商之际遗存在淮河流域北部地区的首次发现
由表知里:考古遗址表土层的有关问题
真实的考古发掘流程是怎样的
苏州发现崧泽至明清大型遗址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